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天涯知识库 · 尉缭子
目录
位置:主页 > 古代文学 > 诸子百家 > 尉缭子 >

重刑令第十三

本篇主要论述以重刑来维护战场纪律的问题。它主张对战败、投降、临阵脱逃等行为处以重刑,以达到“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的目的。反映了当时的统治阶级只有靠酷刑来驱使人民从事战争。

67、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译文】

统辖千人以上的将领,若有作战失败,守城投降,擅离防地,弃军逃跑的,叫做国贼。对这种人要处死抄家,取消他的官籍,挖掘他的祖坟,把骨暴露在大街上示众,全家男女收入官府作为奴隶。统辖百人以上的官吏,若有作战失败,守城投降,擅离防地,弃军逃跑的,叫做军贼。对这种人要处死抄家,把全家男女收入官府作奴隶。这样就会使全军将士对内畏惧重刑,对外轻视敌人了。所以从前英明的君主,都是首先中明法令,然后使用重刑。刑罚重则人心畏刑,人心畏刑就会坚强对敌了。

推荐阅读

尚书> 庄子讲记> 话说中庸> 道德经释义> 道德经直译> 道德经解读> 鬼谷子白话文> 中庸白话文> 孔子家语> 论语别裁>

阅读分类导航

四大文学名著唐诗宋词诸子百家史书古代医书蒙学易经书籍古代兵书古典侠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