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奉旨”无奈,娶了他并无感情的薛宝钗,略如前文所论。然则在曹雪芹的原书中,他又是如何落笔以写宝钗的文字呢?
可概括成一句话:玉、钗婚后,却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旧关系。
旧关系,是怎么样呢?那就是厮抬厮敬,而并不相亲相十爱十。
有人说:“黛玉死后,宝钗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宝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说:“宝玉、宝钗之婚事,宝玉是十分情愿的。”并根据第二十回的一条脂批而论定:“此批充分说明二人婚后感情美满,谈心话旧,多少婚前无机会表达的话,现在都可一一倾吐。”“在黛玉死后,宝玉、宝钗之结合,也变成十分自然之事,并无丝毫勉强。所以二人婚后,还有相当长的文字描写二人谈心,情话缠十绵。”(《红楼梦新探》上篇页二三四、二三五)--是这样子吗?
这种合二为一论,我期期不敢苟同。谈心话旧,可以说是对的,但并不会是“情话缠十绵”。
那条脂批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曳漏〔戚本用漏泄〕文章之十精十华也。若不如此,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钗见弃,杜绝后文其成夫妇时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这批很重要,就连二人有“成其夫妇”的后文,也还得以此批为正面的明文确证。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样的“夫妇”呢?这事恐怕并非是同一般想象的那样简单。本文主要想说明的即在此点。
照我看来,他们成其夫妇了,又未成其夫妇。这是怎么句话呢?就是说,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十弟。
这怎么讲呢?请看宝钗的那首为贾政悲叹不祥的诗谜: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十陰十荏苒须当惜,风雨十陰十晴任变迁。
读者都能知道,在曹雪芹笔下,常常是一笔两用甚至数用,诗词雅谜,都是暗对本人的情事命运而设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义--但是“总无缘”!这话可怎么解?
再看,咏海棠诗(应注意这次诗社是紧接“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宝玉梦中反抗“金玉”姻缘之后。而白花白色大抵暗寓宝钗,如她所服冷香丸皆四季白花十蕊配成),宝钗写道:
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欲偿白帝凭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个第七句又是宝钗的自道。意思就是说,我以本来清洁的童身来回报造物自然。
在全书中,这一类十性十质的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诸人的名字多出唐诗,对宝钗一名出处,特举李商隐的“宝钗无日不生尘”,皆是。且说一说,这都是怎么回事情?
我们不妨来推测一下,其经过大概应是这样:到曹雪芹写至八十回后,玉、钗二人确已“成婚”,二人的“旧话”,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烛夜”开始。他们谈什么呢?宝玉必然首先要向宝钗推心置腹,开诚布公,诉说自己平生对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无法违背,但我如何忍与你为婚,怎么对得住亡者黛玉?若毁弃誓盟,我实为不义。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回答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⑴,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这是我们各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宝玉不想宝钗竟能如此,深为她的这种决断和谅解十精十神所震动,对宝钗在这一点上异常地感激和敬重,认为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愿,把她当作高人(而不是昵侣)相待。这就是为什么《红楼梦》十二曲中《终身悮》里写出--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的真意义。“高士”一词,不明其故之时,看来岂不全无义理?但曹雪芹焉能滥下字眼?而“晶莹”。仍贴切“清洁”一义,也不可误作“聪明灵透”去看认,这样再来读“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句,也才觉妥恰,怀正是感念之义,高本点窜,妄改为“悲金悼玉”,全走了样子。
前八十回中,其实也暗示得明白:宝玉对宝钗一向只有敬重,而绝无轻薄狎昵之心。即如写到因见宝钗膀臂,不无羡十爱十之意,但是随即写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无分了。何等明白。再如“梦兆”一回,宝玉睡中不知宝钗曾在身帝旁刺绣,醒后得知,他赶快说了一句话,不是别的,就是:
不该!我怎么睡着了,亵渎了他。
这种地方,不但说明了宝玉对宝钗素来的态度,也预示了日后“成其夫妇”时的实际关系。明白了这层要义,就不会再认为将来玉、钗之间还会有什么“情话缠十绵”。
宝钗名为婚嫁,实却孤居。所以薛姨十妈十说她自幼脾气古怪,不十爱十花儿粉儿,贾母说她住处如雪洞一般,使不得,年轻的姑十娘十也要忌讳。都是暗示此情。李纨每评社作,必盛推宝钗之句为首席,中间也含十着同情敬重其特殊处境的意思在。再有,凡诸题咏中涉及星月、嫦娥的,大都是暗指宝钗的身世,所谓“宝婺情孤洁”,所谓“幽情Q欲Y向嫦娥诉”,盖嫦娥误吞灵药,奔向广寒,碧海青天,永伤孤独,不同于一般孀居,而是由于自己所致之故。
曹雪芹所要写的这层关系,异常特别,迥出世俗意想之外,一般人所难理解。正因此故,后来有人觉得“琴边衾里总无缘”这种话而由宝钗口中说出,为不可解,觉得一定有误,遂将诗谜改派给黛玉。这一事象,极可注目。读者试一细思,当能恍然于误解错派的关键何在。
敬重而不亵昵,是二人关系的基本特点。但是这是否即等于“感情美满”呢?却又不尽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写及宝玉以杨妃比宝钗,宝钗大怒,反唇相稽,词色俱厉,锐不可当,给了宝玉一个大“下不来台”,以致“黛玉”说今日你也遇见厉害的了。试看之种情形,和宝、黛之间的那种实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呕气,全然不是同一十性十质。美满二字,未可轻下。若论八十回后,则请看第二十一回前的一段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可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今因平儿救,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强,何身微运蹇、展眼何如彼耶?人世之变迁如此,光十陰十倏尔如此。
今日写袭人,后文写宝钗;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十陰十,事却天壤矣!多少恨泪洒出此两回书。(庚辰、戚本合校互采)
这是亲见八十回后原稿的脂砚在告知我们,后半部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样一回书文。宝钗异日,步袭人的后尘,还是要对宝玉施以讽谏。但是,那时的宝玉,依然并不接受宝钗的一套“正论”,“已不可箴”。这又何等明白。
所以,玉、钗婚后,是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了,他们并不象薛蟠、夏金桂那样,反目成仇,大吵大闹式的出尽洋相。但是这并不等于思想上的融洽,在这方面,他们始终是异致的。因此才一个要讽要谏,一个是难箴难规。由此而言,说他们情话缠十绵,固然不对;说他们感情美满,也不恰切。--那么,再说他们在黛玉亡后成婚,是十分“自然”之事,而且宝玉是十分“情愿”的,我看就更不是那么一回事情了。
高鹦续书,违背原书本旨,本来有其目的十性十,他绝不是无所谓而续,他是利用伪续的方式来篡改原著的思想的。他写玉、钗二人婚后的情景,庸俗不堪,特别是他写的宝钗身边的宝玉,早已不再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宝玉了。今又有研究者推论玉、钗婚后关系,略附拙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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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大致是关于宝钗问题的旧稿,现今有一点可以补记一下。
见过曹雪芹钞本《红楼梦》的明义,是最早题咏这部小说的人。其二十首绝句的末四五首,尤有价值,因为都是咏及八十回以后情节的,便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材料。今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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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小金闺十性十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十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沈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十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撰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渐愧当年石季伦!
这末五首诗,在倒数第四首的解释上,发生了疑难。最初我和朋友一样,认为是写黛玉初入府、居碧纱厨的事。后来觉得不太对头,我把解释改成是“疑指‘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事”--但我当时错写成“疑指‘识分定清悟梨香院’一事”,尚不自觉。家兄祜昌见了,几次向我表示怀疑,彼此也都未把意思说清楚。今晚,他又把这个问题提醒我,说应再解说得明白点--他觉得还是写黛玉初来为更合。
我们常常这样彼此摆问题,提线索,既互有启发,也相与驳难,讨论宝钗问题时更是如此。这次忽又重新涉及如何解明义诗时,我就举理由说: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已有多处”着重),若要写碧纱厨,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枯昌马上同意,并举出不少待词、戏词中的例子,说明这个词语只指“闺中少十妇”)。
三、如果是要说情感亲密,自幼同室(也不曾、更不会同“榻”),那么该说“梦魂不隔碧厨纱”,而不应说引么“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四、这诗语气及内容,都应与宝钗有关,但找不到其它合景的情节,因此找认为是写“绣鸳鸯”回宝钗坐于宝玉榻上、而宝玉梦中反对“金玉”姻缘的情事。
这样,祜昌才彻底弄明白了我的原意(因为我过去未说清,也由于我误写成“识分定”)。他表示同意,说果然,这首诗不像是写黛玉了。
这时我们几乎是同时忽然想起:这首诗还不是写八十回前的宝钗,而实是八十回后之事。以前幻涉想不及此,所以只能找到“梦兆绛芸轩”一回。现在看来,“红粉”一句,恰是如我们推断的,暗示名虽结婚而实未成配(“破十瓜”一词俗用指“破十身”,见于《通俗编》),而且虽然同十床十,却又梦魂犹隔,即所谓“梦魂多个帐儿纱”句的本意了。
我们推断宝钗八十回后情节时,毫未想到检对明义的诗。这一点经过也很有曲折。因如实附记于此,并将一九五四年的旧稿(现入《附录编》,题:“惭愧当年石季伦”)原样保存,虽纸墨渝敝,却可为考察问题曲折过程作一见证。
一九七三年中元节后二日灯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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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宝钗作《画菊》诗:“莫认东篱闲采掇,粘屏柳以慰重十陽十。”直同“画饼”的意昧。又如《忆菊》诗:“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苇白断肠时,空篱旧圃秋无迹,瘦月消翰梦有知。念念心随妇雁远,寥寥坐听晚砧迟。谁怜我为黄花病,慰语重十陽十会有期。”写《忆菊》而凄苦悲伤至此,若不关人事,安有是理?末句也是聊以自遣自十慰的语意,都可参看,餘不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