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一三 康熙五十二年 癸巳
曹颙莅十江十宁织造主事任。自正月初九日补放,至二月初二日,莅任视事。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三日曹颙折:“十江十宁织造主事十奴十才曹颙谨奏,恭请万岁圣安。窃十奴十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十江十宁织造,继承父职,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职衔;复奉待旨,改换十奴十才‘曹颙’学名,隆恩异数,叠加无已,亘古未有,十奴十才自问何人,辄敢仰邀圣主洪恩,一至于此。今十奴十才于二月初二日已抵十江十宁莅任,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接印视事讫。”
按本折所称“改换十奴十才曹颙学名”云云,考去年九月曹颙上折尚自称连生;而郎廷极八月折内已云“曹寅之子曹颙”,可知连生本有“曹颙”一名,但报部之名,必已用“连生”二字,故康熙特命改用“颙”字,非赐名也。
补按:以上系旧文。今复得内务府本年正月初九日奏销档,略云:“……查曹寅系由广储司郎中补放织造郎中,后因勤劳,兼摄通政使司通政使衔。奉旨:曹寅前因勤劳兼衔,今连生虽补其父缺,可否即任父职。所谕甚是。因此请放连生为主事,掌织造关防。……奉旨:依议。连生又名曹颙,此后著写曹颙。钦此。”知所揣不误。惟以事推,应此本在先,颙折在后。颙折“正月初三日”与二月初二日礼任语亦扞格难通,正月当系“二月”之误。
《十江十南通志》卷一百五《职官志》:十江十宁织造:“曹颙,满洲人,康熙五十二年任。”
闰五月,刊《楝亭全集》;王朝瓛、郭振基、顾昌、唐继祖等各有序。
《楝亭词钞》王朝瓛序
(上略)大银台楝亭曹公以殆庶之才,淹通四库书,作为古今体诗,抉奥争奇,吐弃凡近。然其少时尤喜为长短句:当己未、庚申岁,陈、朱两太史同就征入馆阁,而公以期门四姓,官为天子侍卫之臣,入则执戟螭头,出则彯缨豹尾,方且短衣缚裤,射虎饮麞,极手柔弓燥之乐。顾每下直,辄招两太史倚声按谱,拈韻分题,含毫邈然,作此冷淡生活:每成一阕,必令人惊心动魄,两太史动以陈思天人目之。时又有检讨从子次山、十陽十羡蒋郡丞京少、长洲黄孝廉蕺山,相与赓和,所作甚夥,惜不自藏弆,脱稿即为好事持去。及秉节十江十南,二十馀年,唱酬寥落,无复曩时之盛,酒酣以往,间有拈缀,今所存什之一而已(中略)。公又游戏涉笔为焰段歌曲,皆工妙天成,夺金、元之胜。公尝自言,吾曲第一,词次之,诗又次之。(下略)康熙癸巳闰五受业王朝瓛谨识。
《楝亭诗钞别集》郭振基序
(上略)公家世华胄,位望通显,顾泊然无他嗜好,唯十性十耽坟籍,真有书十婬十传癖之目。自结发侍内直,暨衔命出使拥旌节二十三年,虽当薄领阗咽时,或道途行役,未尝一日暂离卷轴;凡经史子集,以及山经地志,稗官老释之书,十靡十不流览雒诵,含英咀华。(中略)且自少早闻名儒绪论,远有指承;既官于南,十江十左贤士大夫及缝掖之士,凡通声韵者,咸以公为宗工喆匠,趋风恐后,而公倾心晋接,文酒讌酬,殆无虚日;片词之善,必为弘奖,盖其十爱十才好士,出乎天十性十;故公之殁,无论识与不识,皆咨嗟太息,或至于流涕也。(中略)此外赠答之什,手书缣素,散佚颇多;又生平题跋最富,而尤长尺牍,惜皆无存稿。(下略)
《楝亭文钞》唐继祖序
(上叙楝停之工文,略)顾以耽吟特甚,故为之不多;又十性十鄙献酬,一切介觞谀墓之词,屏弃不屑;即有驾名引重借书他手者,殊非先生之所许,不敢以窜入也。(中略)先生居恒简牍往返,皆用茧纸小幅,真行间作,信笔驱染,风趣盎溢,虽造次谐弄,卒无只字近俗,在古人中不减黄涪翁。余家留数十札,将装潢而藏之;暇日搜葺诸家,可得数卷,刊缀集末,当亦好事者之所宝也。受业唐继祖敬题。
按唐继祖,字序皇,十江十都人,辛丑进士,官湖北按察使。以上三序关于曹寅为人,描叙颇备,足资参证。顾昌亦有《诗钞别集》序,中云:“乙酉秋仲,仪真使院稍暇,取前后诸作录其惬心者为若干卷……而欲尽弃其馀。余曰:嘻,是未可尽去也……”以多泛语,无助考订,不复引录。
李煦本年值六十寿,张云章有诗。
张云章《樸村诗集》卷十一叶八
大理李公六十初度祝词
十载勤劳报主身,公兼理鹾政十年矣。秋霜未上鬓十毛十新。《卷阿》何事歌纯嘏,一德君臣历万春。
金掌频昇卿月身,黄衣补就衮龙新。眼看甲午再周日,绿鬓朱颜一笑春。
吟遍扬州客里身,平山风月镇长新。十江十心为借千秋鉴,重照吾公满颊春。
海滨一老贱贫身,敝簏诗文铅椠新。《水调》就中歌一卷,吾公盛事照千春。
八月,复点煦巡盐。九月,《佩文韵府》工竣。先是八月奉旨选办乐竹并聘能知律吕之人,并灵璧磬石等物,至是奏复。
八月二十一日煦折云:“臣接阅京邸。内开:都察院请更巡盐,奉旨:巡视两淮盐课,着李煦去。”折后批云:“尔向来打点处太多,多而无益,亦不自知。”
九月十日煦折略云:《佩文韵府》工竣,共二十箱。连四纸、乐纸各刷印若干部,请示数目。批云:“此书刻得好的极处!南方不必钉本;只刷印一千部,其中将乐纸〔印〕二百部即足矣。”
九月十八日煦、颙公折云:“臣李煦、曹颙跪奏。臣煦等于八月初八日奉到上谕:‘谕李煦、曹颙:朕集数十年功,将《律历渊源》御书,将近告成;但乏作器好竹。尔等传于苏州清客周姓的老人他家会作乐器的人,并各样好竹子多选些进来。还问他可以知律吕有人,一同送来,但他年老了走不得,必打发要紧人来才好,特谕。’”下略云:周启兰不能行走,已荐钱君达、张玉成。竹须取于冬,苏州所有已卖完,已差人往产处寻觅。
十一月,李煦代管盐差任满,馀银尽偿寅欠。十二月,颙上折献盐差馀银,以为养马之需。又乐竹已采齐,李煦具折进呈。
十一月十二日煦折略云:“窃我万岁……轸念曹寅身后钱粮,特命臣代理盐差一年,将所得馀银尽归曹寅之子曹颙清完所欠钱粮。……今臣于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谨遵旨意不敢自图己私,凡一应馀银臣眼同两淮商人亲十十交十十曹颙。而计所得之银共五十八万六千两零。内解十江十苏二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解十江十苏二织造买办修理机房自备船只水脚钱粮共五千两,解十江十宁织造衙门备办浩命神帛养匠钱粮一万二千两零,代商人完欠归收运库二十三万两,又解十江十宁织造衙门亏欠九万二千两零:共五十四万九千两零。臣俱眼同曹颙解补清完讫。尚馀银三万六千馀两,俱曹颙收受……臣代理已毕,曹颙补帑已完,理合具折奏闻。”
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曹颙折:“窃十奴十才父寅去年身故,荷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怜念十奴十才母子孤寡无倚,钱粮亏欠未完,特命李煦代任两淮盐差一年,将所得馀银,为十奴十才清完所欠钱粮。皇仁浩荡,亘古未有。今李煦代任盐差已满,计所得馀银共五十八万六千两零,所有织造各项钱粮及代商完欠,李煦与十奴十才眼同俱已解补清完,共五十四万九千六百馀两。谨特完过数目,恭呈御览,尚馀银三万六千馀两,十奴十才谨收贮。”
十二月二十四日煦折:“窃臣煦与曹颙奉旨采办灵璧罄〔磬〕石,并作乐器竹子,臣煦等即钦遵。奉发之单,采办箫笛竹二千根,臣煦又另备五千一百根,一并开单恭进,以备选用。而采办之竹,俱老清客周万谟经手,至于罄石灵璧县未有现成,已经选工到山赶紧采取。”批云:“未见竹子,难说好歹。”
按吴暻《西斋诗稿》卷五《石湖归舟》诗云:“头白周郎横笛罢,湖云不敢近船飞。”注云:“是日顾生歌曲,周老吹笛,皆吴中国工也。”此周老非启兰应即万谟。
十二月二十五日颙折:“窃十奴十才父寅故后,十奴十才母子,孤苦伶丁,身家十性十命,已同瓦解。仰荷万岁如此天恩,得以保全。今钱粮俱已清补全完,十奴十才一身一家,自顶至踵,皆蒙圣主再生之德,又屡蒙圣训,不敢丝毫十浪十行花费。十奴十才仰赖天恩,可以过活,所有盐差任内馀剩银三万六千两,十奴十才无有费用之处。十奴十才临行之时,母谕谆淳,以十奴十才年幼,并无一日效力犬马,乃沐万岁天高地厚洪恩,一至于斯,杀身难报。将此所得馀银,恭进主子,添备养马之需,或备赏人之用,少申十奴十才母子蝼蚁微忱,伏乞天恩赏收,不特十奴十才母子感沐恩荣,十奴十才父寅九泉之下,亦得瞑目。”朱批:“当日曹寅在日,惟恐亏空银两,不能完近〔进〕;身没之后,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家之幸。馀剩之银,尔当留心,况织造费用不少,家中私债,想是还有,朕只要六千两养马。”
四月初五日,内务府总管奏请补放杭州织造乌林达。
内务府档原件略云:“奉旨:现在该处官员,俱在此地,著问谁可派补,具奏。钦此。遵问李煦,答称:本处笔帖式和硕色,当差年久,人亦可用。又问曹颙,答称:我年轻;是小孩子,刚被放为彼处官员。看得桑额色当差年久等语。于本月初七日具奏,奉旨:徐启元之缺,著以苏州织造处七品笔帖式和硕色补放物林达。钦此。”
十月,康熙帝有谕,不准孙文成请兼盐差事。
内务府档,十月十四日件,略云:“奉旨:著十十交十十内务府总管。孙文成所说,欲在两淮盆差上一年,撙节银两修庙之事,断不可行。孙文成年纪已老,对曹寅、李煦也很无益。朕降旨说的是修庙之事,即以三织造处所馀钱粮修建,如有不足,著向李煦取用数千两,如此很可完成工程。至其略估之处,著内务府总管议奏。”
十二月初九日煦有奏谢革职留任折。
略云:“窃臣接到慎列司咨文,清茶房太监得银议处案内,奉旨将李煦革职留任,馀依议。……伏思臣煦蒙万岁查问,自应将太监得银之处,据实启奏,不知何以一时昏昧,竟未奏闻,臣过恶滔天,虽死犹有馀辜。……随一面即唤两淮商人马德隆等传宣旨意,……商人遵旨已起身进京赴慎刑司领银矣。……”批云:“尔即当带去十十交十十还才是,何得又叫商人领来?不合。”按前引批云“尔向来打点处太多……”,煦于十月初六日有折谢罪,至云“隆恩覆庇,得以瓦全。……陛辞回南之时,蒙万岁面训,臣如梦方醒,愧悔十靡十及”,知所谓“打点”,绝非一般酬应,合此革职留任一事而看,恐仍与诸皇子向织造勒索取银等事有关,故煦不敢明奏,只能谢罪,而皇帝亦既示惩、又顾全,折文亦不叙案由,其间隐曲,不问可知矣。若系李煦本身甘愿作恶之事,岂有如此而善罢者乎。
又按煦本年存折约三十件,有进呈张伯行刻书六十四种,报宝应决堤,浙十江十早情等事,俱不详录。
本年二月,因赵申乔奏复论立太子事。
其言有云:“昔立胤礽为皇太子时,索额图怀私倡议,凡皇太子服御诸物,俱用黄色,所定一切仪注,几与朕相似,骄纵之渐,实由于此。索额图诚本朝第一罪人也。”日后茶上人曹頎曾以制做太子十奶十茶与皇帝所饮者两样而得罪,正以此也。
四月,命查“撤带”革退宗室给带载入《玉牒》,以免湮没。
其举例一事有云:“再宗室觉罗之弃子,今虽记蓝档内,以宗人府定例甚严,惧而不报,亦未可定。原任内大臣觉罗他达为上驷院大臣时,因子众多,将弃其妾所生之子,包衣佐领郑特闻之,乞与收养,他达遂与之。朕知其事,曾下旨于内务府总管,倘遇来选之时,切不可将伊女混入。后郑特欲将此子遣回,此子以抚养之故,云宁不得带子,必不忍离抚养之父母。朕念其孝,给以红带,仍留伊养母处。有似此等者,亦应查明。”
按包衣人家之血统世系往往颇不单简,附此例以见一斑。
七月,宗人府查复革退宗室子孙,除多尔衮无嗣外,莽古尔泰、德格类、阿济格等以次十馀人之子孙共二百一十六人,俱给红带,记黄档内,待补入《玉牒》。(又给紫带者若干人,略)
按曹雪芹之友人敦敏、敦诚之祖,自是始被承认为宗室。
从御史李景迪奏,裁革京师五城司坊官住房私派。
以司坊官十五员每年房租几至千馀两,又私派总甲,总甲私派居民,甚至供输不给,追呼纷扰。
九月,谕大学士李光地:《朱子全书》、《四书注解》刊刻告竣,可速颁行。
刑部等议覆得麟假死逃匿一案。
按得麟者,随侍胤礽之人也,奉旨锁禁在家;其父阿哈占因移宫关外请将得麟带往奉天;既而其叔佛保奏得麟怙恶不悛,请十十交十十奉天将军正法;康熙帝命十十交十十阿哈占处死。阿哈占及得麟子白通诡称自缢身死,潜踪逃匿。康熙命人至山东胶州拏获。法司会勘,得麟凌迟处死,阿哈占开棺戮十十尸十十,白通绞监候;山东地方文武官查参议处。
十月,禁八旗旧有养子、其子孙互相勒诈诬告者。
谕大学士等:翰林内多有不识字义、不能作诗文者,令于修书校书处派庶吉士行走学十习十。又谓“道学者,圣贤相传之理,读书人固当加意;然诗文亦不可废,或有务取道学之名,不留心于诗文者,此皆欺人耳。”
一七一四 康熙五十三年 甲午
曹颙在十江十宁织造任。
至本年秋,十年轮管盐务期满,李煦于三月间奏保李陈常署理盐院;七月,复请继任,不允。八月差李陈常巡视淮盐。
三月初一日,李煦折略云:“臣等十载之差,今冬己满,除历年正征带征俱已完足,所有癸巳纲正课钱粮现在督征。其带征各项俱可全完,断无欠缺。唯淮盐一百六十馀万引,本年不能全运,必至下年四五月方能掣完,历来如此,谓之套搭。……套搭日久,未尽疏通。”因此众商求保运使李陈常署理盐院三年,“引盐可以年运年销,永无套搭之患。”“每年节省织造银二十一万两,众商情愿照数公捐入库。”批云:“此事非尔可言。”
七月初一日折略云:“臣巡视淮盐每年所得馀银,供十江十宁、苏州现年织造钱粮,并备办差使,以及日逐盘费外,又代商人清补历年积欠。而俩雁库项,俱已清楚。惟陈洲织造衙门向有亏空,势遂不能兼顾。今盐差已满,臣别无指望,虽粉身碎骨,终不得弥补陈洲织造亏空,而钱粮关系,臣心万分惶惧。是以望阀叩头,再求天恩于格外。伏思巡盐所得馀银,每年约五十五、六万两不等,内应发十江十苏现年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代补商人积欠二十三万两,除此以外,存剩者止十万馀两矣。今十江十苏现年织造钱粮照常应付外,至于补商欠之二十三万两,自丙戌纲起,沿及今年,已经补完在库,明年无可再补。倘臣荷蒙殊恩,再赏差数年,则此二十三万两,臣不敢私自入己,请允臣每年解送进京,以备我万岁公项之用。其存剩之十馀万两,臣思曹寅亏空虽补,其子将来当差,尚虑无银,而臣于存剩之十万馀两内,应帮助曹颙办差银若干两。伏候批示遵行。其帮助曹颙之外,所馀银两,臣当陆续补苏州织造亏空,并办臣现年差使。”批云:“此件事甚有关系,轻易许不得。但亏空不知用在何处?若再添三四年,益有亏空了。”
内阁起居注册,本年八月十二日云:“上驻跸阿那达岭。未时,上御行宫。大学士松柱、学士查弼纳、关保,以折本请旨。覆请都察院题:两淮盐差,今岁属曹寅兼管之年,曹寅已故,将曹寅之子管理织造府事主事曹颙职名,开列请旨,伏候上裁一疏。上曰:两淮盐课原疏内,止令曹寅、李煦管理十年,今十年已满,曹寅、李煦逐年亏欠钱粮,共至一百八十馀万两,若将盐务令曹寅之子曹颙、李煦管理,则又照前亏欠矣。此不可仍令管理。先是总督噶礼奏称,欲参曹寅、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朕姑止之。查伊亏欠课银之处,不至三百万两,其缺一百八十馀万两是真。自简用李陈常为运使以来,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并能保全曹寅、李煦家产,商人等皆得免死,前各任御史等亏欠钱粮,亦俱清楚。又,两淮运使一年应得银七万两,李陈常将此项银蠲免一年,止取银五千两,故商人等无不心服也。问起居注左都御史揆叙曰:李陈常居官如何?揆叙奏曰:李陈常居官好,无人不称道之。上曰:李陈常居官甚好,于盐务实能效力,以李陈常为监察御史,着巡视两淮盐课一年。其十江十宁、苏州织造两处地方应解银两,仍照曹寅、李煦旧额解送,所有赢馀,俱着清补曹寅、李煦及众商人亏欠银两。李陈常原系九卿举出之人,这运使员缺,著九卿务简如李陈常者保举。”
按是任盐务不但李煦请继,都察院且曲迎帝意,开列曹颙题奏。康熙帝不允曹、李,而点陈常,又嘱陈常关照曹、李,煞费苦心。《东华录》亦载此事,曹颙作“曹容”,乃避嘉庆讳,后人之笔也。至如密折匣上题名之误曹頫为“曹福”则或因“頫”字不甚经见,执笔者以音近字当之耳。
九月二十日李煦折内略云:知已差李陈常巡视两淮;特谕李陈常将任内馀银代煦偿补所欠钱粮,煦具折谢恩。
《两淮盐法志》卷三十四《职官》三叶十七,雍正《扬州府志》卷之十八《盐法》叶二十二,《十江十南通志》卷一百五《职官志·文职》七叶八,并载两淮巡盐御史:李陈常,秀水人,进士,五十三、五十四年连任。
八月二十一日,煦折报妻韩氏病故。
略云:“窃臣妻韩氏,今年六十三岁,忽于七月十口[注]日胸膈停食,腹中下痢,百般医治,总不能愈,已于八月初六日申时病故。临危之际,向臣涕泣说道:……目下我的病势如此,自然不能再见天颜的了,但受恩深重,不及亲见儿子以鼎当差效力,……你要具个折子,把我感谢的意思代奏一奏……”观此语气,似韩氏亦曾在宫内当差者。
按李煦本年存折二十三件,内唯奏报巡抚张伯行情形者,较有关系。如自五月奏报抚臣查拏“散帽十十党十十”、妖术“叫魂”人等事,七月复报,查明不过陕人贩帽商与牙行角口、牙人造谣,抚臣遂疑为海上歹人;“叫魂”被拏之人已毙狱中,餘无所获,谣传亦息,此皆张伯行“一怕海贼杀他,一怕仇人行刺”,遂多信妄言,又偶有偷牛偷麦小贼,亦张皇惊扰,复多养拳棒手,“环聚官署,刻刻防闲”,又有献媚小人,寄之耳目,每至“事端风起”。煦谓“细察抚臣为人,大抵多疑多惧:多疑则遇事吹求,不能就事完结,自有无辜拖累而罗织多人矣;多惧则中心惶惑,小人无稽之谈,尽为腹心之托,而昼夜不安,举动未免颠倒。”朱批云:“是,一点不错。此事要密,倘有人知,尔灾非潜〔浅〕矣。”观此李煦论事,不为无见,而无辜人民之受害,亦从而可窥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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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即如此。
本年四月,严法禁、毁小说十婬十词。
其谕礼部云:“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十婬十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十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其书作何销毁,市卖者作何间罪,著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寻议: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十婬十词,在内十十交十十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十十交十十与督抚转行所属文武官弁,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从之。
噶礼以谋杀生母,著自尽,妻从死,家产入官。
刑部奏云:“原任十江十南十江十西总督噶礼之母叩阍,内称我亲生子噶礼令厨下人下毒药,欲将我药死。此等凶恶。皆系我少子色尔奇与噶礼之子干都合谋而行。又噶礼以昌泰之子干太认为己子,令妻私自抚养。我丈夫普善在日,将噶礼之妻并干太逐出;昌泰聚集亲戚,拆毁我房屋,几至殴打。又噶礼家巨富,将妻子及亲密人等俱住河西务,不知何意?噶礼十奸十诈凶恶已极,请正典刑等语。审据噶礼及噶礼之弟色尔奇、子干都,并首服。噶礼身为大臣,任意贪婪;又谋杀亲母:不忠不孝已极!应凌迟处死。妻论绞。弟色尔奇、子干都立斩。昌泰之子干太发黑龙十江十当苦差。家产并入官。”得旨:“噶礼著自尽。其妻亦令从死。色尔奇、干都俱改应斩监候,秋后处决。餘依议。”按此即身为两十江十总督时屡欲借口亏空、置曹寅于法之噶礼也,其母亦为康熙之十乳十母,故得叩阍如此。
六月,审理希福纳叩阍案内所连太监等人。
希福纳,原任户部尚书,曾叩阎告其家人长命儿等伙同恶棍桑格等讹诈财物、勒放家人。词涉胤祉属下人明图等,胤禟属下人常有,太监李进忠,胤(礻我)属下太监十邓十珍等,胤禵属下人雅代等,胤禑(wú)属下太监陶国泰等,胤禄属下太监曹贵德等,衣裳库太监苏国用等,领侍卫内大臣、内务府总管等将诸皇子之下人太监等皆为开脱,康熙帝以“案内太监等指称小阿哥妄行,甚属可恶,不可不严加审讯,尔等仍会同刑部严行审理具奏。”至是乃奏覆。此案之批决:希福纳侵盗库银九万七千两,拟斩监候,得免死。长命儿等秋后处决。桑格等太监李进忠等八人,俱拟绞,秋后处决。按王府等处太监,向有钱的满洲人家诈索银项,《红楼梦》中写“夏太府”打发“小内家”来索银二百两(已借过一千二百了),贾琏之言曰:“昨儿夏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慢了些,他就不自在起来”……致兴“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之叹,亦其类也。
谕大学士等,太监不可假以威权。
按康熙论明代太监事,偶举例云:“又万历年间太监奏库内积银二百万两有馀,应入大内,遂尽收养心殿后,掘窖埋藏;後欲取用,已无有矣。所以我朝耆旧常言明代蓄积,徒资太监侵盗耳。今我朝库银有数千万两,若收进埋藏,亦安所用?……”
十一月,谕诸皇子,申斥胤禩。
其语有云:“胤禩系辛者库贱妇所生〔按指其母为包衣人之女〕,自幼十陰十险,听相面人张明德之言,遂大背臣道,觅人谋杀二阿哥〔按指胤礽〕,举国皆知。……所遣太监冯进朝等……已将十十党十十羽鄂伦岱、阿灵阿尽皆供出,自此朕与胤禩父子之恩绝矣!朕恐日后必有行同狗彘之阿哥,仰赖其恩,为之兴兵构难,偪朕逊位而立胤禩者。若果如此,朕唯有含笑而殁已耳。……不然,朕日后临终时必有将朕身置乾清宫内,尔等执刃争夺之事也。胤禩因不得立为皇太子,恨朕切骨,伊之十十党十十羽亦皆如此。……此人之险,百倍于二阿哥也。”寻又因胤禩奏折称冤而谕诸皇子,谓“朕前命将雅齐布夫妻充发,乃敢违旨潜匿在京,朕已差官将雅齐布等正法。此事与二阿哥释放应正法之得麟相似,岂非藐视朕躬而为此举乎?……总之,此人十十党十十羽甚恶,十陰十险已极,即朕亦畏之,将来必为雅齐布等报仇也。”
十二月,谕大学士等:“清官多刻,刻则下属难堪;清而宽,方为尽善。”又云:“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诸其家,其何以济?故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察于细故也。人当作秀才时,负笈徒步;及登仕版,从者数人,乘马肩舆而行,岂得一一问其所从来耶?”
按此康熙朝之所以贪十污风盛也。康熙帝以为“为官者并不系于贫富”,其持论如此,则官益富而民益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