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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知识库 · 女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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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本二):纪德行

【原文】

大家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常则和色柔声,必致(1)其亲;奉养则竭力营办,务得其欢心;疾病则供具汤药,及其忧早;丧葬则擗踊(2)哭泣,致〔尽其极也〕其哀痛;祭祀则以时思荐,尽其诚敬。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勿傲,为下勿悖(3)(4),在丑勿争。居上而傲,则德不崇;居下而悖,则殃必及身;在丑而争,则声名乖戾(5)。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牛羊豕曰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解读】

此章以另一个版本来规范妇德的“五备三除”。对双亲要做到的五条:和颜悦色、尽心尽力、病时服侍、葬时至哀、祭祀至诚。要戒除居上而傲、居下而悖,在丑而争。

【注释】

(1)致:奉献,献纳。

(2)擗踊:擗,捶胸;踊,以脚顿地。形容极度悲哀。

(3)荐:祭祀时献牲。

(4)悖:违逆,违背。

(5)乖戾:抵触,不合情理。

【翻译】

曹大家说:“孝子侍奉双亲,平日里和颜悦色,柔声细语,一定时时表达亲近喜;奉养老人就尽心尽力,一定要得到长辈的欢心;倘若老人生病了,就呈供汤药,盼望早日好转;老人过世送丧时,就捶胸顿足地哭泣,极尽哀痛之情;祭祀已故先人时,就按春秋祭祀的时间进献祭品,极尽诚敬之心。这五方面具备,然后能侍奉双亲。侍奉双亲时,地位尊贵而不傲慢,身居下位而不违逆,在众人中礼让不争。身居尊位而骄慢就品德不佳;身居下位而违逆就必招灾祸;身处众人中却争抢就会名声不好。这三方面不戒除,虽然每日给双亲供养丰盛的饭菜,仍旧是不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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