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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安丙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安丙,字子文,广安人。淳熙间进士,调大足县主簿。通判隆庆府,嘉泰三年,郡大水,丙白守张鼎,发常平粟振之。寻又凿石徙溪,自是无水患。知大安军,岁旱,民艰食,丙以家财即下流籴米数万石以振。事闻,诏加一秩。

开禧二年,程松为四川宣抚使,吴曦副之。松夜延丙议。丙为松言曦必误国,松不剩盖丙尝为其父客,素知曦。三年正月甲午,曦僭号建官,称臣于金,以丙为丞相长史、权行都省事。事既炽,丙不得脱,度徒死无益,与而图之。遂与杨巨源、李好义等谋诛曦。丙遣弟焕往约诸将,相与拊定。于是传檄诸道,按堵如故。曦僭位凡四十一日。三月戊寅,陈曦所以反及矫制平贼便宜赏功状,自劾待罪,函曦首级与曦所受金人诏印及所匿庚牌附驿。

时方议和,丙独戒饬将士,以攻为守,威声甚著。时沿边关隘悉为金毁,丙遗时相书,云:“今于关表广结义士,月给以粮,俾各保田庐,逮事定,则系之尺籍而劝之耕,庶可经久。”

贼张福、莫简叛。贼自阆趋遂宁,所过无不残灭。丙欲自持十万缗往益昌募士。魏了翁移书宰执,谓安丙不起,则贼未即平,蜀未可定,虽贼亦曰:“须安相公作宣抚,事乃定耳。”诏起丙为四川宣抚使,予便宜。丙奏:“臣不辞老以报国。”至遂宁,贼犹负固于普州之茗山。丙下令诸军合围,绝其樵汲之路以困之。未几,俘获张福等十七人以献。

先是,夏人来乞师并兵攻金人,丙且奏且行,分遣将士趋秦、巩、凤翔,委丁焴节制,师次于巩。夏人以枢密使子宁众二十余万,约以夏兵野战,宋师攻城。既而攻巩不克,乃已。丙卒,讣闻,辍视朝二日。

(选自《宋史·安丙传》,有删改)

【译文】

安丙,字子文,广安人。淳熙年间考中进士,调任大足县主簿。任隆庆府通判,嘉泰三年,郡中发大水,安丙禀告守臣张鼎,发放常平仓的粮食救济灾民。不久又开凿山石使溪水改道,从此没有水灾。任大安军知军,发生旱灾,百姓吃饭困难,安丙用自家财产到下游买了几万石米来救济。事情报告皇帝后,下诏增加一级官阶。

开禧二年,程松担任四川宣抚使,吴曦做他的副职。程松晚上邀请安丙商议。安丙向程松说吴曦一定会贻误国事,程松没有明白(安丙的意思)。因为安丙曾经是吴曦父亲的门客,一向了解吴曦。开禧三年正月甲午日,吴曦冒称伪号建置百官,向金国称臣,任命安丙担任丞相长史、代理行都省事。事态已经严重,安丙不能脱身,考虑到白白送死没有好处,表面上参与暗地里却在谋划。于是和杨巨源、李好义等人谋划除掉吴曦。安丙派弟弟安焕去联络各位将领,相互击掌约定。于是传达文告到各道,安居如前。吴曦僭位共四十一天。三月戊寅日,陈述吴曦反叛的原因以及假托圣命平定叛贼乘便奖赏有功人员的情况,自我弹劾等待治罪,用盒子装着吴曦的首级和吴曦接受的金国人的诏书、金印以及隐藏的庚牌 给驿使。

当时正在议和,只有安丙告诫整顿将士,以攻为守,威名声望很显著。当时边境沿线的关口全被金兵毁坏,安丙写信给当时的宰相,说:“现在在关外广泛 结义士,按月供给粮食,让他们各自保住田地房屋,等到事情平定,就把他们编入军籍并鼓励他们耕种,或许可以保持长久。”

叛贼张福、莫简作乱。贼兵从阆州赶往遂宁,所经过的地方没有不残杀灭绝的。安丙想亲自带着十万缗钱去益昌招募士兵。魏了翁写信给宰相,认为安丙不起用,那么贼兵不能马上平定,蜀地不能安定,即使叛贼也说:“必须安相公做宣抚,事情才能平定。”朝廷下诏起用安丙担任四川宣抚使,准予方便适宜地行事。安丙上奏说:“我不辞年老以报效国家。”到达遂宁,贼兵依然在普州的茗山依仗(险峻)固守。安丙下令各军合围,断绝他们砍柴取水的道路以使他们陷入困境。没过多久,俘虏了张福等十七人。

在这以前,夏国人来朝请求派军队合力攻打金国人,安丙一边上奏一边行动,分别派遣将士去秦、巩、凤翔,委派丁焴指挥,部队驻扎在巩地。夏国人由枢密使子宁众带兵二十多万,约定夏国军队在野外作战,宋国军队攻打城池。不久进攻巩地失败,于是休兵。安丙去世,报丧给皇帝,停止上朝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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