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合格
楠曰:刑合格者,取癸亥、癸卯、癸酉日,见甲寅时,原四柱无字杀,方可用。盖取寅时,则寅能刑巳,则刑出巳中戊土作官星,则戊与癸相合也,故曰刑合格。若癸巳日,则有戊土破格,癸未癸丑日,坐下有七杀破格,又畏有巳字,京破格。有申字则申来冲破了寅,则寅不能刑也巳也,理也人为。
《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戊己二方。
旧注曰:此论刑合格。以六癸日为主星,用戊土为正气官星。喜逢甲寅时,用刑巳中戊土,癸日得官星,如庚寅刑不成。惟甲寅时,是行运与飞天禄马同。若四柱有戊字己字,又怕庚寅伤甲字,刑坏了。忌申字则减分数,岁君大运亦忌。
古歌云:癸日生人时甲寅,最忌四柱带官星。若无戊己庚申日,壮岁荣华达帝京。
补曰:癸日生人,即六癸日。时甲寅,即时若逢寅闰也。惟此为刑合格。最嫌四柱带官星,言用寅暗刑巳中戊土,为癸日之官星,怕四柱中带戊并巳填字,言官星,则杀亦在其中。故下文云,若无戊土之官,己土之杀,并巳字填实,及庚金克申,申字冲寅,可谓此格之纯。则早年发达,登庸朝宁矣。
又曰:十陰十水寅时格正清,又愁庚克不能刑。运行若不填蛇地,方得清高有利名。
又曰:癸日生人得甲寅,此名刑合格为真。若无戊己庚申字,便是腰金带玉人。
又曰:癸日寅时刑合格,入此格时须显赫。官星七杀莫相逢,庚申巳字为灾厄。
《鹧鸪天》云:但求癸日甲寅时,刑出官星贵可知。寅申冲出多灾祸,若见庚金便主悲。
逢戊己,遇刑冲,一生名利必然无。年时日月无刑害,须还马上锦衣荣。
补曰:旧注谓寅暗刑巳中戊土为癸日之官星,怕见庚克寅中甲木,申字冲寅,刑不起官星。未有怕见亥字,午戌字为羁绊,而或者乃创为亥字午戌字为羁绊,则非也。观古潘节使造成:乙未癸未癸亥甲寅则亥不绊寅也,明矣。
甲戌甲戌癸酉甲寅古陈侍郎之造。则午戌不能绊寅也,明矣。非若遥巳禄马之忌绊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