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学生都很喜欢放暑假,因为可以无拘无束地玩,可对一个不喜欢玩的人如我,暑假生活是枯燥无趣的,漫长的假期无疑是对自己的的一个挑战。一个人孤独的呆在卧室里,写写字,做做作业,偶尔发发呆,就是整个假期的全部内容。不过,幸好有书与我相伴。
我原以为《童年》讲述的是儿童无忧无虑,天真快乐的童年。怀着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我翻开它。可是,当我看了故事梗概后,原本轻松的心情却变得沉重起来,书中讲得跟我想的恰恰相反,它讲的是一个年幼丧父的孩子饱尝痛苦的童年,怀着对主人公阿辽沙·彼什科夫的同情,我决定继续看下去。
度在窗前,沏上一杯淡淡的清茶,再拿一本好书,从中获得知识,正所库阿辽沙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三岁时,其父亲病逝,原本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更加困难了,好在善良的外祖母把阿辽沙接到了尼日尼城外祖父的家中,但好景不长,母亲很快又离开了,从此,在这个弥漫着小市民的习气的家庭中,在冷酷的生活中,外祖母成了阿辽沙最知心、最亲近的人。在这个冷酷无情的城市中,阿辽沙度过了饱尝善恶的童年,直到念完三年级,阿辽沙永远离开了学校,不久,因为母亲的离开人世,这个不幸的孤儿告别了凄凉、悲惨的童年,走向了苦难的人间。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合上书,书中的故事情节像放电影一样浮现在我脑海里,我不禁思续万千。
同书中的阿辽沙相比,我们实在是要幸福得的太多。
书中的阿辽沙由于家庭贫寒,开学的时候穿着的母亲的旧皮鞋,大衣是外祖母的上衣改成的,下面穿的是黄衫衣和公腿的裤子,这种看来“不搭”的装束,使阿辽沙成了同学们嘲笑的对象,有的同学甚至因为他穿的黄衫衣,给他取外号叫“苦役犯”。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穿得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一件衣服甚至可以抵上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想到这儿,我不禁感到惭愧,我们生长在一个好社会环境中,家长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养成了攀比、挑剔等诸多坏习惯,拿父母的血汗钱,随意挥霍,常常要买新衣服,有的衣服穿了几次就不愿再穿着,有的也只是一时喜欢,三分热度,一次也没穿过。
书中的阿辽沙为了生计,小小年纪,就帮外祖母挣钱养家,每逢休息日,阿辽沙一大早就起来,拎着大口袋出去捡破烂,他可怜的身影遍布大街小巷,他把捡来的的牛骨头、碎布片、碎纸等玩意卖给旧货商,把挣来的钱交给外祖母贴补家用,相比之下,我们过着无忧无虑,丰衣足食的生活,却不知道美好的生活的来之不易,不懂得珍惜,自己看中的东西,不论多少钱,一定要得到,满足自己的私心。阿辽沙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和母亲的皮条下度过的,常常因为一些小错误被打的得浑身都要红印子,再看看我们,我们从小就是在父母和亲人的呵护和宠爱中长大的,他们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小心翼翼地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受一点苦,一点伤害,但他们却不知道,从小在溺爱的环境长大的人,是永远也不会读懂社会的现实与残酷的,是难以在社会上立足的;唯有在艰苦环境中成长过的人,才会真正明白生活的的来之不易,才会更加珍惜,才会成为社会中的智者。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太多太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充实了我的头脑,也必将为我以后的成长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