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个奏折是曾静案的余波,记录了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杭州一个监生陈铨,在群众中吹嘘自己认识张熙,以夸耀、抬高自家身份,但被官府风闻而抓起来,又乱供与一江一 西人吕东一陽一有往来。浙一江一 总督遂通知一江一 西省,请捕送吕东一陽一到案。结果一江一 西错抓了一个叫吕学一的人,吕学一怕受刑打,无中生有地供出直隶、山东、一江一 苏等省的同一党一 ,于是一江一 西便发文照会各省,大加搜捕。后来吕学一被押送杭州,才审出全是他一胡一 编乱供,将其释放;又通知一江一 西火速撤销往各省搜捕同案犯的公文,演了一出虚惊闹剧。从这里也可看出,清政府各级官员,对吕留良、曾静一案,已紧张到草木皆兵的地步,以及在办案审问中的诸多弊端。
【原文】
浙一江一 总督管巡抚事,驻扎杭州在任守制,臣李卫谨奏
为奏闻事。窃臣于上年冬月,访有杭城仁和县监生陈铨,少年狂诞,在外扬言曾与湖广逆犯张熙来浙时认识,并同一党一 恶严赓臣,投拜门生,讲论诗文、自幸不曾扳入案内等语,当即拿究审问。又据供出,曾与一江一 西人看风水之吕东一陽一,于杭州书坊相遇,因起大六壬数,彼此接谈,许以跟随同行,每月可得帮给银三两,尚有札付等语,随查吕东一陽一踪迹,已于雍正三年回归原籍。因陈铨供内有札付狂妄之语,不可不为究讯明白。一面移咨一江一 西巡抚查缉解浙质对,一面再将陈铨细加研鞠。旋又改供吕东一陽一系浙一江一 台州人方贤济冒名假称,亦在省城堪舆生理,错认为东一陽一。又复行提方贤济,于今年三月下旬到案,三面质讯,曾与陈铨会面起过六壬,彼此较量深浅争论是实,并无许银及札付之事,讯之陈铨,自认谎供。其熟识张熙等之处,反复推鞠,均属支离,并称曾静亦经到杭州拜望见过等语,更为荒唐,乃系好作不根之谈,造言生事,哄骗愚民,假做体面狂徒,随将陈铨咨革监生,从重枷责,仅留余生,一交一 与伊父亲邻取保管束,永不许出门。正在备文移咨一江一 西间,即于四月二十二日,准一江一 西署抚臣谢?,咨解吕学一即吕东一陽一到浙。臣查其在一江一 西所供陈铨,年貌籍贯,及京师相遇情节,俱不符合。随将解到之吕东一陽一更换衣服,同别案犯及衙役等十余人间杂并跪。吊同陈铨及吕东一陽一当在杭寓主逐一识认,并非其人。
【译文】
浙一江一 总督管巡抚事,驻扎杭州在任守孝。臣李卫谨奏,为奏闻事。臣于上年冬月,查得杭州府仁和县监生陈铨,少年狂诞,在外面扬言,曾与湖广逆犯张熙来浙一江一 时认识,并同一党一 恶严赓臣,投拜门生,讲论诗文,自己庆幸没有卷入案内等话。当便立刻拿获,追究审问。又供出曾与一个看风水的一江一 西人吕东一陽一,于杭州书坊相遇,因起大六壬数占卜,彼此接谈,承许跟随同行,每月可得帮给银三两,尚有书信给他等话,接着就查吕东一陽一的踪迹,已经在雍正三年回到原籍。因陈铨口供内有书信说有狂妄的语言,所以必须要追查清楚,一方面行文一江一 西巡抚查访缉拿,押解到浙一江一 对质,一方面再将陈铨加以详细审问。随即又改了口供说吕东一陽一是浙一江一 台州人方贤济冒充他名字的,也在省城做看风水的营生,错认为吕东一陽一。又下令缉捕方贤济,今年三月下旬捉到,三面对质,曾经与陈铨见面,一同起过六壬,相互比较深浅和争论是实,但并没有答应给银和给书之事,讯问陈铨,他自己承认是谎供。他熟识张熙等情节,反复审问,都是前言不搭后语,互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他说的曾静也曾到杭州拜见过面等话,更是荒唐。实在是好作无稽之谈,造谣生事,哄骗愚弄百姓,假做体面的狂徒。随将陈铨监生的功名革去,按刑法加重责打后,留下性命,一交一 给他父亲和邻居取保管束,永远不许出门。正在准备文书发送到一江一 西期间,一江一 西署理巡抚谢?,有文书并押解吕学一即吕东一陽一到了浙一江一 来。臣查其在一江一 西所供陈铨的年龄、相貌、籍贯及在京师相遇等情节,都不符合。跟着便把已经解到的吕东一陽一更换了衣服,同别案人犯及衙役等十余人混杂在一起跪下,并传到陈铨及吕东一陽一当日在杭州时住房的房主逐个辨认,并不是这个人。
【原文】
讯据吕学一供称,实系打造银匠生理,招牌上有东一陽一吕记,并非名号。向在保定府涞水县开店,从没有到过浙一江一 ,且目未识丁,不会风水。其一江一 西所在京与陈铨结盟,吃血酒,约会船只下海及供出各省田开玉等姓名,俱系畏刑信口妄指,毫无影响。诘其因何认供凿凿之故。据称彼地要严审,若不妄供,难逃夹讯。我族人说:“你到浙一江一 ,自然明白,何必先自受苦”等语。隔别研讯,实属误拿。查臣前咨,止于将吕东一陽一获解送浙质对,并未令其就近讯供,彼处既无活口来历,何从究审,自有错误。但因一江一 南匪类正在浙省发觉,一江一 西州县官疑为此件,奉公过甚所致。幸到杭不曾动刑,即与剖明省释。臣捐给盘费,一交一 原解官带回一江一 西,并咨明署抚臣谢?,飞速行文直隶、山东、山西、一江一 南、广东各省,将吕学一妄供之姓名,毋庸查拿,以免张皇滋扰。去后今已准有谢?回咨,合将情由奏明。再,浙一江一 各处地方安静,惟海盐县近日后有愚民,以“糍粑教”名目,聚会拜忏。恐其蛊惑人心,经臣访拿,为首及附和一党一 羽等十余名,一交一 杭嘉湖道细加严审,尚系乡愚初起,无别项为匪情,故现在分别重惩枷责,仅留余生,一交一 保管束,朔望点卯不时稽察,以杜颓风。
【译文】
审问中据吕学一供称:他实际是打造银匠,生意招牌上有东一陽一吕记,并不是他的名号,一问在保定府涞水县开店,从来没有到在浙一江一 ,而且目不识丁,也不会看风水。他在一江一 西所供出的在京与陈铨结盟,吃血酒、约会船只下海,以及供出各省如田开玉等人姓名,都是因为害怕受刑而信口乱指的,根本没有一点根据。责问其为什么招供得那么确凿的原因,他说是在一江一 西要严厉审问,如果不一胡一 乱编个口供,难逃用夹棍拷问。他的一个族人对他说,你到浙一江一 自然就明白什么案情,何必自己先受苦头等话语。隔开另外讯问,确实是属于误抓的。查臣先前行文,只是将吕东一陽一解送到浙一江一 来对证,并没有让他们就近审讯,那里既然没有犯人案情,从哪里追究审问?自然就会有错误。但是,因一江一 南匪类正在浙一江一 省发现,一江一 西的州县官员怀疑是这个案件,为公的心过度而造成的。幸亏到杭州不曾动刑,就剖析明白,予以释放。臣捐送给盘费,一交一 原押解官员带回一江一 西,并告知署理一江一 西巡抚谢?,火速发文直隶、山东、山西、一江一 南、广东各省,将吕学一一胡一 乱供出的姓名,不用再查问捉拿了,以免造成惊慌和滋扰。现在已有谢?的回文,理应将情况奏明。另外,浙一江一 各个地方安宁无事,惟有海盐县近日常有愚昧百姓,以糍粑教的名义聚众举行传送教义和忏悔仪式。恐怕他们蛊惑人心,经臣查访,捉拿为首及附合的一党一 羽等十余名,一交一 杭嘉湖道道台详细加以严审,审明是乡村愚民刚刚兴起的迷信组织,没有其他为匪的情节,现对他们分别上刑严惩,仅留余生,一交一 保管束,每逢初一和十五点名,不定时检查,以杜绝颓败迷信之风。
【原文】
又,钱塘县知县李惺,缉得游方匪僧裕安、上乘等,讯出同伙甚多,皆系马流和尚,结一党一 为匪,各处云游挂单,遇孤村静室,庵庙人少者,即用强行劫,或以蒙一汗一药 投入饮食之中迷人,取其衣资,更有损害性命者。臣随拣造弁员,为发给路费,押带匪僧作眼,分头认缉,先后又获同一党一 静参等二十余犯。所供一江一 浙两省窃劫,历年为害,踪迹莫定。按址行查,皆属不虚。而乡僻僧尼弱门,止于失物未致伤命者,从前竟不赴官呈报,今现在逐案究明,定拟具题。此外,多一党一 仍再上紧侦拿,断不使其漏网贻患。又,本年五月三十日,据臣差往一江一 南巡缉私盐盗匪弁员禀称,祟明县花沙海稍等处民人,忽率众鸣锣到新开河市镇强勒各铺户,关闭店面,喧闹地方等情。随据苏松镇兵官施廷专呈,同前。由臣一面严批查拿首犯,解散余一党一 ,一面密加察访。因祟明佃户向夏冬二季一交一 纳业主田租之外,尚有轿钱、折饭、家人杂费等项。经知县祖秉震于上年具详禁革,立碑文内分晰未明,刁民藉以为题,欲将夏季麦租不还。先写匿名谤纸粘贴。指称取租富户施大受与新任镇臣施廷专联宗,倚势收等语,聚众多人逼迫店户罢市,甚至殴辱巡检。
虽有营县拿有朱锁等四、五人到案,尚有写匿名帖之夏君钦等棍脱逃未获。该县欲为掩饰,详文含糊,未将实情叙明,臣查崇明地居海外,各沙孤悬错杂,民情向称刁悍,今欲借端图赖额内一季正租,辄敢粘贴匿名,聚众妄行,恶风断不可长。现在批行一江一 苏按察司,苏松太道严查确情,会同营员勒获为首鼓众要犯。咨会一江一 省督抚二臣听其究审定拟,分别严处示儆外,事关海疆要地,棍徒聚众,合并附摺奏明,伏乞圣鉴。谨奏。雍正八年六月初六日。
朱批:是施廷专已有旨着汝调补矣。朕意李灿似宜此任,若浙省镇臣调用有难行处,只管暂委员署理崇明。据实折奏以闻。
【译文】
还有,钱塘县知县李惺,缉拿到一起云游串乡的匪僧裕安、上乘等人,审问出他们的同伙很多,都是些马流和尚,勾结为匪,各处云游走动,遇到孤寂小村庵庙人少的地方,就用暴力进行抢劫,有的用蒙一汗一药 投入饮食里把人迷倒,偷取别人的衣服、钱财,更有杀人害命的。臣随即挑选武职吏员,发给路费,押带匪僧作眼线,分头指认缉拿,先后又捕获同一党一 静参等二十余名案犯,所供在一江一 浙两省盗窃抢劫,多年为害,踪迹不定,按他们一交一 待的作案地点进行访查,都属于事实。而偏僻的乡村和尚、尼姑力量小的门户,只是丢失了财物而不致于性命受伤害,所以,从前都没有向官府呈报,现在此案正在逐个追查清楚,再拟定处理判刑办法。另外的同伙一党一 羽,仍然在加紧侦缉捉拿,绝不使他们漏网,贻留后患。又:本年五月三十日,据臣差往一江一 南缉拿贩私盐的盗匪的武职吏员禀称,崇明县花沙海稍等地的百姓,忽然聚集很多群众,敲着锣结队到新开河市镇上强行勒索,各商店只好赶快关门闭户,造成一騷一乱市面等情况。
随后根据苏松镇总兵官施廷专送来呈报,所说情况相同。臣一面下令严查闹事首犯,解散余一党一 ,一方面进行秘密访查肇事原因。是因为崇明是佃户旧例在冬夏两季除一交一 纳地主田租以外,还要一交一 地主下乡收租的轿钱、饭钱、家人随便杂费等项目,经知县祖秉震于去年申报情况后禁止,废除了这种陋一习一 ,并树立石碑公布。因为碑文里边讲得不十分明白,有些奸刁百姓便借此为题,打算把夏季麦租赖去不一交一 。并事先写了匿名诽谤的招贴纸,到处张贴,说收租的富户施大受和新任总兵官施廷专认了同宗,要仗势勒收地租等内容。煽动结集了很多人,逼迫商店罢市,甚至殴打镇上巡检官。虽然经驻防营官和县衙门派兵捉拿了朱锁等四五人,尚有写匿名帖的夏君钦等地痞逃脱未捉祝
该县知县为了掩饰事态,上报文书含糊其词,没有把真相实情说清。臣以为崇明县地处海外,各沙洲大小远近不一,居民一向刁悍,现在企图借口赖去一季正租,还敢张贴匿名帖煽动、并聚众闹事,这种恶劣歪风决不能助长。现在批示一江一 苏按察司,苏松太兵备道严查确实情况,会同驻军营官,捉拿聚众闹事的首犯,并行文照会一江一 苏总督、巡抚,请他们追究审查,对各犯分别严厉处分,以示警戒外,因这事关乎沿海边境要地的安定问题,而发生痞棍聚众闹事,理应一并奏报明白,请皇上明鉴。谨奏。雍正八年六月六日。
雍正朱笔批示:这里施廷专已有旨意让你另派人员代替他的职务。朕认为李灿合适担任此职。如果浙一江一 总兵官调任有困难的话,可暂派别的人代理一段。崇明事件可根据实情再用专折奏报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