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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十五

杜延年杜钦

【原文】

《前汉书》①称:杜延年本大将军霍光吏,光持刑罚严,延年辅之以宽,论议持平,合和朝廷;杜钦在王凤幕府,救解冯野王、王尊之罪过,当世善政,多出于钦。予谓光以侯史吴之事,一朝杀九卿三人,延年不能谏。王章言王凤之过,圣上感悟,欲退凤,钦令凤上疏谢罪。上不忍废凤,凤欲遂退,钦说之而止。章死,众庶冤之,钦复说凤,以为:“天下不知章实有罪,而以为坐言事,宜因章事直言极谏,使天下咸知主上圣明,不以言罪下。若此,则流言消释矣。”凤白行其策。夫新莽盗国,权舆与凤,凤且退而复止,皆钦之谋。若钦者,盖汉之贼也,而谓当世善政出其手,岂不缪哉?

【注释】

①《前汉书》:即《汉书》。

【译文】

班固在《汉书》中记载:杜延年本是大将军霍光的属吏,霍光主持刑罚很严厉,杜延年用宽仁态度来辅助他,定罪量刑务求公平,使整个朝廷和睦 结;杜钦是大将军王凤的幕僚,曾经拯救过冯野王、王尊的罪过,而当时一些好的施政措施,也大多出自杜钦之手。我认为霍光根据侯史吴藏匿桑迁之事,仅仅一个早上就杀掉了位居九卿之列的大臣三人,可是杜延年没能谏止。王章曾上书揭露王凤的罪过,圣上受到感动有所醒悟,想罢免王凤,杜钦叫王凤马上上疏谢罪。后来皇上又不忍心罢免他,可王凤却仍想着借机引退,杜钦劝说他打消了这个想法。王章死后,人们都以为他是冤屈的。杜钦又劝说王凤,说:“天下之人不了解王章真有罪过,都认为他是由于上言国事的缘故而死的,应该借着王章这件事提拔直言敢谏之人,使天下人都知道君主至明,不会因为陈述意见而治臣下的罪。如果这样做了,那么流言自然而然就会消释了。”于是王凤把这些话告诉了皇上,按照他的计策行事。新朝的王莽窃取政权,是由王凤开始的,王凤将要引退却又中止了,都是杜钦在出谋划策的缘故。像杜钦这种人,可以说是汉朝的国贼,《汉书》却说当时天下善政是出自他的手,这难道不荒谬吗?

苏子由诗

【原文】

苏子由《南窗》诗云:“京城三日雪,雪尽泥方深。闭门谢还往,不闻车马音。西斋书帙乱,南窗朝日升。展转守床 榻,欲起复不能。开户失琼玉,满阶松竹。故人远方来,疑我何苦心。疏拙自当尔,有酒聊共斟①。”此其少年时所作也。东坡好书之,以为人间当有数百本,盖闲淡简远得味外之味云。

【注释】

①斟:喝酒、品酒。

【译文】

苏辙在《南窗》诗中写道:“京城三日雪,雪尽泥方深。闭门谢还往,不闻车马音。西斋书帙乱,南窗朝日升。展转守床 榻,欲起复不能。开户失琼玉,满阶松竹。故人远方来,疑我何苦心。疏拙自当尔,有酒聊共斟。”这是他少年时代的作品。苏东坡很喜欢这首诗,认为在人世间应当有几百本流传,因为它风格闲淡简远,有种超越语言文字的情味包含其中。

孔氏野史

【原文】

世传孔毅甫《野史》一卷,凡四十事,予得其书于清 刘靖之所,载赵清献为青城宰,挈散乐妓以归,为邑尉追还,大恸且怒。又因与妻忿争,由此惑志。文潞公守太原,辟司马 公为通判,夫人生日, 公献小词,为都漕唐子方峻责。欧永叔、谢希深、田元均、尹师鲁在河南①,携官妓游龙门,半月不返,留守钱思公作简招之,亦不答。范文正与京东人石曼卿、刘潜之类相结以取名,服中上万言书,甚非言不文之义。苏子瞻被命作《储祥宫记》,大貂陈衍干当宫事,得旨置酒与苏高会,苏使人发,御史董敦逸即有章疏,遂坠计中。又云子瞻四六表章不成文字。其他如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诸公,皆不免讥议。予谓决非毅甫所作,盖魏泰《碧云暇》之流耳。 公自用庞颍公辟,不与潞公、子方同时,其谬妄不待攻也。靖之乃原甫曾孙,佳士也,而跋是书云:“孔氏兄弟曾大父行也,思其人欲闻其言久矣,故录而藏之。”汪圣锡亦书其后,但记上官彦衡一事,岂弗深考云。

【注释】

①河南:指黄河以南的地方。

【译文】

社会上流传孔毅甫《野史》一卷,共记录了四十件事,我从清 县的刘靖之那儿得到了这部书。其中记载赵清献任青城县令的时候,曾带一名民间的乐伎回家,被县尉追上,夺还给人家,因而大哭大闹,又因迁怒和妻子闹矛盾,由此失掉了自己志向抱负。文潞公做太原太守时,曾任用司马 公为通判,文彦博的夫人生日时, 公曾进献小词祝寿,受到都漕唐子方的严厉斥责。欧永叔、谢希深、田元均、尹师鲁这些人在河南府治所洛时,曾经携同官妓游览龙门,半个月还不回来,河南留守官员钱思公写信请他们回来,也毫不加理睬。范仲淹和京东人石曼卿、刘潜之流互相结 以博取浮名。服丧期间上万言书,与服丧期间上书出言不要文采的规矩极为不符。苏轼受命创作《储祥宫记》,大太监陈衍管理宫廷事务,得到皇上的旨意设酒席同苏子瞻畅饮,苏暗地叫人告发此事,认为不符合礼制,于是御史董敦逸就上了弹劾的奏章,刚好落入陈衍设计好的圈套。还说苏辙用四六文写的表章不成体统。别的如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等诸人,也都不免受其连累。我认为这绝非孔毅甫所写的,大抵属于魏泰的《碧云暇》之类的东西。 公自己因为庞颍的举荐而被征辟入朝,跟文潞公、唐子方并不是同时的,其荒谬就不言自明了。刘靖之作为刘原甫的曾孙,是品学兼优的读书人,可是为这部书所写的跋语却说:“孔氏兄弟和我的曾祖父同辈,怀念他们的为人就想听到言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所以把它抄录下来加以保存。”汪圣锡也在书的后面写了跋语,只是记录了上官彦衡的一件事,难道他们没有仔细看过这本书的内容吗?

张子韶祭文

【原文】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没于保昌,道出南安,时犹未闻桧相之死。张子韶先生来致祭,其文但云:“维某年月日具官某,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①!”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前人未有此格也。

【注释】

①伏惟尚飨:悼词常用语。

【译文】

先父在从岭南调动到宜春去的时候,逝世于保昌,家人扶枢途经南安,当时还没听说奸相秦桧已死的消息。张子韶先生来吊祭,他的祭文只是说:“某年某月某日具位之官某某,恭谨地在此地以清酒作为祭奠,告慰某官在天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他的情意极为哀痛,以至超过了文词的表达。从前的祭文还没有见到过这种格式。

云中守魏尚

【原文】

《史记》、《汉书》所记冯唐救魏尚事,其始云:“魏尚为云中守,与匈战,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①之,其赏不行。臣以为陛下赏太轻、罚太重。”而又申言之云:“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重言云中守及姓名,而文势益道健有力,今人无此笔也。

【注释】

①绳:逮捕。

【译文】

《史记》和《汉书》所记载的冯唐救魏尚的事,冯唐在开始说:“魏尚做云中郡郡守,和匈打仗,向幕府报告战功,有一句话说错了,执政官吏便根据法律条文处分他,对他的奖赏也未得以施行。臣认为陛下奖赏太轻、处罚太重。”并且又重新申述这件事,说:“云中郡守魏尚,犯了呈报战功时斩首俘虏的人数中差六个人的首级的罪过,陛下就把他 由法吏审理,取消了他的官爵,罚他去做苦工。”这里有两次说到云中郡守及其姓名,文章气势便显得更加遒劲有力,现代的人是没有这样的笔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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