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有个男人和某家黄花闺女相好,经常潜入她闺房宿夜通奸,两人感情如胶似漆,来往密切,简直难以割舍。但这事给闺女的父亲知道了。不由得怒恨攻心。为了拆散他们以保持自家清白的声誉,父亲就诬陷那男人强奸了他的女儿,派人捆一绑了他扭送县府告状,要求严惩。同时,又将女儿叫来当面训话,关照道:“公堂对质时,县官问你,你要说是被那男人强奸的。”
女儿觉得良心上说不过去,便道:“这不是说假话,让他吃冤枉官司吗?”
父亲怒喝道:“小贱人、小骚货,事到临头,你还帮着姘夫说话!你如果不听我的话,出来后便要你的命!”说完扬扬买来的杀猪刀威胁。
女儿给吓坏了,哭哭啼啼地答应了。
却说那男人在县府公堂受尽了种种刑罚的折磨,却咬紧牙关,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犯了强奸罪。打入监牢后,他翻来复去睡不着觉。次日天明,趁机向前来探监的亲友传话,请他们火速派人去向县府的讼师爷求教应付,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讼师爷听了事情的详细经过,对来人说:“你去告诉他,要活命,公堂上只能承认是强奸;如果硬是不肯承认强奸,那一定会死在重刑之下。这是拿生命开玩笑啊!”说着,又在纸条上写了一行字,一交一 给来人,嘱咐道:“叫他照纸条上的办法招供,沉冤就会昭雪,案子很快就可以公正地了结。”
来人将信将疑,将讼师爷的说话和纸条通过亲友传送给牢里的“强奸犯”。
过了数日,县令再次升堂,把此起“强奸案”有关当事人一起召集到公堂上。他喝问受讯者,“大胆淫棍,原告告你强奸,你竟敢抵赖说是通奸。再不说实话,乱棒之下打死,死有余辜!”
跪在一旁的闺女在父亲眼色逼迫下,哭喊道:“大人,他是暴力强奸我啊。请为我伸冤啊!”
县令冷笑道:“淫棍,你有何话可说?”
“强奸犯”恨恨地朝旁边的父女瞥了一眼,伏地供认道:“确实是强奸,但总共只有一次!”
闺女听了,急忙驳斥道:“瞎说!你往来有一个多月,难道只有一次吗?”
父亲心里连连叫苦,恨不得当场要骂自家女儿“笨猪”!这时,县官听了先是一愣,随后却是恍然大笑道:“哈哈!哪里有强奸而可以往来一个多月的?!”笑完,便将此案判为通奸,释放了男的,对女方的诬陷罪给以适当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