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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皇后怎么死的 武则天为夺后位杀了亲生女儿?

一直以来,“武则天为夺取后位,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祸王皇后”的说法在民间广为流传,这个说法也得到了正规史学著作的传扬。那么,“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究竟有无其事呢?新近,学者孟宪实提出,从种种迹象和史料来看,武则天其实并未“振喉绝襁褓之儿”。

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横空出世,是一个历史奇迹。在一个男权社会里,怎么会出现一个女皇帝呢?皇帝制度的弹性,因此可以确定。

但是,成功地获得皇位的武则天,身后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围绕武则天的评价,妖魔化一直占据着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则天的历史记述中,“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从简至繁的记录变迁

大约在永徽四年,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是这个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正二品。这是武则天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武则天(资料图)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公主的事。《旧唐书》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先后编写用了四年时间。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

《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而且细节越发生动详细。

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且不说《通鉴》对《新唐书》这种细节修改,已经使得过程发生变化。我们要问的是,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图是什么呢?可是,细节如此考究的《通鉴》,在描写这件事的时候,却没有比较清楚的时间定位,因为《通鉴》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来叙述,按照《通鉴》的体例,说明此事具体日月不清楚。作为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是这类史书的典范,对于历史事件时间定位的重视,《通鉴》也是典范。可是,在公主之死的问题上,《通鉴》可以花笔墨修改《新唐书》看上去不够合理的文字,为什么在更重要的时间定位问题上没有给出更具体的坐标呢?答案是无法清晰的,但是《资治通鉴》对此事信息的掌握看来是有限的,以致于重要的时间定位都不能给出,只能在《新唐书》的基础上对细节进行“合理化”的修改。

从以上的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公主之死的文字记录,有一个由简至繁的变迁过程,在该过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发生的时间没有进一步的信息,但是细节反而越来越清晰。在中国古史研究中,曾经有过一个“层累地构造学说”,意思是古代的历史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清晰,恰好证明是后人缔造的结果。文学史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作品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和创造,最后的模样与初始状况相去甚远。那么宫廷秘史,是否也有这种规律呢?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留下记录,那么后人是通过什么途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细节呢?所以,在今天,当我们面对的历史事实,有着一个由简至繁的描述过程的时候,我们至少可以提出疑问。

王皇后在武则天入宫前已失宠

现在的史籍记录,不论是《唐会要》还是《新唐书》,对于王皇后地位的危机,多强调小公主之死带来的后果。具体而言,就是唐高宗从此开始有了废后的念头。其实,王皇后的危机不是从小公主之死开始的,而后来王皇后的被废,也没有证据显示公主之死发挥了作用。

王皇后的危机,在武则天入宫之前已经显现。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在当时是天下一等士族。王皇后虽然出身名门,名正言顺,但是她跟高宗的关系似乎从很早开始就存在问题。高宗与萧淑妃连续生育一儿两女,证以《唐会要》的说法“时萧良娣有宠,王皇后恶之”的记录是有根据的。武则天二进宫,是王皇后引进的,而王皇后的动机很难说是光明正大的,因为她召武则天入宫,依然是与萧淑妃争宠的继续,“欲以间良娣之宠”。只不过事与愿违,武则天“既入宫,宠待逾于良娣,立为昭仪”。王皇后引狼入室,萧淑妃的恩宠虽然解除,但是武则天后来居上,王皇后依然不得宠爱。

唐高宗不喜欢王皇后,才是王皇后的真正危机所在。也正是因为皇后有如此危机,她的舅舅柳奭才在永徽三年七月,酝酿确立太子之事。《新唐书》李忠本传记录到:“王皇后无子,后舅柳奭说后,以忠母微,立之必亲己,后然之,请于帝。又奭与褚遂良、韩瑗、长孙无忌、于志宁等继请,遂立为皇太子。”显然,皇帝开始并没有同意皇后的请求,但是长孙无忌等朝中重臣纷纷出动,皇帝只好妥协同意。而立李忠为太子,文字记载很清楚,就是为了稳定王皇后的地位。而这个时候,武则天与唐高宗的第一个儿子尚未出生,更不要说公主之死了。

确立李忠为太子,并没有挽回王皇后的地位危机。就在太子确立以后不久,唐高宗与武则天的第一个儿子出生。这个儿子被命名为李弘,而李弘这个名字本身就意味深长。南北朝以来,道教为主的社会传播渠道,一直盛传“老君当治”、“李弘当出”的谶语,宣传李弘为真命天子。根据唐长孺先生的研究,唐高宗和武则天给自己的儿子命名为李弘,就有应谶而为的意思。而当时李忠已经确立,这不正暗示着对李忠的不认可,也就是对王皇后的某种不承认吗?如果说王皇后的地位危机来自武则天的攻击,不如说来自唐高宗很久以来对她的冷淡,而唐高宗命名儿子为李弘,其实已经预示着皇后的更大危机。明确地说,这个时候,唐高宗如果还没有换皇后的念头,这些问题都无从解释。

在李弘出生的这个时期,武则天与王皇后、萧淑妃的联盟,斗争已经有一段时间,而胜利的一方属于武则天。上文引证《唐会要》武后传、《旧唐书》武则天本纪和《新唐书》王皇后传说明,各书在描述双方斗争的时候,立场有所不同,但是武则天的胜利却是公认的。所以,武则天作为当事人,唐高宗对待王皇后的看法以及皇帝与皇后关系的幕后因缘,都是应该一清二楚的。王皇后从来没有得过高宗的恩宠,对于高宗而言,王皇后早就是昨日黄花。所以,废黜王皇后在唐高宗这里根本没有感情障碍,障碍只在朝中大臣而已。对于唐高宗感情脉搏了若执掌的武则天,对于已经失败的王皇后的继续打击,有必要付出亲生女儿生命这样沉重的代价吗?

公主之死在废后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

唐高宗采取确实步骤推动皇后废立的时候,在申诉理由的时候,从来没有一句谈及皇后杀死公主的事情。

唐高宗推动废立皇后,是从说服太尉长孙无忌开始的,姿态低就,首先造访长孙无忌家。《资治通鉴》的记载是高宗“与昭仪幸太尉长孙无忌第,酣饮极欢,席上拜无忌宠姬子三人皆为朝散大夫,仍载金宝缯锦十车以赐无忌。上因从容言皇后无子以讽无忌,无忌对以他语,竟不顺旨,上及昭仪皆不悦而罢”。高宗给长孙无忌的好处是为了换取长孙无忌的同意,而具体申诉的理由是“皇后无子”。《通鉴》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654)年底,说明具体月份并不清晰。

随后,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继续推动废后,连续两天召开最高级会议,大臣中只有长孙无忌、褚遂良和于志宁参加。李勣也被通知与会,但是他借口身体欠安并没有参加会议。根据《通鉴》的记录,唐高宗开宗明义,对长孙无忌等人说:“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何如?”《旧唐书·褚遂良传》的记录略有增加,高宗说:“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唐高宗申诉的基点依旧是皇后无子,即使强调这是“莫大之罪”,也没有改变申诉基本点。

以褚遂良为代表的大臣反对废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无过错,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看来,他们并不同意皇后无子是莫大之罪的说法。第二天再讨论,褚遂良强调的重点是武则天不合适。褚遂良一派大臣,认为王皇后无过错,当然没有提及皇后杀小公主的问题,而高宗也没有利用小公主之死来要求废皇后。雷家骥先生比较仔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认为所谓皇后杀公主之事,虽然一方面皇后“无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别人也应无确证证明她是否谋杀。“今上为何不以皇后杀死小公主或厌胜为由?遂良为何径谓‘皇后未有衍过’?可见这两件事仅是宫廷中的风波,王皇后起码尚未被坐实此二罪。”

所谓厌胜之事,我们下文讨论。这里继续讨论小公主之死。如果说小公主之死,确实让唐高宗开始动了废后的念头,那么他应该确实认定小公主是死于皇后之手。如果他不能确定小公主之死是否与皇后有关,那么他废后的想法就丧失了依据。同理,他如果认定是皇后杀了公主,那么他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用这个理由要求废皇后。反之,他在废后的申诉中没有提及这个理由,那么就说明他并不认定皇后是杀害小公主的凶手。总之,按照现在的文献记录,皇后被嫁祸杀公主,与皇帝产生废后想法是紧密连接的,但是在真正废后的时候,皇帝却不提这个事由,所以可以反过来证明,小公主之死,并不是皇帝废后想法发生的动因。

厌胜事件才是引发废后的导火索

关于王皇后厌胜之事,各家史书的记载比较多,性质或有争议,但是不能认为是子虚乌有的。《唐会要》只说到武则天“俄诬王皇后与母柳氏求厌胜之术”一句,没有更多陈述。《新唐书》的武则天传观点与此相近,所谓皇后厌胜之事也是武则天诬陷的结果。《旧唐书》王皇后传记载为“后惧不自安,密与母柳氏求巫祝厌胜。事发,帝大怒,断柳氏不许入宫中,后舅中书令柳奭罢知政事,并将废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固谏,乃止”。皇后是否与母亲柳氏厌胜,明显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但是,不管厌胜真假如何,唐高宗利用这件事收拾皇后一家则是真实的。大约永徽六年六月发生此事,高宗立刻下令柳氏不得入宫,七月,把皇后的舅舅吏部尚书柳奭贬为遂州刺史,途经岐州的时候,长史于承素告发柳奭泄漏禁中语,于是再贬柳奭为荣州刺史。

从《旧唐书》的这个记载来看,厌胜事件才是唐高宗废后的导火索。《旧唐书》上段引文之后记述到:“俄又纳李义府之策,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依照这个记载,高宗废后经过了两个阶段的努力。厌胜事件之后,不仅断后母柳氏不许入宫,罢去皇后舅舅中书令柳奭的中央官职,同时决定废后。因为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的坚决反对才作罢。后来,又出现李义府的支持,于是唐高宗才掀起再次冲击,最后在永徽六年十月完成了废后。

再看《资治通鉴》的相关记载,确实也有呼应之处。《通鉴》罢皇后厌胜的事件记录在永徽六年六月,断后母柳氏不得入宫也是六月。七月是吏部尚书柳奭被贬官。然后记载的是李义府推动废王立武的经过和长安令裴行俭因为议论废王立武事遭到贬官事。观察《通鉴》的这一系列叙事安排,除了没有提到厌胜事件之后皇帝曾经有过废后的举动没有成功以外,增加了裴行俭贬官一事,其他过程都是基本一致。而从皇帝怒不可遏,不仅断了皇后母亲入宫,而且连续对皇后的舅舅柳奭进行贬谪,一气之下提出废后是完全可能的。

比较而言,究竟是小公主之死引发废后举动,还是皇后厌胜事件引发废后动作呢?小公主之死,当在永徽四年,最晚是永徽五年初,因为三年七月以后李弘出生,五年十二月李贤出生,公主只能生死于期间。厌胜事件在永徽六年六月,距离废王皇后的九月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而废后宣布之时距离小公主的死亡已经一年有余。《新唐书》等坚持小公主之死,导致皇帝有废后之念,然而只有皇帝的心理活动,未见任何举动。而厌胜事件则不然,皇帝先断柳氏不得入宫,然后连续贬官柳奭。所以,真正引发废后举动的是厌胜事件而不是公主之死。

把公主之死与王皇后的废黜联系起来,用意其实不在皇后废黜史的研究,真正的目的在于揭露武则天丧尽天良。如本文所论,其实公主之死与废后事件距离遥远,没有必然联系。公主之死,更不是武则天亲手所害。所谓武则天杀害亲生女儿的说法,不过是众多妖魔化武则天的事件之一而已。

《讨武瞾檄》为什么没有提及公主之死

中国古代的传统政治,在人物评价体系上,从来就有人性指标这个向度。即使在政治活动中,也要时刻遵守人性的基本原则。“杀妻求将”就被看做是违背人性的可怕做法。一个人的善恶品评,根本之处在于人性的底线是否能够坚持。而传统政治,要求的贤人其实就是好人,好人就必须经得住人性这条品评标准的考验。

在这个文化背景下,攻击与表扬,都会采取同样的策略。公元684年二月,武则天大赦天下,改元文明,中宗虽然在位,皇太后临朝称制。同年九月,李勣孙李敬业在扬州起兵,以讨伐武则天匡复唐朝为号召。在行为上,李敬业“求得人貌类故太子贤者”,谎称太子李贤尚在,所有旗号都打着李贤的名义。这是政治斗争中的策略,有利是原则。

与此同时,文学家骆宾王亲自为李敬业书写了著名的《讨武瞾檄》。因为双方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檄文也有政治动员的功效,所以攻击武则天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可以说,檄文也是政治策略之一。但是,在这篇著名的檄文中,攻击武则天的时候,甚至攻击武则天“弑君鸩母”,说武则天杀害了唐高宗和自己的母亲。这当然是没有的事情。同时也攻击武则天“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这句话讲的是武则天临朝称制,唐睿宗虽然名为皇帝,其实是囚禁在别宫之中。但是,通篇檄文没有提及武则天杀害小公主的事情。如果确有其事,哪怕仅有一点点传言,骆宾王能不加以利用吗?想一想,如果武则天又杀母亲,又杀女儿,这种形象那多有利于造反者啊。但是,这篇著名的檄文并没有提到这件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那个时候,在李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的时候还没有这种传言。

赵文润先生著《武则天》一书,在第四章专门列“关于小公主之死”一节,援引赵翼等学者观点,认为《旧唐书》比《新唐书》更可信。而对于骆宾王檄文不提及杀小公主之事,赵先生也认为太奇怪,如果确有此事,骆宾王会笔下留情吗?当然不会。雷家骥先生认为,武则天杀公主,“大概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据而书?既然史官如此记载,则或许果真有据,后人若无确证则不宜轻易予以推翻”。其实,总体上雷先生还是倾向肯定确有其事的。

武则天杀死亲生公主这种说法,在唐宪宗时期成书的《大唐新语》中也没有出现。最早提及这种说法的应该是《旧唐书》之《武则天本纪》之后的“史臣曰”,而到《新唐书》的时候才大张旗鼓地传播开来。我们从现在的《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录文字可以看到,武则天杀人的过程是被全程记录的。一方面说武则天杀人只有武则天一个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对别人再提起,另一方面却有一个现场全记录。这个矛盾的现象,其实是五代北宋以后才出现的。

公主之死可能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小公主之死这件事上来。公主确实死了,这是真实的。到底什么原因呢?雷家骥先生就怀疑过婴儿猝死症。婴儿猝死症是新生婴儿头一年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其发生率在每千名活产婴儿中约有2—3名的死亡率,典型的婴儿猝死症好发于一向看似十分健康的2—3个月大的婴儿,小于2个月或大于6个月的婴儿较为少见。婴儿猝死症多事发突然,常在婴儿平静地安睡后,父母并未感觉有何异样,然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婴儿心跳呼吸全无,突然毫无缘由地死亡,即使病理解剖也很难发现有什么异常,这是一种至今找不出确切原因的突发死亡现象。

武则天新生女儿忽然死去,伤心是难免的,把责任推给皇后的看望也是可能的。女儿虽然也是高宗的,但是这个事件对武则天的打击更大,高宗能做的就是体贴安慰,用更温柔的爱心减轻武则天的丧女之痛。小公主事件之后,高宗与武则天的关系更密切了。新生公主之死,是一个意外。至于后来史书夸大其词的说法,都不可信。

小公主这样的突然死亡,在唐代的记录中也不是绝无仅有。唐玄宗的武惠妃,与武则天还有亲戚关系,受到唐玄宗的宠爱,曾经动议立为皇后。就是因为来自武氏,所以大臣反对没能实现。死后,追赠为“贞顺皇后”。武惠妃的再从叔是武三思,从叔是武延秀。武惠妃也有孩子夭折的经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妃生子必秀嶷,凡二王一主,皆不育。及生寿王,帝命宁王养外邸。”大概不能归因于武氏的遗传,只能说当时这种情况比较多。母亲有丧女之痛是很可怜的,没有想到,后世更以非人性地说法加以攻击。

关于武则天的文字记载,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妖魔化,追究起来,也不是没有背景。陈寅恪先生研究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认为“李武为其核心,韦、杨助之黏合,宰制百年之世局”。所以,武则天虽然最后失败,但是因为与李唐千丝万缕的联系,百尺之虫死而不僵,武氏家族的政治影响依然存在。然而,从历史的立场上看,唐朝前期两大失败,一是武氏代唐,二是安史之乱,历史的追究不可避免。为了避免武氏之祸的重演,借鉴史学很容易走上妖魔化武则天的道路上去。于是,一些原本荒诞不经的传闻也被历史学家采纳,武则天杀害亲生女儿的故事因此得到正规史学著作的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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