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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评论明代君臣 文官罪无可恕 宦官情有可原

康熙皇帝从自己的见闻与立场出发,以异于当时士大夫的标准,构建出明朝君臣两类截然不同的政治形象:开创者的英名和末世君臣的无能与自私,并把这种评价贯彻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之中,将其作为构建清朝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及抑制文官集团、强化皇权的话语权力。康熙这一评价及其意图对有清一代的政治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实为明清易代中至为重要的环节。

1644年,清朝入关,定鼎燕京后,最为重大的政治议题无疑是如何迅速、顺利地承接明代的统治,实现以异族身份入主中原。这一客观形势决定了清初统治者在评论明代时必然采取颂扬与批判的双重政治话语。顺治朝是清统治者使用这一策略的开始。康熙亲政后,更是以明亡为鉴,对明朝二百七十余年的统治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检讨,并将此策略发挥到了极至。本文即通过勾勒康熙眼中明朝君臣的形象,来具体考察康熙帝吸取明亡教训的方式和策略,并以此窥探评鉴前朝对有清一代政治走向的影响。

史学界往往以“清承明制”来概括明清两代的传承关系,也有具体的研究探讨了清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对明朝的继承与变革。这些研究从制度沿革的角度言之,自有其道理。然而,清初君主如何吸取明亡教训,赋予亡国的明朝何种喻义,它们对清代政治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一系列关涉清代统治合法性以及政治走向的重大问题,虽然已引起史学界的注意,但尚未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不揣浅陋,拟对其作一番专门的考察,以就教于大家。

一、康熙眼中的明朝君臣

(一)明朝君主的两幅形象

康熙对明朝的总体评价甚高,曾谕《明史》纂修官曰:“有明二百余年,其流风善政,诚不可枚举。”但揆诸史料,我们会发现康熙眼中的明代君主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1·推崇有加:明初君主

康熙对明太祖褒扬有加,六次南巡中,有五次亲奠其陵,并作祭文:“维帝天锡勇智,奋起布衣,统一寰区,周详制作,鸿谟伟烈,前代莫伦。”且毫不讳言,以其所创制度为自己施政的重要蓝本,“皇明祖训一书,萃列后之谟,兼众智之美,至于去邪纳谏之规,勤政慎刑之诫,内而宫闱之礼教,外而朝堂之政令胥尽于斯焉……朕披览之际心焉景慕,常以为鉴。”

但事实上,康熙并不认为明初君主完美无缺,曾谕户部“苏松浮粮乃明太祖苛政”,又暗指明仁、宣二帝过于宽仁。但就熊赐履对所修《明史》中洪武与宣德的“訾议”,他却阐明了自己的立场:“朕思洪武系开基之主,功德隆盛,宣德乃守成贤辟,虽运会不同,事迹攸殊,然皆励精著于一时,谟烈垂诸奕世,为君事业,各克殚尽。”康熙如此评论洪武、宣德,既是出于对他们的理解,也是以防后人“訾议”自己,故明确指出:“朕亦一代之主也,锐意图治,朝夕罔懈,综理万几,孳孳懋勉,期登郅隆。若将前代贤君搜求其间隙,议论其是非,朕不惟本无此德,本无此才,亦实无此意也。朕自返厥躬,于古之圣君,既不能逮,何敢轻议前代之令主耶?”

明清之际顾、黄、王三位思想家对明初君主的批评无须赘言,康熙中后期有“道学”之称的李光地对朱元璋也多有指责。今人赵园在《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一书即深刻地阐述了明清之际士人的这一群体现象。可见,康熙帝这一立场鲜明的表态,与其说是针对熊赐履一人,还不如说是应其时士大夫对明初政治的诸多批判所发。

这显示了康熙与士大夫立场的不同及其欲主导舆论、规范士人思想的意图。作为皇帝,他更看重明初君主所创制度的持久效用及其治下的国泰民安,对其暴政并不过分追问,甚至认为适当的残酷是政治统治的需要。

2·批判对象:明末诸帝

相形之下,康熙眼中的明末诸帝则完全是另外一副形象,怠惰、奢靡、庸懦是他们共同的特征。“明祖训一书萃列后之谟,兼众智之美……迨其后世子孙渐至于陵替者,岂其贻谋之未藏欤?由不能善守之故也。”

康熙多次提到明末皇帝不勤政、不读书,以至于上下之情壅塞不通,民生状况懵然无知。四十二年(1703),谕曰:“明时之太监,朕皆及见之,所以彼时之事,朕知之甚悉……明末之君,多有不识字者,遇讲书则垂幔听之,诸事皆任太监办理,所以生杀之权,尽归此辈也。”四十八年(1709),又指出明季诸帝俱不甚谙经史。是年,再次提及“天启呼魏忠贤为老伴,凡事委之,已竟不与。”直至晚年,仍不忘明末君主的荒怠。“朕闻其(明末)君常处深宫,不与臣下相见,而惟与宦相处,既不读书,亦不勤政。”

对明末诸帝的奢靡,康熙也有不少论述,曾谕大学士等曰:“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一日之费,可抵今一年之用……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应银数百万两。紫禁城内砌地砖,横竖七层,一切工作俱派民间……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明季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计,俱取诸昌平等州县。”晚年仍提到:“古大臣进言于君,皆云垦荒积谷,节用爱民。明代万历年间,于养心殿后窖银二百万金。我朝大兵至京,流寇挈金而逃,因追兵甚迫,弃之黄河。大抵明代帑金,流寇之难三分已失其一,又于达赖喇嘛处费用无算,凡制造器皿等物亦繁费不赀”。

在才能与性格上,康熙则认为明末诸帝更是庸懦不堪,难当大器。表现之一,即是他们毫无定见,任由臣僚变更制度,以至朝令夕改。十八年(1679),谕大学士等曰:“自古帝王治天下之道,因革损益,期于尽善,原无数百年不敝之法……至于制度既定,事可遵行,不宜议论纷纭,朝更夕改……且明末一切事例,游移不定,上无道揆,下无法守,以致沦亡。”三十余年后,在勾决死囚时,他仍调侃崇祯处事草率及其臣下的尴尬。“其时(明朝)秋决之囚亦甚多。崇祯时,偶遣内侍往觇有鸣冤者否。俄有一人鸣冤,即归奏闻,乃遣太监袁本清传谕,将此人暂停处决。时禁城不许乘马,而袁本清习于安佚(逸),两人扶掖,逾时方至。其人已典刑矣。袁本清不得已,将应决人犯尽释。崇祯怒,杖袁本清,臀肉俱尽。”表现之二,则是他们不识时务,唯以人言是畏,毫无担当责任的勇气。就明清议和之事,康熙指出:“陈新甲所议,本受指于崇祯,及科道交章弹劾,崇祯反畏人言,归咎于陈新甲,实非其罪也。”并且认为崇祯殉国也只因一念“恐受辱于贼”。在他看来,崇祯的自杀是对明朝社稷的不负责任,并以“宋高宗不雪父仇”为题专门撰文告诫后世子孙切不可因名忘身,致使国家一败涂地,不可收拾。

这些末世君主在康熙眼中是明朝的罪人,不能与其祖宗同享血食。他曾就明朝诸帝入祀历代帝王庙一事,特谕:“万历、泰昌、天启实不应入崇祀之内”。明朝君主这两类截然不同的形象清晰地显示出康熙在评论明朝政治得失时所采用的颂扬与批判的双重话语。将其置于清初这一特殊的政治环境中考虑,我们不难体会到它所包含的意蕴。推崇明初诸帝,既是康熙尊重汉人礼仪秩序的最好表达,也是在向汉人宣示大清是继明朝之后的唯一正统;而对明末皇帝的批判,则无异于向汉人指明明朝的亡国是咎由自取的结果。可知,在这套一褒一贬的双重话语中,康熙帝不仅将明亡归咎于“明太祖子孙没有锲而不舍、义无反顾地沿着祖训指明的强化皇权、躬理万机的方向走下去”,而且以此作为自己建构清朝统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重要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对崇祯评价的独特性。在屡屡讥讽崇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的同时,又极力为其辩诬“有明天下,皆坏于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愍帝即位,未尝不励精图治,而所值事势,无可如何。明之亡,非愍帝之咎也。”认为“愍帝不应与亡国之君同论”。康熙之所以如此评价崇祯绝非出于对他的厚爱,实有其特殊的政治意图。

无疑,崇祯的勤政有别于历代亡国之君,但对康熙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凸显崇祯励精图治的政治形象,则能将明亡的罪责诿诸明末官僚,可以义正词严地指责明亡“皆由其臣子背公徇私,私处言路者,变易是非,淆乱可否”所致,作为自己整肃官僚,强化皇权的重要理由。

(二)明朝官僚的形象

在康熙眼中,明朝官僚的形象没有其皇帝那么丰富与生动。康熙对明初功臣的评论甚少,唯有六十一年(1722)提过:“明之徐达不过一草莽武夫,刘基系元之进士,遭遇成功,遂以元勋配享耳。”但这足以表明康熙对明初功臣的态度,也彰显了他的帝王立场,即臣僚即使有盖世的功勋也不能超越皇权的伟大。对明末官僚,康熙评价稍多,但他们的形象较之明末诸帝更为丑陋。

1·不容宽恕的文官

结党营私是康熙眼中明末文官的最大特征。二十三年(1684),康熙谕曰:“万历以后,政事渐弛。宦寺朋党,交相构陷。门户日分,而士气浇薄。”三十年(1691),又谕吏部曰:“夫谗谮嫉(妒忌)之害,历代皆有,而明末为甚。公家之事置若罔闻,而分树党援,飞诬排陷,迄无虚日,以致酿祸既久,上延国家。”次年,再次议论道:“明末朋党纷争,在廷诸臣置封疆社稷于度外,惟以门户胜负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晚年仍鉴于“明朝国事,全为言官所坏”,对大学士等曰:“言路不可不开,亦不可太杂。”并且认为明末文武关系势同水火,也主要由文官所造成。四十八年(1709),康熙就赵申乔弹劾武官一事指出:“武官与文官不同,即尔等文官能一无所取乎?……故抑武人,乃明代陋习……大凡治天下之道,当以和平为贵也。”以上可知,在康熙内心深处文官的整体形象究竟如何,应为明朝亡国负何等罪责。

2·情有可原的宦官

自明中期以后,宦官逐渐在中枢决策中取得了独特的权位,其政治作用丝毫不亚于外朝文官,但他们在士人眼中始终都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是朝政日趋腐败的根源。加之天启年间魏忠贤的倒行逆施,更加败坏了他们的形象。

康熙对他们也并无好感,曾说:“朕宫中所用太监,止令供洒扫奔走之役,一(颦)一笑从不假借,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皆极贫乏,有不能自给者。”并就太监钱文才殴死民人徐二一案,对大学士等说:“凡太监犯罪,断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又指出:“古来太监,善良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而且也认为太监对明朝亡国有重大的责任。

但他不赞成将明亡罪责完全诿诸太监,且认为太监弄权,文官也难逃干系。“明朝典故,朕所悉知。其奏疏多用排偶芜词,甚或一二千言,每日积满几案,人主讵能尽览,势必委之中官,中官复委于门客……此皆文字冗秽,以至此极也。”

宦官虽然可恶,但较之文官,康熙却认为他们尚有几分忠诚,在议论明清争战时指出,明朝群臣嚣嚷决战,痛斥和议,但“贼至京城,文武逃散,无一死于难者。”后又说追随崇祯殉难的唯有太监王承恩,世祖章皇帝曾以其忠诚,著文致祭,有碑碣为证,且崇祯暴尸东华门桥上时,无一官收葬,后太监慈有芳觅棺殡敛,汉官不过“成服”而已。

可见,在康熙眼中,宦官应为明亡负责,但因其身体残毁,稍有贪黩之性,也情有可原,且危难之中尚不失忠诚之义;武将出生入死,虽粗鄙贪婪,也属情理之内;唯有文官满口道德,却朋比为奸、结党营私,置国家社稷于不顾,唯以私仇、门户为念,无疑是明亡的罪魁祸首,理应受到道德和历史的谴责。康熙以铁一般的事实,将自以为握有“戒尺”的士大夫置于冰冷的道德拷问之中,对他们手中无形的道德权力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

然而,康熙对明末文官无一人殉节的评论显然有违史实。曾身在京师,亲历甲申之变的杨士聪记有:“北都殉节,几二十人,可谓盛矣。”时人朱尊彝也得知:“甲申前后,士大夫殉难者,不下数百人,大都半出科第;而新城王氏,科第最盛,尽节死者亦最多。”此类记载甚多,虽不全为确论,但明亡之际有文官殉国的事实是不能否认的。康熙对文官评价的失实,恰好凸现出他用明史来推行自己意志的政治意图。

但这有意的失实或许蕴含着康熙对明末士人救国无术的指责,即他们即使有殉国之举,也无益于事,也不足为道。这一思想倒是与其时士大夫对明末士人“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批评相契合。可见,康熙对明季士人的评价既有其独立性,又与士大夫的反思有所契合,或许正是有此共通之处,康熙的批评才能为时人接受,其意志才得以全面地推行。

二、明亡阴影下的清代政治

明朝二百七十余年的统治在顷刻之间坍塌。这无疑犹如利剑时刻悬于继之而起的清统治者的头顶之上。透过康熙这位集继承与开创于一身且统治时间长达六十一年的清初皇帝对明朝君臣的评论,我们可以看到明亡阴影如何影响了有清一代的政治发展。康熙对明朝创业之君与末世之主的褒贬、对明末文官的谴责,实际上是其政治立场、态度与理念的最好表达。

(一)励精图治政治形象的树立

明末诸帝的怠惰、奢靡、庸懦与江山易代、国破家亡的遭遇,无疑是警示康熙的明镜,既让其看到励精图治在政务处理中的必要,也让其觉察到树立良好政治形象对于维护皇权的重要性。或许正是在这一政治思想的指导之下,康熙的勤政、节俭与果敢恰好与明末诸帝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鉴于明末诸帝的怠惰所造成的“君臣隔越,以致四方疾苦,生民利弊,无由上闻”的恶果,康熙曾谕诸臣:“君臣谊均一体,分势虽悬,而情意不隔,安危欣戚无不可相告语者,堂陛之义固宜如是也。”并撰文论述道:“昔人谓天下犹一身,君为元首,大臣为心腹,其次为股肱,又其次为耳目,又其次为爪牙。天下之疲癃残疾,则沉疴疾痛举切吾身者也,而况于君臣之际乎?”其中特别强调“有明之世,君臣阔绝,至有辅弼之臣经年不一见颜色者,凡出纳之命皆假于宦竖之手,相沿不变,以至于亡。”而“我朝列圣相承,上下一心,志气感孚,罔不周浃。”正因有此番认识,所以康熙自亲政以来,始终坚持御门听政,从不无故中辍,遂使之成为有清一代的定制。

康熙不仅能持之以恒地坚持听政,而且曾令有关官员不得以成例阻挡言路。三十四年(1695),谕曰:“闻向来御门日期,奏事处人员遇各衙门及科道封口奏章,概不转递。此乃伊等拘泥旧例,甚属无谓。”并指出:“前明朝政废弛,君上每不乐亲为听览,臣下望风希旨,往往借故稽留,以售其蒙蔽之术。”因此,“嗣后御门日期,凡有封奏事件,俱着一体接收呈览。”

康熙的兢兢业业无疑是出于实际政务的需要,但其背后的政治意图也不容忽视。事实上,他认为“御门不过片刻”,似乎并不看重其在政务处理中的具体作用。个中的微妙应在于他敏锐地觉察到励精图治的正面形象对于皇帝行使权力的重要。纵观康熙一生,其精勤犹如与文官赛跑,并在这场比赛中,成功地迫使自以为据有最高道德权力的文官俯首认输。二十一年(1682),诸臣因过于劳苦难以堪命,请求康熙推迟御门听政的时间。后又以明朝洪武、永乐等几位令主尚且仅定期御门为由,要求改为“定期视事”,并颂扬他的勤政远迈历代圣王,堪称人君典范。在听到如此赞颂时,康熙表现得异乎寻常地平静,最后只接受推迟御门的建议,对定期之请坚决不允,不让文官在勤政问题上抓有任何把柄的可能。

在生活上,康熙以明朝奢靡为鉴,大力缩减宫中开支。他在一篇《经筵讲论》中明确说道:“国家财赋出于民,民力有限,当思撙节爱养,则国家常见其有余。”并言及:“我朝崇尚朴质,较之当时(明季)仅百之一二耳。”就宫中仆役人数来说,“明宫中人数甚多……以本朝各宫计之,尚不及当时妃嫔一宫所用之数。”就宫中费用来说,“本朝自入关定鼎以来,外廷军国之费与明代略相仿佛,至宫中服用,则三十六年之间尚不及当时一年所用之数。”二十九年(1690),康熙令大学士等清查明朝宫中每年的用度,并与当时的开支进行比较,既将其作为自己裁省宫中费用的参照,也让“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员遍观”。欲让诸臣确知自己较之明末诸帝“撙节俭约”不啻百倍的良苦用心显而易见。

四十九年(1710),康熙借佥都御史屠沂条陈节俭之机,再次明确地宣布了宫中的开销。“朕近查宫中人数、皇太后宫及朕所居正宫不过数百人,较之明代宫人则减省多矣。先是,光禄寺供应宫中用度,每年用银七十万两有余,朕渐次节省,不使滥溢,一年止需七万两矣……户工两部前此每年所用钱粮其数过多,今十日一次奏闻用过数目,所需钱粮已极少矣。”又说:“朕用钱粮节省如是”,但臣民僭用妄费“皆由臣下奉行不善而然”,并且指责道:“步军统领、顺天府尹地方该管官员果实心遵行,何至如此乎?”可知,生活上的节俭不仅是康熙树立自己政治形象的手段,也成为其整肃吏治的正当理由。

在政务处理中,康熙则处处表现得果敢,并有意地强化自己这一政治形象。他曾谕大学士等曰:“朕之生平岂有一事推诿臣下者乎?”并列举了十八年(1679)京师地震,魏象枢密奏重处索额图、明珠,以弭天灾,吴三桂叛乱之初,索额图请斩主张削藩之人以平动乱两事予以证明。

康熙在成就事功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树立自己意志坚定、待人宽厚的形象。他曾说:“尝阅历代史册,见开创之初及守成之主,政简治约,上下臣民有所遵守,末世君臣变乱成法,朝夕纷更,终无补益,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耳。”六十一年(1722),谕大学士等曰:“朕御极以来,尝思事多变易,皆难预定,惟宽平公正,因时制宜,一切未尝预执己见。”

康熙并非“不知燕息自怡”,但能一生勤慎,关键在于其始终认为致治之道,务在精勤,因为明代君臣绝以至亡国的历史教训一直横亘于他胸中。而明末诸帝的无道与遭遇恰好提供了最生动的反面教材,既可以让他避免具体政务上的种种错误,也让他深悉树立励精图治政治形象的重要及其最佳的实现策略和途径。

(二)争取汉族士人的有效策略

前文已有述及,康熙以易代之君高度赞誉明太祖,并数次亲祭其陵。之所以能出现这“往古所未有之事”,既因明太祖无可争辩的功业,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应与清朝以异族身份入主中原,统治尚未完全稳定这一特殊的政治环境有关。特别是三藩之乱,让康熙清楚地看到汉人潜藏的反抗之心,认识到化解汉族士人“华夷之防”的心理界限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明太祖的祭奠无疑是尊重汉人礼仪秩序的最好表达,而明孝陵所处的地理位置又恰好有利于政治宣传的扩大。“垂白之叟,含哺之氓,罔不感仰圣仁,至于流涕”的场景不无夸张地反映出了康熙亲祭典礼所产生的政治效应。时人许眉叟在自己的年谱中也记有祭典的盛况与影响。同时,康熙对明孝陵的数次亲祭也不能排除其另一目的,即借此凸显自己的道德形象,以争取满汉臣僚道德上的认同。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时,他再次举行亲祭仪式时特谕诸臣曰:“非尔等导引有秩,特朕之敬心耳。”就足见其此番苦心。

对道德形象的重视,可谓是有清一代的家法,是清初君主对抗汉人“华夷之防”的法宝,从皇太极以“崇德”纪年,到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对君德的强调,其脉络是一以贯之的。而康熙则是其中至为关键的环节,由他死后被谥为“圣祖仁皇帝”也可得知。康熙对明洪武的尊崇最终使诸臣不仅认为礼节过于隆重,请求“停亲诣行礼”,而且将其作为请上“鸿称”的重要理由:“南巡江宁,于明洪武陵复屡经拜酹,优礼胜国之君,用尽执谦之节。此又前史所未见也。惟我皇上经铸史,酌古准今。故凡所措施悉高出于前代帝王之上。”在推崇前朝皇帝的同时,康熙将自己也加入了历代圣王的序列,成为继洪武之后又一位伟大的君主。这既是其初衷,也是亲祭洪武的成效。至此,康熙让清朝真正成为汉族臣民心目中接续明朝正统的愿望可谓初步实现。

不仅明孝陵屡获殊荣,其他明帝陵也备受礼遇。十四年(1675),道经昌平时,康熙因见明朝诸陵殿宇残破,对守陵人户严加申饬,令其敬谨防护,并责令有关地方官员不时稽察。时值三藩之乱最为艰难的时期,康熙对明帝陵的巡视显然不能排除笼络汉人的政治意图,或许这正是其南巡祭奠明孝陵的发轫。五十六年(1717),护陵官员捕获偷掘明代陵寝的盗贼,刑部判处为首者斩,为从者发配,但康熙认为“今日之百姓,皆明代所遗之百姓也。此与掘伊祖父之墓何异?”谕令将首、从诸贼俱行处死,并且遣诸皇子及领侍内大臣等祭奠并巡察明朝诸陵。这让易代之后依然忠心守陵的明遗民都感恩戴德。

康熙对明太祖心存崇敬是不容置疑的,但明后裔的遭遇却凸现出他祭奠仪式背后的真实意图。三十八年(1699),因见明孝陵无人守护,残破不堪,康熙对大学士等曰:“朕意欲访察明代后裔,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俟回都日,尔等与九卿会议具奏。”臣下或许参透了他的心思,是年九月奏称:“臣等遵旨会议,行查明代后裔俾守祀事,但明亡已久,子孙湮没无闻。今虽查访,亦难得实。臣等愚见,即委该地方佐贰官一员,专司祀典,以时致祭。”康熙对此未有疑意,批准了事。但四十七年(1708),朱三太子案发,他却传谕大学士等曰:“朱三者,乃明代宗室,今已七十六岁。伊父子游行教书,寄食人家,若尽拿容留伊等之人,恐株连太多。”朱三作为明代宗室,非但未能得到他多年前“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的许诺,反而满门受戮。

至雍正二年(1724),宫中发出康熙一道秘藏多年的谕旨:“以明太祖崛起布衣,统一方夏,经文纬武,为汉唐宋诸君之所未及……朕欲大廓成例,访其支派一人,量授官职,以奉春秋陈荐,仍世袭之。”雍正帝以“仰体圣祖仁皇帝海涵天覆,大度深仁,远迈百王,超轶万古”之名发布,并且令内阁大学士会同廷臣妥善办理。不久,即有明代后嗣,时为镶白旗汉军知府朱之琏等六人得到召见,雍正授朱之琏为一等侯世袭,其族改入正白旗。

将这些事件连贯起来,我们不难发现,康熙在对待明后裔问题上的犹豫以及内心对明朝余威存有的隐忧。他可以对死去的明朝皇帝备加礼遇,却难以容忍以其名号存在的任何力量,哪怕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明朝只能作为死去的辉煌接受他的敬仰,决不能成为现实的力量,对清朝的统治构成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威胁。由此可知,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的发生与康熙帝心中对复明力量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的政治思维是相一致的。在清朝“外夷”身份与汉族士人“华夷之防”观念之间依然存在冲突的时候,对明朝历史的利用、对其解释权的独占就显得分外重要。

(三)强化皇权的有力工具

党争亡明可谓是时人的共识,康熙对此更是大力抨击,认为文官罪不容恕,是明亡的真正罪人。前文已有论述。在其对明末文官结党营私、败坏国家的形象的着力渲染中,清晰地显现出康熙抑制文官势力、强化皇权的政治逻辑。在具体的政务上,他也处处以明亡为由打击文官,强化君权。

1·压制文官的口实

明代言官虽然品级低下,但有风闻言事的权力,可以对各级官员以及皇帝的政治举措与个人作风提出尖锐的批评。从制度的设计上讲,它是维持王朝政治机体健康发展的有效组织,但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它可能成为各派官僚以公报私、争权夺利的喉舌,也可能成为文官制约皇权的合法手段。明末,言官即沦为了各派政治势力党争的工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也是文官集团压制皇权的武器,对皇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清朝定鼎中原后,鉴于明末教训,对言官权力严加控制。

康熙十八年(1679),因言官姚缔虞上奏风闻言事,请求开放言路,康熙特召集满汉官员曰:“今将科道两衙门本章情弊,无益国计民生之处,一一讲究。”他首先指出科道言事的弊病:“科道条陈一事,部议准行,又有科道官言其不可者。今日之所谓是,明日又转而为非。朝更夕改,茫无成宪,难取信于天下。岂治道至理哉?”并且认为科道论人往往求全责备,但“因人材不一,有能理繁者,有有操守者,有练习其事者”不能一概而论。因此,认为若不严加防范,于国计民生往往害多益少,并明确指出风闻言事是明末陋习,“若此例一开,恐有不肖言官,借端挟制,罔上行私,颠倒是非,诬害良善等弊。”其时,各级官员绝大部分皆耳闻目睹过“明末一切事例,游移不定,上无道揆,下无法守”的乱象,不能不承认“言官奏事,今若不加处分,恐有借称风闻,挟私报怨者,亦未可定”。

四十八年(1709),针对科道言事的弊病,康熙再次谕曰:“近来科道言事,必有所倚藉,方始上疏。至有关国计民生者,全不念及。如朕因江浙年岁歉收,米价腾贵,令江西、湖广米商报名,不许积囤,沿海一带,禁约不许出洋,闻江浙米价,皆平矣。科道何不言及耶?朕凡遇饥荒,即蠲本年钱粮,及历年逋欠,又留漕赈济,但恐民未必得沾实惠,闻江南有催征蠲免钱粮,以偿已之亏空者,科道何以不行指参?”

五十二年(1713),福建巡抚觉罗满保奏报,闽县等十六州县缺官,请求补选卓异,部议不准。此事本属正常,但见一御史奏称:“闽属十六州县员缺,满保请拣选卓异荐举官员补授,可为一时之计,未可为经久之例,不如择本省之员调补。若拣选卓异荐举官员补授,必致悬缺以待,于地方无益。”康熙立刻有所警觉,认为该御史有受卓异荐举官员嘱托之嫌,并指出倘若如此,则权尽归都察院、科道等官,因此严谕道:“此系明末恶习,断不可长……务将闽属十六州县员缺,即行补授发往。”

可见,在康熙看来,科道言官应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具体政务为重,不应纠缠于无谓的人际关系,更不能直接干涉人事安排。这是对科道言官职责的规范,也是对后者权力的压制,而明末言官乱政的事实成为其推行这一意志最为重大的理由。然而,言官虽然品级低微,却是文官集团中最为活跃的分子,他们权力的强弱实质上是整个文官集团权力状况的晴雨表。

2.打击党争的武器

康熙一朝是清代党争较为严重的时期,但康熙帝对党争现象可谓深恶痛绝。三十年(1691),就大小官员彼此倾轧、党同伐异之事,他特谕吏部曰:“朕总揽机务已三十年,此等情态知之最悉……夫谗谮嫉(妒忌)之害,历代皆有,而明末为甚……朕历观前史,于此等背公误国之人,深切痛恨。”并责令各级官员“自今以往……应仰体朕怀,各端心术,尽蠲私忿,共矢公忠。”同时,也提醒道:“岂独国事有裨,即尔诸臣,亦获身名俱泰。倘仍执迷不悟,复踵前非,朕将穷极根株,悉坐以交结朋党之罪。”

明末党争的纷乱局面为康熙治党提供了充足的经验和教训,而党争亡明的历史事实则成为其抑制官员结党的重磅武器。索额图、明珠、高士奇、余国柱等党魁虽名著一时,但始终未成气候,整个局势能一直都处于康熙的牢牢掌控之中也就不足为奇。

3.维护皇权的盾牌

明亡史事既是康熙攻击文官集团的长矛,同时也是其维护皇权独尊的盾牌。六十年(1721),大学士王等借康熙御极六十年大庆之机,请求复立太子。这让他立即联想到明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指责道:“王以伊祖王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之事为荣,常夸耀于人,不知羞耻

王锡爵极力奏请建立泰昌,不久而神宗即崩……泰昌在位,未及两月。明系神宗英灵夺其寿命。天启庸懦稚子,承继统绪,客氏、魏忠贤等专擅,至使左光斗、杨涟辈皆相继而毙。天下大乱,至愍帝不能保守,为陕西马牌子李自成所(逼)自尽……当时全不知孟子所云‘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之义,故立泰昌耳。亡国之贼,王锡爵不能辞其罪也。应剖棺斩首,以祭神宗之陵,神宗有灵,必为首肯。”康熙虽曾屡次批评万历怠惰无能,但此时却同情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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