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妃故事见之于文学作品的,比比皆是。在我国历史上流传甚广,最为著名的无疑要算唐明皇(即唐玄宗李隆基)和杨贵妃了。他们几乎进入了文学创作的各个领域,如诗歌、小说、戏曲等,其中都有脍炙人口的佳作。
白居易的《长恨歌》,更属“千古绝唱”,是我国文学史上最为人传颂的长篇叙事诗之一。但是,对于它的主题思想,历来歧见颇多。尤其是解放后,诸家蜂起,各抒己见,至今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我国学术界曾为此开展过两次大讨论。第一次讨论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期。从当时的各家意见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一爱一情说”。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唐玄宗和杨贵妃的一爱一情遭遇,以及歌颂他们一爱一情的纯真的思想,在《长恨歌》中是“主导的,基本的”。白居易通过李、杨一爱一情的描写,歌颂了那种同人民的生活和人民的感情相一致的纯洁无暇的一爱一情,这在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里,无疑具有进步一性一的。它和梁祝等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故事一样,“属于人民的一精一神情绪的表现”。诗中虽也写到李、杨的荒一婬一误国,但作者对此的讽刺和不满,表现得并不显著。二是“讽谕说”。不少人认为。《长恨歌》是一首讽喻诗,它“主要是讽刺唐明皇的荒一婬一误国和昏迷不悟”,展现了中唐时代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面貌和政治道德上的腐败堕一落。其主要理由,一是此诗写于元和元年冬,从白居易在这时期所写的对策和创作的《新乐府》,以及提出的文学主张来看,主旨都在联系社会现实,探讨历史教训,谴责李、杨的荒一婬一导致安史之乱,与“一爱一情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二是陈鸿的《长恨歌传》曾说白居易“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的创作动机应是可信的。三是全诗讽谕之意明显,尤其是上半段,着重在揭露和批判,吟咏、赞扬李、杨的一爱一情并不是主要的。三是“双重主题说”。有人认为,《长恨歌》写的是一个特殊一性一质的一爱一情悲剧,李、杨两人既是悲剧的承担者,又是悲剧的制造者,这就使现实主义的诗人白居易不能不“怒其作孽”,而“哀其可怜”,不能不在这两个形象身上集中了谴责和同情,恨和一爱一这样两种矛盾的思想情绪,不能不使作品的主题思想具有两重一性一。“既有讽刺,又有同情”。因为,一、全诗一方面对李、杨两人的荒一婬一生活招致祸乱,作了明显的讽刺;另一方面对杨贵妃的死和两人诚笃的相思赋与很大的同情。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二、就陈鸿的话而言,就有着同情和讽喻这两个方面。所谓“感其事”,就是被李、杨的悲剧所感动,因而赋与同情:“惩尤物,窒乱阶”,就是指玄宗因溺于女色而招致祸乱,必须给以讽刺。三、是诗的前段采用了现实主义手法,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以讽喻为主,后段则多用一浪一漫主义手法,借李、杨故事寄托着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长恨歌》是同情和讽喻的结合一体,不能将它看成是纯粹的讽刺诗和一爱一情诗。
第二次讨论从近年来开始,目前还在继续。不少研究者围绕上述诸说,深入发掘,不断提出一些新见解,力图在已有的基础上前进。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感伤说”。有人说,《长恨歌》是在中唐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创作的,它与中唐的文学创作潮流密不可分,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体现着这个创作潮流中大部分诗作的共同特点,抒写着感慨国运盛极而衰的共同主题,突出地反映了白居易在时代兴衰转变时期的感伤、凄凉之感。所谓“长恨”,不仅仅是作者对李、杨悲剧的“长恨”,更主要的是对统治阶级不能保持唐朝开元、天宝时期的兴盛,反而在盛世中纵一情享乐而招致国破国衰局面的“长恨”,是对一个全盛时代衰亡的“长恨”。也有人说,白居易写《长恨歌》,“是通过对历史人物的咏叹,表达他个人的痛苦。”为此,他借历史题材,抒写与情一人永别离时的长相思之痛,为自己的不幸一爱一情遭遇,写了一曲凄婉的哀歌。这是因为:诗人创作此诗时,正是他遭受一爱一情痛苦的深渊时期;其次,白居易自己编集时,把《长恨歌》列入“感伤”诗类中;另外,诗中塑造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一性一形象,体现了下层市民的审美趣味。
(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