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杰作
一位初学有成的画家带着自己的作品,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北京举办了个人画展。
画展开幕的第三天,一位颇具学者风度的中年人来参观画展。这个人似乎是个行家,对美术很有研究。他从头至尾地仔细观看着一幅幅画作,用半天的时间才看完了画家的60多幅画。然后,他找到画家,问道:“你的这些画出售吗?”
画家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作品在北京会有人买。等到中年人再说一遍时,他才连忙说:“卖,卖,卖!”
中年人自称姓张,在出版社做美术编辑,自己不买画,但可以给画家找到买主,他的条件是自己收取10%的中介费。
画家心想,只要能卖高价钱,10%算得了什么。
张编辑走了,画家也冷静下来了,觉得他只是说说而已,根本不是真的。
结果,就在画展的最后一天,张编辑真的领来了一个买主。来人左看右选,最后挑选了其中的12幅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以500美元一张的价格成一一交一一。
画家非常高兴,给了张编辑10%的中介费,还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他回到家后,为张编辑给自己带来的意外收获所陶醉,也为自己第一次画展的成功而沾沾自喜。
可是,两个月后的一天,他无意间打开一张报纸,看到一则报道,不由大吃一惊。报道说,他的作品在巴黎的一个画展上展出,这个画展的主题叫“抄袭的杰作”。
原来,画家的作品正是模仿了乔治·修拉的杰作。由于当时正是修拉大师逝世100周年,在巴黎的画展上,画家的每幅作品竟被卖到每幅1万美元。
这个因名不见经传而不自信的画家更不知道,张编辑因为具有一双慧眼,早已从港商那里得到了高于他全部画价的报酬。
营销启示:
生命的定价就像这幅画,在不同的环境下就会有不同的意义,这位画家的画也是如此。只有自己看重自己,自我珍惜,生命才有意义;而保持“惜售”,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奇货可居”,不是因为货“奇”才“居”,而是因为“居”了,才是奇货。在商品的推销中,我们同样可以利用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