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勋字叔业,泰山平一陽一人也。建安十七年,太祖辟勋丞相掾。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勋为中庶子,出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为曲周县吏,断盗官布,法应弃市。太子数手书为之请罪。勋不敢擅纵,具列上。勋前在东宫,守正不挠,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滋甚。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勋官。久之,拜侍御史。文帝受禅,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勋停车上疏。文帝手毁其表而兢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侍中齐晔对曰:“猎胜于乐。”勋因奏:“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帝怒作色,罢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等并举勋为御史中丞。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僚严惮,罔不肃然。六年秋,帝欲征吴,勋面谏。帝益忿之,左迁勋为治书执法。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一陽一,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为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太尉钟繇等并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后二旬,文帝亦崩,莫不为勋叹恨。
[注]标埒(liè):标记。
译文:
鲍勋字叔业,是泰山郡平一陽一县人。建安十七年,魏太祖征用鲍勋为丞相掾。建安二十二年,册立太子,任鲍勋为太子中庶子,不久,又出任魏郡的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的弟弟为曲周县吏,偷盗了官布,按法律应当斩首弃市。太子数次亲手写信为他讲情。鲍勋不敢擅自释放此人,把他的罪行全部如实上报了。鲍勋以前在东宫奉事时就恪守原则,不肯屈从权贵,太子本来就不喜欢他,再加上这件事,对他就更怨恨了。当时正赶上郡界兵士轮休有过期的,太子就秘密敕令中尉参奏罢免了鲍勋的官职。过了很久,才又任他为侍御史。太子即位为帝后,鲍勋经常向他陈奏说:“当前急迫的事情,仅在于军战、农耕和宽惠百姓。兴建台榭、苑囿这类事,应当往后放放。”文帝要外出射猎,鲍勋拦住车上疏。文帝亲手撕毁了他的奏疏,还是出发打猎去了。行至中途休息时,文帝问侍臣说:“行猎的欢乐,与演奏音乐相比又如何呢?”侍中刘晔回答说:“行猎胜过听音乐。”鲍勋于是上奏说:“刘晔*佞谗谀,为臣不忠,他在阿谀附和陛下过分的、开玩笑的言语。应当请有关部门议定他的罪过。”文帝听后怒形于色,就停止打猎,返回了宫禁。当即把鲍勋赶出去做了右中郎将。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等一同荐举鲍勋为御史中丞,文帝不得已而起用了他,百官严谨惮惧,没有不肃然起敬的。黄初六年的秋天,文帝想要征伐东吴,鲍勋当面劝谏。文帝更为忿恨,贬降为他治书执法。文帝从寿春回军,屯驻在陈留郡地界。陈留太守孙邕朝见文帝,出来时他拜访了鲍勋。当时,营垒尚未建成,只立了标记,孙邕从斜路过,没有从正道走,犯了军法,军营令史刘曜想查办他,鲍勋以堑垒尚未筑成为由,宽免了孙邕,劝止刘曜,让他不要检举。大军返回洛一陽一,刘曜犯罪,鲍勋上奏建议罢免遣放刘曜,然而刘曜却秘密上表奏报了鲍勋私自宽免孙邕的事。文帝下诏说:“鲍勋指鹿为马,把他收捕一交一 付廷尉。”廷尉依****议说:“当判五年正刑。”三官驳议说:“依法律应当罚他黄金二斤。”文帝大怒说:“鲍勋已经没有活的指望了,然而你们竟宽纵他!”太尉钟繇等人一起请求赦免鲍勋的罪过。文帝不答应,于是杀死了鲍勋。鲍勋既能修养内在的操行,又廉洁而能施舍,死的那一日,家里没有多余的财物,二旬过后,文帝也去世了。人们无不为鲍勋的冤死而遗憾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