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在孤独中生活和死亡,就像伊凡·伊里奇一样。我认为牺牲参予来强调孤绝,要比牺牲孤绝来强调社会情感来得高贵美丽得多。
——题记
【一】
是该写这篇文字的时候了。
在这半年里,倒有几次提起笔,有一些想说说的意思。但最终还是由于懒,间或也有些小小的病,再就是自己有时把话也说不明白的缘故。所以就叨了这懒和病的名目,把文字抛到一边了事。现在想起来,虽然那思绪还时不时地留着,竟和人类的“新陈代谢”有些相像,有些消亡了,有些正在更新,有些还在长,不过题目倒是不曾变动罢了。
记得一本医学书上竟说出了这样一个真实,“倘若在一年之后见到并认出一个老朋友,那么可以肯定,几乎他身体的每个细胞皆非他离别前所有。就器一官而言,他已完全是一个新人。”记忆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而我们的人生,从一开始便置身于一个充满着许多变数的迷宫里,我们从哪里来,在哪里,到哪里去,都是无从知晓的。而在这许许多多的变数中,我们又无疑是最大的变数。因为很多变数都是取决于我们偶然的神思一动,突然间的灵光片羽。放到大一点的圈子来说,某一个人,某一些人都可以引发并触及许多人的变数。就如这篇文字,最近能断断续续地写出来,连自己有时也意想不到呢!这简直是太复杂了。
但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宝玉;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而《红楼梦》之所以残缺,也是有着许多的变数在里面的。在曹公已死这个变数不曾更改之前,所有打着“真梦”的幌子,不过是借以在自己的小小算盘拨上拨下罢了。而这样的“曹雪芹”若是活过来,也一定“黑胖”了许多吧;《红楼梦》若是侥幸完稿,怕是和当初也有不小的距离吧。
不幸的是,“千古文章未尽才”,尽管有那么多的叹息,《红楼梦》到底还是残缺了;幸好,他不曾在今天活过来。因为死亡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次真实永远的休息。
记得以前倒不曾这么想,或许是心中还有着“爱”的缘故。甚至还想“朝游苍梧,暮游南海”,远远地讨到长生药来,如果是一枚呢,不妨和自己的爱人分而食之,同时亦颇忌惮《奔月》中那个有些好奇心的嫦娥,亦想自己一仰脖吞服了自在。但一个人远远地活到那个所谓看不见的世界末日又有什么鸟意思呢?我想,刘阮二人从天台山回来的时候,“竟已历七世”。涌上心头的,究竟是一种悲壮的滑稽,还是一种难言的幸运呢?
好在,月亮是冰冷的;天台山虽然缥缈,现在亦成了旅游胜地;好在我上面说的一切都是梦话。而地母一娘一娘一“为什么生孩子,要生出死亡来”的叹息,是有着浓浓的黑色的慈爱在里面。她到底不知道,她一温一 暖博大的怀抱,却能给那些疲惫的人永永远远的休息。
在汪曾祺的文字里总有着这样的话:“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或者是“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我想,特别是经过一些世事的人,也会有相同的感慨。但现在的城市越来越大,越来越新,“死”和“没有了”,更是惯见的常事。而住在我隔壁的八十老太,没事就关着门数数念珠,念几声阿弥陀佛,因为她到底深信,那有限的未知是一个铺满莲花的黄金琉璃世界。
《红楼梦》的作者倒是不会这么粗浅的认为,他把这个世界看透了,看的太明白了。至于死后是什么样子,虽然也有若有若无的描绘,到底只是他活着时的想象。他给我们留下的那一块雪地,却极其象征了人类最后被放逐了的末世。尽管在我个人的妄想里,或许还会继续酝酿着另一次瑰丽的日出,但却与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毫无任何关系。
就像伊壁鸠鲁的古老戏语抛戏法一样抛出,“最可怕的灾难——死——与我们毫不相干。只要我们在,死就不在;只要死在,我们就不在。”
青埂峰下的顽石或许较为客观地明白这一切罢。在无限的永生里,可曾有过对自己暗暗地咒诅?好在某些时候它是一温一 润平和的,毕竟它也曾在“繁华花柳地,一温一 柔富贵乡”中摸爬滚打了一番。尽管最后一切还是“渺渺”、“茫茫”、“空空”、“太虚幻”,但让我门从其独特的情感体验中明白了——
关于爱的某些事。
高于爱的某些事。
【二】
也许是林妹妹的死,才让人觉得爱是那么可贵。
如果再扯上“风月宝鉴”的话题来说,“爱”和“死”正像极了这镜子的两面。这时不由有些怜惜那个让人颇觉得不齿的贾瑞,他是明明知道道士“不可照正面”的嘱咐,还是禁不起诱一惑 ,“以假为真”,把自己一股脑儿给搭进去了。而《红楼梦》里的人绝大部分都不懂这镜子的妙用,这可以理解,因为阿Q口中的“吴一妈一,我要同你困觉”,到底还算是人生中那一丁点儿可怜巴巴的乐趣。如果事事都要那么较起真来,秦锺临终前的几语,在午夜梦回时总是让人暗自地琢磨一下。也只有在那时候,想想农人的两三杯黄汤在手,“老婆孩子热炕头”三件事一妥当,那种陶然的快乐,确实羡煞旁人呢?
可是我常常有些多余的想法。因为这三件事,也够人忙忙急急地奔走一辈子呢!而人生也不仅仅只是为了“皮肤滥一婬一”这几个字的缘故。警幻仙子所介绍的另一番洞天福地很是有些性启蒙的含义,但当袭人触及那“冰冷粘湿的一片”时,宝玉却只得红了脸,把她的手轻轻一捻,那枚镜子兀自在半天之中滴溜溜地乱转。
这似乎与“爱”无关。而通常的才子佳人一到“合袌”的时候也就匆匆退场了,虽然有时还嫌不过瘾似的撮弄出什么二姨太三姨太什么的,但“下回分解”呢?要么活到九十,要么白日飞升,那几十年的好日子也就一笔给含糊了。
如果林妹妹也和宝二爷高高兴兴地结婚,不可避免地又要回到那条老路上了。而宝二爷是天底下第二个最不善生计的人,林妹妹就不得不撇下作诗的工夫,在油盐酱醋上把脸熬得瘦瘦黄黄的,真叫人不忍心。更何况夫妻低头抬头总有作恼的地方,一个哭鼻子、动剪刀什么的,一个一会儿说要死,一会儿说要做和尚,那大事小事唠叨事就更多了。如果是这样侥幸地折腾到土地公公土地婆婆那份上,林妹妹在宝二爷的眼里,还是一颗“无价之宝珠”吗?
好在作书人不会那样去写。他让林妹妹活在诗中,死在诗中。真真像极了《香港制造》里中秋说的那句话:
“我们死得那么年轻,所以我们永远年轻。”
【三】
我颇是怀疑脂批中说作者有传诗的意图。但却又不得不佩服作者激荡的才气,尤其是林妹妹的那三首古风,如果把该书中的所有诗词也排出什么三甲来,自然非林妹妹的这几首诗莫属。
这就是林妹妹的认真之处。有时她也和别的女孩子一样天真一样一胡一 闹,但在作诗上却从来没有含糊过。而对于宝钗等人来说,不过是拿诗来破破俗解解闷而已,到底和那仕途经济没什么关系。
人人都说林妹妹使小性子,爱说促狭话什么的。但不知怎么的,作者一写到林妹妹,反而让人从宝钗的圆润通脱处看出几丝机心,妙玉的目无下尘中看出些造作,袭人的一温一 柔和顺中看出些媚骨,湘云的天真爽直中不免些庸俗,探春的英姿明敏背后的一些陰冷等等。林妹妹就像秋天明净的湖水,所有的人都被她深深浅浅地照出些陰影。也只有林妹妹,算是真正懂了宝玉,在“遍布华屋的悲凉之雾”中,不管别人是多么地不看好,至少他们的心相互一温一 暖着。这就是作者所深深肯定的地方。
而作者又何尝不是那么“认真”呢?
鲁迅先生在《忆韦素园君》中不无悲痛地写下那么几句话:“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这又何尝不是林妹妹的写照呢?当林妹妹对着落花兀自垂泪的时候。我们倒是很小心地记下了和尚道士的叮嘱,如果不进贾府,林妹妹是不是可以不哭了呢?
那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林妹妹永远不会是小孩,在一年一年的花开花谢中,她会逐渐从消亡的事物中获得这种经验,正在逝去的落花向她表明了转瞬而逝就是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克里斯托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一影 《十诫》第一诫中,那个天真的小男孩目睹了一只流浪狗的死亡,当父亲告诉他死亡是“一切停止、停止”时,哽咽地说:“那会有什么用,谁会想知道猪小姐要用多久才能追到克米,那没有什么意义。”是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也仅仅只有回忆,而回忆往往又是最不可靠的,也会随着时间的久远而模糊而失真。但到最后,闲话前朝旧事和犹唱后一庭遗曲的人都远远地走了,还是趋于一片死灰色的寂灭。
所以,“此开卷第一回也”,先暗自设下一段木石的公案再说,就如深信人果真有什么前生后世之说一样,那样读者的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好受终归好受,当林妹妹咯着血的时候,也一样地怀着李贺母亲那颗悲痛的心说,“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或者竟如韦素园,用了“爱和忧急的声音”,命令他那位一样咯着血的朋友:“你不许再吐了。”
但他人的病,又岂是旁人能担的分毫,不过是在一旁干瞪眼而已。作为病者本身,更何况又是那一生不起之病呢,却没法看着别人生病后是什么样子,自己好用来参考。她的病,在于她的寸心,若是她觉得咯血会好受一些,那就由着她好,更何况有时咯血也由不得自己呢?记得前几年,逢酒必喝,每饮必醉,倒有些朋友一边夺下酒杯,一边善意地命令道:“你不许再喝了。”当时还有些郁闷,认为“人生安的几回醉”呢,更何况许多事又非酒不能解乎?当我现在一个人静静独处时,每每想起,便不由念起他们的“好”来,尽量把不得几次的痛快,合理地留在有限的人生中。
尽管人生有那么多的不如意,都是一件礼物。虽然这礼物有时会碍了他人的眼睛,觉得有孤掷和粉碎的必要,倒不如如人所愿地销声匿迹起来,自己寻个安然了局。“莫怨东风当自嗟”,自己的“命根子”自己不好好爱惜,可是这世间又有几人如林妹妹呢?而这“大好宝贝”,有时并不是自己能够说了算的。
好在,“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来。
尽管她已经死了。
【四】
杨绛先生在“钱钟书写《围城》”中说:“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从郁达夫、徐志摩等人情事观之,即使是有幸“于茫茫人海中觅求得唯一真正灵魂伴侣”,但还是陷入了另一座深深的“围城”。而钱锺书老之所以不让方鸿渐得到唐晓芙,也还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缘故。而人活着,有时是注定得不到自己最爱的东西,抵达不了某些地方;有时亦只是为着一个仅仅剩些余烬的梦。
繁华事散逐香尘。
末了还是雪地。一切都还在继续,但是我仍渴望静凝在雪地里;仍渴望广袤的雪地里深深浅浅地叠映着我比雪地还要苍白的影子;我仍渴望一切将被掩埋,所有的光明还形形色色低照耀着大地,我仍渴望高扬着双手挥洒出一片铺天盖地的大雪,仍渴望将整个世界和着欢笑和着泪水一同在雪地里深藏。
同样也包一皮括宝玉。
这让我在许多个难免的夜里一次次去涂抹他的结局,虽然有时也很好心地想到那个神瑛侍者什么的,至少可以让他在极度失意时再回去当当,但那是又一个轮回中的事呢!前生设定好了的“木石前盟”,这一辈子也仅仅只是“哪里见过”,这样想起来似乎玄之又玄了。但真正属于宝玉的结局又只有两个,死亡或者回来。
倘使高学士那个真正有些工巧的掉包一皮计不至于拆穿罢,或者竟可以一直这样下去,那大约还是一个微微有些美丽的梦。但高学士似乎比我们每一个人更有着宗教似的虔诚,同时亦十分尽力地去编造一个谎,让宝玉对人生作上一番小小的安排和了结,直直地把它送到青埂峰上了事。那“大红猩猩毡斗篷”虽然可以把神仙从凡人丛中剥离开来,白茫茫一大片雪地中的唯一一点猩红,这画面是美的,但有些不真实。
回来吧,或者亦可以像我们这样,天真地去寻找一点小小的东西过活,安然地混过一辈子了事。若是单单为了肉体活着,这倒不乏是一个好法子。推而广之,那么多“铺天盖地”的续作者,又何尝不是从这方面考虑呢?
这也使我有时亦陷入一种两难的矛盾中。
害怕活着,配不上自己的痛苦。每个人总是那么刻意地想做自己,总是那么害怕失去自己变得和所有人一个样。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那这样的“自己”又有什么意思?这使我又一次想到宝玉,他似乎可以死,但不要庸常,如果死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可贵的完成的话。
但很多人或许都不会那么去写,而贾宝玉到底也不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虽然他们都是人生的失败者,一样敏感的人儿,差不多全身都是心。哈姆雷特到底是持着剑去直面周围的一切,在一个个谎言和假面背后,去探索那等待着或许就要毁灭自己的命运;宝玉至始至终都在退缩,逃避,这或许是还有林妹妹爱着的缘故,在将要失去大观园的时候甚至还幻想同二三知己共寻一个了局。所以在梦快要醒来的时候,尽量地闭上眼睛,虽然他把这个世界看的足够明白了,到底还是有着许多小小的满足和侥幸。
最后呢,大观园不得不逝去,林妹妹却又不得不死,这时倒想起宝玉曾经的一番话来:“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一尸一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循水而上百尺,有女儿的哭声”,反倒是自己的泪水流成一条河,伤悼青春转瞬的红颜,伤悼世间繁华不再的花园。
最后只独独地留下了自己,谁又来哭你?
【五】
不知作者是否也这样想过。
耽于自己的幻梦中,他好像一直在寻找那些失去的、再也不存在的东西。他所寻找的并不仅仅只是年轻时的青葱岁月,而是年轻时所具有的某种真和美的特质。或许,那些东西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他只是仅仅想到那些,就如有时他想说出来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是在故事里透露出的一些东西:比如光洁而纯真的眼,雏菊花一样的脸庞和玫瑰花般的微笑,好多好多的花都在春天尽情绽放,所有的真诚和质朴都带着灿烂的爱,所有的呼吸和颤抖都带着幻想和领悟……梦一次比一次更接近,一次比一次真实,以及一次比一次更加害怕梦境幻灭所盈出眼眶的眼泪。他终于像一个孩子那样禁不住哭出声来。
而且,他自己渐渐地也就变了。无论他以后在哪里,对于过去,他都是一个陌生人。
这些都可以从作者笔下那么多的牵缠,踌躇和不忍就可以看出。而宝玉年龄上的前后不一致,如果不是出自于抄书者的笔误,那我们可以从中隐约地感觉到,作者害怕宝玉长大,亦害怕失去童年的大观园,所以就不得不尽把薄命司的那些册页提前一些,以至于让宝玉在一个不是很恰当的年龄里感受到男女之事,不管是初试或者再试,抑或是和碧痕洗的时候让洗澡水把床 腿子给淹了,如若换作当前的周刘诸公,定有许多津津乐道的题目开嚼,但我宁愿想象那是小儿女一时间的玩闹罢。因为大观园虽然亦有青春的狂想和萌动,毕竟不是西门大官人的后花园。而春梅游旧家亭馆的时候,所涌上来的,不过是物是人非过后扑面而来的凄凉和叹惋,而《红楼梦》中大观园的丧失,则是对往日青春作上最隆重的一次祭奠。而自己恸哭之余,更像是客观世界里偶尔荒谬并昭示着清醒的存在。
还是回不去了,还是一切都不能重来。
回不去了,所以在晴雯之死时,小丫头不妨就来了一个“芙蓉花神”的谎;冷二郎一遁入空门,就有尤三姐流着眼泪告别……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但原作者到底是没让我们看见,失去大观园后的宝玉又该会是什么样子。我想,只要大观园一天还存在,宝玉的梦是可以继续做下去的。既然没有别的什么路可以走,那就不妨让自己多做做梦,即使是有时做梦者在梦中亦能感觉到脸上兀自奔涌着的泪水,发觉自己只是梦境中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甚或是和梦中所呈现出的其它东西一样黯淡着,在消失中若隐若现地黯淡着。都是做梦者本身一种最大的幸福。
鲁迅先生说,“惟有说诳和做梦,在这些时候便见得伟大。”这同样亦是原作者和续作者的伟大之处。你看,原作者郑重其事地掏出一个梦来,而在这梦的最后,宁愿让那份高蹈的独醒吞食并细细啮咬自己的心,也不曾让大伙儿目睹梦醒时“大厦将欲倾”一阵轰塌,以及“食尽鸟飞”后的一片白地。若真是这样的话,像周汝昌这样的老少男和老少女怕是要少上若许对罢,这当然有些遗憾。而续作者的伟大,是他固执地造出一个谎来,让后来的那些大谎小谎一并破了去,同时把当今那些自以为是的“真梦”压得喘不过气来。“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就是其中颇为浓重亦可传世的两笔。但亦有他的缺点,他到底是相信了鬼神的存在,于是在那“兰因”和“絮果”中,加减乘除,一笔一笔,丝毫不苟。这有可能是太贪玩那册页上“曲词”的缘故。但不这样,能续好《红楼》吗?
而鬼神之说,在原作当中,不过是借人说鬼,借鬼嘲人罢了。这就是他们的不同,也是一个造梦者和圆谎者的最大区别。
【六】
紧闭双眼,黎明或许就是迟迟到来的又一场梦。
在库布里克那部也叫做《紧闭双眼》的遗作中,汤姆克鲁斯扮演的内科医生和妮可基德曼扮演的画廊女经理在一番“大开眼界”过后,妻子说:“一个人终其一生也不一定知道人生的真相,何况只是一晚上。”丈夫漫不经心地回答到:“一场梦并不只是一场梦那么简单。”用该电一影 的宣传词说,“两人在冲动与逃避里失去了面对人生的勇气,当一切游戏结束,他们认识到什么才是最值得珍惜的。”不过,最值得珍惜的业已失去,他们的小女儿在满是琳琅满目的圣诞商品中,开始睁大了童真的双眼,这时妻子似乎还想抓住一点什么,说出了全片最为简单也是最后的一句台词:“立即做十爱!”
那时,我只感到一种比死更为寒冷的恐惧。
而《红楼梦》中的寒冷,那是青埂峰下的顽石所固有的一种特质,那是在软红尘中摸爬滚打一番过后的再拒绝,以致在年少时若过屠门一番大嚼过后,至今都不曾有过再读一次的勇气,而有时的随便翻翻,最多也不过是为了印证书里的某件事情,矫正或弥补记忆中的某些偏差,乃至于缺失。更多的时候一并记忆丢开了去,呈现自己的渺小和怯弱,害怕惊醒自己心中那一个庸俗的近乎完整的梦。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倒是有过一样的感觉,而那种感觉更让人的灵魂变轻,接近于一种飞翔,间或地忘记了自身存在的重量。而陀氏的书,略读了几本之外,就再也没有真正碰过。
【七】
“我死了,在四天前。”
通过死亡无休止的黑暗去看待活着的人和事,应该是可笑的吧,活着的人对于死者也自是如此。所不同的活人至少还能发声,可以任意去勾勒天堂和地狱的影子,正所谓“天堂地狱,皆在人间”,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好法子。虽然有时竟出自于好奇,忍不住要去死一下子,但人只有一具旧皮囊,能有几回好死呢?不如暂且先留着,久而久之,也就自然麻木,如风中花,随浪淘沙,悠哉乐哉,似与天地齐寿,与日月同光了,一切的一切,都在你我的控制和掌握之中了。
想想看,至少还要有点别的什么。毕竟死亡不是请客吃饭,不会那么一温一 良恭俭让,单等着一黑一白两个奇怪的人拿着请帖来的时候,聪明灵秀若秦钟辈也不禁哆嗦的快要跪下去——或许,一时间还不能丢下智能儿那些不能言说的好处。
因为我们所爱的人活着而活着,因为那些希望我们活着的人而活着。尽管如此,还是因为“不了”或者“难了”。
这样的想法有时一扩大起来,在肉体还不曾朽腐之前,有时竟也琢磨薛蟠在苏州鼓捣回来的那些小人来。薛蟠是出自于好玩,有些或者还有别的什么目的,有些则未免过于心虚,还是害怕那几碗冷猪肉捞不上嘴。
怀着这样的心去读《红楼梦》,自然是更需要那书中人物来映衬,来比较,在书外来提提帘子摇摇扇子铺铺床 什么的,所谓“相反而实相成”。也只有这样,才能去强调所谓的雅俗,一切的真假,才能将“后四十回扔到废纸篓里”,以免妨碍了一时里闭上眼睛说出的那些“天花乱坠”。唉,王婆卖瓜,叶里飞花,“雅”,似乎只有自己赤裸裸地说出来,感觉更好。
看来《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是很有道理的。人在读书,书同时也在读人,说别人“皮下无筋,目下无血”,说来说去都是自己。这部书确实像一面大镜子,一时间竟也找出书外所有人的奇形幻象来。而这面镜子,在书中却又无处不在——
这很像是作者那一双世事洞明的巨眼。抑或,这么多年,仅仅只剩下那好大好大的一块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