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凡例"怎么迳用"红楼梦",违反作者的意旨?假定"凡例"是"吴玉十峰"写的,脂砚外的另一脂评人化名。他一开始就说明用"红楼梦"的原因:它有概括十性十,可以包容这几个情调不同的主题,"风月宝鉴"、"石头记"──宝玉的故事──十二钗。"吴玉十峰"为了争论这一点,强调"风月宝鉴"的重要十性十,把它抬出来坐"红楼梦"下第二把十十交十十椅,尽管作者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用"风月宝鉴"。
俞平伯说起删天香楼事:"秦可卿的故事应是旧本'风月宝鉴'中的高十峰。这一删却,余外便只剩些零碎,散见于各回。"(注九)
"吴玉十峰"后来重看第一回,看到作者当年嘲笑棠村道学气太浓:"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分明对这书名不满。在删天香楼后更不切合,只适用于少数配角,因此"吴玉十峰"觉得需要解释他为什么不删掉他写的"凡例"里面郑重介绍"风月宝鉴"那几句:因为棠村生前替雪芹旧著“风月宝鉴"写过序,所以保存棠村偏十爱十的书名,纪念死者。
"凡例"硬把书名改了,作者总是有他的苦衷,不好意思或是不便反对,只轻描淡写在楔子里添上一句"至吴玉十峰题曰'红楼梦'",贬低这题目的地位,这一句当与"凡例"同时。"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这句,是第一回最后加的一项,因此甲戌本第一回是此回定稿。如果这句是甲戌年加的,此本第一回就是一七五四本。但是也可能是甲戌后追记此书恢复原名经过。
庚本白文本"嬷嬷"有时候作"嫫嫫",甲戌本第十六回更是"嬷嬷"、"嫫嫫"、"十妈十妈十"相间。──"嬷嬷"是老年高等女仆的职衔,"十妈十妈十"是小辈主人口头上对他们的尊称。但是甲戌本第十六回赵嬷嬷有时作"赵十妈十妈十",是漏改的十江十南话。全抄本偶有吴语,(注十)作者北方话纯十熟后已经改掉了,南京话仍旧有,如"好(音耗)意",作"故意"解。(注十一)──戚本一律作"嫫嫫"。全抄本统作"姆姆"──庚本第三十三回也有个"老姆姆"(第七六一页),戚本同,是漏网之鱼──与它通部用"旷"是一个道理,都是因为本底子是个早本,陆续十抽十换今本,起初今本的成份少,因此遇到"俇"字仍旧写作"旷",迁就原有的许多"旷"字,免得涂改;为求统一,后来也一直沿用下去。为了同一原因,无回末套语或诗联诸回,戚本、全抄本都给添上"且听下回分解"。"正是"二字底下缺诗联的也删了,不然看上去不完整。
吴世昌与俞平伯同样认为甲戌本是书主或抄手集批充总批,以便增加书价。(注十二)但是一方面有删批的潮流,而且删节得支离破碎的楔子也普遍的被接受,显然一般对于书中没有故事十性十的部份不感兴趣。多加总批,略厚一点的书不见得能多卖钱。
从戚本、全抄本看来,过录本擅改形式都是为了前后一致化。甲戌本后两截扩充总批,为什么两次改变总批格式,回目后批改回目前批,又改回后批?尤其可怪的是第十三至十六回忽然又兴出新款,每回都有标题诗──头八回也只有五回有──而诗全缺,"诗云""诗曰"下留空白。如果"诗云"是原有的,书商为什么不删掉,免得看上去残缺不全?
这些疑问且都按下不提,先来检视没问题的头八回。
前面说过,甲戌本外各本第一回总批是初名"石头记"的时期写的,与第二回总批格式一样,同属早本。第二回总批有:
通灵宝玉于士隐梦中一出,今于子兴口中一出,阅者已洞然矣,然后于黛玉宝钗二人目中极十精十极细一描,则是文章锁合处……究竟此玉原应出自钗黛目中,方有照应。……
第八回借宝钗目中,初次描写玉的形状与镌字,却从来没写黛玉仔细看玉。第三回宝黛初会,写玉的全文是"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系着一块美玉。"不能算"极十精十极细一描"。当晚黛玉为了日间宝玉砸玉事件伤感,袭人因此谈起那块玉,要拿来给她看。"黛玉忙止道:'罢了,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次晨黛玉见过贾母,到王夫人处,王夫人正接到薛蟠命案的消息,就此岔开。显然夜谈原有黛玉看玉的事,与后文宝钗看玉犯重,删去改为现在这样,既空灵活泼,又一笔写出黛玉十体谅人,不让人费事,与一向淡淡的一种气派。
第三回不但与第二回总批不符,也和第二十九回正文冲突。第三回贾母给了黛玉一个丫头鹦哥,袭人本来也是贾母十之婢,原名珍珠,给了宝玉。第八回初次提起紫鹃,甲戌本批:"鹦哥改名已"(第八页)。但是第二十九回贾母的丫头内仍旧有鹦武(鹉)、珍珠(庚本第六六五页)。第三回贾母把鹦哥给黛玉,袭人也是贾母给的,这一节显然是后添的。原来的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紫鹃与雪雁同是南边跟来的。第二回写黛玉有"两个伴读丫嬛",不会只带了一个来。
甲戌本第三回"嬷嬷"先作"嫫嫫",从黛玉到贾政住的院子起,全改"嬷嬷"。写贾政房舍一大段,脂批称赞它不是堆砌落套的"富丽话"。写桌上摆设,又批"伤心笔,坠泪笔",当是根据回忆写的。这一段想也是后加的。此后再用"嬷嬷"这名词,是贾母把鹦哥丫鬟给黛玉,下接黛玉鹦哥袭人夜谈看玉一节,是改写的另一段。
庚本"嫫嫫"改"嬷嬷",就没这么新旧分明,先是"嫫嫫",到了贾政院子里还是"嫫嫫",进房才改"嬷嬷";从贾母赐婢到黛玉鹦哥袭人夜谈,又是"嫫嫫"。一比,甲戌本显然是改写第三回最初的定本,旧稿用"嫫嫫",下半回加上新写的两段,一律用"嬷嬷",不像庚本是旧本参看改本照改,所以有漏改的"嫫嫫"。
此回甲戌本独有的回目"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这时候黛玉并不是孤儿,父亲又做着高官,称"收养"很不合适,但是此本夹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可见下笔斟酌,不是马虎草率的文字。
回内黛玉见过贾母等,归坐叙述亡母病情与丧事经过,贾母又伤心起来,说子女中"所疼者独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连面不能一见",因又搂黛玉呜咽。此段甲戌本夹批,戚本批注:"总为黛玉自此不能别往"(甲戌本缺"总"字)。第十四回昭儿从扬州回来报告:"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甲戌本眉批:"颦儿方可长居荣府之文。"同回正文也底下紧接着凤姐向宝玉说:"你林妹妹可在咱们家住长了。"可见黛玉父亲在世的时候,她不能一直住在贾家。此回显然与第三回那条批语冲突。第三回那条批只能是指黛玉父亲已故,母亲是贾母子女中最钟十爱十的一个,现在又死了,所以把黛玉接来之后"自此不能别往"。甲戌本这条夹批与正文平齐,底本上如果地位相仿,就是从破旧的早本上抄录下来的批语,书页上端残缺,所以被砍头,缺第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