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窝在山上的树屋里,即使有人从外面经过,也不会知道我在这里。我的树屋是一棵直径六尺宽的铁杉,树龄就跟这座山一样老。去年夏天我上山来,无意间找到这棵树,立刻又挖又烧,直到我在树身里做成一个温暖舒适的洞穴,也就是我现在的家。
我的床在门口右侧,用棒木板做的,上面铺着鹿皮。左边有个高仅及膝的小壁炉,是用黏土和石子砌成的。上面有根烟囱,由树节孔把烟排出去。我另外又挖了三个洞让空气流通。新鲜的空气还 真冷。外面的气温一定在零度以下,然而我却可以安安稳稳地坐在树屋里写札记,记录我在山里的生活。火炉的火小小的,不用很旺就可以让这个树屋很温暖了。
我想,今天大概是十二月四日吧?也可能是五日,我不确定,因为这些天我忙着采集核果和莓子,熏鹿肉、鱼和一些小动物的肉,没空去数那些刻在白杨木桩上的刻痕——那是我的日历。
我的台灯是一个装着鹿油的乌龟壳,灯芯是由我从城里带来的旧裤子上抽出的线做成的。
从昨天到现在,已经整整下了两天的雪。暴风雪开始之后,我就没有到过外面,这是从我八个月前离开家住到山上以来,第一次觉得无聊透顶。
我过得很好,也很健康,吃的食物也不错。有时我煮乌龟汤,也学会怎么做栗子煎饼。我把补给品都放在树干上挖出来的洞里。
这两天,每次我看着那些树洞,就觉得自己像只松鼠。说到松鼠,倒提醒了我,从暴风雪开始的前一天,它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猜它们跟我一样被困在洞里,吃着储存的果子。
男爵八成也被困在窝里。男爵是一只黄鼠狼,住在树屋北边的大圆石后面。好吧,无论如何,我认为暴风雪正在慢慢减弱,因为树不再凄惨地哀号了。风吹得凶猛的时候,所有树的呻吟都会传到根里,而我就住在树的根部。
我希望明天男爵和我都能挖个隧道去外面透透气,晒晒太阳。我在考虑要不要铲雪出去呢。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把铲下的雪放到舒适的树屋里。也许我能用手把雪压扁。我以前总是由雪的顶端往下铲,从来没有从里面往外挖的经验。男爵不一样,它必须由里向外挖。我很好奇它把挖出来的雪放哪里?不过,没关系,明早我就知道答案了。
去年冬天,当我写下这些日记的时候,心里吓得半死,我以为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走出我的树屋。第一场袭击克斯 奇山的大风雪,整整让我惊恐了两天。后来当我轻而易举地把头伸出松软的雪,站在阳光下的时候,不由得对自己的白担心感到好笑。
外面白茫茫一片,每一样东西都那么洁净、闪亮而美丽。天空显得格外蓝。铁杉树梢镶了雪做的蕾丝边,草原平滑而洁白,峡谷冰晶闪烁。看到这样优美祥和的景色,我不禁放声大笑,因为我在山里遇到的第一场暴风雪结束了,并且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
于是,我大声欢呼:“耶!我做到了!”我的声音被雪吸收了,所以传不了太远。
我四下寻找男爵的踪迹。只见大圆石上布满了它的脚印,到处是它玩雪的滑痕。它一定一大早就起来享受新雪的滋味。
看到男爵玩得这么尽兴,我灵机一动,把头伸进树屋里吹了一声口哨。惊风——我训练的猎鹰——就飞到我的拳头上,我俩边跳边滑着下山去,沿路留下凹凸不平的坑洞和沟槽。能够再一次无忧无虑地吹着口哨的感觉真好,因为我的确被暴风雪吓坏了。
从五月开始我就忙着学习利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火,寻找可以吃的植物,学着设置陷阱捕捉动物、钓鱼;以便在雪幕覆盖克斯 奇山的时候,可以舒服地窝在树屋里避难。
整个夏秋两季,我一直在盘算如何过冬。就在十二月三日那天,天空突然变得昏暗,温度骤然下降,第一片雪花飘落在我身上,我必须承认,当时我真想跑回纽约。即使我到森林的第一个夜晚,生不着火时,也没有像这次看到暴风雪渐渐聚集在峡谷中,而且迅速笼罩在山上那么害怕。
那时是早上九点钟,我正在熏三条鳟鱼。我忙着把火焰弄小,以免把鱼烧焦了。在工作的当儿,我忽然发现整个早晨,天空都暗得出奇。惊风被皮带绑在树枝上。它一直不安地去拉它的系绳,我这才注意到整个森林变得一片死寂,甚至那些一天到晚在我身旁啄个不停的啄木鸟也沉默下来了,松鼠不见踪迹,山雀、五十雀等小鸟也躲起来了。我想看看男爵黄鼠狼在做什么,但找不到它。
平常从我的树屋望过去,可以看见位于平原后方的峡谷。透明的水从又黑又湿的大圆石和小瀑布间流入山谷。但那天的水却跟岩石一样黑,只有靠流动的水声才能分辨出那是流水。一层阴暗叠着另一层阴暗,冬天的云又黑又可怕,就跟把它们吹过来的风一样狂野。我吓坏了,虽然我有充足的食物、万全的准备,还 是很害怕。我立刻把火踩灭,把鱼包起来。
我尝试吹口哨叫惊风,但紧张得无法缩拢颤抖的嘴唇,只能发出噗噗的声音。所以只好抓起它脚上的皮圈,匆匆忙忙钻进树屋里。
我让惊风栖息在床柱上,自己像个球一样缩在床上。我想起纽约来了,想起那里的声音和灯光,就算是暴风雪都比这里的和善多了。我也想起我家的公寓。在那一刻,它是那样的明亮和温暖。我必须再告诉自己:那里头一共住了十一个人!爸爸,妈妈,四个姊妹,四个兄弟,还 有我。我们没有一个喜欢那里,也许小妮娜例外,因为她还 太小不懂事。爸爸压根儿就不喜欢那栋公寓。他以前是个水手,我出生以后,他就放弃了海洋,到纽约的码头工作。爸爸不喜欢陆地,他爱海洋,海洋是那样浩瀚而一望无际。
有时候,爸爸会告诉我一些关于曾祖父葛博礼的事。他在克斯 奇山上有一块地,他曾经在那里砍树、盖屋,垦荒犁田,但他发现他真正想做的却是一名水手,于是他就去跑船,农田也因此荒废了。
当我趴在床上,把脸埋进好闻的鹿皮中时,我好像听到爸爸的声音说:“那块地仍然是我们家族的财产。在克斯 奇山上,有一棵山毛榉,上面刻着葛博礼的名字。那就是葛博礼农场的北界。不过陆地根本不适合葛博礼家的人。”
“陆地不适合葛博礼家的人。”我对自己说,“但我现在住的地方,距离那棵刻着‘葛博礼’的山毛榉,只有一百米远。”
想到这儿,我不知不觉睡着了。一觉醒来,只觉得饥肠辘辘。我压碎一些胡桃,加进自己磨的橡实粉(磨的时候还 加了少量的焦灰去涩味),再到门外取一点雪水和面,而后倒在锡罐上煎成橡实薄饼。吃的时候我还 抹了蓝莓果酱。我确信我这个葛博礼是适合这块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