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原文】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①龙溪书院。一江一 西寇乱,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一邓一 愈镇一江一 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②军事。母丧除,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一江一 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平一陽一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成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③数十辈。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
【【注释】】①长:执掌。②赞:帮助,辅佐。③有司:泛指官吏。
【译文】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时乡试中举,执掌龙溪书院。一江一 西发生寇乱,熊鼎集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多次胁迫他投降,他不理睬。一邓一 愈镇抚一江一 西,多次召请他来相见,惊异于他的才华,向皇上推荐。太祖要授给他官职,他说母亲年老需要赡养,推辞了,于是留在一邓一 愈的将军府中,参与辅佐军事。母亲死后守孝期满,皇帝召他到京城,授官德清县丞。后松一江一 平民钱鹤皋反叛,邻近地区大为惊扰,熊鼎镇抚他们而恢复平静。
平一陽一知州梅镒犯贪赃的罪行,不停地辩解,几百个平民都申诉知州无罪。熊鼎正要听从,有一个小吏禀告道:“如果释放了知州.问起我们来怎么办?”熊鼎叹气说:“法律是用来诛杀罪人的,我怎敢因为怕被责罚,而诛杀无辜之人呢!”熊鼎释放了梅镒,将情况上奏皇帝,皇帝回复照此执行。这年秋天,山东刚刚平定,皇帝设置了按察司,又任命熊鼎为佥事。熊鼎到任后,上奏罢免不称职的官员数十人,(各部的贪一官污吏得以肃清)。熊鼎要考查官吏的好坏,于是命令郡县各备两份日历,每天记下所处理的诉讼钱粮诸事,一份留在郡县,一份上报御史台,互相更换,按日历查考,没有敢隐瞒的官吏。
八年,西部的朵儿只班率领部落来归附,(朝廷)调熊鼎为岐宁卫经历。(熊鼎)到了那里,发觉敌寇是假投降,他悄悄地将情况详加述说(报告皇帝)。皇帝派使者前来慰问犒劳,赐给他皮裘和帽子,又派中使赵成去召他回京。熊鼎动身后,敌寇果然反叛,他们胁迫熊鼎返回北方。熊鼎对他们申明大义,斥骂他们,于是他与赵成、知事杜寅都被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