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类
△《管子》二十四卷
齐相管夷吾撰。唐房玄龄注。案《汉志》,《管子》八十六篇,列于道家。《隋》、《唐志》着之法家之首。今篇数与《汉志》合,而卷视《隋》、《唐》为多。管子似非法家,而世皆称管、商,岂以其操术用心之同故耶?然以为道则不类。今从《隋》、《唐志》。
△《商子》五卷
秦相卫公孙鞅撰。或称商君者,其封邑也。《汉志》二十九篇。今二十六篇,又亡其一。
△《慎子》一卷
赵人慎到撰。《汉志》四十二篇,先于申韩称之。《唐志》十卷,滕辅注。今麻沙刻本才五篇,固非全书也。案庄周、荀卿书皆称田骈、慎到。到,赵人;骈,齐人,见于《史记》列传。今《中兴馆阁书目》乃曰浏阳人。浏阳在今潭州,吴时始置县,与赵南北了不相涉,盖据书坊所称,不知何谓也。《崇文总目》言三十七篇。
△韩子二十卷
韩诸公子韩非撰。《汉志》五十五篇,今同。所谓《孤愤》、《说难》之属,皆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