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原文】
金濂,字宗瀚,山一陽一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尝言郡县吏贪浊,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间故事,遣使劳赉,则清浊分,循良劝。帝嘉纳之。用荐迁陕西副使。
正统元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益宁夏守兵,设汉中镇守都指挥使,多议行。三年擢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濂有心计,善筹画,西陲晏然。时诏富民输米助边,千石以上褒以玺书。濂言边地粟贵,请并旌不及额者,储由此充。
福建贼一邓一 茂七等为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楷征之,不克。十三年十一月大发兵,命宁一陽一侯陈懋等为将军往讨,以濂参军务。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贼。茂七死,余贼拥其兄子伯孙据九龙山,拒官军。濂与众谋,羸师诱之出,伏一精一兵,入其垒,遂擒伯孙。帝乃移楷讨浙寇,而留濂击平余贼未下者。会英宗北狩,兵事棘,召还。言者一交一 劾濂无功,景帝不问,加濂太子宾客,给二俸。寻改户部尚书,进太子太保。
时四方用兵,需饷急,濂综核无遗,议上撙节便宜十六事,国用得无乏。未几,上皇还。也先请遣使往来如初,帝坚意绝之。濂再疏谏,不听。初,帝即位,诏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濂檄有司,但减米麦,其折收银布丝帛者征如故。三年二月,学士一江一 渊以为言,命部查理。濂内惭,抵无有。给事中李侃等请诘天下有司违诏故。濂恐事败,乃言:“银布丝帛,诏书未载,若概减免,国用何资?”于是给事中御史劾濂失信于民,为国敛怨,且讦其一陰一事。帝欲宥之,而侃与御史王允力争,遂下都察院狱。越三日释之,削宫保,改工部。吏部尚书何文渊言理财非濂不可,乃复还户部。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东宫建,复宫保。寻复条上节军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五年卒官,以军功追封沭一陽一伯,谥荣襄。
濂刚果有才,所至以严办称,然接下多暴怒。在刑部持法稍深。及为户部,值兵兴财诎,颇厚敛以足用云。(选自《明史·列传四十八》,有删节)
【译文】
金濂,字宗瀚,山一陽一人。永乐十六年(1418),中进士,被授予御史。他曾说郡县官员贪一污,应敕令按察司、巡按御史考察廉洁能干的人,就如洪武年间的做法那样,再派使者去慰劳和奖赏,这样则官员清浊自分,守法而有治绩的官员也受到鼓励。皇上嘉许采纳了他的建议。因受推荐他升为陕西副使。
正统元年(1436),他上书请将各卫的缺官补上,增加宁夏守兵,设汉中镇守都指挥使。这些建议多得讨论实行。三年,他升为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金濂有心计,善于筹划,西陲安然。当时皇上下诏令富民输运粮食助边,运送一千石以上的可得玺书褒奖。金濂说边防地区粮食很贵,请对达不到这个数目的人也进行表彰,边粮储备因此得到充实。
福建贼一邓一 茂七等人作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阶去征讨,不胜。十三年(1448)十一月,朝廷大发兵,命宁一陽一侯陈懋等人为将军前往征讨,用金濂参赞军务。他们到达时,御史丁蠧已大破贼人,一邓一 茂七死,其余的贼人拥戴他哥哥的儿子一邓一 伯孙占据九龙山,抵抗官军。金濂与众人商议,便用弱兵引诱他们出来,而埋伏的一精一兵便攻入他们的堡垒,于是擒住了一邓一 伯孙。皇上于是调张阶去讨伐浙一江一 之寇,而留下金濂扫平还没攻下的其余贼人。正值英宗被俘,军事紧急,金濂被召回。议论者纷纷弹劾金濂无功,景帝不问,加封他为太子宾客,支给二职俸禄。不久他改任户部尚书,进封为太子太保。
当时四方用兵,粮饷需要紧迫,金濂全面安排计划,提出十六项节减开支的建议上奏实行,国家用度得以不缺乏。不久,上皇回来了,也先请如先前派遣使者往来,皇上坚决拒绝。金濂一再上疏劝谏,皇上不听。当初,皇上即位时,下诏免除景泰二年(1451)全国租税的十分之三。金濂传檄有关官员,只减征米麦,其他折收银两和布匹丝帛的照旧征收。三年二月,学士一江一 渊对皇上谈到此事,皇上命户部调查处理。金濂心中惭愧,抵赖说没有。给事中李侃等人请询问天下有关官员违反诏令的原因。金濂担心事情败露,便说:“银两布匹和丝帛,诏书上没写明,如果一概减免,国家用度怎够开支?”于是给事中和御史都弹劾金濂失信于民,使人民怨恨国家,并且还揭发了他的一陰一事。皇上想宽宥他,而李侃和御史王允极力反对,遂把他关进都察院监狱。过了三天把他放了出来,削去太子太保之衔,改到工部。吏部尚书何文渊说理财非金濂不可,于是又调他回户部。金濂上疏自述,顺便请求退休,皇上安慰挽留他。东宫太子建立后,恢复金濂太子太保之衔。不久他又提出节减军匠和僧道人员过滥的食粮等十项建议上奏。五年,他在任上去世。以军功追封他为沭一陽一伯,谥荣襄。
金濂刚毅果断,有才干,但对待属下多暴怒。在刑部时,他执法过严。到他任户部尚书时,正值用兵,国家财物短缺,颇采取厚敛的办法来保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