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的旧本,如从最初拟意创始算起,到今即近三十年,从出版来说,也是二十年过了。目今还给它以重新排印的机会,真是惭感十十交十十并,十分激动。前面的正文、序引、跋记,叠十床十架屋,本就够絮烦了,还是觉得要在此写几句,情难获已,当蒙读者鉴谅。
我和寄予关切的同志朋友们谈起这本书,说它是个怪物。哪里有混杂着首尾三十年间的见解和“文笔”的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给我的任务,原系旧书重印。自己想,那样的东西,一字不动,于心过觉不安,该作些起码的修改,还有很多缺漏,也需略施增订。蒙出版社的厚意,允许了我的这点意思。可是这么一来,委实给出版社造成了困难。因为,说是旧书重印罢,它有了若干增删改动;说是新撰另作罢,其主体实又与旧无殊。重印旧书和出版新著,两者的十性十质不同,对它的要求标准自然有别。现在则说旧不是,说新又不成,怎么处理这样的书稿?这就给出版社的同志们出了难题。而这些同志终于克服了困难,尽量地照顾了这本怪物书的“特点”,让它照我能力所能做到的样子印行。对此,不止是抱歉,实在深深感谢。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法呢?这就是,遵从原来的用意,重印它主要是给《红楼梦》研究者提出一种供批评参考用的历史陈迹,让它基本上存其旧貌;另一方面又因既然已无旧纸型可以利用,就想乘重排之便,把后来发现的有关史料加进去,希望它还能有一点用处。由于有了这两层设想,其结果就形成了这个非新又非旧的矛盾怪现状。
说是修改,其实也只是字句枝节上的变动,修饰一些年轻时候所写的过于幼稚荒唐的地方。全书存在的中心问题是主张“自传说”,全部各章各节,都从这个错误观点出发,拱卫着它,简直成了一个“体系”。我想过的,这种东西,如要修改,只能整个弃如敝屣,重写一部全新的书。但这是个工程浩大的任务,水平能力,一时实难如愿。在重印的前提下,姑且试作些删枝剪叶、修头治脚的处理。我自己明白,这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而且弄不好还会产生副作用,--本质依旧,靠修饰个别字句来冒充“改正”,比不修饰还要糟。怎么办呢?反复推寻,计无两得,只好出此下策。记得鲁迅先生对于“悔其少作”打过一段风趣的比喻,“……就将少年时代的作品尽力删除,或者简直全部烧掉。我想,这大约和现在的老成的少年,看见他婴儿时代的出屁十股,衔手指的照相一样,自愧其幼稚,因而觉得有损于他现在的尊严,--于是以为倘使可以隐蔽,总还是隐蔽的好。”(《集外集序言》)我现在虽不隐蔽,却比先生所说的更可笑,要在出屁十股衔手指的相片上添画几点十胡十须,装扮老成。我的想法是,这样固然不是好办法,但用意在于去其泰甚⑴,也许多少可以减弱它的消极作用。读者或能谅其区区之苦衷。出于同样的考虑,我并向出版社建议,希望把本节作为一种只供研究参考的书物来印行,而不作为一般读物发售。
在增订上,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了史料方面。原第六章(今本为第七章)本来就是全书中最为冗长的部分,可现在篇幅却又多出了一倍,在这本怪物身上形成了一个便便巨腹,更增加了它的怪状。为什么又要如此呢?认真地说,这本书里较为可存的,恐怕也就只这一章。因此,我从一九五七年即曾动手单就这部分进行过增订修改,工作未竣。这些年来陆续积累的资料,又有一定数量,搜集非易,如不整理,散亡可惜,就这次重排也可续完前此未竞之功。如果它对研究者能有一些用处,就是我的莫大的欣幸了。
对于引录史料,从一开始还比较审慎,一切文献,尽可能地根据原书原件,不敢蹈稗贩欺世的恶十习十。在旧本第七章“新索隐”中(此章今本已删去,代之以“文物杂考”)的第六十一条下,我曾引及一种报纸刊登的张务祥一篇文字,其中提到所謂“呢喃赓燕集”“松柳溪轩杂纂”“忆园听涛录”等书,用来证明“尤三姐确有其人而有其事”,我并未因为他的说法可以助成我当时的那种观点而轻信他,倒是列举了文中的可疑之点,并且指明:“且‘锺情贵到痴’之语俗恶,亦断不类雪芹诗格,恨不一见张务祥先生,从之询问三书以订真伪……”这就是表示:我认为这篇“资料”是伪造之物。旧本初版出后,很快就收到了山东临淄一位李姓读者的来信,确言与张相识,张氏自承,文章全出捏构,本无其书(并举张氏真实姓名,说他化名向京、津、青岛报刊投稿)。我深幸自己还算“具眼”,没有上他的当。今日检点,旧本全书中引用像这样可疑的资料,只此一例,但也附加了对它的看法。(附带说一下,当时这家报纸所刊张氏的这种“考红”文字,还有很多篇,我只引了一段“示例”,餘者概未采录,这也是我根本不相信的意思。而海外有的红学家居然最近还从拙著中转引⑵,把“锺情贵到痴”这样的糟“诗句”硬按在曹雪芹的头上。我对这样谬种流传的“来源”出自拙著,深深负疚!)在这个重排的今本中,仍然本着上述的十精十神,吸取已有的经验,所引书籍档案等文,都由我或祜昌亲手迻录。尽可能要找原书原件。个别的,一时原物不可得见,由藏主或友人代抄见惠,毕竟不同于转贩。对于仅闻传述、尚难对证的材料就要分别情况,倍加慎重,或则暂付阙如,或则附录示例⑶,聊备参考。有时附以拙见,说明疑点,供大家讨论。在这种问题上,自误还所关有限,误人可就关系太大了,从伪材料假证据出发,再加引申,那真是贻害无穷罢。因为曹雪芹的直接文献难得,对于大家看法还有异同的材料暂为提供备考,未为不可,但是我们也要承认,假造“赝鼎”,也是旧社会盛行过的一种风十习十,作伪者会由于需求而谲幻百出,而且既敢作伪,也必然具备一定的能力技巧,使人不能立即识破。(解放初期就有人伪造了施耐庵的“史料”)对辨伪,我还是经验不够的,如有误认,一俟弄清楚,即当纠正。(过去也轻信过某种传说材料,事后深悔之。我在旧本第七章也闹笑话的,如第五十八条引恽珠《红香馆诗钞》“大观园兰社诗”,竟不知那是和的《红楼梦》续书里的诗,瞎说了一大气!)
旧本出版后,就有朋友善意地嘲讽,说史料章是“曹寅年谱”。其弦外之音就在哂笑曹雪芹先世的资料太多,而“本主”的资料太少。我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有朋友又建议,干脆将曹雪芹以前和“以外”的材料一刀砍掉。对此问题,我也虚心考虑过不止一次。自己总觉得,把曹雪芹的身世孤立起来考察,是否即为得宜?历史是很难割断来理解的。阶级的行为也不是个人的而是集十十团十十的。通过曹家这个家族(以及其亲戚朋友)的历史,可以看到不少在一般历史书里看不到的时代面影,历史情状。这些对理解《红楼梦》的社会背景,都不为无助。马克思早就指出:“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列宁也说过:“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十性十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十毛十主席也教导说:“对每一问题要根据详细的材料加以具体的分析”(《整顿十十党十十的作风》)。一项资料,对这位研究者无用的,对那位却有用:那时无用的,这时又可能发现它的用处。所以提供资料时,宁可多些好。这倒不是单单为了显示“丰富”、故意拉长了篇幅的问题⑷。虽然如此,旧本失于剪裁、过伤芜杂之处,还是不少,这次删去了一些,给新材料多让出些地位。自己所设的体例仍然是,诗文首尾宜具全篇,不当以己意取舍,以免发生断章取义的弊病,史籍档案之类,则大多数弃其繁文缛句,官式颂词,只截取足以说明问题的段落。楝亭全集,内容丰富,但本系专书,一般情况下本编即不再采录。
对于占此章地位最多的曹寅其人,如何看待评价?朋友中间意见也不一致。有的认为我总是给他说好话,分明是一种偏十爱十。这点我也是承认的。要说偏十爱十,倒也并非我和他“沾亲带故”。鲁迅先生的话:“我虽不是曹十操十一十十党十十,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斗胆在这里比拟不伦地借用一下。曹寅如要做坏事,凭着康熙对他的亲信,可以坏到极点,但他没有那样,倒是还做了些好事,反对某些坏事。我总认为,他对曹雪芹有好的一面的影响(曹雪芹的上一辈伯颙父頫等,实在论不到话下),雍正要整他们一十十党十十,这个十陰十险毒辣,专门搞宫廷政变、搞特务暗杀的篡位者,无论如何不能使我同情于他,而只能同情于康熙和曹寅。说到文学,曹寅有杰出的成就,而一般文学史是不肯给以只字的地位的。他编刊的《全唐诗》,直到今天还是一部宝库。在那时候,他居然敢作剧本表扬曹十操十。他欠了官款,可是康熙朝大贪十污集十十团十十的头子噶礼、阿山,却是他的对头,屡次要毀他。气焰熏天的阿山,借南巡之口给十江十南增加赋税,陈鹏年敢于反抗,曹寅并没有站在阿山一边,而是站在了陈鹏年一边。康熙少年用“童子侍卫”计擒贪霸专横的权十奸十鳌拜,曹寅与有其力。他在十江十南对明遗民、文士等做工作,做得出色,这于当时统一全国的历史业绩不无贡献。……这一切,都使我对他发生好感而不是恶感。评论他,不能忘记了历史时代。列宁说:“马克思的方法首先是考虑具体时间、具体环境里的历史过程的客观内容,……”(《打着别人的旗帜》)又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论民族自决权》)“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评经济十浪十漫主义》)那么,我觉得对曹寅实不应只作为一个封建官僚、皇家世仆就一笔抹杀,该有合乎分寸的肯定些的评价。但是如果我分析估价得离开了历史,失去了分寸,那就当然是不对的了。
曹家寄居东南,首尾六七十年之久,文物史资,散在一方的,为数之夥,远远超过我们的想像。本书收集的,还只是一部分。比方曹寅,要研究他,单是《雪桥诗话》一书所提的有关诗集,我就有很多未见,其他可知。《楝亭诗集》里所提供的十十交十十游线索,我曾把待考的人物列成了一个很长的名单,去请教于十邓十之诚先生,他是熟悉清史掌故、致力收罗清人集部著作的,但他于名单上的人也只知道两三个。--这多少可以说明,我们要想访求曹雪芹的家世史料,困难不小,已经做的实在很有限,很不充分,还是有待大力搜辑。
在这里夹叙一段可笑的事:我在旧本中还设有所谓“珍秘材料”一节文字。这种卖弄居奇的思想,实在不太高明,应当自行批评。第一,本书引及的四百多种书,都谈不上什么“珍秘”。清人的诗文集最富,可说是浩如烟海,我能得见的只是一小部分,况且人人能见。第二,著书立说,不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学识见解,只靠什么“珍秘材料”,这本身便是一种旧思想旧意识。现在只是一提此事,也觉得赧然。所以这样的“文章”已整节删去。
旧本“史料”一章,除了有错误有挂漏,还有一个缺点,就是资料是孤立地摆在那里,与历史联系不上。我常说,考察曹雪芹的家世的“小历史”,必须放到“大历史”里面去看问题,过去不是不想做,限于能力。一向引为憾事。因此早就准备了要朝着这个想法试做一回。我用的是笨办法:每年条下,曹家资料的后面,酌加一些当年的历史事什、社会情况的史料,以供参互合看。因为我想,读者不大可能在读这一章时另外还找一部清代编年史,翻了这边又翻那边地去对照阅读,我这个办法虽笨,至少可以提供一点方便。不过这么做的困难也是很大的。一则,史迹事象极为繁复,清代史料文书又大都格外冗长累赘,如何能容得下?如何驾御?再者,这本书毕竟不同于历史书,又不能做得成了“清鉴纲目”“历史大事年表”一个样。剪裁取舍之际,就很费经营。斟酌和主题有一定关系而普通历史书籍不暇及也不屑及的,往往多附上几条,“历史大事”等书中认为值得记载、可以查到的,反倒不一定都著录。希望读者不以此为赘,连带一读。当然,引录不能太多,各方面有一点,也无非是示例的十性十质,可供隅反,而不是说史事只有这么一些。
在这中间,有时我加了按语,记下个人的理解和看法。对于这么复杂的历史现象,我并不能全都懂得,要时时插十进来作解释,也自知太不量力。只排比资料,岂不省心,何必添此蛇足。不过我想,读者恐怕还是愿意看见带有一些初步解释的书,比枯燥纷纭的一堆材料到底“可读”些⑸,至于我的解释,不过提供参考,读者还要评判选择。十毛十主席给我们讲过:“如果你写得对,就不用怕什么批评,就可以通过辩论,进一步阐明自己正确的意见。如果你写错了,那末,有批评就可以帮助你改正,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在中国共十产十十十党十十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本着十毛十主席的这个教导的十精十神,有时就多加了几处按语,多作了一些解释。这一切,虽然怀之已久,但还是第一次极为粗糙的一种尝试,非常盼望有这方面的十精十审详备的专著出来,嘉惠学人。
实际上,我对清代的历史懂得很少,为了想要理解《红楼梦》,对许多方面才开头摸索学十习十。这真是一知半解,必然会“以一知充十用”起来。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还要老老实实地学。缩小到曹氏一家的历史,我同样是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还不能透过现象认识实质。比方说,内务府的曹寅和明遗民蕲州顾景星,到底是怎么竟会有了甥舅关系?曹寅的长婿是平郡王,次婿到底是什么王,何如人?这个谁也不肯细表的神秘人物,对于日后雍、乾时期曹家的遭遇有无重大关系?都还弄不清楚。再如,雍正为什么将曹頫十十交十十与怡亲王允祥照管,这说明什么问题?乾隆对允祥,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允祥的地位,一经身故,即已下降,而他的次子弘晈(宁郡王),竟然成了乾隆四、五年间的大逆案中的重要角色之一(即以允禄、弘皙为首,而弘晈、弘昇、弘昌等很多宗室参加的一大事件,见第七章所叙。其中有弘昌、弘晈二人,皆怡亲王之子,其袭爵的弘晓则在曹雪芹生时即与敦诚有十十交十十谊往来)。如此则我推断曹家应是在此大案中沾带牵连、再遭巨变的事,与此有无关系?像这样的问题,我是一直在摸索,但距离真懂得还远得很。最近和北京师范大学的李华同志谈及这最后一个问题,他也深具同感,并且将他辛勤查得的资料惠示于我。据他考察,雍正对苏州织造十胡十凤翚(年羹尧的戚十十党十十。李煦既获罪下狱,十胡十为继任),也是光把他十十交十十给怡亲王,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批十胡十折,说:“毋谓朕将尔十十交十十与怡亲王为已得泰山之靠,遂放胆肆志,任意招摇也。倘少有辜负朕恩处,第一参劾尔者即系怡亲王,切莫错会。若希冀王施袒护私恩于尔,则自误尔之身家体面矣,小心慎之!”三年十月初三日再批云:“朕原有旨:除怡亲王之外不许结十十交十十一人。孰意尔尚恐怡亲王照顾不周,又复各处钻营,却以本门上帮助亲友之事回奏,巧词搪塞,转见狡饰,朕岂令尔一概谢绝亲戚往来耶?可谓十胡十说之至。”(俱见《雍正朱批谕旨》)由此看来,雍正将內务府差员等十十交十十与允祥之用意何在?他和允祥的关系毕竟真相如何(是否即如表面所显示的那样和美,有无矛盾)?也是大有探讨馀地的。这些事不真清楚,就不能说明曹雪芹的全部问题。
再举一个例。《八旗满洲氏族通谱》里,为什么著录了曹颙之子曹天祐,而不著录曹頫之子曹霑?照我自己的解释,《通谱》是乾隆即位奉旨始编、九年刊成的,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到乾元开始征集档案时,他才十三岁,既不够成丁年龄,当然亦无职衔,故不在著录之列。如果照另一种说法认为他是生于康熙五十七年的,那么,到乾元已是十八岁的成丁了,成丁即要当差,而有其职衔,--《通谱》为何摒而不录?这就需要作出解释。总之,《通谱》的实际编例是否如此,有无另外的缘故?这也是我所不真懂得的。(我总盼望有专家早日对这些问题作出切实的研究。)本书的疏略缺漏之处,与此相类的,为数不知凡几。⑹
上面原是想说本书的修订方面的问题的,即今本比旧本多出了一些史料和按语,等等。此外,若干章节后面有添进去的“附记”,补充说明几个问题。再有,历年写的讨论《红楼梦》旧钞本,介绍清代较为稀见的题红诗词的文章,积有数篇,要说专为这个印制成书,那也是没有的事,因为不值得,现在集在一起,姑且称之为“附录编”,置于卷末,聊备参助。
重排本之与旧印本,有所异同,大致说来,就是如此。
下面再容我谈一谈从搞红学以来感受最深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
红学史发展演变到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前后时期,也随着历史,带上了新的时代因素。从留下来的史料看,辛亥前夕已有人开始以新些的眼光去看《红楼梦》,只是还很零碎,尚少专篇钜著,由于散伍不军,影响未广⑺。真正够得上红学代表的,要算蔡元培先生和十胡十适这两大流派。两派旗鼓相当,树帜对垒,势力影响最大。
这个时期的红学,基本上反映的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上层文人的思想状态。蔡著《石头记索隐》(“索隐派”一名由此而来),有人早闻其名,并于“辛亥之冬”已见其成稿(寿鹏飞说),正式发表则在一九一六(即民五)年。所以实际上是那期间资产阶级民十主主义革命者的观点--反封建帝制,但是也有大民族主义的狭隘观念,又不能从阶级斗争这个根本上去认识民族矛盾的问题。鲁迅先生话及红学家的眼光各异时,曾说“革命家看见排满”,那就是指的蔡说一派。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蔡说并有比较详细的介绍:
此说即发端于徐时栋,而大备于蔡元培之《石头记索隐》。开卷即云,“《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于是比拟引申,以求其合,以“红”为影“朱”字;以“石头”为指金陵;以“贾”为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为拟清初十江十南之名士:如林黛玉影朱彝尊,王熙凤影余国柱,史湘云影陈维崧,宝钗妙玉则从徐说,旁征博引,用力甚勤。……
蔡先生的观点,既还是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排满”口号下的产物,他的方法又是从清代封建士大夫那里传下来的所谓“影射”的方法。这种方法论的发展极端,是把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当作“代表符号”来看待,除了如弁山樵子所指出的“人外有人”之外,甚至说刘老老的外孙男十女,一个板儿是代表铜制钱,一个青儿是一捆韭菜,如此等等。这真可说是已入魔道,不管怎么辩解,也略无半点科学价值可言。不过有一点,蔡先生的本意还是想要阐明《红楼梦》小说的社会政治意义。这是不容抹杀的。可惜他的观点不对头,因而采取的方法也随之误入歧途。
十胡十适正是抓住蔡说的这个弱点,钻了索隐派的空子,乘机竖十立起他自己的反动红学的旗帜。
十胡十适的立场是买办资产阶级的立场,他的哲学是反动的唯心主义实验主义,他之忽然“热心”于搞白话小说的“考证”,并非是一位洋派学究作作新学问,他有他的反动的政治背景和目的。他是乘着白话文学在“五四”文化革新运动中正在空前地提高了地位的时机,借为小说作考证的形式,来教给“少年的朋友们”一个“思想问题的方法”,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和“一点防身的本领”,怕的是这些少年们“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
伟大的领袖十毛十主席,在很多年前就对有关“五四”的各方面作了十精十辟无比的分析。让我们在此十温十十习十一下。
二十年前的五四运动,表现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十主革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五四运动的成为文化革新运动,不过是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十主革命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那个时期新的社会力量的生长和发展,使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十主革命出现一个壮大了的阵营,这就是中国的工人阶级、学生群众和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所组成的阵营。而在“五四”时期,英勇地出现于运动先头的则有数十万的学生。这是五四运动比较辛亥革命进了一步的地方。(《五四运动》)
十毛十主席又指出:
……五四运动的发展,分成了两个潮流。一部分人继承了五四运动的科学和民十主的十精十神,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这就是共十产十十十党十十人和若干十十党十十外马克思主义者所做的工作。另一部分人则走到资产阶级的道路上去,是形式主义向右的发展。……(《反对十十党十十八股》)
十胡十适本是当时混入文化革新运动中的一个投机分子,冒充了一下头面人物,捞得资本之后,不久他就助成并利用潮流的分化,向右转,开倒车。他的阶级本质肯定是不会反帝的了,反封建吗?他也何尝是真的要反。所以他热心于“整理国故”,“尊孔,崇儒,专经,复古”(鲁迅语,见《十四年的“读经”》),一概也是他的本等。但是他又懂得要想迷惑那些朝日方升的数十万学生,毒害一般青年,搞搞白话小说,毕竟不失为一条途径。他的《红楼梦考证》,就是这种毒害青年的一件工具。
十胡十适混入五四运动,是为了投机而不是真心反封建,就拿他的《红楼梦考证》来作“证”,真是再好没有。
十毛十主席在分析论述五四运动时,指小说:
五四运动时期,一班新人物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反对旧教条,提倡科学和民十主,这些都是很对的。在那时,这个运动是生动活泼的,前进的,革命的。那时的统治阶级都拿孔夫子的道理教学生,把孔夫子的一套当作宗教教条一样强迫人民信仰,做文章的人都用文言文。总之,那时统治阶级及其帮闲者们的文章和教育,不论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八股式的,教条式的。这就是老八股、老教条。揭穿这种老八股、老教条的丑态给人民看,号召人民起来反对老八股、老教条,这就是五四运动时期的一个极大的功绩。五四运功还有和这相联系的反对帝国主义的大功绩;这个反对老八股、老教条的斗争,也是它的大功绩之一。……(《反对十十党十十八股》)
十毛十主席的这段话,给我们讲得最为清楚不过:形式和内容,是辩证地统一的,老八股和老教条的关系,“文言文”和孔孟之道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五四运动的新人物反对文言文是形式的问题,反对孔孟之道才是内容的问题:文言文要反对,孔孟之道更要反对,反对文言文就是为了反对孔孟之道。如果只主张反对文言文,却又提倡“国故”,那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那么那个反对文言文也就没有多大意义可言,或者干脆就是假反对。这好比喊打过街老鼠,不是因为它耗粮食,毁器物,传瘟疫,却是因为它的耳小、眼红、尾巴尖。--然而十胡十适正好就是如此。
在《红楼梦》问题上,他表演得更清楚。从十胡十适来讲,好像他“重视”《红楼梦》,是为了“提倡”白话文。但是这部伟大的“白话文”的反封建的内容意义呢?为什么他就视而不见,缄口不谈了呢?只须说到这里,他的马脚便全部露了出来。
十胡十适“考证”的结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一部“自叙传”,其内容意义,就是“老老实实的描写”一个“坐吃山空”的“自然趋势”。
真是这样一回事吗?十胡十适这人却不同昏虫,他讲七十回本《水浒》就讲得满“得要”,比如他说:“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你看他对明清之际的历史政治和社会何等“洞达”,他的仇恨农民造反的阶级立场何等分明。难道到了《红楼梦》的身上,他就会什么问题也看不出了?他把这部划时代的反传统、反孔孟、反礼教的伟大作品说成只是写的个人的自叙传,把其间显示的封建社会总崩溃的历史变革趋势说成只是“挥霍惯了”“坐吃山空”的“自然趋勢”,他的居心用意何在?岂不昭然若揭?--他把蔡元培先生所要试行阐明的即毕竟这部小说与政治与社会有关的那点意思反对掉了之后,就用“自叙传”的手法来掩盖《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历史意义,政治社会内容。为什么?怕讲《红楼梦》所反映的问题根本是阶级斗争,是阶级斗争推动的历史社会的空前大变化,是强烈冲击封建制度的反孔孟反礼教的异端思想。这一点,就是十胡十适《考证》的中心要害。
十胡十适的红学就是这样用他的反动的唯心主义的方法,把《红楼梦》说成一部自叙传,把这个“自叙传”又说成只是坐吃山空、自然趋势,然后便达到了他的根本目的:《红楼梦》并无其他内容意义可言。--这倒成了封建卫道者所百般希求的一个“无害”之物。无奈连封建卫道者都不这样“天真”,要是那样,高鹗、张新之、文康,等等,早不须费九牛二虎,向曹雪芹苦作斗争了⑻。十胡十适的恶毒处,大略于此可窥。
说起这一点,十胡十适、还有俞平伯先生的这派新红学,在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里,面目似“新”,实质却旧,起码有点倒退。何以言呢?例如,远在一九〇三至一九〇四年《新小说》所载《小说丛话》中,已经有人说:“吾国之小说,莫奇于《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可谓之伦理小说,可谓之社会小说,可谓之哲学小说、道德小说。……《红楼梦》者不能预烛将来之世变,犹创道德学者不能预烛《红楼梦》时之世变也。特数千年无一人修改之,则大滞社会之进化耳。而奈何中国二千年,竟无一人焉,敢昌言修改之哉。而曹雪芹独毅然言之而不疑,此真使我五体投地,更无言思拟议之可云者也。此实其以大哲学家之眼识,摧陷廓清旧道德之功之尤伟者也。而世之人顾群然曰:‘十婬十书!’‘十婬十书!’……”这个作者在评论旧道德时还是用的资产阶级人十性十论的观点,但在那时就已看到曹雪芹的小说是摧陷廓清旧道德的书,这和封建阶级骂《红楼梦》是“邪说诐行”,倒正可在正反两面互为印证。然而二十年过后,到十胡十适讲《红楼梦》,这位”哲学博士“却不谈小说的思想,只谈什么坐吃山空、自然趋势。再如俞平伯先生,直到一九四二年给《红楼真梦传奇》作序,还说:“孑庵吾兄《红楼真梦》最为晚出,径使二玉聚于幻境,而谢庭兰蕙,仍以忠孝承家,洵无谬于天人,不失作者之恉,而又大快人之心目也夫!”(石印本郭则澐《红楼真梦传奇》序)这些“五四”时期的人物,他们讲红学,并不反对曹雪芹所反对的东西,即十毛十主席所说的“孔夫子的道理”,有机会还在宣扬它。讲《红楼梦》而回避遮掩其内容意义,而谈什么忠孝承家,这就正如同十毛十主席在批判电十影《武训传》时所指出的那一道理:处在“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封建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十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十毛十,反而狂十热地宣传封建文化,……”。所以我说十胡十、俞两家的红学观点,是前一阶段的倒退(俞先生的话竟然和高鹗、程伟元相差无几:“无谬于天人”--“不谬于名教”),其貌似新,其质实旧。弄清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不过,他们的那种资产阶级假科学,在当时却很能迷惑一部分人。比如他们考一点作者的生平,讲几句作品的版本,这看起来当然要比那种索隐派的猜谜的方法确乎“科学”得多。因此他们的考证颇能迷惑一些读者(其实这就是他的“实验主义注重在具体的事实与问题”,反对革命理论马列主义的手段)。还有一层,要说单凭的是“玩艺儿叫座”,那他们也未必。相当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别的条件。如十胡十适的《考证》,风行一时,并不只由于它所披露的那份杂志刊物本身的传播,而是另有凭借,--那时有个亚东图书馆,专门搞一些旧小说排印,以“新式标点”为其特色,读者欢迎它这一点便利之处,所以畅销盛行;这种亚东版的《红楼梦》,把十胡十适的《考证》印在卷头(还有陈独秀的一篇序),于是使得大行其道。你不看《红楼梦》便罢,要看,掀十开书便是它,简直无法避开眼。我作学生的年代,大家看的都是这种版本,十胡十适的《考证》成了红学的“经典”,“圭臬”。我早在搞红学以前,开头看的正是这种本子,中毒很深。
虽然十胡十派红学声势如此⑼,是否就完全压倒或战胜了索隐一派,取而代之了呢?即又不然。读者请看下面所列的一个书目:
孙渠甫 《石头记微言》 一九一四
蔡元培 《石头记索隐》 一九一六
王梦阮、沈瓶庵 《红楼梦索隐》 一九一六
十邓十狂言 《红楼梦释真》 一九一九
十胡十 适 《红楼梦考证》 一九二二(亚东)
俞平伯 《红楼梦辨》 一九二三
寿鹏飞 《红楼梦本事辨证》 一九二七
景梅九 《石头记真谛》 一九三四
湛 庐 《红楼梦发微》 一九四八
上表所列,十胡十俞之先之后的红学专著,一色都是索隐派的大著,势力堪称雄厚。十胡十、俞派红学崛起之后,索隐派虽已早过方兴之时,却是仍当未艾之际。尤其是这个景梅九,书为晚出,实集索隐者说之大成(大杂烩)。由于它成书时外患日亟,所以又把“亡国悲恨”一义列为《红楼梦》主要意旨,但所用的方法,照样是一成不变的猜谜方法,例如他解“满纸荒唐言”,说:“盖荒者亡也,唐者中国也,荒唐者即亡国之谓。”无庸多举,斑豹可窥。(若说景氏有什么新见解,他倒指出:“及追寻著者之思想,又发现原书关系平民十精十神之点,觉其符合最新社会学说,”但又紧接说道:“能超过马格斯一派议论,不觉通身快活,为之发挥略尽……”如此看来,景先生所说的被“超过”的这个“马格斯”,大概就是十胡十博士所教于人的不要被他牵鼻子的那个马克思吧?可以说,他们在红学上尽管流派水火不容,在“超过”马克思上倒也可以把臂入林的⑽。)我当年想在十胡十《考》俞《辨》之外看看红学论著,所能找到的,就是这些大作。心中甚为奇怪。
还有一层也是今天的读者所不易想像的了,即彼时不写红学书的人对此看法又是如何。我曾在晤谈中摸过一些年辈居长的师友先生们的意见。使我惊讶的是不少人所信奉的仍然是索隐派的学说,他们认为曹雪芹是有“寄托”“寓意”的,是讽嘲清代和旗人的,对十胡十适的“自叙”说不能同意,讥诮他是“半个洋人”。他们的意思原应一分为二,不为全无道理。但在当时我却感到很意外,只觉得仍然相信曹雪芹作书的意旨,是以林黛玉来写朱彝尊,以青儿来指韭菜,以“荒唐”来隐“亡国”……等等一切,实在无法理解。因此更觉得“自叙传”说为有理,--殊不知这正是它的毒害十性十。
曹雪芹用他的妙笔表现了一个整个的世界。对于这个世界如何看待?看来是因时而异,因人而异。归根结蒂,是因阶级而异。具有不同世界观的人对《红楼梦》便作出不同的解释。正如十毛十主席所指出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解释《红楼梦》世界的人,不管他是自觉地或是不自觉地,也还是包含了要按照那个解释来改造现实世界的这一层意义在内。对于《红楼梦》的见解和争论,特別鲜明地反映出两个阶级、两种世界观的思想斗争,这在过去时代是如此,在全国解放,新中国建国以来,在对待《红楼梦》问题上还要反映出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即社会主义还是修正主义、前进还是倒退、革命还是复辟的斗争。例如有人就说《红楼梦》是一部“吊膀子书”。林彪看《红楼梦》,竟然体会出“天马行空”。这就是反动的和反革命的红学。所以说,红学史始终是一部思想斗争史,没有哪个人可以作“超然物外”的红学家。
我的接受“自叙传”说,不是说当时的历史条件毫无关系,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自己的世界观。这才是决定我如何解释《红楼梦》的主要因素。那时我的思想,基本上是属于资产阶级体系的。因此看见十胡十适的考证,认为它对,还要助长它,宣扬它。还有那个害死人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的方法论,看问题,讲问题,一定要走极端走到头,绝对化化到顶。为了主张自传说,自己心里也并非真是看得那么死的,不惜违心立论,把话说绝了,以为倘不如此,就不能“说服”人。其为幼稚可笑,简直无以复加。
我在考证上,也有很多唯心主义穿凿附会的东西。
上述种种,虽还十分粗糙肤浅,也并非自己早能队识。一九五四年十毛十主席亲自发动领导了对《红楼梦》研究中错误观点的批判运动。这是一场意义极为深刻的思想斗争,是《红楼梦》研究史上的一次最伟大的革命。从此,红学才能走上正确的路途。我在这场运动中受到了很深的教育,明白了很多的重大道理,认识到十胡十适红学的反动政治实质。对《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如何理解阐释,可以看出一个人对待祖国文化遗产的根本态度。这涉及到很多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例如,是历史唯物论辩证唯物论,还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是批判现实主义(结合着十浪十漫主义)高度概括十八世纪封建中国社会,还是自然主义“真人真事”式的琐碎庸俗的记事作品?都是不能调和的大是大非问题,不站在这边,就站在那边。自己的红学观点,基本上是在错误的一边。由此深深感到自己搞红学的全部过程,也是一个改造世界观的过程。
运动中间,蒙李希凡等同志专为本书写了评文,在十十党十十的报纸上发表。现在征得希凡同志的同意,把它刊在重排本上,我将它冠于卷首,请读者尽先取阅。
一场运动的意义越是深刻伟大,斗争的形势就越尖锐复杂,转眼快到二十周年,今天的读者对当时的各种情况也未必全部清楚了。我这本在文艺观点上带有根本十性十错误的书,应当也必须接受批判。但是那时就有极少数的个别人,把我说得甚至比十胡十适还反动,文章越来越“凶”起来。这大约是一种扩大射击面、转移注意力,借以掩护主要批判目标的“战略”吧?在这种情势下,十十党十十报刊出了希凡同志的文章,严格要求,深刻批评,又与人为善。这时,个别人要把我打成十胡十适第二的十浪十潮,才伏落下去。而这样一来,我在运动中接受的教育,就加倍地深刻了一层,我在此追述这一点,主要是说明十十党十十对我的关怀和策励,以及我的感激和惭愧的心情。
反对和批判“自叙传”说,有双重针对十性十。有的宣扬此说,完全是拿它作工具,另有目的,歪曲掩盖小说的重大意义,如十胡十适等人所为。有的则不是不讲小说的意义,而且其考证用意就是愿望由此可以寻见这种意义的源委,但是主张此说的结果,还是降低了《红楼梦》的高度集中高度典型化的内容意义和艺术价值,把一部伟大作品到底说得好像是个人的生活纪录,如我所为者是例。后一类,比附真人真事,其效果还可能影响一些初学创作的人,忽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原则,即典型化与能动反映论。那将不利于现代创作的提高和发展。十毛十主席说过的:“但是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十性十,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十性十。”(《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真人真事派的创作方法论,实质就是违反这个科学的文学理论教导,仿佛作品只是“等于”生活,甚至倒是生活高于作品。这就给“写十真实”“忠实于生活”等等之类的修正主义谬论提供了“例证”和“论据”。修正主义者一向是在无孔不入地歪曲正确的文艺理论,歪曲我们的文艺作品,它当然也歪曲我们文艺遗产中这部最为伟大的长篇小说名著。因此,必须对“真人真事”式的红学进行批判。
批判了这些自传谬说,才能正确深刻地认识《红楼梦》的意义,也才能正确深入地研究曹雪芹的艺术特点特色。例如,他到底是怎样创造他的小说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记得有一种意见,认为曹雪芹所用的塑造人物的方法,就是高尔基的方法,要写一个工人或小商人,是观察了十几个、几十个工人或小商人之后才概括出来的。我觉得,文学艺术,当然有它的中外古今概莫能外的共通规律,但中外古今又各有各的特殊之点,是复杂而富于变化的。文学艺术的实践和理沦,本身也是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成果,从来不曾也不会僵化和停止,这是一个长时间的反复实践、认识的积累过程。时代不同,国度不同,社会情况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传统不同。不同的作家各自以他的世界观来指导和决定他的创作。有了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作为指导的无产阶级作家,和没有这个指导的非无产阶级作家更是不同。曹雪芹要想为了创造每一个妇女典型而必须概括十几个以至几十个妇女,他在十八世纪封建中国的社会中,有没有和高尔基一样的那种收集原始素材的历史条什,需要具体地分析。(在那时候,像曹雪芹所写的那些阶层的妇女,是连面也不轻易令人得见的。)我觉得用高尔基来解释曹雪芹,就未必全部得当。曹雪芹塑造人物的方法,应该是多种多样,而不是所有人物形象都是用的一个一成而不可变的手法。对于这些问题,如同志们所指出的,鲁迅先生也早就讲过了,我们学十习十他的《出关的“关”》(《且介亭杂文末编》)一文,已把关于运用模特儿的各种问题讲得很全面,也很清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九三六年四月先生写下的看法,代表他的最晚期的意见。先生所涉及到的,诸如“专用一个人”的单一型模特儿,“杂取种种人”的合成型模特儿,现实人物的本身之是否具有典型十性十即如何选取模特儿,艺术形象一经创造成功后与原模特儿的关系,等等,无不有其十精十到的论述,尽管先生为文的目的往往另有所在,讲话的重点与方式往往因用意不同而极富变化,但其基本道理依然讲得非常清楚明确⑾。
鲁迅先生所提出的不同的两法,我们也要善会其意,似乎不应形而上学地将两种方法绝对对立起来,认为既有二法,那就是互相排斥、各不相容的了。我觉得,它们的关系,其实也是辩证法的关系。采用单一型手法的,实际会不自觉地将合成型的因素已经包含进去,采用合成型的,未始不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又借助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模特儿的某些一特点,给人物形象的艺术表现增添一层鲜明和准确。似乎不妨说,作家们所采用的二法之间的比例,常常是千变万化,各不尽同就是了。
还有,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更不能忘记一点:文学艺术人物形象的典型化,绝不等于一般类型化。它是和典型环境不可分割的。十毛十主席教导我们说的“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的这段话,更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一条极为重要的原理。没有矛盾和斗争的典型化,也就做不到人物形象的典型化。可以看出,曹雪芹正是非常善于在典型化了的矛盾和斗争中来表现典型人物形象,因而不同于一般类型化。
也有一种个别情况,即有少数人物并不发生运用模特儿的问题,最明显的如警幻仙姑等即是。曹雪芹是个大手笔,最为高明不过的人,为何他在写警幻上场时却写出了那么样的一篇“赋”?从开头,到什么“……靥笑春桃兮云堆翠髻;唇绽樱颗兮榴齿含香……”,到“其素若何,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兰被霜……”直到结尾“信矣乎,瑶池不二,紫府无双。果何人哉,如斯之美也”,通篇并无一句不是陈词堆砌,毫无内容可言。曹雪芹而出此“败笔”,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应当如何解释?我想,这就是曹雪芹在用他自己的办法来暗示,这样的人物,本来就是个不成其为艺术形象的虚构的角色,所以让读者一看这段“引子”就觉出那是并无典型意义的一种假名。因义类相涉,我把这点意思也乘便附记在此。
我对上述这些问题,过去是无知,现在才开始学十习十体会,这里的一些看法,一定会有不妥之处,不过是记下来聊备参考而已。红楼梦
十胡十适说起他自己的“历史癖”“考据癖”,大有洋洋自得之色。是真有这么一回事吗?不十举别的,单以《红楼梦》这题目来看,他的“考据”正是完完全全离开了“历史”的一种把戏。比如说,他考据曹雪芹芹的家世,考出了些什么呢?据说就是他家素来“对于吃食的讲究”,“《居常饮馔录》的遗风未泯”,和所谓“很富丽的文学美术的环境”。也有那么一派“红学”,专门讲《红楼梦》里的哪个菜,怎么做,怎样考究,哪件衣,什么名色,怎样高等,说得津津然其味欲出,眉飞色舞,假充内行,实际是称羡那种享受。这大抵是地主官僚,遗老遗少,和有钱无事的闲人们,他们专门留意于“饮馔”之类,是出于口腹之欲无穷。(我们都还记得列宁在《一本有才气的书》中对其作者阿尔卡季·阿威尔岑柯所作的辛辣讽刺!)考据曹雪芹而只看见这个,可以“想见其为人”。再比如,按照他的自叙传的说法,曹家的败落是坐吃山空的缘故。解放前我到故宫文献馆去阅看曹寅李熙的奏折时,就看见“登记表”上有十胡十适早就去过的证据。他对曹家的历史,败落的真情,并非不知,也不是不注意。可是他对此绝口不谈一字⑿。那么,他自诩的“考据癖”“历史癖”,都跑到哪儿去了呢?岂不是老大的一个疑十十团十十?
恩格斯说过:“资产阶级把一切变成商品,因此历史也变成了商品。由于资产阶级的十性十质,由于它存在的条件,它特别捏造了一切商品,它也捏造了历史。得钱最多的文章,就是历史捏造得最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文章。”(《关于英国和十爱十尔兰历史的笔记》)十胡十适的“坐吃山空”论,就是他所捏造的历史,并且这种“历史”在当时果然“得钱最多”。
在十胡十适的“考证”中,真正称得上“历史”的东西,绝不见有,那么姑且不讲,讲讲史料总可以吧?可是不然。连《十江十南通志》里的简单的曹寅任职年份,这样起码的东西,也并非他所“发现”,还是别人下的一点翻检工夫。像《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这样并无异本的官本书册,他竟引成了“八旗氏族通谱”,说明他之引用,也并非经过自己查考,还是借别人的劳动,--所以才闹出这种笑话。陈康祺在《郎潜纪闻三笔》卷一中记叙并暗示了曹寅之母孙氏与康熙帝保母十乳十儿的关系,鲁迅先生特为引录于《小说旧闻钞》页九十五,并加按语,说:“惟曹寅之母姓孙,又曾朝谒得厚赉,则为考雪芹家世者所未道及,故拈出之。”这就是对十胡十适的假“历史癖”“考据癖”的有力批评揭露。
我在旧本第一章第四节(今本已删)里举过,有人在早年的《红楼梦》英文节译本的序里说十胡十适的investigations 已经是exhaustive
了,意思就是,对《红楼梦》的考证,已经被他作尽了,作绝了。最近几年则海外又有一本红学书,其序言里说十胡十适“虽仅是手指轻轻一点,其效果却是无比的深远功绩无比的宏伟”云。以上两例,倒可以说是“相反相成”吧。从前一论调来说,连十胡十适都只能考证出这么多,别人十大可不必妄想再考。从后一论调来说,不管你再考出什么来,也是人家的言功德业的“馀烈”--你看,一个说甜井已被他汲干,一个又“饮水思源”,说井是他挖好了的。
对于曹家的史迹,是否只有他考的那么“多”?我是很怀疑的。也坚不相信问题是什么坐吃山空的问题。在我当时的幼稚认识中,朦朦胧胧地感觉到《红楼梦》是我国文学中的一部特别奇伟而重要的书,它是和历史时代的某种大事、某种要义相关联的(这绝不是像索隐派所说的那样)。可是毕竟如何,自己又说不上所以然来。这就兴起了发愤自己探讨一番的念头来。越探讨,越证明事情并不是像十胡十适所说的那么一回事。离开历史去“考据”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和一切,是个绝大的骗局和诡计。这个骗局和诡计的最恶毒之处就在于他说的“《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而“平淡无奇”四字,尤其是要害之要害。
但是当时红学也有“禁脔”之味,小孩子想染指,岂非狂妄之至。我一尝试时,就听到了酸腔冷语。十胡十适也发出信号:“我劝你把年表收起来”,叫我对考证中有不合于他的说法的,要“虚心”。那时候年轻,不知趣,一激之下,非要搞到底不可。越搞越发觉《红楼梦》历来所蒙受的糟蹋歪曲之惊人(那时还不明白自己相信的自传说也是歪曲),又生了强烈的为它洗刷屈枉的志愿。这些搅和在一处,成了我搞红学一直搞下去的动力。
我呆的那个大学,其时好一点的教授已经寥寥了,再加上中间经历了八年沦陷之痛、重得返回故校⒀,比我低多少班次的同学都早成了先生老师,真有“化鹤归来”之感,对那些“课程”,意兴阑珊,凡熟知上课不点名的班,一概不去。我读的西语系,是个洋派少爷小十姐特别集中的地方,我则蓝衫一领,每日在图书馆抱线装书。别人也不知我所事何事,其测高深。后来入了研究院,给我开出的经史子集的长篇必读书目,我是一本也没有真去读。我这个不安分守己的学生,对于许多题目都自己搞,用志不专,种种牵率,大抵不能卒业,唯有对曹雪芹这个主题,锲而不舍。当时又无师承,独自一个盲人瞎马地摸索⒁。在这种情形下,所能获得的成果当然很初级。但是由于在这一点上和十胡十适立意不同了,所以其结果与他异趣,积累了一些材料,说明了几个为他所歪曲隐蔽和他根本不想懂不能懂的问题。这就多少有助于使他那个“平淡无奇”的“坐吃山空”的神话归于破产。
另一件使我对十胡十适发生疑问的,是他把所谓“程乙本”捧出来让亚东毁去旧本重排“问世”,大事吹嘘⒂。他是收藏甲戌本并且最早得见庚辰本的人,他凭借这种资本作了那一点“考证文章”高踞红学权威的宝座之后,就算了结:绝无半点将此两本公诸世人,使之广布流传的意思(他当时是有这个条件的),却拿出什么“程乙本”来欺世惑人。只这一点也说明他之搞《红楼梦》实是别有用心。祜昌拿戚本逐字地比勘了这个亚东程乙本,真是气愤无比。(随后我又用庚辰本逐字校勘戚本)从此立意要校写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面貌的本子来。这个工作又只好与搜集史料分头并进。先设法借到了甲戌本,录出副本,又借得了庚辰本的照相本,加上戚本,彼此互校,立下了汇校的骨干,以后每得见一种旧钞本,就把异文增校进去。这个工程异常之浩大,困难很多,祜昌和我又都是业馀从事,时间人力物力,无法和专业相比,也是只凭锲而不舍。我们对什么是曹雪芹的真《红楼梦》,由此获得了比较清楚的概念。如同《续琵琶》一样,我间接地起了一点作用,使庚辰本和己卯本终得归于公家图书馆。(说也奇怪,后来有关图书馆的某任馆长曾明白向人表示:“有专家提出了,庚辰本不准借给周汝昌!”)十胡十适这个人,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搞《红楼梦》,通过钞校这些《石头记》旧钞本,答案也越发清楚。他实际上是赞助歪曲篡改曹雪芹原作的最卖力的人。
《红楼梦》是一部什么书?答案多得很了。鲁迅先生不是说过: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不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十婬十,才子看见缠十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集外集拾遗·绛洞花主小引》)
在鲁迅先生青年的时代,就还有把《红楼梦》解为“成佛之要道”的(蓝公武说。章太炎曾和这种谬论作斗争。参看《且介亭杂文·末编·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这真是一种大观,也是“奇迹”。
但是,如鲁迅在上面一段引文后所接着指出的:“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十爱十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那还是一九二七年的开年(离《中国小说史略》印成三年),他说得多好啊,《红楼梦》是一部不满封建社会的书,在那个社会里,很多不幸的受压迫者被致于死地。(那时有谁能这样看《红楼》?)正因此故,曹雪芹的《红楼梦》还是一部和“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的封建信条作针锋相对的斗争的邪书,或者可以说是反书。作者笔下的主角人物,他所坚持的道路,他对整个社会的看法和议沦,无处不是与孔孟经济背道而弛的。唯其如此,还在清代鼎盛春秋的时期,其统治集十十团十十的“有识者流”,就已一眼看穿了这一点,十精十确地将这部小说判定为“邪说诐行之尤”(参看梁恭辰《劝戒四录》)。
这指的正是那个“百口嘲谤,万目睚眦”、“见弃于世道”的“古今不肖无双”的一种新兴历史力量的异端邪说的思想内容。
由于曹雪芹文章的巨丽,手笔的十精十奇,最初期的一些读者尚多买椟还珠,徒然震赏于它的物色繁华,只顾赞扬它的声情美妙,但是《红楼梦》前八十回一经问世,毕竟好似一颗彗星在空中爆裂,不只光芒如此之耀目,而且其冲击力量是如此之巨大,以致当时那个社会所赖以立的一切纲维支柱,统统阽危嵲屼、摇摇欲坠起来。
十毛十主席指导我们如何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和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曾说过:“我们的作者们也不去研究自从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等)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应当重视电十影武训传的讨论》)由于十毛十主席那是批判《武训传》,所以特别提出的是鸦片战争以来的事。根据十毛十主席指导的十精十神往更早一些的时候看一看,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可以说正是十毛十主席重视的那种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他是可以作为那个时代的标志的一位伟大人物,如同恩格斯说但丁是欧洲“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共十产十十十党十十宣言·一八九三年意大利文版序言》)的一位标志人物和诗人作家一样。
在两千年的我国封建社会中,能像曹雪芹这样以通俗文字的形式公开、全面、勇敢、坚决地反对“孔孟之间”“经济之道”的,这样全面怀疑和攻击封建秩序和传统观念的,并不是很多见。《红楼梦》第二十回,曹雪芹写道:
……因有这个獃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囤浊物,可有可无。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所以,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是以贾环等都不怕他。
(请注意程本、梦觉本改成:
只是父亲、叔伯(伯叔)、兄弟之伦,因是圣人遗训,不敢违忤,只得听他几句,所以……)
这就是曹雪芹用他自己独创的假语村言,用他所能想得的能为当时的历史条件所许可的表达形式,对礼教、对孔丘所作的极大胆极深刻的否定。其实质是“蔑弃伦常,忤慢先圣”。须知这在封建时代正是头等的悖逆之罪。
在《红楼梦》第三十六回,曹雪芹写道:
那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不但将亲戚朋友,一概杜绝了,而且连家庭中晨昏定省,亦发都随他的便了,日日只在园中游卧,……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儿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坚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众人见他如此风颠,也都不向他说这些正经话了。
(请注意:程本、梦觉本、“梦稿”本,将“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删掉。内中梦觉本虽尚存前六字,亦将“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删去。还请注意,原文用的是“焚书”的“焚”字,而不说将书烧了。)
在这里,“除《四书》外”,正像“孔子是亘古第一人”,天真一些的读者还认为这是曹雪芹反孔反封建很不彻底的“败笔”。殊不知这都属于他的周旋世人、瞒蔽读者的笔法。这种话之并非好话(孔孟和《四书》在清代的地位,请看第七章有关部分),只要看看窜改者单单将它们悍然而又偷偷地删净,就可以明白其中消息了。
一部曹雪芹《红楼梦》的反儒反孔反封建的主旨和十精十神,不能靠摘句来显示,但是上面所摘的这样的句例,岂不惊心动魄,岂不发入深省?
所以说,这样一部邪说反书,忽然出现于乾隆盛世,真好比一颗“不祥”的妖星和灾星一样。这个异常事件的危险十性十,其可能引起的后果,当时的封建统治集十十团十十充分地意识到,他们并不钝觉,也不十胡十涂,一场严重的激烈的斗争立即展开了。
曹雪芹《红楼梦》所遭到的对待,是种种不同。一方是“不胫而走”,大受欢迎--还不敢十分公开的并且也还不是真正懂透的惊奇赞叹。一方是惊惶万状,辱骂百般。
这部邪书很快就传到了皇帝的耳目之间,对它大加注意。--这时书已经传抄出八十回。“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然……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程伟元语)
不少人的印象总以为曹雪芹的小说是一部未能完成的巨著。其实不是。全书一百一十回,通部具有成稿,到乾隆丁亥季夏(乾隆三十二年,雪芹亡后三年半)畸笏作批,其一条批语已明确提到他见到“末回”的事,是其时全书具在的铁证(我不相信有中间还没有写成、先写出末回的奇怪写作法)。那么,八十回下面的“后之三十回”(亦脂批语)往哪里去了呢?
看来,曹雪芹往外传抄其前八十回书,经过还算相对地顺利,他要想再传八十回以后的书,便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为什么呢?因为八十回以后笔墨大变了,情节更不“美妙”了,思想感情也更可骇了,封建统治集体觉得这比前八十回更邪恶,更于“世道人心”有妨,所以不能让它逍遥自在地问世传奇。
八十回后,要写贾府破败了,获罪抄家,凤姐、宝玉都落入“狴犴”。这种种笔墨和它所牵涉到的历史背景,都会使统治集十十团十十感到不是那么十分舒服。批书者畸笏再三地提到“狱神庙”等“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为之痛惜叹惋。--事情古怪得很哟。为什么单单“迷失”书稿的这么多的最关重要的部分?哪里有这么巧的“偶然不慎”的糟糕事?!批者的话变相地告诉我们:当时已有人在这更其重要吃紧的后三十回书身上打他的鬼算盘,要以赚瞒隐匿甚至部分毁灭的十陰十谋来破坏曹雪芹的全书了。
根据这些迹象来推断,我自己形成了下面的一些看法。曹雪芹因此在生前所遭受的利诱威十逼十种种迫害,情况是可骇可愕、可歌可泣的。有人要收买他(包括他的灵魂和一切材艺,当然《红楼梦》全稿在内),他断然拒绝,这就是张宜泉写出“羹调未羡青莲十宠十,院召难忘立本羞”和敦敏写出“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又见此支离”的原出。收买不成,更生毒计,便要没法毁坏他的书稿。对曹雪芹来说,这种败坏是对他的最沉重的打击,十年心血,半付东流,十陰十谋者的罪恶,远远超过了图财害命。曹雪芹为此认真地走了心,一病不起(十爱十子痘殇还在其次)。所以脂砚批语说:“壬午(按当作癸未)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已然有了“末回”的一部成书,如何又是“书未成”?作者为何为这样的“未成”竟至泪枯命尽?这个“未成”,绝不是指的作者根本没有“作成”“写完”。过去我们总未认真读懂。)所以敦敏的挽诗也说:“牛鬼遗文悲李贺”,“邺下才人应有恨”!仔细地寻绎玩味这些文词的含义,这是多么大的深仇巨恨啊。
在清初,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小说,其经历命运都是不怎么单纯的。《水浒传》,本来是宣扬招安的,还有金人瑞腰斩七十回,窜入“噩梦”,并大肆偷改原本的文字(后来还要出个俞万春于道光初年经营一部反动的《荡寇志》)。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笔记家明言有人(但不一定就是王士禛)要收买他的这部书稿,蒲松龄不干。并且,也有人说现传本已是经人“删削”的本子了(可参看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引《过日斋杂记》)。还要看到当时统治集十十团十十有计划有系统有目的地偷偷篡改历史、点窜书籍的做法(如所谓重修《实录》和纂辑《四库全书》)。在这种气候之下,刊书者往往就是毁书者--把书删改窜乱得皮十毛十略存,十精十神全异。关于这一点,有一条重要的记载不可忽略,即吴云给花韵庵主《红楼梦传奇》作序文,开头就说:“《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稍稍流布,率皆抄写未完之帙。已而高兰墅偕陈(程)某足成之,间多点窜原文,不免续貂之诮……”。此序作于嘉庆己卯,而吴氏实与高鹗为同时人。他是第一个明言指出高鹗不仅续貂,而且偷改原文的人,又特别把《红楼梦》的流布和《四库全书》告成的时间联系起来,事非偶然,最堪寻味。
乾隆朝的统治者们,在收买、威十逼十、迫害、破坏种种伎俩都经使尽而仍然得不到曹雪芹的丝毫让步的情形下,便施展出最为十陰十险毒辣的一著:十抽十梁换柱,暗地腾挪,使之整个存形变质,并且“将欲取之,必固予之”,还不惜工本,不但要为之寿诸梨枣,而且还要刻出“全部”来。
为了这一特殊使命,这要物色“人才”。这种人才要不显山不露水,能力还要混得过耳目,身份地位要能够知己知彼,才便于取中要害。物色的结果,差使落到高鹗(也是内务府旗人)程伟元二人头上。其成绩,就是后来一直传世的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
高、程二人的续补刊刻《红楼梦》,并非出于自身对它的“知赏”和十爱十玩。嘉庆以来的《红楼梦》续补书,不管多么庸俗荒谬,下流反动,但看看它们卷首序言的诉说,总还是有一点出于对原著十爱十赏、因而发心立愿要为续补的意思流露出来。高、程二人即不然。他们的“叙”文和“引言”略无半点涉此,专门一味,反复表白的,单只一点:这部书向“无全璧”,经过“数年”的“苦心”,于是“《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此外,了无他意,简直就是个完成差使的十十交十十代和告白。他们二人合干了如此一件极不寻常的大事,竟能如此行若无事,冷静非常,岂不异哉。
当然,我们如果明白了其中的事故之后,便毫不足异了,他们从事此举,本由上命差遣。若问上命者是谁?二人在“壬子花朝后一日”的引言中已然道出了真相,那就是:
一、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
读者请著眼:这说的已经不再是那个“无全璧”的八十回《石头记》了,而是被他们补成“全书”的百二十回《红楼梦》了,这个“全书”,由于词意“新雅”已经受到名公钜卿们的“鉴赏”了。高鹗、程伟元,此时也还都是穷酸⒃,如何有这一笔巨赀干这件闲事?可知工力浩繁的刊印费,也还是那些颇知“鉴赏”的名公钜卿诸位大人的鼎力资助。事情的意义,难道还不十分清楚吗?没有后台,如名公钜卿者流,单凭高、程两个,是干不来也干不起这一番“事业”的。
高鹗、程伟元二人,费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做了些什么呢?一件事是偷改前八十回,所谓“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所谓“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按照他们的“情”和“理”而“增损数字”的结果,请看本书所引诸例!)一件事自然就是更为自鸣得意的“成书之幸”,他们钻了原书只传钞出八十回的这个空子,生造假尾,冒称全书。或者干脆就是砍貂续狗,后三十回已遭他们隐匿。所谓“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说的就是名公钜卿的意旨的实现。
以上这些,还只是我个人的推测,是否能得其事之实,有待进一步研究讨论,但有一个问题是比较清楚的,下面试加申述。
在本书第一章第三节里,我凭着当时的水平,对曹雪芹小说的思想内容妄欲有所窥十探,因此曾说:
“……他的头脑思想,在十八世纪的中国出现,则确乎不愧称为‘一颗奇异的花朵’……他的思想是那样自十由清新、开明进步得远超乎时代之前,称他为那时代的启蒙思想家和那社会环境的一个大胆的叛逆者是并无语病的。从旧传统、礼法、名教等而看,曹雪芹的反抗十性十、革命十性十是够强烈的了。”
在另一处(旧本“代序”,今本改版后的第一章第四节)我又曾说:
“……这个巨大的总崩溃,是一个不可挽还的命运;时代推移、社会演变的征兆契机,就被伟大的时代文学巨人所感孕了,‘贾府’的整个败落,也就象征着这一巨大的总崩溃,《红楼梦》之所以单单出于此时,绝不是偶然的事,曹雪芹笔下所热十爱十的主人公是这个势将崩溃的社会的逆子,他所悼惜的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他所基本否定是那个时代的虚伪的道德。”
“曹雪芹看不惯这个人吃人的世界,尤其是对于一切封建、宗法、礼教的内涵,以至仕宦以及‘干禄’式的‘读书’,他都是一体表示怀疑的。他对嫡庶、主十奴十、男十女、良贱的封建区分也都是表示不能理解和欣赏,……”
“总之,曹雪芹内心的斗争是一方面因受时代限制,不认识可以另辟新天的道路,还要‘补’那个旧的‘天’,可是一方面那个天底下的封建关系亦已在其心中开始瓦解,这就是贾宝玉的悲剧,也就是当时社会冲突的反映。”
今天重看,文字十分蹩脚,但这毕竟是我在当时的认识水平下概括表示我对曹雪芹《红楼梦》的思想意义的总看法,其间的意思还是比较清楚的,就是说,我认为十八世纪的曹雪芹《红楼梦》,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即将发生变化,小说主角从思想上对封建经济基础的一切上层建筑,进行了全面的深刻的怀疑和否定,中心问题是反对儒家名教伦常,反对“孔孟之间”和“经济之道”。是新兴的和衰亡的之间的殊死搏斗。)
这是一场极其深刻的激烈的阶级斗争。所以,曹雪芹和《红楼梦》的遭遇,绝不可能是风平十浪十静、自在逍遥的。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第一起正式站出来和曹雪芹《红楼梦》作生死斗争的,正是苦心积累伪造全璧、大快称幸的高鹗、程伟元(包括着他们的后台背景)。
在高、程的续书中,有一条最基本的总方向和一个妙着:即是看清了曹雪芹的辙迹,把坐车子的眼睛蒙上一块布,然后把车辕子掉过头来,偷偷地但是尽一切可能“往回拉”。曹书中,处处离经叛道,蔑圣弃伦;在高续中,处处归结到纲纪伦常,忠孝节义。在曹书中,宝玉这个混世魔王,由于喜恶大反一般“士大夫诸男人”之常,言论行为,时时可骇可异,所以才被人指目为“疯癫”,这是思想上的疯颠;到高续中,宝玉被“改造”得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生理上的“失心疯”,或者略好些的时候,也是瘟头瘟脑,一切莫名其妙,挂着一副可怜相的昏虫。在曹节中,宝玉因不肖种种,与贾政起了极其严重的冲突,以至贾政说他可以酿到“弑父弑君”的地步(即不忠不孝之极轨);到高续中,不但这种矛盾冲突全部悄悄地归于无有,而且宝玉的思想变得竟与贾政一模一样。(请看前文我引录的关于续书中写鸳鸯“殉节”时贾政宝玉的文字!)在曹书中,宝玉深恶八股时文,仕宦之途,只有黛玉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因此深敬黛玉;到高续中,这位从不劝宝玉去立身扬名的黛玉忽然赞美起八股文来,说它“清贵”。在曹书中,这个“愚顽怕读文章”的宝玉,他和封建世道是绝对对立的、不能调和的(他只要一看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这类文词,哪怕那地方十精十美赛过神仙洞府,也要“快出去!”一刻也不能忍受的);到高续中,宝玉变成一个受了贾政、贾代儒的“讲义警顽心”之后、乖乖地讲《四书》、作八股的守礼循法的顺从学生--孝子贤孙。
一切矛盾冲突,通通化为乌有了之后,小说怎么续下去--而且为了不致暴露是假续,还必须照顾前八十回的线索。高鹗是很聪明的,他转移目标,改换重心,看准了佳人才子因“终身大事”而弄出一些波澜--是历来传奇野史中并不罕见也并不难以“处理”的东西,于是遂抓住钗婚黛死这一点,大做其掩饰耳目的文章,这样果然效果不差,使人们忘记了其它一切,这就是高鹗将一部《红楼梦》“改造”成为一出“十爱十情悲剧”的巧妙手法。
不过鲁迅先生早在一九二五年就极为尖锐地指出了:
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他于是使一个才子在壁上题诗,一个佳人便来和,由倾慕--现在就得称恋十爱十--而至于有“终身之约”。但约定之后,也就有了难关。我们都知道,“私订终身”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失为美谈(自然只以与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仍然免不了要离异。……
…………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坟·论睁了眼看》)
鲁迅这里正是就高鹗改造后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而发挥议论。他已不啻为我们指明:如只看见婚姻问题这个旧社会常有的小事情,《红楼梦》就被严重地缩小了,歪曲了,“才子佳人”化了。多么深刻的眼光啊!--然而即使如此,毕竟也还不是“不谬于名教”的。所以高先生在书末就曾晓示世人,写道:
(贾雨村)因又说道:宝玉之事,既得闻命,但是敝族闺秀如此之多,何元妃以下,算来结局俱属平常呢?士隐叹道:老先生莫怪拙言,贵族之女俱属从情天孽海而来。大凡古今女子,那十婬十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凡是情思缠十绵的,那结果就不可问了。雨村听到这里,不觉拈须长叹。(第一百二十回)
读者请着眼:不要错认高鹗放笔写钗婚黛死还有什么不忿钗方、哀怜黛境的意思,正相反,高鹗那样写,是为了“警醒迷途”:黛玉所以那样结果,是咎由自取,是她触犯了礼法名教中的情字一大条款,是必然的收缘,是应得的报应,这不能埋怨任何其他什么,完全活该如此。
不宁唯此,还有大道理:
(雨村“拈须长叹”之后)因又问道:请教老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十婬十”,古今定理。(附注:《书经汤诰》:“天道福善祸十婬十。”《太上感应篇》开头即云:“万恶十婬十为首,百善孝当先。”)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
这又用得上鲁迅先生的话,他说:“‘作善降祥’的古训,六朝人本已有些怀疑了,……但后来的昏人,却又瞒起来。(中间先生举了元剧本《小张屠》及《醒世恒言》等作品改造故事的例子)凡有缺陷,一经作者粉饰,后半便大抵改观,使读者落诬妄中,以为世间委实尽够光明,谁有不幸,便是自作,自受。”(《坟·论睁了眼看》)所以,高鹗才子之续补《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是吃饱了无事可做,借此消闲解闷的,他是用他们的一整套的哲学思想来改造曹雪芹的邪说诐行的。按照高氏一流哲学(儒学为主,还羼杂着些道、释两家的杂烩),“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古今定理”,规定好了的,凡是文人口孽、情思缠十绵的,都没有好下场,犯下了这些十婬十、情、恶,种种罪状的,要想望好,只有一法,那就是悔祸修缘。
所以,高鹗补完的这部《红楼梦》,并不再是什么反对孔孟经济之道的邪说反书了,而是一部既“不谬于名教”,而又昭示了“天人感应”“祸福因果”的醒世悟人之大善书。苦海慈航,何其猗欤美哉。
至于伦常纲纪吗?那更是好得很,宝玉于此“丝毫无亏”的。照高先生的哲学解释:
宝玉者,即宝玉也。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乃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
按照高鹗的思想,宝玉在前半部中的言动作为,本是“名教罪人”,按他的安排,宝玉必须革面洗心,悔祸修缘,才得在“人十兽关头”入死出生,扭转路标,挽回了贾家的“气数”。宝玉如何悔祸修缘?高先生笔下写得明白:第一最上,就是“高魁”乡榜,显祖耀宗,流芳千古(宝玉接受宝钗的劝导,同意“博得一第”,“从此而止,不枉天恩祖德”,见高续第一百十八回),完成了“为人”的第一桩大事。同时,还和薛女敦夫妇之伦,这就给贾氏门中留下了香烟后代,永锡祚胤,厥泽无穷,完成了“为人”的另一桩大事,得免于“不孝有三”的大罪过。如此一来,高鹗这才敢于很大胆地--但是已然无伤于名教地--下决心写宝玉出家(因为这一伏线在前八十回中太显著了,高氏要想冒充全书,就无法不写)。然而这个“出家”,一不是看破红尘,二不是蔑弃伦常(可看第七章中雍正评论胤禵出家的话),而是如高鹗所措词的:“咱们家出一位佛爷”来了。这位佛爷,虽然决意“出世离群”,但唯恐“拋弃天伦”,唯恐“若拋了父母,这就是不孝,怎能成佛作祖?”(高续第一百十九回王夫人语)因此临“飞昇”时,特地赶到贾政船头,在“微微的雪影里,……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拜了四拜”之后,父子之恩礼已周,这才左边一僧,右边一道,簇拥佛爷,腾云驾雾而去。
鲁迅先生除了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引及这个“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向他父亲“下拜”之外,屡次提到这个情节和形象,如一次说:“……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⒄(《论睁了眼看》)另一次说:“……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绛洞花主小引》)此二文,一写于一九二五,一写于一九二七,文各有体,主题用意皆不相同,而先生竟都特为提出此一深可诧异之事,足见先生对这个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的形象以及又“出家”又来拜他父亲的情节,是如何地反感与作呕,是如何感到其思想之庸俗不堪了。
所以,高鹗续《红楼梦》到临了,宝玉是一个不背于圣贤,无亏于伦纪,“无忝尔所生”的一位伦常典范,道德完人;只有这样,才不妨出家,也才符合“一子得道,九族升天”的理想,贾家的重延世泽,虽然出于“皇上隆恩”(高续语),到底也还是宝玉的“人品根柢”(高续语)。
不知怎的,每当我看到高鹗之所加于曹雪芹名下的这一整套,便不由得想起列宁的一段话。他说:
……当伟大的革命家在世时,压迫阶级总是不断迫害他们,以最恶毒的敌意、最疯狂的仇恨,最放肆的诽谤对待他们的学说。在他们逝世以后,便企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神像,可以说是把他们偶像化,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Yan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作这种“修琢”的事情上正一致起来。他们忘记、抹杀和歪曲这个学说的革命方面、革命十精十神,把资产阶级可以接受或者似乎可以接受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国家与革命》。着重圈表示列宁原文的着重字体(粉十红)。着重点是我引用时加的。)
列宁还说:
同一切伟大的革命思想家一样,恩格斯竭力促使觉悟工人注意的东西,正是盛行的庸俗观念认为最不值得注意,最十习十以为常,而被根深蒂固的、可说是顽固不化的偏见奉为神圣的那些东西。
我这样引用列宁的话,或许会有些比拟不伦。但是,我想借此指明的是这样的一种道理。高鹗对曹雪芹《红楼梦》所作的一切“修琢”(多么恰切的用语啊!),不正是和列宁所揭露于资产阶级与机会主义者的情形颇为依稀仿佛吗:Yan割进步思想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并且把封建阶级可以或者似乎可以接受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一点也不差。
这是何等严重、深刻、激烈的阶级斗争啊!
我国文学史、思想史上产生了曹雪芹《红楼梦》这样的作家作品,而随之发生了上述的异事,深愧寡陋,不知世界上可曾有过先例或类似情形?每想到此,真是胸中作恶,愤慨莫名。对于这件大事的真相和意义虽然在认识上是逐步清楚、不断加强加深的,但是早年的尽管是朦胧模糊的认识,确曾是自己发愤要搞“红学”的另一种动力。
我之批判高鹗,从旧本就开始的,不过那时见事很浅,触及了一些皮十毛十,还没有批中要害(也是刚刚出版之后,就从广西一位青年读者获得了强烈支持的意见)。不料那么一点肤浅的批判,却触怒了一位洋式老爷--我指的就是林语堂。说也奇怪,不知怎么搞的,我这里批高,那里林老爷却怒火十丈,暴跳如雷。到一九五八年,他炮制刊出了一篇大文,题目就叫“平心论高鹗”。这篇大作长达五六万言,共分六大部分,六十四个细目。他的论点,恕我无有那么多的笔墨闲空为之“介绍”,只说分题,就有什么“立论大纲”,“攻高鹗主观派的批评”,“客观疑高本的批评”,和什么“后四十回之文学伎俩及经营匠心”等等,他竟说什么“前八十回之矛盾错谬多于后四十回”。林老爷特别欣赏高鹗的“文学本领”,“学识笔力”,“文藻才思”,“十精十心结撰”。他的“结论”是:“所以我相信,高本作者是曹雪芹”。这些,我都不想在此评论,单讲一点,只因我批了高鹗,使他极大不舒服,在文中对我破口大骂,并且辱及先人⒅。这可以证明,在林老爷的感觉上,我批高某,却比批了林某的祖宗还可恶。这是什么道理呢?思之不得其解。
后来十经人点破,我才有点明白:使他如此之难以忍受、与我大有势不两立的架式的缘故,就是本书是我们新中国开国不久最先出版的一部研究《红楼梦》的论著,而这本书,在某一部分已经开始学十习十着用无产阶级的立场和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分析论证⒆。尽管那是一种小学生的初级十习十作,就已经足够使林老爷寝食不安起来了,非对我极口辱骂,难解他的心头之恨。
我可以告诉林语堂,对高鹗的评价,我们同志之间也有不同意见,但那是另一问题,我们自当商量讨论,用不着他十操十心。至于他教训人对高鹗要“平心”,既然如此,他想必是个平心者无疑了,破口谩骂当然也是他的平心的定义之一。林老爷以为谩骂可以吓倒人吗?现在本书批高的论点又摆在这里,绝不掩饰。有哪一点怎么不平心,我愿意拿这个再来衡量衡量林语堂的“平心”标准尺,到底是个什么公司的产品。
前面提过的,对于清代历史,我并不懂得多少,只是由于本书主题所关,才粗有涉猎。清代留下来的史料十分丰富,而比较正确的科学的有关论著,可资凭借者却不是那么充足。很多的方面需要从头学十习十,重新认识。这是因为过去治清代史的一些学者多数是清末民初之人,大抵为其时代和阶级所限制,对清史的论述不免带着浓重的偏见,看事情不能从历史的大局来着眼,形而上学的片面十性十随处可见。比方,到清代的末局,其政十府已经沦为卖国主义的腐败而顽固的反动势力,推翻它并且一起推翻那个封建帝制,是时代的伟大历史任务;可是,随之而兴起的一些清史著作,却在狭隘的历史观念之下几乎要把清代史全部否定,举凡涉及到“满清”和“旗人”的一切,都十分“勇于”讲它的坏话,竭力突出其可供批评讥议的一面,“野史”类的书更是挖苦备至。这在当时也许未可厚非,但毕竟是离开了科学的历史态度了。--我并非是要把过去的治清代史的劳绩整个“评倒”,只是想说明,像我这样开头学十习十清史的人,就很受那种观点的影响,而且日后再想摆脱它还挺不容易。本书中所有论及清史的部分,看法上必然难免种种错误,(我在拙著《曹雪芹》一书开头概叙清史的章节以及其他零篇文字,就带着这类错误观点,自己较早地发现了,和有关同志讲起过。)
所谓本书涉及到的清史,其实只限于自清建立以至康、雍、乾三朝。对这段历史怎样来认识?我觉得,相对于腐朽到骇人听闻的明末政十府来说,当时我国东北地区上崛起的清太祖努尔哈赤要算是一支比较能起一定的历史进步作用的力量。他是一位十分杰出的开代者。尔后,以多尔衮为代表、包括多铎、阿济格在内的白旗力量,是实际上继承努尔哈赤的一支进步派。济尔哈朗则是具有很大落后十性十的顽固倒退派的代表。两派进行着十分激烈的斗争。顺治朝,顽固派想尽一切办法要压倒进步派。多尔衮一死,他的一派的力量马上遭到了残酷的迫害。这时的政局还是很不稳固的。康熙帝即位后,两派斗争还在有加无已,顽固派妄想篡权。康熙帝当时仅仅十六岁,大力支持了白旗进步派,这场斗争的顶点表现为计擒权臣鳌拜,黄旗的落后反动势力终于受到了应得的惩罚。鳌拜既伏法,康熙帝才得亲政,他的初期政治纲领是统一全国,反击外患。--他的措施主要可分为四大方面来简叙:在西南,扫除了三藩军阀的割据;在西北,亲自平定了噶尔丹大牧主头子的叛乱;在东北,坚决击退了远踰边界肆行作恶的罗刹(沙俄侵略者),并且提醒朝臣注意此事的重要十性十;在华中和东南,全力经营河工、漕运,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南巡就是为此而举行的)。我觉得他的政治基本上是符合法家十精十神的路线,在历史上立下了功绩。
雍正这个十陰十谋家篡位者,对于康熙帝的带有一定进步十性十的政治路线的态度,毕竟如何?我个人的认识就更不成熟了,只是看到:他夺位之后,除了残酷地杀害、压迫康熙帝曾经属意过的继位人及其一派力量之外,首先把康熙朝捣乱的被罪宗室全部释放,更令人骇异的是给鳌拜彻底翻案,不但“加恩”于鳌拜的子孙,而且对鳌拜“予祭”,还给他“建立碑石”!
雍正尊孔也尊得最奇。他嫌孔姓后裔封“公”还不够惬怀,说该封“王”。祭孔时别的皇帝不跪献酒帛,可他要“特立独行”,大演跪献,还要吩咐史官记入档册。他自供如此尊孔的目的,说:“……纲维既立,人无踰闲荡检之事,在君上尤受其益。”你看雍正多么懂得孔道的本质。--同时再来看看,他对历史上的法家的态度又是如何呢?有一回,他议论汉文帝和贾谊,那真妙绝时人。他反对晚唐诗人李商隐,也反对唐初四杰之一的王勃,他还“修正”王勃的四六名句:“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审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而竟然说:“朕以为屈贾谊于长沙,必须圣主;窜梁鸿于海曲,正待明时。鸿之诡激,自弃于肃宗之朝;谊之疏狂,未足于佐文帝之治。安得以是为二君讥议哉?孔子尝言为君难,即此可见。”(参看本书第七章)自比“圣主”,自封“明时”的雍正,崇儒贬法,我看是有迹可寻的。
当然,路线斗争的大问题,不能单靠一二个别事例来判断,还须对其政治措施作出全面的考察。康、雍两朝政局的翻覆,内中到底有无某种程度的路线斗争的意义包含在内?这也还有待历史学家从根本上研究讨论。但无论如何,雍正是有其反对康熙政治的一面的(在这样的后记中我只是对此一点略表初步看法,本非专题论述,因此不能多举例证、枝蔓详说了)。正因如此,雍正最害怕人说他翻康熙的案,有一个进献颂词的臣僚用了“移风易俗”一句话,连这个也把他吓得心惊肉跳,那个拙笨的献颂人,招了一鼻子灰,获得重谴。
事到乾隆朝,政治路线斗争的史册又展开了新的一页。乾隆帝是不完全赞成雍正的作为的,不过对他来说,情势又要复杂得多。事关一父一祖。他一面改雍正的辙,一面还想顾全雍正的“面子”。他也最怕人说他是翻雍正的案。有一个臣僚说了“止须将先帝(按指雍正)时事翻案,即是好条陈”的话,就曾惹恼了乾隆。但由此正可窥见事情的真相。乾隆事事仿学其祖父康熙帝,而不学雍正。我觉得,康熙的政治在有些地方曾恢复继承了康熙的法家十精十神。他在乾隆元年刊成的《日知荟说》中,收入了他作皇子和宝亲王时的一些政治短论,其中就有某些赞成王安石变法,批评文彦博等腐儒的意见。乾隆会有这样的见解,这非常引人注目。
研究《红楼梦》,而谈到这些事,是否“题外”了呢?我以为不是。《红楼梦》所反映的历史和政治,其内容正是包括着这些。曹雪芹在小说中反映了历史上新兴的一代人,新的人物,新的思想,和老一代陈人(正统封建主义者)的矛盾冲突,也反映了清初中叶的政治斗争以及这种斗争所给予他的家族戚十十党十十和他本人的影响(包括经历、遭遇、世界观的变化)。《红楼梦》绝不是像某些人所歪曲十胡十说的什么“解脱”“遁世”的书,曹雪芹是有他自己的政见的。“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是他对儒家路线的批评和愤慨。芦雪亭即景联吟,从“一十夜北风紧”起,接下去的如“入泥怜洁白,匝地惜琼瑶”,“有意荣枯草,无心饰萎苕”,“鳌愁坤轴陷,龙斗阵云销”,“赐裘怜抚戍,加絮念征徭”,“寂寞封台榭,清贫怀箪瓢”等等诸联,都隐涵着曹雪芹在乾隆时候回顾三朝政治斗争风云变化的内容在。他对“二三十年”前的“舜巡”的“太祖皇帝”(按隐指康熙)是怀着一定的向往心情的,而“欲志今朝乐,凭诗祝舜尧”的詠雪结句,应是他对乾隆初政所曾有过的一种期望,不然的话,他是不会写出这种颂圣的诗句的。
话已扯远了(这些粗浅的看法,更不一定对,还待深入探讨,以便补充或纠正)。我本意是想说:《红楼梦》和清代史是密切相关的,为了理解这部历史政治小说,需要学十习十一点清代史,而对清代史,应该有分析。一概加以肯定,当然荒谬;都加否定,也不见正确。我们应当坚持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对清代史我们绝不能像前人一样,从头到尾采取挖苦嘲骂的态度,应当肯定它的历史功绩的部分。我们为了弄清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时代的阶级关系,又必须清楚封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被压迫阶级的情况,我们当然同情于后者。我们肯定历史的某些功绩,并不同于颂扬封建统治阶级,他们对人民是剥削压迫者。还有,当时的阶级斗争又常常表现为民族矛盾的形式和现象。我们要弄清楚的是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的各种情况和规律,因此必须谈到清初的满汉主十奴十制度的种种事实。
上述的几点都是互相联系而彼此错综的复杂问题。国外的某些反动派,不必妄想在我们谈到这类问题时还能借机捞到什么可钻的空子,来做它的反华文章。我作为一个学十习十研究者,也可以正告于它:如有这种心劳日拙的图谋妄想,绝不会对它有利,只能自食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恶果。
这次修订,实际历程是,(除去自五七年以后陆续零星修改的以外)自一九七三年四月初正式开始,至同年十一月底完毕。“后记”则是基本写于十二月至七四年的二月。这期间,我的双眼患黄斑部破孔、视网膜脱离,已经极为严重,逐步地到了完全无法工作的境地了。从三月到九月,一直为医治病目而周折。感谢医师的手术,使我总算右目得免于盲。现在还要救治左目。其间工作之困难,实难尽述。连已读过的、作过批注记号的书也无法加以检用。这也给修订带来极大的限制。本篇后记的最后定稿则是从八月末旬到九月的事,勉强续补整修完毕的。到进行最后一道工序即补苴疏漏和处理出版社编辑部审稿意见时,医师已不让活动,只能平卧,目不见字,我让一个孩子给我读意见签,读原稿,判断是否接受意见与如何处理意见后,以口述说,由她代记代补。因为这些内容完全非她所熟悉所了解,这样工作确实是很难为她的,而其困难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用笔铺下的稿,自己过后就再也看不清,因此无法再作很好的推敲整顿,这些情况,只有请读者多加谅宥。
第七章每年最后所附的清史料摘记(包括我所作的大量的提炼撮叙)原是想参汇各种书籍,视宜录述的,只因病目已不能遍检群书,于是只好以手边方便者为限。一般史事以《东华录》作为主要依据(此与《实录》实出一源),凡不另标出处的,较多地从此书选摘。曹、李两家的奏折,新近整理的部分系从故宮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直接录得(只有极个别的系转抄本)。⒇
在允许摘录这些文献上,多得王冶秋同志的大力支持和档案部工作同志们的耐心协助。当我发现满文汉译本“曹寅之子曹颀”这样的字句,向他们请询情况时,蒙立即调取满文档查对。他们考虑将新整理出来的这部分资料付印,曾蒙不弃,询及拙见,我赞成全部付印以供研究,这也是对十胡十适坐吃山空谬论的一个打击。
卷首的女娲补天和共工触山两幅插图,是我烦请龙瑞同志特为绘制的,主题命意,都是我点的景,应由我负责,艺术上的表现和造诣工夫,是画家的,其间略曾参考萧尺木的《离十騷十图》和任伯年画集,但主要是画家的创作。南京本《石头记》书影,承《文物》编辑部代为拍制。其他的图片,则感谢河南省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的大力协助。
感谢在各方面对拙著给以帮助的同志和师友们。我已在文中敬志姓氏的和不肯留名的,还有我在旧版后面原已列出很多位嘉惠者的名字而出版者未给附印的,统统在此谨申谢悃,中心藏写,即不再一一列举。感谢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各位有关同志,尤其是编辑部古典室的同志,他们几乎每一位都曾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给我以帮助。感谢所有编辑、设计、校对、装帧和排制的同志们为此而付出的巨大劳动(书稿因病目而致成的那种凌十乱情形,几乎是出版社和印刷厂所无法接受的)。责任编辑同志的细心审正,使我得以补救很多疏失讹错。使我最感愧的是十十党十十和国家对这样的一本书还给以巨大的印刷力量,使之重新出版,自己抱惭负疚的是学十习十远远不够,并且也未能专力进行更多的研究,没有写出较有意义的东西作为一点微薄的贡献。
我当年于“写在卷头”中记下的那几个主要段落,今天的读者看起来,说不定也会很感惊异了,--那是历史陈迹啊。历史的前进,真是一日千里。《红楼梦》的伟大与深刻,只有在我们新中国建国以后,在十毛十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光辉指引下,才能够真正地充分地得到确认与阐发。从那时以来,我国对《红楼梦》的研究,突飞猛进,努力学十习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探讨它的各种著作,正和其他方面的著作一样,处处百花齐放。这一本拙著不过是红学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个学步未成的足迹。当卧槽完这篇后记时,面对着工农兵研究评论《红楼梦》的一片大好形势,心中真是说不尽的豪宕感激!
一九七四年建国二十五周年大庆前夕汝昌谨记红
------------------------------
注:
⑴例如,旧本第二章“人物考”中的将小说人物与曹家真人互为比附的那种“叙录”和“世系表”,今已删改,第五章中用小说“年表”来“论证”作者生卒年的部分,现在不再纠混在一起,将年表分离出来自为一章(因为它多少可以有助于读者检看小说情节的进展层次),第七章“新索隐”及三版本的“补遗”部分,今已全部删去。这些是著例,其他章节也有一些相应的删改和处理。
⑵这些考红的先生们还有一个“十习十气”:从拙著中转贩资料和见解,助成其大文时,不加称引,好像他自己之所得(但我可以判断他未见原件原刊),到我的论点于他不利,他要借口进行讥嘲笑骂时,却绝忘不了提名道姓,大放厥词。对于这种“学术”作风,我觉得是不怎么令人起敬的。让我引录海外友人来信中的一段话:“《新证》的初印本,……且有书商翻印过。今亦难得。就我个人涉猎所及,近年有些居住欧美的‘学人’所写的文章,往往引述《新证》的话……。他们断章取义,将自己同意的据为己有,矜为创见,而对自己不同意者,则明引而滥加批评。这种剽窃欺诈的作风,甚为卑鄙可厌。但你的原节别人看不见,看得见的只是剽窃者的东西,于是是非得不到比较,只能混淆下去。……”(七三·四·七·白雍兄来函)恰好印证了这种事象。)
⑶另有一种个别情况:如《香十艳丛书》所载《曹雪芹先生传》,一粟《红楼梦卷》以为不可靠,屏而不录,而我这次却增入了,因为我认为对此材料,应该一分为二,其中虽有不尽符合史实之处,但也包含了一定程度的其来有自的可信成分,与别有用心、纯出捏造的毕竟不尽属同一十性十质。
⑷实际上我也并非概无取舍,如顾景星《白茅草堂集》中就有是谢曹寅赠叆叇(即今眼镜,在当时是新奇之物)的诗,以及尤侗的《御书赞》、赵执信题李煦《出猎图》的词,等等,因关系不大,本章即未加编录。
⑸在这种解释中我有时也略引《红楼梦》里的有关地方,以资对看。《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对于书中所写到的种种社会情状,从“朝章典制”以至风俗十习十尚,语言器用,诗文典故,都可以引录史料相印互证,帮助理解。我历年也曾留意这种史料,如果整理阐释,可以作为一本《红楼梦注》,觉得比只略解字义的注释要有更大的用处。这个工作,清代杨懋建已经做过,据说已积至二千馀条,可惜未见传稿。
⑹李华同志还提出:隋赫德是傅察氏,与昌龄同辈数,他继曹頫之任,曹家财产人口赏给他,可以说明楝亭书物为何多归昌龄。后来隋赫德又向平郡王行十贿十十交十十结,也因原来就有微妙关系。故曹家在雍正朝并未彻底破败,乾隆朝应另有事故。谨记于此。
⑺如陈蜕庵的“民十主说”,其后沦为反革命大汉十奸十的汪十精十卫的“家庭改良说”,后来成为顽固遗老的王国维的“解脱说”等皆其例。这些说法,有的代表资产阶级当时的一定的超越旧红学的“新”见解,有的反映王朝末代以西洋悲观唯心主义哲学来歪曲《红楼梦》的一种绝望心理。
⑻一部红学史,实以高鹗伪续“全书”的办法向曹雪芹作斗争为始。后来出了个张新之(曾被误说为卜仝年),他用批书的形式向曹雪芹作斗争(即蔡元培也引及的所谓太平闲人批本)。又出了个文康,他用另作小说、唱对台戏的方式来向曹雪芹作斗争(即《儿女英雄传》)。一部红学史中站出来向曹雪芹作生死斗争的事件莫可计数,但若将正面的评论专著这一类别抛开另论外,则晓得用极其巧妙的办法方式来进行斗争的,应以这三家为大代表,后起之“秀”虽多,大抵可以归在这三面“旗帜”之下。高鹗的伎俩,已略见前后文所述。张新之也非同小可,他化了二十四年的工力干这番批书事业,自谓“特以斯评能救本书之害,于作者不为无功,观者不为无益,人心世道有小补焉。”他自题诗句有云:“名教扶持自问难,谈情书上著刀铅。平生差可斯吾信,未死居然此事完。古月一轮含妙象,梅花数点破春寒。辟开儿女全忠孝,人十兽关头豁大观。”你看他的这一番苦心孤诣,语重心长,亦足觇其旨趣矣。(我提醒读者注意一下,张新之的目的是扶持名教,高鹗的目的是不谬于名教;张新之是教训世人辟除儿女,全孝全忠,高鹗是警诫世人勿犯情十婬十,悔祸修德(即一归忠孝伦常),张新之在完工卒业之后是自觉有“古月一轮含妙象”的境界,高鹗是在“重订既竣”之后自觉有:“今宵喜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的境界:二人者,何其不谋而合一至于斯!)在张新之看来,原书之“害”,在于将人引上“兽”的道路,而他的批,就将读者从“兽”途挽救回到“人”路上来了!至于那位文康呢?他先生是对曹雪芹的《红楼梦》极有意见的,所以他的小说是句句处处针对《红楼梦》而发的:有个贾府,就有个安家;有个贾政,就有个安学海;有个贾宝玉,就有个安龙媒;有个林、薛争婚,就有个何、张共嫁;有个袭人,就有个长姐儿;有个薛姨十妈十,就有个舅太太,……由此而推下去,连老爷少爷跟前的用人都必须换成更理想的更典型的十奴十才,情节意旨,一切莫不如此,因此总起来就是忠孝节义,修齐治平,成为了簪缨世族的典范,太平圣朝的真图。其实,单看《红楼梦》,不用《儿女英雄传》对比,还不易充分看出前者的伟大。这些批者作者,补足了高鹗所未能作得十全完美的地方。
⑼十胡十、俞两家的红学声势地位,在当时毕竟是怎么样的?今日的读者谅也不易想像。让我引一段旧话来作个见证:“自从《红楼梦》经过十胡十适之、俞平伯两位先生辩证以来,仿佛所有的难题,都已解决,而他们的定论,也几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凌空一切。只要看最近十年来文坛上对此消息的寂寞,就可明白。”(见钱亚新:《读红楼梦辩证的再认识》,载《光明》三卷/三号,一九三七)
⑽景梅九于其“真谛”卷上曾表明:“(《好了歌》注)说得更警策,上下五千年史,不过一连幕戏曲而已,欲令做官者自己彻悟,一齐放下,自然可到无富无贵无贫无贱的乐地。……不用费什么大事,学剑侠的暗杀手段以及兴师动众的革命。”则其借谈《红楼梦》而反对马列主义、反对阶级斗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本怀,和十胡十适并无两样。这也是一种“殊途同归”吧。
⑾鲁迅先生发表此文的次年,还是我在前面提过的那个李辰冬,他也来论《红楼梦》“模特儿”的问题。今节录其文,以供批判。
要知道小说家的一位人物,并非仅仅从一位模特儿而来。他不知观察了十位二十位之后,才从这些实在的模特儿里,创造他想像的人物。每位小说家的理想人物,无不是从实际的社会产生的,不过作家的手段高明与否的区分罢了。他起始观察的时候,或者从一个模特儿起,但久而久之,观察和思索的太多了,反而把真正的模特儿忘记。所以创造出的人物是普遍的、共十性十的。我们现在的人、固然考证不出他的人物的模特儿是谁,即令他自己恐怕也难确实指出。……总之,作者的经验愈丰富,他的想像也愈丰富。想像决不是无根的东西,不过愈是伟大的作家,我们愈难寻找他的根源罢了。曹雪芹不知观察和思考了多少实在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政,贾母,袭人,薛蟠,以及一切其他的人物,然后才产生他想像的人物,所以你现在想指出那一位是实在的谁,真是有点做梦,徒劳无益。
自从十胡十适之先生考证出《红楼梦》是曹雪芹作的以后,他下一个结论说此书是作者的“自传”,于是十数年来大家都认为是定论。这话本是不错。其实并非《红楼梦》,一切的小说都是作家自传。所以福罗贝尔说波华荔夫人是他,至少一部分是他。但我们把《红楼梦》里的个个人物分析来看,就知道曹雪芹是一位极端的自然主义作家。如果这部小说是单纯的自传,那他仅能做到像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康司当的《十爱十多耳夫》,夏多布里央的《亚特拉和罗南》。这些著作都是作者公开的自诉,范围绝不能像《红楼梦》这样广泛。如果是自传,那末每位人物都充分地表现着作者的自我,作得好一点。就像雨果的《悲惨世界》一类十浪十漫派小说,绝写不出像《红楼梦》对每个人物那样的客观。”(《红楼梦辨证的再认识》,载《光明》三卷一号,一九三七年六月)
据我所知,这是资产阶级反动阵营中十胡十适派信徒第一个出来对十胡十适“自传”说提出“异议”的,但他同时就又高唱什么“极端的自然主义”和绝对的纯“客现”的谬论。也就是这个李辰冬,他在“研究”《红楼梦》时还忘不了特意表明:
“这里‘阶级’二字,只在示明由经济关系而产生的某一时代,或某一社会集十十团十十而言,绝无其它含义。……绝不含任何斗争现象。……阶级斗争决非历史演变的条什,且在我国既无阶级斗争之可言,也无实行阶级斗争之必要。”(见其《红楼梦研究》自序)这些“研究者”害怕阶级斗争,反对阶级斗争,并不足异,可“异”的是他们都想通过《红楼梦》而宣扬其反动理论。这正好从反面说明了:《红楼梦》所反映的主要意义不是别的,就是他们妄图竭力歪曲掩盖的阶级斗争这个历史事实和历史规律。
⑿他在他的“考证”的改定稿中引了一点滴关于李煦等亏空银两的资料,但还是只讲现象,不言事情的实质。
⒀沦陷期,从大学里被赶出来,伪大学要把我编收,坚决不去,伪“新民会”急索失学失业青年,我藏在一个暗室里。好容易盼到抗战胜利。从小黑屋里出来,误以为这可得见天日,给国民十十党十十伪津海关作了一名“暂用助理员”,可是扣发薪水,拖欠无期,而伪“法币”“金圆”等以一日万里的速度贬值,我带头向伪“税务司”对面斗争,因而被解了雇。这才挣扎回校,重理故业。
⒁当时只蒙十邓十之诚先生示知了《永宪录》等二三种书籍。至于其他。完全是自己逐步寻检。对旧有的报章杂志上大量的零篇文章,尤其寡陋无知。例如连《故宫周刊》上的李玄伯《曹雪芹家世新考》,也是很晚才得见的,而那时我已对曹家的旗籍、原籍等问题作出了一些考订,和李氏是分别独立的。所以,就是在简单的个别学术考据问题上,也时常要走弯路。
⒂我得见甲戌本后,即写了《跋十胡十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文,寄给十胡十适看。内容除“引”“结”外,分六节。里面包括着我当时的若干荒谬见解(如以为脂批即作者自批等)。此外,批评了十胡十适只写出《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就把甲戌本封起的做法,批评了俞平伯先生给甲戌本所写的跋文的那种看法,十胡十、俞二人对高鹗续书的估价,批评了十胡十适又把“程乙本”让十江十原放标点印行的异事,并初步提出了程高篡改原著的例证,提出了应该尽快整理出一部接近曹雪芹真本的《红楼梦》本子来。十胡十适看了,大不高兴,将我的文稿以蓝笔批抹后寄回。我就在稿上也作了“反批抹”。由于我批评十胡十、汪的程乙本尤为尖锐真率,并语多讥讽,所以十胡十适对此亦最不痛快,他竟将这部分文字用“通页”的大十叉划去。他还为自己和汪原放辩护,说:“汪君加圈,皆无赞成之意,只是表示应注意之处,如校勘出之异文。”我即批云:“此则十胡十先生不应如此欺人,袒护汪原放。试读其全部校读记,果非不赞成耶!?”又批云:“此段滥题,删之亦得,然其意见则极正确。十胡十先生当年以程乙本付亚东重排行世,在提倡《红梦》上是一大错误,谅十胡十先生主删此段,必因其滥题,而非嫌其言之直悫耳。”这是《红楼梦》版本史上一大公案,也可能是头一个向他争版本真伪的例子。由于十胡十适的压抑,此文得不到发表机会,我将原稿一字不动地保存在手,让它做一个历史见证。我和十胡十适,先是争曹雪芹生卒年,其现象是考订一个简单的年岁问题,实质则是他一定要让曹雪芹“赶上”“繁华”,着眼点在于所谓繁华上,我所注意的则在于曹氏的经历和变故及其意义,也根本不承认他诞生后有什么“繁华”可“赶”。然后就是争版本,这当然绝不是像他说的什么“校勘异文”的琐末细节,这涉及到了是非、正误、美恶、真伪的问题。
⒃高鹗的履历,大家久已知悉。他是个最十精十于八股文的“作手”,八股文就是“四书文”,专门“代圣贤立言”阐扬孔孟之道的东西。他也作诗词,其中反映出他对妇女的态度极为轻薄儇佻。程伟元,对他所知甚少,据周绍良先生考察,说他可能是杭州人,有某人赠给他的诗、见于《两浙輶轩续录》,曾依靠刘大观,在东北某地做过“知厅”的小官。他因困窘求助于汪小竹,见第八章末所叙。按刘大观,字松岚,山东临清人,乾隆末嘉庆初,官开原知县、宁远知州,著有《玉磬山房集》,与英和(内务府正白旗人)等皆相十十交十十识。十江十小竹名全德,字竹紊,仪征人。
⒄鲁迅先生在《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中曾记下当时上海“洋场”的“才子”们的情况:“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见月伤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见了婊十子。去嫖的时候,可以叫十个二十个的年青姑十娘十聚集在一处,样子很有些像《红楼梦》,于是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贾宝玉;自己是才子,那么婊十子当然是佳人,于是才子佳人的书就产生了。内容多半是,惟才子能怜这些风尘沦落的佳人,惟佳人能识坎坷不遇的才子,受尽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成了佳偶,或者是都成了神仙。”正可合看。在高鹗意中,《红楼梦》的“最高境界”是:才子在“万花丛中”,珠围翠绕,享尽“艳福”之后,终于成了神仙。
⒅吴世昌先生在其《红楼梦探源》中提及此事时曾说:“……,not even his dead parents spared ”。
⒆参看旧本“代序”(今为第一章第四节)后当时编者代为附加的一段话:“此文曾呈请××阅,××主要认为《红楼梦》所抒写的只是暴露了贵族阶级的内部矛盾,作为阶级斗争的意味,是不必强加附会的。因此,他不同意我的论点,他认为无论如何曹雪芹并无意请刘姥姥来做大观园的主人,……但我的理解一时还拧不过来。……”这段文字虽出编者,却是完全符合我的原意的。当然,这只是说我当时已经开始学十习十马列主义、尝试运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红楼梦》,而绝不应该再作任何一点夸大或引申。还有,所引的那条意见说到作者本人“有意”“无意”的问题,这倒是需要分析的。我们当然不能说曹雪芹在二百年前已经具有了像我们对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这样的认识,但他所反映出来的,分明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事象。重要的尤其在于我们是用什么样的观点去认识这些事象。因此,我不同意“只是暴露了贵族阶级的内部矛盾”的看法。这一点也要在此附带补说一下。
⒇关于体例方面,可以补充说明的:凡引录《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原文,都以脂批旧钞本为据,我们自己的汇校本写定了的,就依汇校本,还有待酌定的,则暂取一个较好的本子为据。引文凡非特别注明原有着重点的,大抵是我引用时所加。所附的几处“世系表”,人名旁侧的小数字,表排行次序。文内方括弧,表对引文附加上的校订十性十的意见;圓括弧则表自己行文时的附语或补充说明。排印时使用铅字,现行简体字只就原繁体减省了笔划的,一概用简体,并非减省笔划而系借用他字代替的,则视必要仍用繁体,因为本书所涉及的多是古典书,这样可以避免文义上的混淆,减少误解。“附录编”内评介“梦觉”“蒙府”本的两篇文字(其它的未尽编入),系祜昌(旧署缉堂)执笔,我参加了意见。修订稿中的钞录、检核、统计、列表等等,凡是最繁重的工序,也都出他之手。书中也包含了他所提示和启发的意见在内。属于学术考订范围的问题,有指名质难或专文见教的,本书就其中几点酌加答释。不直接涉及拙见的别位专家们后出的论证意见,无论赞同与蓄疑的,一般都不在本书中引述讨论。其主要用意是:由于几乎在每一问题上都有很多不同看法,不想使本书成为一种絮絮辩争的文字。
本书因所涉较繁,印制工钜,加以个人病目覆阅困难,致使出版的过程延缓甚久。在此期间,研究上的情况不断有所进展。特别是资料的发现,势必影响到对一些问题的论断。因在此择要补叙梗概,以便参考。
程、高以伪续和偷改的手法来歪曲原著,是一场严重的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略如本书第七七八、九二四、一一五九页等处所论。这一见解已引起部分研究者的注意与同感。但我对程、高二人的考察极为缺略,仅能提供关于程伟元的二三线索。后经文雷先生加力检索,很快取得不少收获。资料说明:程是十江十浙文士,“书香”门第,能诗会画,当时似小有“才名”,嘉庆初曾给宗室官僚做幕。我觉他当是伪续《红楼梦》的“执笔”人,而高鹗是合作兼加工修订的定稿者。高好像也曾是另一宗室官僚家子弟的业师,“通显”后,也仍然是冷官“贫”况,已可证明他不会有自己刊印《红楼梦》的力量。这一点实很重要。盼望文雷先生继续努力,弄清他们在乾隆末年的十十交十十游情况、各种关系,早日撰文发表所得。(本书第一一六三页“两浙輶轩续录”系误称,应作“国朝杭郡诗续辑”)
冯其庸先生见示,他近来查列几项曹家上世资料。曹振彦早在天聪八年就已做正白旗的旗鼓佐领了(并证实我推断曹家原为多尔衮属下之说不误)。他还发现两篇很难得的曹玺传略,其一并叙及曹宣、曹颙、曹頫之事。乾隆、同治等地方志,实皆由此节略引录。这对了解曹家的历史身份、政治地位及文化生活等,会有更多的帮助。冯先生将发表专文论列他的收获。
L 关于曹寅撰刊的《太平乐事》,经徐恭时先生审辨,知全部短剧十出并非是在书尾有一篇自跋,而是在分出后面有个别题记。其中提供曹家尚有一门表亲的线索,姓氏尚待确考。因为要充分了解曹家的政治经历,必须全面掌握其亲戚关系。可以附带一及的,曹寅在写这些元宵节景时,在第八出还编撰了《日本灯词》,并特为写了一篇题记,备叙日本有关风俗情况和参考过的各种关于日本的书籍。我想他彼时对外国文化的态度见解,难望其如何正确,但从十七世纪中日民间文化十十交十十流以及联系康熙一朝的国势和政治来看曹寅所反映的这种侧面,似乎还是值得一提的。
第七章康熙三十一年条下叙及李煦到广东迎接教士闵明我(“差往西洋”返来),这并非我的发现,有人已经指出。多年来我极想从入华传教士的各种记载中找寻涉及曹、李的事迹,可惜一直无暇顾及。例如张诚(P.Jean.Prancois Gerbillon )所记,于一六九〇年一月廿四日在内务府见到他初抵宁波时会过的一位官员,就很有可能和李煦一家人有关。如果遍检顺、康时期的这一类纪录,可望有一定的资料保存。
上海去冬发现了有正戚本据以上石的底本前四十回,为桐城张氏藏本,上石时已有个别挖改、贴改等情况,一些疑点得到解释。此本似非俞明震本。根据王瀣(伯沆)所记,与陶洙先生见告所闻于狄葆贤的话,我疑心俞本(十精十钞黄绫装大册)也已归入狄手,但他付印时却只是张本。
魏绍昌先生查明,有正戚本前四十回为宣统三年出版,后四十回为民国元年出版。有当时《小说时报》上的广告为证。这就澄清了各种传闻异词。对戚蓼生的生平,徐恭时先生续加考察,也有新的收获。
关于“异本”,郭则澐《清词玉屑》卷二也有记载,说闻侯某言,《红楼梦》曾为皇帝“微睹之,亟窜易进呈”,“蜀人有藏其原稿者,与坊间本迥异,十年前携至都,曾见之,今尚在蜀中。”觉很可注意。唯不知与端方本是一是二?看来四川至少有一异本无疑了。实盼早日有所发现。
以上仅就有明显关系的摘记数事。其餘的,以及书中疏失讹谬不及校改的,俟可能时统加补正,并向读者致歉。
至于这一期间国外和一些地方的“红学”文章,也又陆续有所闻见,涉及本书内容的,亦时而有之,对这些,当俟另有机会再加评论。
作者 一九七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