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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知识库 · 短篇科幻小说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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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魔桥》作者:[美] 尼尔·盖曼

翻译:骷髅王子

在60年代初,我刚刚三四岁的时候,他们就撬出了所有的铁轨,中断了铁路服务,这意味着除了伦敦以外我们哪儿也去不了了,我所居住的那个小镇也就成了这条线路的终点站。

在我最早的记忆里,那时候我才18个月大,在医院里生我的妹妹,带着我走上一座桥。她把我举起来,这样我便能看到火车呼啸着在我身下驶过,像一只喷吐着蒸汽的黑色钢铁巨龙。

在以后的几年里最后一批蒸汽列车也被淘汰,连接了村与村,镇与镇的铁路网也随之而去。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们已经没有了,对于7岁的我来说火车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我们住在小镇边缘的一幢老房子里,对面是一片荒地。我经常爬过栅栏,躺在那一小片芦苇的荫凉处看书。有时候我也会去后面的空庄园里探险,那儿生满了杂草,中间有个装饰的小池塘,一座低矮的小桥跨越其上。当我在那院子里或是树林里穿行时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园丁或者管家,但我也从来没试过要溜进那个庄园里去。那简直是自讨苦吃,我总是坚信所有空着的老屋子里都闹鬼。

但这并不能说明我迷信,或是单纯到相信所有事情都是暗而危险的。只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黑夜里总是充满了饥饿的幽灵和女巫,他们漫天飘舞着,穿的一身漆黑。

而相对的便让我十分安心了:白天是安全的,白天永远是安全的。

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一个仪式:在暑假开始前一天,在从学校走回家的路上,我会脱掉鞋子和袜子,把它们拿在手里,赤着粉嫩的小脚走在坚硬而崎岖的乡间小道上。整个暑假里,只有被强迫的时候我才会穿上鞋子。直到九月再度开学前,我都一直能享受到自由的双脚带来的快乐。

在我七岁时我发现了树林里的那条小径。那是一个夏天,光灿烂而炎热。那天我走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

我在探险。我穿过那个庄园,发现它的窗子都被木板封死了,看不到里面。于是我越过院子,穿过几棵我报不上名字的树。我爬下一个陡坡,突然发现自己站在一条从未来过的林间小道上。旁边是枝繁叶茂的大树,光穿透树叶在我身边泛着金色和浅绿色,我觉得像是到了仙境。

小径的一旁有一条蜿蜒的小溪,里面满是小而透明的虾子。我捞起几只,看着他们在我的指间动,随即我又把他们放回水中。

我顺着小径向前溜达,这是条笔直的路,路上长着短草。我找到一些非常棒的石头:褐色、紫色或是黑色的,布满了熔化的小孔,如果你把它对着光,还能看到彩虹里的每种颜色。我确信这些石头一定很值钱,于是装了一整口袋。

我沿着这条闪烁着金色和浅绿色的小道走着走着,没有看到一个人。

我不饿也不渴,只是在想这条路通往何方。这条路笔直的向前延伸,而且出奇的平坦,整条路看起来没有一点变化,不过路两边的景色却在变。起初我是在一个河谷的底部漫步,我的两旁是青郁而险峻的峭壁。不过过了一会儿,这条路便临于万物之上了,我一边走着一边往下看,便看到大树的树梢在我脚下,偶尔还能看到远处房屋的房顶。而我脚下的小道总是平坦而笔直,我顺着这路跨过不知多少座山峰,穿过不知多少个谷地,最后,在某个山谷,我来到了那座桥之前。

桥是用干净的红砖建成,以一个巨大的曲度拱悬于小径之上。在桥的一头有一些凿出的石阶,在这些石阶的顶端,有一扇小木门。

我非常惊讶于居然在这条路上会看到人造物的痕迹,而现在我终于确信这完全是天然而成,就像火山一般。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压倒了其他一切情感(毕竟我已经走了几百英里,我确信有这么远,我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我爬上石阶,穿过了那扇门。

我不知到了何处。

桥面是用泥土铺成的。桥的两侧是广阔的牧场,我这一侧是一片麦田,而另一侧则只是草地,干硬的泥土里还深深刻着巨大的拖拉机轮胎印。我赤着脚无声的穿过这座桥,确信没发出什么“踢扑踏扑”的声音。

几英里内没别的东西,除了麦田和几棵树。

我捡起一颗麦穗,剥开谷壳取出谷粒,放进嘴里细细的咀嚼。

这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有些饿了,于是走下石阶回到那条废弃的铁道上。是该回家的时候了。我没有迷路,现在所要做的只是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家去。

有只巨魔在那儿等着我,在桥下。

“我是只巨魔,”他说。然后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补充说:“吃人的巨魔。”

他是个庞然大物:他的头几乎可以碰到桥洞的顶端。他似乎是半透明的:我可以看到他身子后面的砖头和树,虽然看起来有些模糊。他好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梦魇,他有着巨大而坚硬的牙齿,可以撕裂一切的利爪,还有长着浓密的汗的强壮双手。他的头发很长,这让我想到妹妹的一个塑料洋娃娃,他的眼珠向外凸出,他全身赤垂在多的双间。

“我听到你了,杰克,”他用风一般的声音轻声说,“我听到你走过我的桥面发出的‘踢扑踏扑’的声音。现在,我要吃了你。”

我当时只有七岁,不过那是在白天,我并不觉得我当时有多害怕。让一个孩子去面对只可能出现在童话里的怪物实在是太好了——他们对处理这些事件很有一套。

“别吃我,”我对那只巨魔说。我那天穿着一件褐色的条纹T恤,褐色灯芯绒的裤子,我的头发也是褐色的。那时候我正学着吹口哨,不过因为掉了一颗门牙,所以怎么都吹不响。

“我要吃了你,杰克”巨魔说。 我盯着巨魔的脸:“我姐姐正沿着这条路走过来,”我骗他说,“她比我好吃多了,吃她吧。”

巨魔对着空气嗅了嗅,然后咧开嘴笑了:“只有你一个人,”他说,“路上没其他人,什么都没有。”接着他俯下子,用手指轻抚我,感觉上就像蝴蝶掠过我的脸。然后他嗅了嗅手指,摇了摇脑袋:“你没有什么姐姐,你只有一个妹妹,而她今天在朋友家。”

“你真的是闻出这一切吗?”我吃惊的问。

“巨魔可以闻出彩虹,巨魔可以闻出群星”他悲伤的低语,“巨魔可以闻出你生前的梦境。过来近点,让我吃了你。”

“我口袋里有些宝石,”我对巨魔说,“放了我,我把它们都给你。看!”我把我先前找到的漂亮的熔岩给他看。

“矿渣,”巨魔说,“蒸汽列车抛下的垃圾,对我没有任何价值。”

他张大了嘴,露出一口尖牙,同时呼出带有腐烂树叶和泥土味道的空气。“吃了你!现在!”

他在我面前变的越来越固化,越来越真实,其外的世界越来越模糊,开始褪色。

“等等!”我的脚用力的踩进桥下湿软的泥土,摆动我的脚趾,紧紧抓住真实的世界。我盯着他凸出的大眼睛,“你不会想要吃我的,不是现在——我只有七岁,甚至不能算是真正活过。我还有好多书没读过,我都没坐过飞机。我连吹口哨都不会,真的不会。你为什么不让我走呢?等我长大些,变得更好吃些的时候我会回来找你的。”

巨魔用他那双照明灯似的眼睛盯着我。 然后他点了点头。“当你回到这儿,然后……”它说,然后它微微一笑。

我立即转身,走回到那条曾经是铁道的笔直而寂静的小道上。

不一会儿我便开始奔跑。

我顺着闪着绿光的铁道狂奔,气喘吁吁, 直到我感到肋部一阵刺痛,我捂着肋部,一瘸一拐的走回了家。

我渐渐长大,那些田地也慢慢的消失了。一幢又一幢,一排又一排,房子竖了起来,用野花和名作家命名的道路阡陌纵横。我们的家——一幢古老而破旧的维多利亚式古宅,已经被卖掉并拆掉了,新房子带了一个花园。

他们到处建房子。

我有一次甚至迷失在一片住宅区里,那里曾经是两片我再熟悉不过的田地。我倒是并不太在意那些田地都消失了。那片老庄园被一家跨国公司买了下来,那块地变成了更多的房子。

距我上次走上那条古老的铁道已经过了八年,不过这一次,我不是一个人。

我十五岁,这些年来转了两次学。她叫路易丝,是我的初恋。

她灰色的眼睛,漂亮的浅棕色头发,甚至是她笨拙的走路姿势(虽然我对这种形容感到抱歉,但是我还是想说,那种姿势就像一只刚刚学走路的小山羊)。当我十三岁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嚼着口香糖,自那以后我便无法自拔的上了她。

和路易丝谈恋的最大麻烦就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而且我们出去的时候往往还有其他好多人。

我从没告诉过她我她,甚至没说过我喜欢她。我们是死

那天晚上我在她家,我们坐在她的房间里放着《Rattus Norvegicus》,Stranglers乐队的第一张LP。那是最早的朋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刺激:一切都有无限的可能!音乐或是其他任何事情。最后到了我该回家的时间了,她陪我走一段。我们拉着手,很纯真的,仅仅是朋友那样。我们花了十分钟时间晃晃悠悠的走到了我家。

月光皎洁,世界无色而清晰,这个夜里泛着一丝暖。

我们走到门前,站在车道上,看见房子里透出的灯光,谈着我刚组建的那支乐队,没有进屋。

然后我决定要送她回家,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她家。

她告诉我她和妹妹之间的争斗,因为她妹妹偷了她的化妆品和香水。路易丝怀疑她妹妹已经和有些男孩有了关系。路易丝还是个处子,我们俩都是。

我们站在她家门外的路上,在昏黄的街灯下,我们凝视着对方发黑的嘴唇和浅黄色的脸孔。 我们彼此相视而笑。

然后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专挑那些静谧无人的小道,在一片新建的住宅前,有一条小道领着我们走进树林,我们走上了那条路。

那条小道虽然暗,但却是笔直的。远处房子里的点点灯光像星星一般照在路面上,月亮也带来了足够的亮光。有一回我们被吓到了,我们听到前面有东西嗅来嗅去的声音。我们紧张的靠近了些,发现那只是一只獾,虚惊一场。我们相拥而笑并继续前进。

我们一路上都在谈论着我们的理想,追求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我在一路上都想要吻她,摸她的房,或许还在想把手放到她两腿之间。

我终于找到一个机会。一座古老的砖桥跨过小路,我们在桥下停了下来。我紧紧的抱住了她,她张开的双唇贴了过来。

接着她的身体变得冰冷而僵硬,一动也不动。

“你好。”巨魔说。 我放开路易丝。桥下很黑,但巨魔的身形填满了这片黑暗。

“我把她定住了,”巨魔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说话了。现在,我要吃了你!”

我的心跳的很厉害,而且我还可以感觉到自己在发抖。

“不!”

“你说过你会回来的,而你现在回来了。你学会吹口哨了吗?”

“是的。”

“太棒了。我就从来不会吹口哨。”他又嗅了嗅,然后点点头。“我很高兴,你长大了不少,也成熟了许多,这样便有更多可以吃了,我可以得到更多。”

我一把拽过路易丝,把她推到我身前。她现在就像一具紧绷的僵。“别吃我!我还不想死!吃了她!我敢打赌她比我更好吃。而且她还比我大两个月。为什么你不吃了她呢!”

巨魔默然。

它把路易丝从头到脚闻了个遍。从双脚到胯下,再到胸口以及发梢。

接着它看着我。

“她是个纯洁的孩子,”它说,“而你不是。我不想吃她,只想吃你。”

我走出桥洞,抬头望着那夜空中的群星闪烁。

“我还有太多事情没做过,”我喃喃自语,“我是说,我还没有,恩,我还没有过经验,而且我还没去过美国。我还没……”我停顿了一下。“我什么都还没做!还没有……”

巨魔什么都没说。

“我会再回来找你的,等我长大些!”

巨魔什么都没说。

“我会回来的,真的会回来的!”

“回来找我?”路易丝说,“为什么?你要去哪儿?”

我转过身,巨魔已经不在了,而那个我原以为我着的姑正站在桥洞的影里。

“我们该回家了。”我对她说,“走吧。”

我们原路返回,一路无语。

后来她和我组建的那支朋克乐队里的鼓手走了,再后来,又过了很久,嫁给了什么别的人。后来我在火车上见过她一次,她已经结了婚,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

我说我记得。

“那天晚上,我是真的喜欢你,杰克。”她告诉我。“我以为你会吻我,我以为你会再约我出来,我会答应的,如果你再约我……”

“但我没有……”

“是的”她说。“你没有!”她把头发剪的很短,这并不适合她。

我再没见过她。那个笑容僵硬的苗条女人已经不是我曾经的那个女孩。和她说话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

我搬到了伦敦,几年后,我又搬了回来。可当我回到小镇时,那里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了:那里已经没有了田地,没有了农场,没有了碎石小路。我逃跑一般的离开了那里,搬到了十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里。

我把全家都搬到了那里——此时我已经结了婚,还有了个仍在蹒跚学步的孩子。我们住进了一幢老房子,这地方曾经是一个火车站,不过铁轨早已经被撬出。住在对面的一对老夫妇经常会种些蔬菜。

我渐渐衰老。有天我发现了一根白头发,而另一次,当我听到我自己的录音时,我竟以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

我在伦敦工作,在一家大唱片公司做经纪人。大多数时候我得在早上坐火车赶到伦敦,到晚上才能回来。

我在伦敦有间小公寓。如果你负责的乐队在半夜还没上台,那你肯定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也就是说只要我愿意,撒谎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也常常这么做。

我想艾兰诺拉——她是我妻子,我想我本该在之前就提到她,她并不知道我有其他女人的事。可当我结束了两周的旅程从纽约返回家的时候,那是冬天,迎接我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家。

她留了一封信,不是简单的一张字条,足足十五页长的打印稿。信里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包括那个附言:你根本不我。从来没过我。

我披上一件厚外套,离开屋子麻木的走着。我的头有些晕。

大地已经被白雪和霜冻所覆盖,地上树叶随着我的脚步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光秃秃的树枝像鬼爪般伸向暗灰色的天空。

我沿着公路向前。我身边有汽车川流不息,从伦敦来,往伦敦去。我被枯叶堆里的一根树枝绊倒,裤子被扯破了,腿也被割伤了。

我来到了下一个村庄。路的右边有条河,河旁边还有条我不认识的小路,我走上那条路,看着身边半冻的河流,河水汩汩欢唱。

这条小路领着我穿越田地,笔直而葱郁。

我在路边发现一块半埋着的石头,我把它拣了起来,擦掉上面的泥土。一块紫色的熔岩,泛着奇特的彩虹光芒。我把它放进大衣口袋里紧紧握着,这让我在行进是感到暖和安心。

小河蜿蜒的穿越田野,我无声的向前。

我走了个把小时,然后在上方的河堤上看到了那些房子——又新又小,且四四方方。

接着我看到了那座桥,现在我知道我在哪儿了:我走在那条旧铁道上,从另一边来到了这座桥。

桥侧有些涂鸦,写着“!”,“巴里苏珊”,还有无所不在的国民阵线的缩写NF。

我站在红砖桥洞下,站在冰淇淋包装纸,破带子和一个用过的安全套中间,看着我呼出的水气消逝在下午寒冷的空气中。

裤子里的血已经凝固。

汽车驶过我头顶上的桥,我能听见其中一辆车里传出响亮的广播。

“有人吗?”我轻轻的说,有些不安。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有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风吹过树叶和破袋子带来的沙沙声。

“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的,现在我做到了。有人吗?”

寂静无声。

我忍不住开始哭了,在桥下愚蠢的,无声的呜咽。

有一只手扶住了我的脸,我抬起头。

“我没想到你会回来”巨魔说。

现在他和我一样高,其他没什么变化,他那长长的发变得更乱了,还落了些树叶,他巨大的双眼里透着寂寞。

我耸了耸肩,然后用外套了袖子擦了擦脸:“我回来了。”

三个孩子叫嚷着跑过我们上方的那座桥。

“我是一只巨魔。”巨魔用轻微而受惊的声音耳语道。“吃人的巨魔。”

他在颤抖。

我伸出手,拉过他那双巨大的爪子,对他微笑了一下。“没事的,”我对它说。“真的,没事的。”

巨魔点了点头。

它把我推倒在地,就倒在树叶,包装纸和安全套上,然后俯下子靠在我上面。随后它抬起头,张开嘴,用利齿尖牙吞噬我的生命。

一切完成以后,巨魔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他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出了一块多泡的矿渣。他把它递给我。

“这是你的。”巨魔说。

我看着他:舒适而轻易的穿着我的生命,就好像已经穿了好多年一样。我拿过那块矿渣,嗅了嗅,我可以嗅出把它丢下的那列火车,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把它紧紧攥在茸的手里。

“谢谢。”我说。

“祝你好运。”巨魔说。

“哦,是啊,你也一样。”

巨魔露齿一笑,戴着我的脸。

他转过身,向着我来的方向,也就是村子方向走了过去,回到我早上离开的那幢空房子里,边走边吹着口哨。

从那以后我就留在了这里,躲躲藏藏,翘首以待,成了桥的一部分。

我在影里看着人来人往:遛狗的,聊天的,做着每个人做的事情。有些人停在我的桥下,站着,撒尿,或是做。我只是看着他们,一语不发,而他们永远看不到我。

吃人的巨魔。

我会一直待在这儿,呆在桥洞的黑暗中。我们听到你们在那儿,踢扑踏扑,踢扑踏扑的走过桥面。

是啊,我能听见。

但我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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