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一节文字,意不在诗,而是想通过明义的纪载来考察《红楼梦》的版本。然而这种诗也反映了早期读者的观感见解,实际也是“红学史”上的重要资料。本着这两层用意,就这一类作品中较不经见的(例如,为一粟《红楼梦书录》所不见收的),再提供几种资料,并附带一些个人的看法,本篇仍先就最早的谈谈。
迄今为止,所知题红诗(包括词),仍以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绝句为最早(弔曹雪芹的诗不在此数)。再往下看,有“己酉本”《红楼梦》卷首舒元炳
《沁园春》题词。这首词,内容思想,简单肤浅,远远不逮明义的诗句,仅于煞拍处写明“重展卷,恨未窥全豹,结想徒然。”这使我们知道他所见的本子,至多也就是八十回本,和戚蓼生序中所说“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堪称巧合。戚序约作于乾隆三十四年到五十六年期间(参看《戚蓼生考》)。舒词则可能作于乾隆五十四年(己酉)。
再往下看,则有周春的八首七律题诗,载于《阅红楼梦随笔》(已有印本),并附有俞思谦(秉渊,海宁人)和锺大源(晴初,著《东海半人诗抄》。其所以自号“东海半人”,系半身瘫痪残疾,我另有考)的两首七言歌行。周春,海宁人,字芚兮,号松霭、黍谷居士,生雍正七年(一七二九),卒嘉庆二十年(一八一五),乾隆十九年进士,曾官岑溪知县,是一位颇有造诣的学者,研究面广,著述富,一向对他颇有印象。不料他这八首七律,令人如此意外地失望,把一点好印象都给破坏净尽了。此八首诗作于乾隆甲寅即五十九年。单看他第一首,开头就说什么:
青童暂谪到人间,风貌羊车掷果班。梦里香衾窥也字,尊前宝袜隔巫山。……
第八首说什么:
气吐幽兰梦想通,觉来潘簟竟十床十空。多情合是鸳鸯鸟,介节谁知蝳蝐虫。才子回头成古佛,神仙退步验英雄。金童玉女风十流甚,收拾瑶函蕊笈中。
这真可以说是恶道,无论思想见解,还是诗格文词,都令人厌薄--他在“窥也字”一句下还特别怕人不懂加了小注,说明“也”字是取说文本义(女十陰十也)。这就不止是轻薄儇佻,而是下流不堪了!况且《红楼梦》里又何尝写过这种“情节”?!这位先生,以他的这种十精十神世界,居然来“题”《红楼梦》,真是一种玷污!因此本文摒斥不录。周春是最早的红学家,是个恶劣的开端,发生了极坏的影响。
倒是他同时作的《红楼梦》,记下了两句话:对小说版本却提供了宝贵资料。--他说:“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曰:‘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下略)”这是他甲寅七月十五日所记。据此:知至晚到乾隆五十五年已有百廿回《红楼梦》钞本流行。而据他说,苏州在乾隆五十七年冬开雕印行,住在海宁的他是在五十九年才买到。--因此,周春所题的八首诗,就是全据百廿回程本伪“全书”而题咏的,所以出现了什么“香案素书仙眷杳,玉壶红泪俗缘新”(第七首),“才子回头成古佛,神仙退步验英雄”(第八首)等这些混话。
与周春同时的,另有沈赤然,也有题红诗七律,因尚未有人加以著录,今引于后:
曹雪芹红楼梦题词四首
名园甲第压都庄,鹅鹜年年餍稻粱。绝代仙姝归一处,可人情景愒双光。花栏夜宴云鬟湿,雪馆寒吟绣口香。只有颦颦无限恨,背人清泪渍衣裳。
两小何曾割臂盟,几年怜我我怜卿。徒知漆已投胶固,岂料花偏接木生。心血吐干情未断,骨灰飞尽恨难平。痴郎犹自寻前约,--空馆萧萧竹叶声。
仙草神瑛事大奇,妄言妄听未须疑。如何骨出心摇日,永绝枝连蒂并时。独寝既教幽梦隔,游仙又见画帘垂。不知作者缘何恨,缺陷长留万古悲!
月老红丝只笔间,试磨奚墨为刊删。良缘合让林先薛,国色难分燕与环。万里云霄春得意,一庭兰玉昼长闲。逍遥宝笈琅函侧,同蹑青鸾过海山。
沈赤然,仁和人,生乾隆十年(一七四五)。初名玉辉,故字韫山。后因应童生试改名赤熊,而字如旧。乾隆二十九年(一七六十四,以公历论即雪芹卒年)入德清县县学,案发而误其名之“熊”为“然”,遂从“榜名”。曾官丰润令。其为人有“砚癖、书画癖”,而皆以贫故,其癖得不甚,好游、好酒,亦因贫不得纵意。十十交十十吴锡麒、章学诚等人。著有《五砚斋文钞》十卷,《诗钞》二十卷,《寒夜丛谈》三卷,《寄傲轩读书随笔》十二卷、《续笔》、《三笔》各六卷。其序《续笔》时为嘉庆十年,卷四中有讥评当时文字狱之语,从反面表扬石勒“天生豪杰,岂限华夷?彼蒂芥睚眦,以语言罪人者,视此不适成虮肝蝇腹耶!”值得提出。
题红四律见于《诗钞》卷十三《青鞋集》。按沈氏诗集为编年体,自《鸿爪集》始丙戌,至《青鞋集》开卷则乙卯,四律即乙卯作,实为乾隆六十年,即在周春题诗的次年。
其第二首“岂料花偏接木生”,指程本续节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等情节。第三首“独寝既教幽梦隔,游仙又见画帘垂”一联,上句指程本第一百九回“候芳魂”事,下句指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事。程本伪续有什么“……暗暗的祝了几句,便睡下了,欲与神十十交十十。……岂知一十夜安眠,直到天亮,……想了一回,并未有梦,便叹口气道:正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以及“见一正房,珠帘高挂,……又有一人卷起珠帘,只见一女子……宝玉略一抬头,见是黛玉的形容。……说犹未了,又见一个侍儿将珠帘放下”云云。沈句所咏,全指此文。所以他在乾隆六十年所读到的也是“程甲本”或“程乙本”,已无疑义。
这四律比之周春八律,从艺术上说,读来略为舒服一些,主要是感情深切,而没有那种令人为之肉麻起粟的佻薄气味,也较少做作之态。所以我以为诗格要稍高一级。但是从内容思想看,却也不怎么使人鼓舞。今亦试以个人的浅见略加评议,并提出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
沈赤然一读《红楼梦》,便深为宝、黛情缘所感动,并且认真严肃地题以律诗,编入全集(这和只写进一册“随笔”中去,意味斤两,迥然不同),此人颇有胆量。他对宝黛二人之情不得遂,极抱憾恨。但是,他又认为薛宝钗也未可缘此而见弃,因而他提出“良缘合让林先薛,国色难分燕与环”的主张。就是说,一方面他为宝黛不得成婚而憾恨不平,一方面他又认为宝钗“国色”,也难“割舍”,所以就想先娶黛玉(不平已平),后娶宝钗,熊鱼得兼,“两头为大”--在他看来,这样的一个“方案”,最理想,最“美满”。
应当说,他这样的一种想法,实际上已然把他前三首写得十分真挚沉痛的诗,完全否定了,取消了,剩下的只是一种封建士大夫阶层所具有的极其庸俗贪婪的低级思想。这是第一点。
不宁唯是。他的“美满”理想还包括如下几点:二,要使宝玉(最恨禄蠹、最厌恶功名仕宦的)春风得意,青云直上--“大富大贵”;三,要使宝玉多福多寿多男,子孙绕膝,后嗣绵长;最后,四,还要使宝玉左拥黛、右携钗,同读道书,修炼成仙,跨凤飞升!这是第二点。
可以看出,沈赤然对宝玉的“厚十爱十”是如何至深至极而无以复加了。--可是同时也正好说明,一般封建文人的十精十神世界中的“最高境界”究是何等式样!
从引录周、沈二家诗,已然可以使我们看到很多问题。
第一,虽然程伟元作序时还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嘉庆四年的《绮楼重梦》第一回也还说:“《红楼梦》一书,不知谁氏所作。”而沈赤然的诗题已毫无怀疑地正式标明“曹雪芹《红楼梦》……”,他是南士,根本不能和北京八旗世家明义深知底细者并论,乃竟将《红楼梦》的作者肯定下来,这事情很值得一表。--因为在他一百几十年之后还曾有人怀疑曹雪芹的著作权呢!
第二,程本百二十回伪“全”书一经印出,立即在东南半壁--特别是浙十江十北部,在文士们中间引起极强烈的反响(鲁迅先生早经指出:“比清乾隆中,《红楼梦》盛行,遂夺《三国》之席,而尤见称于文人。”那时“细民”所嗜,仍在《三国》、《水浒》。《红楼梦》在“细民”中逐步获得流传,不是先直接通过小说本身,而是间接通过戏剧和曲艺)。例如,上举戚蓼生(德清)、周春(海宁)、沈赤然(仁和),都是浙北文士(碰巧舒元炳也是虎林即杭州人,但他所题并非程本,故宜另论)。这是在《红楼梦》以写钞本流传了“几三十年矣”(程、高语。这主要是指在北方)之后的一件大事。)
但是,第三,紧紧跟着的一串问题也就来了:《红楼梦》刊本出后所引起的这个强烈反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反响?其本质是什么?有何意义?我们今天应如何去评价这种反响?其产生的原因何在?这些问题实不容不一加讨论。说来话长,此处只能粗浅地表列一些个人的管窥蠡测。
首先,在刊本问世后,立即引起的一个强烈反响是抱恨和不平于宝黛情缘为宝钗所夺。这种抱恨和不平,其本身是无可非议的。这不但在乾隆年代的当时,即到后来在讨论《红楼梦》小说时,很多人也还是主要只从那个抱恨和不平的婚姻事件来着眼和立论的。这个不能说是不对。但是稍微分析一下事情,就可以看到这里所涉及的问题之复杂和曲折,绝不是那么简单浅泛的一回事了。
有一个重要之点,我们必须加以注意。“八十回本”时期的读者和“百二十回本”时期的读者的观感反响有很大的不同。这个不同,概括集中起来可以成为两句话,就是前者把重点核心摆在“兴衰荣枯”问题上,后者把重点核心摆在“情天孽海”问题上。
例如,戚蓼生说:“……状阀阅则极其丰盛也,而式微已盈睫矣”,“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万缘无非幻泡……”。梦觉主人则道:“夫木槿大局,转瞬兴亡,警世醒而益醒;太虚演曲,预定荣枯,乃是梦中说梦。”舒元炜也说:“爰夫谱华胄之兴衰,列名嫒之动止,匠心独运,信手拈来,……是书成而升沉显晦之必有缘,离合悲欢之必有故,吾滋悟矣。鹿鹿尘寰,茫茫大地,色空幻境,作者增‘好了’之悲;哀乐中年,我亦堕辛酸之泪。”--这些人,不是说他们的序文中一句也没有提到“名嫒淑女”的问题,也不是说他们对于“兴衰”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正确的了,但是很清楚,他们从曹雪芹原书中所得到的最主要的感受,并非是什么“情天孽海”。
迨到百廿回伪“全”本一出,强烈反响的重点核心马上就转移了,移到“徒知漆已投胶固,岂料花偏接木生”上去了。我认为,这就是说明,伪续把原著的意义深度厚度广度,都极大地缩小了,隘化甚至是歪化了。这一点,下面还要再加申说。
第四,《红楼梦》这部小说出后,续貂之作,纷纷而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久已成为谈资笑料。一般印象,好像这毕竟是较晚的事情。其实不然。沈赤然在一读了《红楼梦》之后,立即提出了“月老红丝只笔间,试磨奚墨为刊删”⑴--续书的想头,他那四首七律之末首,简直就是一篇“续补《红楼梦》计划草案、内容大纲”!
沈赤然的这个第四首诗,代表十性十极强,而且是现在所知的最早的一项拟议文件。他的思想,一如嘉庆四年刊本《续红楼梦》卷首秀水郑师靖的序文所表现的,是要“爇反魂香,补离恨天,作两人再生月老,……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固然,明义不是也恰恰说过“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吗?问题出于尽管明义也这么转了一下念头,但他的归结十性十的感受依然只是“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只是“王孙瘦损骨嶙峋”,“惭愧当年石季伦”,就是说,一衰到底!至于别的什么想法,他是做梦也不会发生的。--这一点,我觉得最足以启发我们,令人作深长思。
明义一流人,并不一定就比沈赤然一流人高明到哪里去,但是他们分别读了原本小说与伪续“全本”小说,就发生了很大差异的反响和截然不同的“打算”。
在上文,我们也曾对沈赤然的那种思想意识、十精十神世界加以讥评,那并不错,可是又并非全部公平。换言之,只管讥评沈赤然,还是不够透彻。还应该进一步探本寻源才行。
真正的本源,当然是封建的社会制度和社会阶级。但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同是生活于封建时代同属统治阶级的明义一流和沈赤然一流的读后感颇不一样。我的意思是要指明:引起沈赤然的续书愿望以及那样续的想法的直接原因,不是别的,就是程、高伪续四十回的那种所谓“结局”。我以为半斤八两,平分其责,但是始作者的可恶十性十更大,更该批判。上文已然颇为不避词费地想说清楚:没有高续,是不会引起像沈诗所代表的那种续书的“计划草案”和“内容大纲”的。过去对这一点也许还没认真追究评判。
这事颇关重要,我还要再加一点絮絮。
程、高伪续四十回书,值得一提的,只是表现了两点思想内容,一点是宝钗夺婚,一点就是“沐天恩”“延世泽”。二者之中,由于前者写得较有一些艺术十性十,蛊惑力较大,容易抓住一般读者的感情,便使得大家都对它倾注了注意力,而往往忽略了后者那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程、高伪续续成了一个“悲剧”结尾,这或者说是它的功绩。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伪续所构思布置的那个“移花接木”和“掉包儿”以及婚时恰是黛玉死时的这种情节文笔,无论在思想上或艺术上都不是什么很高级的东西,它处在曹雪芹的伟大作品中并不是多么谐调的⑵。只要拿原作者如何处理晴雯这个人物的问题和续作者如何处理黛玉这个人物的问题来比一比,想一想,就清楚了。
有人又说,如果没有程、高伪续,只有八十回书存在,那就危险不堪设想--意即还不知被别的人续成多么庸俗的“福寿全归”的“大十十团十十圆”的收场呢,所以它有大功劳。这话乍听也像有理,其实也禁不住推勘。事实上,八十回本流传了“几三十年”,这才产生的程、高伪续,在此之先,八十回原本以“残书”的面貌流传,毫未受到影响,却是“不胫而走”,也没有被续得“更糟”,相反,早先出现的其他续书,如鲁迅先生所指出的,“或谓‘戴君诚夫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之伏线亦不背。”试问:说八十回《红楼梦》非得等待程、高伪续出来,才免于“危险”,才有了“护法天王”,其道理安在呢?所以,这种说法,也根本不能成立,历史的事实,完全否定了它。
从高续续成这样的一个“十爱十情悲剧结局”之后,读者的观感就变了样子,离开了小说的伟大、丰富、复杂、深刻的大整体,一下子成了一种仿佛“三角恋十爱十”式的相当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虽然也许还不至于成为“鸳鸯蝴蝶”的故事,但和先后的小市民阶级、资产阶级“作家”们所写的“十爱十情小说”到底有多大的本质上的区別?恐怕就讲不太清。一个直接恶果是,就《红楼梦》来作编、译工作的,往往就是“跑单线”--目不见全牛,专门搞那点儿“宝黛情缘”。例如王际真的英译本,就是专抱这一条线儿,别的都删掉了。(我不知道欧美的读者看了这种“单线”的《红楼梦》后作何感想?大概是不大容易体会得出中国人说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之道理究竟何在吧?)再如,像后来编演的《红楼梦》电十影,恰恰也是如此。电十影散场了,人们纷纷离座,有点惘惘然地踱出场门,有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和他或她上次看《梁山伯与祝英台》时的泪痕很难想出有什么两样来)。但是,《红楼梦》的真正伟大意义到底在哪里呢?--就是“掉包儿”的人可恨和被哄骗被出卖的人可怜吗?
这就是高本续书所立的功了。
这确实也得说是一种功。但是功不抵过,甚至是功是罪,也许还难说。我这样认为,不见得读者能一下子接受。这可能由于此种看法完全是我一个人的谬见和妄论。不过有时候积重难返,程、高伪续流行了一百几十年之久的这个十习十惯势力,也是颇为可怕的,它牢牢地植根于人们的心目中,使人觉得“原应”如此,这样“最对”,便不肯在前人钉就了的框框之外来想一下问题。--为什么不可以比只以“掉包儿”“移花接木”这样的廉价的手段来赚取一般读者同情的这个“高”度,站得更高些、看得更大些地思考问题呢?
程本后四十回的第一个问题,略论如此。再让我们看看第二个问题:“沐天恩”和“延世泽”。
也许我们会感觉续书者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像他在上述第一个问题上那样运匠心,花笔力,只不过临完笔头一转带出一个尾巴--不太令人满意而已。
不然的。他所运的匠心,所花的笔力,远远超过了前者。只要看看“第八十一回”--即伪续的第一回,一开手就煞费苦心地想办法让宝玉“奉严词两番入家塾”以及安排得连黛玉比也居然对宝玉称扬八股文是“近情近理”“清微淡远”
“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并且还会吩咐紫鹃说:“把我的龙井茶给二爷沏一碗,二爷如今念书了,比不得头里!”--这种让人噁心的文字,如何为后文伏下远线,就不用再多费话说了。
鲁迅先生早于本世纪二十年代之最初,即曾奋其椽笔大书曰:“后四十回……宝玉病亦加,一日垂绝,忽有一僧持玉来,遂苏,见僧复气绝,历噩梦而觉,乃忽改行,发愤欲振家声,次年应乡试,以第七名中式,宝钗亦有孕,而宝玉忽亡去。贾政既葬母于金陵,将归京师,雪夜泊舟毗陵驿,见一人光头赤足,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向之下拜,审视知为宝玉。方欲就语,忽来一僧一道,挟以俱去,……”“……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请参看本书“后记”有关部分)要知道评论家所许于程本续书的第二大功(使小说故事情节有始有终而免于“危险”云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吗?再没有比这更十精十简扼要的概述了。
嘉庆间黄金台(一七八九--一八六一)《红楼梦杂咏》题贾宝玉云:“仙丹佛十性十悟真诠,弹指韶华十九年。遮莫名心消未尽,归途尚泛孝廉船!”也可作为对程、高伪续与宝玉中举等一系列荒谬情节的很大讥讽。黄氏生乾隆五十四年,可见那一代人也对此表示过怀疑。
我这里还要另生谬论:这所谓第二大功,就是后来一切“续红楼梦”“后红楼梦”等等(包括沈赤然的“草案”和“大纲”)的真正母胎和祖师。
有人问:后来的“续梦”“后梦”“圆梦”……等等,不正是非常不满于前百二十回的结尾,才针对它而大反特反的吗?
说也奇怪,明明是“不满”,实是“相赏于十牝十牡骊黄之外”,明明是“大反”,却是相辅相成,真源一脉。事情就是这样地似不可解。
其实很好解的。说到这里,周春毕竟“可人”,是他最先抓住了程本伪续的十精十神实质:
“香案素书仙眷杳,玉壶红泪俗缘新。”“才子回头成古佛,神仙退步验英雄。”
程本十抽十端引绪,实际一切具体的思想意识班班具备,沈赤然不过就其表面上留下的一点“遗憾”稍稍作了一下“进”一步的弥补而已:
万里云霄春得意,一庭兰玉昼长闲。逍遥宝笈琅函侧,同蹑青鸾过海山。
妙啊!于是乎群情大快,程、高续书也就收了全功。
为了再说明白沈诗与高续的关系,让我还借一段鲁迅先生的话。他说:“记得有一部讲笑话的书,名目忘记了,也许是《笑林广记》罢,说,当一个知县的寿辰,因为他是子年生,属鼠的,属员们便集资铸了一个金老鼠去作贺礼。知县收受之后,另寻了机会对大家说道:明年又恰巧是贱内的整寿,她比我小一岁,是属牛的。其实,如果大家先不送金老鼠,他决不敢想金牛。”正是这个道理。沈赤然虽然诗里写出了一个“金牛”,可是“金老鼠”早在高续里探头探脑好久了。
所以,我们单骂沈赤然先生,是绝不算公平的,--应该感谢他,他钩勒出的一只金牛,使我们更方便地认清了金老鼠的真嘴脸。
一九五九年二月一日初稿
一九六三年九月五日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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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奚墨,指李廷珪墨,廷珪本姓奚,此泛喻佳墨。
⑵可参看方玉润《星烈日记》卷七十咸丰十年(一八六〇)十二月廿八日条:“……余尤十爱十其(《红楼梦》)叙事,明题暗度,实铺虚补,陡起突收诸法,极为灵活,变换不测。惟黛玉之死,宝钗之婚,二事十十交十十关处,颇费经营,形迹似未全化。此等处惟《聊斋》笔墨无痕,故《红楼》又次于《聊斋》也。”笔墨未化,颇费经营二语,正指出了这并非是艺术上的很高级的东西,置于《红楼梦》中极不谐调的这一层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