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者,音之所由生也(1)
——音乐表现情感而不是形象
【原文】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2);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3);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4);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5);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噍(jiao)以杀(shai):急迫短促。(3)啴(chan)以缓:舒展和缓。(4)发:振奋。散:奔放。(5)廉:端正方直。
【译文】
乐是由声音生成的,它产生的本源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动。所以心中产生悲哀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急促而低沉;心里产生快乐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振奋而奔放;心里产生愤怒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粗纩而激越;心里产生崇敬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庄重而正直;心里产生爱恋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和顺而一温一 柔。这六种情感并非出自人的天性,而是受到外物的激发才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