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封建时代摧一残妇女的一种恶习,曾使无数妇女蒙受了极大的痛苦,以至于在近代的民一主革命中,禁止缠足,放脚,成了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妇女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却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中国封建礼教、封建道德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妇女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和玩物。为了迎一合男人的情趣,满足男人的欲一望,妇女无论作出多大的牺牲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楚宫之腰”即为一例。《诗经》中云:“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舒,就是迟跚。窈纠,形容走路好看的样子,张平子《南都赋》亦云:“罗袜蹑蹀而容兴。”总之,古时妇女走路以缓行慢移为美;反之,不但不美,亦不符合封建札仪。缠足的发生,看来主要是基于这一点,但究竟始于何时呢?一种意见认为:妇女缠足开始于五代。
持此论者大多引用南宋张邦基《墨庄漫录》中的一段记载:南唐主李煜有一宫女名窅一娘一,轻一盈善舞,以帛缠足,使之纤小如新月一般。她穿着白色的袜子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翩翩起舞。以后为人所效仿,从此开缠足之先河。到了宋代,妇女缠足的风气已相当盛行。据《宋史。五行志》载:宋理宗时,宫女们由于缠足,一双脚变得纤直,被称为“快上马”;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宣和末年,妇女缠足穿的一种尖底鞋,称为“错到底”。徐积《咏蔡家归》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苏轼的一首《菩萨蛮》,极言当时妇女脚之小:“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看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对上述说法持异议者认为:“缠足的开始至少不迟于唐代,也就是说,在五代以前就有了。他们引元代伊世珍《琅玡记》所载:”安史之乱“时,杨贵妃在马嵬坡被缢死后,当地有一位老妇人因拾得杨贵妃的袜子而致富。
其女名王飞,还拾得雀头履一双;上面嵌有珍珠,履仅三寸长。王飞将此奉为异宝,从不肯轻易给人看。据此,推论出缠足在唐玄宗时就有了。《群谈采余》中有咏杨贵妃罗袜诗一首:“仙事凌波去不远,独留尘袜马嵬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阮阅编的《诗话总龟》中记载了唐玄宗从蜀避难回来,为怀念杨贵妃曾作《罗袜铭》,内有“窄一窄弓弓,手中弄初月”之句。在唐代文人的笔下,也有了对女人小脚的描写。如白居易《上一陽一人》诗中的“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花间集》中的“慢移弓底绣罗鞋”,等等,反映了当时妇女已缠足并成为一种风气。清代内地有人到西藏,发现当地的灯具状如弓鞋,称为“唐公主履”。唐公主,指文成公主。有人即认为这是唐代缠足的实证。需要指出的是,持缠足不迟于唐代说法者尽避引用了不少资料,但并未确切地指出究竟始于何时,源在哪里?从记载看,唐代以前人们对妇女脚之大小已有讲究,作为美不美的一个标志。像《孔雀东南飞》中就有“纤纤作细步,一精一妙世无双”之句。但要证明唐以前妇女已缠足,还缺乏有力,充分的根据。至于《南史。齐东昏侯纪》中的东昏侯,以金为莲花贴地,令潘妃走在上面,称之为“步步生莲花”,与后人将小脚喻为“三寸金莲”则是两码事。
缠足不迟于唐代这种说法本身,也有可商榷之处。有人指出,若要缠足,必须以裹脚布层层裹一住,这样便不能穿袜。马嵬坡的老妇人拾得杨贵妃的袜子,可见当时还没有缠足。郭若虚的《图画见闻记》中说唐代宗令所有的宫人穿红锦靿靴。这是一种袜筒很高的靴子,缠足的宫人,很难设想能穿之行走。所谓“慢移弓底绣罗鞋”,只是形容鞋底为弧形,鞋尖向上弓曲,今天的女鞋尚有此种形状。《宋史》中载:“韩维为颍王记室,侍王坐。有以弓鞋进者,维曰;‘王安用此舞鞋?’”清代的袁枚也认为弓鞋只是舞鞋而已。还有人引用唐代韩侂《屧子》诗中“六寸趺圆光致致”之句,说明当时尚无缠足之恶习。唐有大尺、小尺,大尺相当今天的0.985尺左右,小尺相当0.82尺左右,由此推断,当时的6寸之脚也不能说很小。
妇女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从开始到成为一种让会风气,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究竟何是“源”,何是“流”,区分清楚确非一件容易的事。尽避它十分符合封建的传统观念,并受到统治者的认可和欣赏,但在历代的正史中,有关缠足的记载却很少见。这也许是“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对史官们的影响,倒是在历代一些文人的诗词、笔记、纪闻等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地对此有所反映,从而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有的可靠一性一也值得怀疑。如《丹铅总录》,认为缠足始于唐代,但此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杨慎,杨慎著此书时正充军云南,疏于考订,讹误不少。凡此种种,给我们揭开缠足起源之谜无疑增加了困难。因此,缠足究竟始于何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证。
(许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