【第1篇】
在我的心目中,骆驼的生活简单、神秘,它们成天在沙漠里负重跋涉,步履艰难但又沉着坚定,好像是主人的“长工”,承受着命运的艰苦!当读完《骆驼》这本小说,我似乎对它们了解得更深一些。原来,骆驼大智若愚、有情有义,是人类忠实的朋友。
小说讲述了骆驼和骆驼客间的故事:一群骆驼客因为家庭内部纷争,稀里糊涂地卷入“喜马拉雅大招募”,他们和“行走工具”骆驼,历尽坎坷,终于穿过巴丹吉林沙漠,完成了任务。虽然故事简单,但里面的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最让我感动的是:大柴旦为了不让土匪利用乌图美仁引诱驼群进入埋伏圈,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亲手杀死他最喜爱的骆驼——乌图美仁,他的家人,还有那只叫“格尔穆”的骆驼,见此情形,悲愤地、纷纷跳下悬崖。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骆驼它们同类之间也同样有感情。为了寻找母驼乌图美仁,驼群像是疯了一样四处寻找。还有,那位骆驼“乳母”看到自己的“儿子”被埋进土里,以为它还会出来,就一直在等啊等啊,直到身体染病而死。小柴旦对美公驼格尔穆感情深厚,为了救它,不惜跪下求饶,不惜牺牲自己。我爸为此评论说,“比人与宠物之间的感情深多了”!
作者杨志军从骆驼的心理角度,进行拟人描写,故事美丽而又凄恻,写的是沉甸甸的“爱”。
【第2篇】
在暑假中读了《骆驼》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有意思,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其中的第十四篇。
骆驼总被人类说没有灵魂,可是骆驼说灵魂就是伴,找到自己的伴,就是找到自己的灵魂。骆驼总是勇敢,它的一举一动都是表现出勇敢的心灵。骆驼最爱交朋友,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就是小哈勒和军尔雷克。他们有很深的情谊。
有一次,骆驼把小哈勒和军尔雷克一起去爬山,他们两个答应了。早晨,骆驼一大早起来准备好了上山要带的东西。就出去了,小哈勒和军尔雷克已经到了,他们一去爬山了。到了山脚下方显山好高。他们决定爬的时候,小哈勒又不敢爬了。骆驼说:“小哈勒不要怕,有我保护你,你可别忘了我的本领了。”小哈勒敢爬了,他们爬到了半山腰了,他们没有力气了,休息了一会,又开始爬了,爬呀爬,爬呀爬,终于爬上了山顶。骆驼把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放在铺好的毛巾上,他们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刮来了一阵大风,把食物刮走了,把小哈勒吹走了。骆驼看到这些,很着急。他突然做出令人不敢想象的举动,他竟然不顾一切跑去把小哈勒救了回来!小哈勒得救了,他也得救了。军尔雷克高兴地喊着,小哈勒很感谢他。
生活中的人,有些是胆小鬼,他们不是勇敢的人,我不当胆小鬼,要当勇敢的李昌银!
【第3篇】
骆驼,这个笨拙而低能的低等动物,没有骏马的奔放豪迈,也没有黄牛的苍劲有力,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罢了。
读过赞扬骆驼的文章,电视上看到骆驼生存的报道,心里一直牵肠挂肚。今天,我终于能够“一睹芳容”了。见过之后,并没有电视上的那样高大威武,远远望去,跟其他动物没有什么两样;但近视之后,毛色似乎更加浓厚了,我忍不住抚摸上去,每个毛孔似乎都散发着热量,源源不断的温暖着我的双手。我不禁将脸庞凑上去,似乎听到它生命的跳动,跳动着强烈的求生欲望。联想到在恶劣的环境中这股生命的力量是如此的强烈,我不禁为之震撼。
我骑了上去,开始在草原上溜达,这速度虽是很慢,但很有安全感,俯身在骆驼温暖的背上,不知不觉竟睡着了。睁开眼已是黄昏,我骑着它回到帐篷,管理员走过来接过缰绳。
晚饭时,管理员和我聊起骆驼,从他口中得知骆驼是沙漠中的勇者,它可以在沙漠中三天不吃不喝,它们能闻出地下流淌的水流,能在逆风中嗅到一百公里外的青草,能记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走过的路、经历的环境以及役用过它们的你。它们从来不显示它们对人的超长记忆和由此而生的感情依恋,从来都不显示,,,,,,
它们就是那么的平凡、不起眼,却有着勇者才具有的毅力。
这个低等动物,平凡而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