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自己--《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9岁的贝丝和姑婆住在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城市里,那个地方大概就和你住的地方差不多。哈里特姑婆是一个寡妇,家里虽然称不上富裕,但也不至于贫困,也算是小康之家。
贝丝还是婴儿时,父母就已双亡。这么一个弱小婴儿,除了她们,没有任何亲戚,懂得去如何照顾。贝丝被弗朗西斯姑姑保护着,一切事情都替贝丝做好。
一天,哈里特姑婆的咳嗽病又犯了,必须要到四季如春的地方去,要把贝丝送到阿比盖尔姨婆家去。就这样,贝丝一离开家,就被送到了哈里特姑婆经常提到的那个可怕的地方。
贝丝到了亨利姨爹的农场,被姑姑宠爱过度的她根本不会照顾自己。姨婆教小贝丝做很多事情,学会了赶马车、做黄油、做晚饭、卖东西、自己上学,自己当了小老师,还自己救出了小莫利——一个孩子。
习惯被宠爱的小贝丝在家里几乎什么都不会——也或许扣不上衣服的扣子。而当她来到农场,不得不自己照顾自己时,终于激发了自己的潜能,学会了之前自己从未见过的活儿。
在家享福的孩子学会的只有两件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在自立自主生活中成长的孩子,能学会的也是两件事——打理自己,照顾别人。
两件事却相差甚远!
小贝丝体验过这两种生活:第一种生活使它懦弱,也体会不到动手的乐趣;而第二种生活就使她自立自强,把之前的不会变成擅长,这本身就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儿。
如果你现在与之前的小贝丝一样,身上无处不产生着“温室效应”,就请你现在去洗洗自己的小碗筷吧!
从小事做起,去改变自己,让自己将来不需要别人照顾,而是去照顾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