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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琳之传

孔琳之,字叫彦琳,会稽山县人。曾祖孔群,是晋朝的御史中丞。祖父孔沈,是丞相掾。父亲孔貵,是光禄大夫。

孔琳之坚强正直有志向,少年时代喜文章,懂音律,能下棋,善于写一笔极妙的草隶。桓玄辅佐朝政担任太尉,任用他为西阁祭酒。桓玄当时议论打算废除钱币而用谷帛代替,孔琳之发表议论说:

“《洪范》中讲八政,把财货仅次于食物,难道不是因为交易所用的手段,是一种极重要的实用物品么?所以圣王制造出无用的货币,用来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毁坏的耗费,又省去了难以运输的苦处,这正是钱之所以能继承龟甲贝壳的地位,历代都不废弃的原因。谷帛成为宝贝,本来是因为它可以做为衣食,现在再分出一个功能作货币,则带来很多损害,又烦琐地经由商贩的手,在割截使用之中耗费抛舍,这些弊端,自古时候就是很明显的。所以钟繇说:‘取巧伪诈的人,竞相弄湿谷物以捞取好处,织造稀薄的帛以充当货币。’魏朝的时候曾用严厉的刑罚加以管制,也不能够禁止。所以司马芝认为‘用钱贸易不仅可以富国,也是减少刑罚的方法’。现有已经用了而又废除它,则老百姓马上就要失去用它的利益,这样有钱无粮的人,都会因此而饥饿窘困,这是截断它的弊端。魏明帝的时候,废除钱币而使用谷物实行了四十年,因为对人们不方便,于是整个朝廷议论大起,通经济明达政治的士人,莫不认为应该重新使用钱币进行贸易。他们尚且舍弃谷帛而使用钱币,足以证明使用谷帛的弊端在过去的试验中已经很显著了。”桓玄又谈论恢复肉刑,孔琳之认为:

“唐尧虞舜时代以特异的服饰象征五刑,夏禹时代建立刑法是因为世风淳厚浇薄的不同,导致教化手段的不同。《尚书》中说“要根据世道来定刑罚轻重”,是说要随着时代而变化。夏商周三代风俗淳厚、事情简单,所以很少触犯刑法。末代风俗机巧而事务繁多,所以常常陷入法网。如果孔门的三千弟子处在乱世,必然会有用刑太多的指责,这正是五帝不互相因循效法,肉刑不可全部恢复的原因。汉文帝发了仁慈恻隐之心,感伤犯人没有自新的道路,改革古代的办法,创立新制度,号称刑措;然而名义上轻而实际上重,反而更加伤害人。所以孝景帝继承皇位,用宽缓的措施来减轻它,宽缓则人们怠慢,又不能禁止邪恶。当时希望能找到适中的刑法,因而受到过去人们的称赞,历代详加讨论而没有获得适当的措施。兵乱发生以后,遇到的刑法更多,弃市的刑法,本来是截断右脚的脚趾,汉文帝发生谬误,后世继承而不加以改革,以前的贤者因此十分遗憾,进行了议论而没有深入辨析。钟繇、陈群的意思虽然小有不同,都是企图以截断右趾代替弃市。如果依照他们的话去办,那么所救活的人就多了。降低死罪让犯人能够生存,的确是较轻的刑法,可以保全他的生命,增加他的产育,仁慈既可以对人生有利,功劳也可以有益于大众。又现在所忧虑的,罪犯逃亡是第一项,屡次逃跑而不悔改的,应该让他们无处可逃,也以此警诫没有犯罪的人,永远根绝罪恶的根源。至于其余各条,应该仍然依据过去的法律。”

桓玄喜欢别人附和逢迎,而孔琳之不能顺从他的意旨,所以不被赏识。逐步调任尚书左丞、扬州中从事史,所在之处都有显著的政绩。

当时责成各级官吏献计提出应该办理的事情。有人提议应该修缮地方学校,减缓国家刑法,审察官员表现,明确升降标准,举荐隐逸,提拔人才,加强农业,减轻税收。孔琳之在众人的议论之外,另有提议说:

“印玺,是用来辨别官爵,提供凭信依据的。官职没有大于皇帝的,爵位没有高于公侯的,而传国的印玺,历代顺次使用,世袭封号的印章,代代相传。可贵处在于保持旧貌,不另外改作。现在世上只有尉这一官职各自单独使用一种印章,以至朝内外的众官吏们,每次调任都要改换,追寻其中的含义,自己还没有弄懂。如果说是因为官吏各自姓氏不一,与传玺不同,则这还不如不同的时代差别更大;如果论物品有名,它虽然有公卿的尊贵,却没有帝王的重大;如果是因为有的居此职位的大臣受过诛杀,忌讳它的不吉利和晦气,那么汉朝用了秦国的印玺,传位四百年,没有听说因为子婴自身被杀国家灭亡而抛弃不佩。以帝王公侯的尊贵,并不怀疑传玺,而以大臣众官的卑下,为什么却要嫌弃印章呢?书籍记载中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引用例证自己违背了准则,而终年不断地在刻铸,费工费料,金银铜炭的消耗,不去说它,关键在于这并不是遵循旧轨、力求简易的做法。在下请求众位官员都用同一枚印章,不要再费事去改制。如果是新设置的官员,而又官多印少,或者有的文字损毁,然后再铸,那么这对于皇家府库,将补益不小。”他又说:

“丧事牌楼,并不出自关于礼的典籍,而是起自衰亡的末代,习惯积累,产生常规,于是成为旧的风俗,起自天子直到百姓。如果的确这样实行很有道理,突然改掉必然引起震惊;然而如果是与人情无关,而又违背礼度,保存它也没有什么好处,去掉它也没有什么损失,当然就应该遵守从前的典籍,革除后世的谬误,况且又有许多虚浮的花费,实在是成为人们的一种忧患啊!凡是人们的丧葬仪式,大多出在民间,经常都有这种需要,常常要花十几万,损耗人们的财力,而在意义上并无什么可取。至于贫寒的平民人家,则人人都想竭尽自己的能力,即使是房室好像倒悬的钟磬一样空空,也无不倾尽自己的家产和微薄的钱财,所谓“按礼埋葬”,难道就是像这样的吗?我认为应该完全罢免丧事牌楼的仪式。”

后来调他担任尚书吏部郎。义熙十一年(415),任命他为宋武帝平北、征西长史,调任侍中。宋台刚刚建立的时候,任命他为宋国侍中。永初二年(421),担任御史中丞,光明正直维护法令,绝不屈从任何压力,曾奏表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违背法典。当时徐羡之兼任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为中从事,徐羡之让孔璩之劝解孔琳之,让他放弃弹劾此事。孔琳之不答应,说:“我触犯了宰相,应当是仅只我一人获罪。你必定不应该跟着连坐,哪里需要这样辛勤游说呢?”从这件事百官受到了震惊,没人再敢违犯禁令。武帝非常称赞他,路过兰台时,亲自去看望他。后来调任祠部尚书,不营办财产,家中特别贫寒。景平元年(423)逝世,追赠为太常。

他的儿子孔邈具有他父亲的风格,官职升至扬州中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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