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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杀妻的名人 宋江为何会杀阎婆惜

近来,许多人关心杀妻的话题。其实在中国的史书上,有关官员杀老婆的事,并不鲜见。

首先说的是现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将领张灵甫。熟悉民国史的,大概都知道蒋校长的五大主力,也清楚在抗日战场上屡立奇功,后来在孟良崮丢了性命的国民党王牌74师师长张灵甫。

话说张灵甫早年还是团长时,因为怀疑妻子偷情,怒而奔回西安,一枪崩了妻子。张灵甫毕竟是条汉子,自知杀人罪责太大,便离开军队,千里迢迢跑去南京自首。一路上所带盘缠不多,还凭着一手好书法边走边卖字。就这样,张灵甫来到南京,被判入狱十年。可惜刑期未满,抗战军兴。党国用人之际,还有一众同僚求情,委员长才网开一面,让张提前出狱,戴罪立功。此后,张灵甫战上海,守南京,保武汉,数战长沙,扬威赣北,无役不与,终成名将。张灵甫犯法,还知认罪。千里迢迢赴南京自首,也算有点法制观念。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杀兄逼父的李世民,成为千古一帝。更混账的是,杀老婆的事,有时还成为后世美谈。比如汉武帝杀钩弋夫人,没人骂刘彻泯灭人性,倒有人夸赞其雄才大略。

钩弋夫人赵氏,汉武帝刘彻宠妃,汉昭帝刘弗陵的生母。班固在《汉书》里称汉武帝在甘泉宫修养,随侍的赵氏因犯过错,遭到汉武帝斥责,后来赵氏忧郁而死于云阳宫,就地下葬。现在更流行的说法是褚少孙在《史记》里的补记:汉武帝为防患女主乱政,立子杀母。

钩弋夫人生子弗陵,被汉武帝视为掌上明珠。后来,汉武帝决心立弗陵为太子,却担心弗陵幼小,钩弋夫人正值壮年,自己死后是否会“主少母壮”,外戚专权。因此,汉武帝痛定思痛,在立弗陵为太子时,随便找个借口,把弗陵的亲生母亲砍了脑袋。

直到现在,有人认为这是大政治家的魄力。不知一个连自己老婆都不爱的人,会爱惜自己的子民?

朕即天下的皇帝能杀老婆,臣僚们自然会效仿。接下来,说说几个官职小一点,但在杀老婆这事上毫不手软的人。

一个杀老婆的大官是宋江。这个宋三郎,因为自己的把柄被老婆抓到,就心生歹念,杀人灭口。宋江比起张灵甫,自然差了一截。同样身为国家公务人员、领导干部,不仅没有自首表现,还选择跑路,甚至落草为寇。

不过,宋江跑路,说明他心中有个怕字,他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国法无情,不跑,估计连小命都没了。心中有个怕字的宋江,最后落草为寇,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那些心中连个怕字也没有的人,干起坏事一定比宋江厉害百倍。

再有一个杀老婆的大官,是战国时期名将吴起。司马迁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里写道:“齐人攻鲁,鲁欲起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吴起欲就名,遂杀妻以明不与齐也。鲁卒以为将。将攻齐,大破之。”

简单翻译一下。就说吴起这厮,为了取得鲁国信任,不惜杀死来自敌国(齐国)的妻子以获得将军位。后来有句成语杀妻求将,专门比喻为了成功不择手段。

吴起心中自然对法律也没啥敬畏,但起码有点担当。人就是老子砍的,砍了就砍了,绝不赖账。吴起不会百般狡辩,矢口否认,更不会处心积虑,欲盖弥彰。从这个角度来说,吴起还算个光明磊落的坏蛋。

如果有谁杀了老婆,不自首、不跑路,甚至不认账,那比起张灵甫、宋江、吴起,实在差太多!

读历史书多了,渐渐对“好人不长命,王八活千年”的话深信不疑。清官忠臣,比如岳飞、于谦,一个比一个死得惨。倒是蔡京、秦桧之流,享尽荣华富贵还得以善终。贪官未必有恶报,让人唏嘘。但是,杀老婆的官,却出乎意料的结局悲凉。汉武帝杀了钩弋夫人没多久,就一命呜呼。张灵甫命丧孟良崮,究竟是自杀还是被打死,至今扯不清。宋江拉着好基友,一起喝了毒酒。杀妻不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至于吴起的结局,更有意思。他效忠的主子楚悼王去世,楚国贵族发动兵变攻打吴起。已被弓箭射伤的吴起灵机一动,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尸的地方,扑到楚悼王尸体上。楚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国王的尸体属于重罪,将被诛灭三族。吴起盘算着,靠着先王的余威,对手不敢再放箭。可是杀红了眼的人乱箭齐发,将活人吴起与死人楚悼王一起射成筛子。

聪明绝伦的吴起临死时却糊涂起来。先王只是过去的王,不是如今的王。一个连自己实体都庇护不了的人,又如何庇护曾经的宠臣!

拓展阅读:水浒传中宋江为何会杀阎婆惜?

在《水浒传》第二十一回里,宋江怒杀阎婆惜。一只“金丝雀”就此香消玉殒,读来有些悲催。然则仔细分析这个桃色凶杀案的缘由,笔者发现,错不在宋江。宋江的“怒”,完全是因阎婆惜的“蠢”引起的。

第一蠢:因生活艰难而做“金丝雀”

阎婆惜是东京汴梁人士,十八岁,很漂亮,会唱歌。她跟着父母“来山东投奔一个官人不着,流落在此郓城县。不想这里的人,不喜淫奢宴乐。因此不能过活。在这县后一个僻静巷内权住”。屋漏偏逢连阴雨,她的父亲暴病身亡。阎婆惜和母亲陷入赤贫境地,连阎父的棺材都买不起。

正在这时,她们遇到了济危救难、仗义疏财的郓城县押司宋江,既送了棺材,又给了“银子十两做使用钱”。这对宋江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做点善事而已。但对阎婆惜母女来说,就如同“重生的父母,再长的爹娘”的大恩了。阎婆还找媒人说合,把女儿送给宋江做小。宋江起初不同意,架不住阎婆和媒婆的双重唠叨,便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火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那里居住”。没几天时间,阎婆惜就满头珠翠、遍体金玉,做了金丝雀,阎婆惜真的被感动了。

需要注意的是,宋江仅仅是“收了”阎婆惜,而不是明媒正娶。另外,宋江长得比较丑。这让阎婆惜越来越觉得自己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十八岁的女孩子有许多梦想,而现实的物质女孩阎婆惜的梦想则更多,她渐渐地流露出对生活的不满来。宋江没有意识到阎婆惜的不满。他照样成天呼朋唤友,上班私活两不误,哪里有多余的精力照顾阎婆惜细腻的心思?种种迹象表明,宋江并不爱阎婆惜。

第二蠢:把短暂温柔当一生守候

那个“能和阎婆惜在一起的人”终于出现了,他叫张文远,是宋江在衙门里的小兄弟,当个后帖书吏的小官儿。某日,宋江把张文远领到西巷阎婆惜家饮酒招待。张文远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而且早年沉迷于瓦肆歌舍讨生活,“品竹弹丝,无有不会”,练就了一身讨女人欢心的本领。自觉被宋江困在鸟笼中圈养的阎婆惜,对张文远一见倾心,张文远也对阎婆惜有钟情之意。

女孩子喜欢“高富帅”的男人,这没有错,可惜阎婆惜没这个好运气。张文远或许比宋江高一些帅一些,却不如宋江有钱。当张、阎两人的苟且之事成了郓城县公开的秘密时,宋江打算放弃:“又不是我父母选的妻室。她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什么。我只不上门便了。”宋江不回“家”,阎家母亲有点急,家里的资金来源断了。张文远倒是常来,但他既没权又没名,更要命的是没钱。阎家母亲不得已,亲自去县衙请宋江,宋江心软,只得回去。

阎婆惜听到家中有人来,以为是心爱的张文远来了,兴高采烈下楼梯。灯光照见是宋江,马上脸色就变了,返身再上楼。母亲不依她,从床上拖起女儿,逼她招待宋江。阎婆惜那颗给了别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宋江只能是欢场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干坐着喝了几杯闷酒,熬到后半夜睡意上来了,就挨着阎婆惜躺在床上睡了会儿。挨到五更,宋江起来,简单地洗了把脸。想想昨夜的尴尬,宋江忍了口气,出门提前去上班。

如果阎婆惜此时觉悟了,对宋江稍微热情一些,宋江也不至于心寒,其后则不会出现“怒杀”的一幕。

第三蠢:谈条件不知适可而止

凶杀案的由头是一封信,那是“反贼”晁盖写来的感谢信。感谢宋江通风报信让他们逃脱了官府追捕,就放在随身携带的公文袋里。宋江走到半路,忽然想起公文袋落在阎婆惜床上了,这份私放朝廷重犯的证据如果泄露出去,后果很严重。

果然,阎婆惜拿到了这个证据,完全掌握了主动权。于是,宋江服软。阎婆惜开出“交易条件”,一是要宋江还她自由身,写一纸声明允许她嫁给张文远;二是要宋江把西巷的房子和阎家母女的首饰用具都留给阎婆惜;三是“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宋江答应了前两个,第三个却很为难,因为他根本就没收晁盖的金子,手头更无这么多积蓄。只好咬牙说:“限我三日,我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子与你。”

对于宋江这样的人来说,既然答应三日内给钱,就肯定会给。阎婆惜最明智的做法是,三日内等宋江来送钱。可惜她毕竟年轻,走出了最愚蠢的一步:逼债。还扬言:“明朝到公厅上,你也说不曾有这金子。”

她搬出官府来压宋江。此时的宋江对“公厅”两个字正好敏感,加上受了一夜的气,怒气冲起,扯开被子就来抢公文袋,阎婆惜死也不放。抢夺间,宋江看到床上有一把压衣刀子,便抢在手里。阎婆惜竟然还想进一步喊叫要挟,大叫:“黑三郎杀人也!”正在气头上的宋江脑海中顿时出现“杀人”念头……凶案就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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