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云探母,晴雯在这时期还不存在,后来檀云因为“没有她的戏”,终归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无檀云其人,偶一借用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云,是已经决定晴雯没有家属,只有两个不负责的亲戚。
明义“绿烟琐窗集”有廿首咏红楼梦诗,题记云曹雪芹示以所著红楼梦。看来甲戌前曾有一个时期用红楼梦书名,脂砚甲戌再评,才恢复旧名“石头记”。廿首诗中已有一首咏晴雯与芙蓉诔,一首玉钏尝羹。有玉钏尝羹,当然是有金钏之死。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属此书的史前时代。第二十四回还更早,晴雯的悲剧还没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钏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异文最多。凤姐到王子腾家拜寿回来,全抄本作“见过王夫人,便告诉今日几位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庚本作“拜见过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长一短的问他今儿是几位堂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拜见”王夫人,倒像金十瓶梅里的妇女,出去一趟,回来就要向月十娘十磕头。红楼梦里没有这规矩。王夫人对于应酬看戏没有兴趣,是凤姐自动告诉她更对些。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过文笔欠流利。
接着宝玉回来,缠着彩霞与他说笑,“一面说,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无“只往衣内放”,下句作“彩霞夺手不肯”。全抄本语气暧十昧,似有秽亵嫌疑,不怪贾环杀心顿起,“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盏油灯向宝玉脸上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一声,满屋里漆黑。众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灯来看时……”庚本“油灯”作“油汪汪的蜡灯”,无“漆黑”二字,作“满屋里众人都唬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棹灯挪过来……”“棹”字点掉改“戳”。秦氏丧事,户外有两排戳灯,大概是像灯笼一样,插在座子上。疑是专在户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灯或者是像现代的站灯兼茶几。
全抄本显然是写室内只有一盏油灯,在炕桌上。贾环坐在炕上抄经。“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蜡烛,油灯倒了,不会“满屋里漆黑”。庚本作“蜡灯”,是补漏洞,照应“蜡花”二字。只有一盏灯,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灯”。但是全抄本一声惊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戏剧效果更强。
庚本较周密冲淡。“拉着彩霞的手,只往衣内放,”也可能不过是写亲十匿,终究怕引起误会而删去。
全抄本马道婆与赵姨十娘十谈:“若说我不忍叫你十娘十儿们受人折磨还由可……”“折磨”似嫌过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马道婆索鞋面,“挑了两块红青的”。庚本只有“挑了两块”。可见作者对色彩的十爱十好。大概因为一般人对马道婆鞋子的颜色太缺乏兴趣,终于割十爱十删去。
这一回最重要的异文自然是癞头和尚的话:“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五载矣。”各本都作“十三载”。下文有“尘缘已满□□了”。俞平伯说:“二字涂改不明,似‘入三’,疑为‘十三’之误,谓尘缘已满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岁是十分之三,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尘缘满。甄士隐五十二三岁出家,倒真是贾宝玉的影子。写他一生潦倒,到这年纪才出家,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第二回),与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凄艳,那样黯淡无味、写实,即在现代小说里也是大胆的尝试。我着实惊叹了一番,再细看那两个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为此处删去六字,一条黑杠子划下来,“大”字出头,被盖住了:“半”字中间一划,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写似“三”字。
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那么尘缘满,不到三十岁。这和尚不懂预言家的诀窍,老实报出数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仅作“尘缘满日,若似弹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来的时候,贾母正哭闹间,“只闻得街上隐隐有木鱼声响,念了一句‘南无解冤孽菩萨……’”庚本无“街上”二字,多出一节解释:“贾政想如此深宅,何得听的这样真切,心中亦希罕。”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荣府成了普通临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种神秘的气氛。
宝玉这一年十五岁,当系后改十三,早稿年纪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这一年,宝玉与诸姊妹“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传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她哥哥还想把她嫁给十三岁的宝玉。全抄本无“年”字,作“已二十一二岁”,与十五岁的宝玉还可以勉强配得上。“二十三岁”当然是“一二”写得太挤,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照全抄本,宝玉仍是十五,那么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宝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因我们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时,是上年的事,当作“去年”。可见早稿时间过得较快,中间多出一年。第二十五与四十五回间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亲,临别元妃说:“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麋费了。”批注是“不再之谶”。旧稿当是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拟省亲,次年开春逝世。直到五十几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还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后,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两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宝玉的年纪还不够大,是否有误?
我们现在知道逐晴一回是与元妃之死同一时期的旧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这个阶段,只有这一点可以确定:宝玉的年纪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现在的年岁。大两岁,就不至于有这么些年龄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样算,逐晴时宝玉已经十八岁,还是与姊妹们住在园内,晚上一个丫头睡在外十床十。“有人……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十习十坏了。”王夫人听了还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两岁,时间又缩短一年,共计小三岁。
全抄本吴语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页有“每一棵树上,每一枝花上多系了这些物事(东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义较十抽十象,以称绢制小轿马旌,也不大通,显然是图省事,将“物事”二字一勾,倒过来。
第五十九回黛玉说:“饭也都端了那里去吃,大家闹热些”(第一页),庚本作“热闹”。
第六十四回第一页有“宝玉见无人客至”,同页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烟,若珍大哥那边有要紧人客来时,令他急来通禀。”庚本均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