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先王父崇级君好马而善相,家中常数十蹄,皆驽骀,不当意。山砦蛮家有一驹,善蹄龁人,砦中莫敢近者。出牧,常听数日不归。先王父闻之曰:“此其良马乎?”令一奴一子招弟往视。返,白以神浚王父复亲视之,信。议售,马主以不能驭,取直极廉。而曰:“马素无缰辔,要自施之。服不服,不吾与也。”而招弟故善服马,令砦人驱马群于巷,蓦自墙登其脊,任所之。腾山越涧,往复约百里。马稍倦,谓之曰:“汝可降矣!”马似首肯者。乃结带为辔,牵以归。
乃驯良无匹,然惟先王父及先君能骑之。有所适,二百里外,日往返,未尝及晡。负盐米,二倍于常马;速亦然。日食,尽粟四五斗。王父爱之甚,每亲饲之,否则先君饲之,招弟饲之。他人稍近之,则蹄龁立至矣。又解人语。先君读书于羊安,去家五十里。月令马致米,盈其驮,谓之曰:“送至羊安!”则自去。有顷,先君闻嘶声,则马立学舍外。卸其驮,曰:“速归!”有顷,已复至家。往返不须人驭也。凡所
曾经历,语以地名,即能自至其处。以故先王父适远,有句留,马率自归。计事竣,当往迎,皆命马。
知本州某闻其异,必欲以重价致。先王父不肯,然以其地方官,强应之。令招弟牵往,系州署堂下桩。谓其圉人曰:“须数健者视此马。不尔,不能有也。”各笑颔之。招弟出城里许,马已拔桩奔腾来,桩尚在缰也。乃还价,归马。州衙人谓未尝食其寸草粒粟云。至先王父卒之夜,马悲嘶,不食而毙。先后在吾家,计三十年。
赞曰:“其附主也,似感知己,其致力似图报恩。他人之厚豢,曾不一盼,独于甚主而殉之盘。此古烈丈夫事,尚不易得之今之人。马乎!尔犹负毛插角之伦乎!”
(选自《清文观止》)
【注】①王父:祖父。②砦(zhi):同“寨”。③先君:已故的父亲。④圉人:
官名,掌管养马放牧等事;泛指养马的人。
【译文】
先祖父崇级很喜欢马,也善于相马,家中常养数十匹马,都是劣马,并不满意。山寨的蛮人家里有一匹马,很喜欢踢人咬人,寨子中没有人敢接近它。出去放牧时,常听任它数日不归。先祖父听说后说道:“这恐怕是匹良马吧?”便派仆人招弟去看看。招弟回来,说的确是匹好马。先祖父又亲自去看,果真不错。便议价购买,马主人认为这匹马不太好驾驭,所以要价很便宜。不过说:“这马向来没有缰绳,要自己加上去。它服不服,与我无关。”招弟本擅长驯马,叫寨子里的人把一群马赶进巷子里,突然从墙头跳到那马背上,任凭它跑到哪里。翻过山坡,越过小溪,来往大约跑了上百里。马稍稍疲倦些了,便对它说:“你服了吧!”马好像点了点头。就用布条做了缰绳,牵着回了家。
(这马)此后才一温一 顺善良无比,但是只有先祖父和先父能够骑它。如要去哪里,哪怕是二百里以外,一天跑个来回,也不曾迟于下午五点。驮点盐米什么的,比普通的马多二倍;跑路的速度也快两倍。每天能吃完四五斗小米。先祖父很喜欢它,常常亲自照顾它吃食,先祖父如不能照顾,那么先父或招弟给它吃。其他人如稍稍走近它,它就立刻把那人踢了咬了。它还听得懂人话。先父在羊安读书时,距离家里五十里。每月叫马去送米,背上驮满了东西,对它说:“送到羊安去!”它便独自去了。不久,先父听到了马叫声,那马已站在学舍门外了。先父卸下驮来的东西,对它说:“快点回去吧!”不久,它又回到家里了。马跑来跑去,不需要人去驾驭。凡是它所去过的地方,只要把地名告诉它,它就能自己去到那个地方。所以先祖父要去远一点的地方,且有所逗留,马总会自己先回来。家人估计先祖父的事情办完了,要去接他回来时,都叫马去。
本地知州听说了它的与众不同,决意要出高价买马。先祖父不肯卖,然而因为他是地方官,就勉强答应了。叫招弟牵马送去,系在州衙门口的木桩上。对那些养马的人说:“一定要用几个健壮的人看住此马。不然,是不能据有它的。”几个人都笑着点了点头。招弟出城才一里多路,马已拔起了木桩,飞奔而来,那木桩还在缰绳上。于是归还了买马钱,把马又牵回来了。州衙中人说那马没有吃他们的一寸草一粒米。到先祖父去世的那天晚上,马叫得很悲伤,从此就不再吃东西,也死了。马在我家,前后算起来有三十年埃
我赞叹道:“它服从主人,感觉像是遇到了知己一样;它尽力干活,像是在报答知遇之恩。别人的丰厚供养条件,它不曾一顾,一心忠于它的主人,直到尽忠殉节。这是古代烈丈夫的事迹啊,想在现在的人中找到一个,也是不容易的埃马啊!你还是匹披毛戴角的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