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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知识库 · 毛姆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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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昱宁 译

第一次见到简·福勒的情形,我记忆犹新。其实,若非那一瞥之间她的诸般细节便让我印象深刻,我也不会认定我的记忆可靠,因为回首往昔,我必须承认,要相信这不是记忆跟我开的奇妙卓绝的玩笑,绝非易事。当时我刚从中国回到伦敦,正跟托尔太太一起喝茶。彼时居室装修之风正盛,托尔太太乐此不疲;凭着女人家那股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那些被她舒舒服服坐过好多年的椅子啦,桌子啦,橱柜啦,还有那些她自从婚后就一直在静静凝视的装饰品,那些与她厮混了一辈子的画作,一律成了牺牲品,她干脆就把自己交到一位行家手里,任其裁夺了。她的客厅里,但凡跟她有过点瓜葛、被她寄托过情感的物件,都已荡然无存;那天她请我来,就是为了参观她如今居所里登峰造极的时髦风范。但凡能酸洗的,都经过酸洗处理,但凡不能酸洗的,就刷上油漆。没有一组物件是般配的,但它们混在一起倒也彼此和谐。

“你还记得我以前在客厅里搁的那套可笑的家具吗?”托尔太太问道。

窗帘颇为华丽,却也冷峻;沙发上盖着意大利凸纹锦缎;我坐的那把椅子则铺着斜针绣品。房间很漂亮,华贵而非奢靡,新颖而无造作;可我觉得它少了点什么;我张口大唱赞歌,心里却自问,为什么我会那么偏爱那套被她嗤之以鼻的家具上那些破破烂烂的印花布,那些我熟稔已久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水彩画,还有以前装点着壁炉台的那些可笑的德累斯顿瓷器。装修师们鼓捣出那些房间,同时创造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业,而在所有这些房间里,我搞不懂我到底在想念什么。是“心思”吗?然而,托尔太太正在欢欢喜喜地往四下里看。

“你不喜欢我的雪花石膏灯吗?”她说,“它们发出的光有多么柔和啊。”

“我个人倒是很喜欢能把东西看清楚的灯光呢。”我笑道。

“要把你说的这种灯跟那些借着光也没法把你看真切的灯搭配起来,该有多难啊。”托尔太太笑起来。

我不晓得她多大年纪。当年我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她就已嫁做人妇,比我年长好大一截,可如今她却拿我当同龄人看待。她老是说自己的年龄不保密,不就是四十嘛,说完便莞尔一笑,加上一句:女人家都是要减掉五岁的。她向来都不会刻意掩饰她染发这回事(那是一种很美的棕色,略带点红),她还说,之所以要染发,是因为头发刚开始发灰的时候真是惨不忍睹;只要等到头发全白了,她就再也不染啦。

“那时候他们就会说,我长着一张多么年轻的脸啊。”

与此同时,这张脸上还敷脂施粉,只是涂抹得小心翼翼罢了,至于她那双眸子里闪动着的活泼神采,有不少也得归功于艺术修饰。她得算是个美妇人,一身精致优雅的礼服,借着那盏雪花石膏灯昏黄的光,她看起来比她自诩的四十岁,连一天都不老。

“也只有在我自己的梳妆台跟前,我才能忍受一只跟三十二盏蜡烛一样亮的电灯泡发出的没遮没拦的光,”她脸上浮出玩世不恭的微笑,又说,“在那里,我得让它先把那个残忍的真相告诉我,再跟我说说该怎样一步一步纠正它。”

我们说起我们共同的朋友,开开心心地讲他们的闲话,托尔太太把新鲜出炉的流言蜚语也透露给我。反正这里妥协一点,那里将就一点,我就发觉,能坐在一张舒适的椅子上,一旁壁炉里火光明亮,一张迷人的桌上摆着迷人的茶点,还能跟这位风趣的、魅力十足的女人说说话,着实是一桩挺惬意的事。她把我看成一个摆脱了臭皮囊的回头浪子,有心对我多加照料。她对自己张罗晚宴的本事颇为自负;无论是将来宾安置得妥妥帖帖,还是为客人献上美味佳肴,都费不了她什么力气;那些受到邀请的宾客,几乎人人都把这当成赏心乐事。眼下她就定下了一个日子,问我想跟谁会面。

“只有一件事我得跟你打声招呼。如果简·福勒还在这里,我就只能把这事儿给推迟啦。”

“谁是简·福勒?”我问道。

托尔太太惨然一笑。

“简·福勒是我的一桩心病啊。”

“哦!”

“你还记得我在整饬屋子之前,钢琴上摆过一张照片吗——照片上那个女人穿着紧身连衣裙,袖子紧紧的,戴着金制纪念盒[1],宽宽的额头,头发向后梳起来,露出两只耳朵和一副架在又大又塌的鼻子上的眼镜?喏,那就是简·福勒。”

“在你尚未涅槃重生的岁月里,房间里曾经摆过那么多照片呢。”我含糊其辞地说。

“一想起那些照片我就直哆嗦。我把它们统统扔进一只棕色大纸袋子,藏到阁楼里去了。”

“那么,谁是简·福勒呢?”我又问了一遍,笑起来。

“她是我的小姑子。我丈夫的妹妹,嫁给北方一个工厂主。她已经守寡好多年啦,而且她很有钱。”

“那她为什么是你的心病呢?”

“她是个好人,她不修边幅,她土里土气。她看上去要比我老二十岁,逢人便说我当年跟她一起上学。她把家庭观念看得比什么都重,既然我是她唯一在世的亲戚,她就对我忠心耿耿。她但凡到伦敦来,除了我这里,她就压根儿也不会考虑住到别处去——她以为那样会伤我的心——她会跟我一起待上三四个礼拜。我们就坐在这里,她织织毛线念念书。有时候她非要带我到克拉里奇酒店[2]去吃晚餐,可她看起来活像一个滑稽的清洁女工,我但凡生怕让谁看见这一幕,那人就会偏巧坐在邻桌上。我们开车回去的路上,她说她很乐意给我点优待。她亲手替我织好茶壶保暖套——但凡她住在这里我就非用不可,还有铺在厨房桌上的小桌布和搁在桌面中央的小装饰品。”

托尔太太停下喘口气。

“我早该想到啦,像你这么有手段的女人,对付这样的情形总是有办法的。”

“啊,可你看不出来吗,我没机会呢。她真是善良得无与伦比呢。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让我厌烦透顶,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猜到这一点啊。”

“那她几时来呢?”

“明天。”

然而,托尔太太的答案刚出口,门铃就响了。客厅里传来一阵忙乱的响动,一两分钟后,管家引来了一位年长的女士。

“福勒太太到。”他宣告。

“简,”托尔太太一边嚷嚷,一边猛地跳起来,“我没想到你今天就来了。”

“这话你的管家已经跟我说啦。我在信里肯定说是今天到的。”

托尔太太终于回过神来。

“好吧,也没什么要紧的。不管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很乐意见到你。还好今晚我也没什么安排。”

“我可千万不能给你添麻烦。晚饭如果能吃上一只煮鸡蛋,我也就心满意足啦。”

一时间,托尔太太那俊美的五官略略扭曲了一下。一只煮鸡蛋!

“哦,我想我们能做得更好点。”

我想起这两位女士其实年龄相仿,不由得肚里暗笑。福勒太太看起来至少有四十五岁。她是个挺高大的女人;戴着一顶阔边草帽,一袭黑色的面纱从帽檐垂到肩膀上,披着一件古怪地集庄重与繁琐于一身的斗篷,身穿一条黑色连衣长裙,那鼓鼓囊囊的样子就好像里面穿了好几件衬裙似的,脚上还蹬着一双敦实的靴子。她显然是个近视眼,因为她看你的时候得透过那副硕大的金边眼镜。

“你不想喝杯茶吗?”托尔太太问道。

“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就来一杯好了。我把斗篷脱下来。”

她先是将那副黑手套扯下来,再脱掉斗篷。她脖子上挂着一条纯金链子,链子上悬着一只硕大的金制纪念盒,我敢肯定盒子里搁着一张她先夫的照片。接着,她脱下帽子,连同手套和斗篷一起,整整齐齐地搁在沙发角落里。托尔太太撅起嘴。当然啦,那些行头跟托尔太太新装修的客厅那份既冷峻又奢华的美,是不怎么般配。我纳闷,福勒太太这一身特立独行的装扮,究竟是从哪里淘来的。这些并不是旧衣服,质料也挺贵。想到如今的裁缝居然还在做那些已经有四分之一个世纪无人问津的衣服,我真是大吃一惊。福勒太太灰白的头发梳得整洁素淡,整个额头和耳朵都露出来,发路中分。显然,这些头发从未领略过“马塞尔先生牌”烫发钳的滋味。眼下,她的目光落在茶桌上,桌上摆着乔治王时代的银茶壶和“老伍斯特”[3]的茶杯。

“玛丽昂,我上回来的时候送你的那个茶壶保暖套呢?”她问道,“你不用了吗?”

“用啊,我每天都用呢,简,”托尔太太对答如流,“真不走运,不久前我们出了点事故。它给烧啦。”

“可再上回我送你的那个也给烧了。”

“恐怕你会觉得我们太粗心了。”

“其实也没什么要紧,”福勒太太笑起来,“我很乐意再给你做一个。我明天就到‘利伯蒂’买点绸缎来。”

托尔太太勇敢地绷住脸。

“我不配呢,你知道。你的教区牧师的太太会不会需要一个保暖套?”

“哦,我刚替她做了一个。”福勒太太轻快地说。

我发觉她一笑便露出小小的洁白而整齐的牙齿。这些牙齿真是漂亮。当然,她的笑容也颇为甜美。

不过,我觉得眼下是该让两位女士单独相处的时候了,便起身告辞。

翌日清晨,托尔太太来按我门铃,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知道她情绪高昂。

“我来告诉你一条特大新闻,”她说,“简要结婚啦。”

“胡说。”

“她的未婚夫今晚要来吃晚餐,算是介绍给我认识,我想让你也一起来。”

“哦,可我在会碍事的。”

“不会,你不碍事的。是简自己提议让我邀请你的。来吧。”

她笑得花枝乱颤。

“男的是谁呢?”

“我不知道。她说他是个建筑师。你能想象哪种人会娶简吗?”

我反正也无所事事,何况我相信在托尔太太那里能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

我到场时,只见托尔太太还是一个人,穿了一件对她而言稍嫌装嫩的茶点礼服,显得光彩照人。

“简正在忙着给自己的梳妆打扮收尾。我真想让你看到她的模样。她都乱作一团啦。她说他崇拜她。他名叫吉尔伯特,她说起他的时候,嗓音就变得很滑稽,直打哆嗦。弄得我总想笑出来。”

“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子。”

“哦,我相信我知道。高大魁梧,秃头,大肚子上挂着根粗粗的金链子。脸盘又大又肥,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嗓门隆隆作响。”

福勒太太进来了。她穿一件硬邦邦的黑丝绸礼服裙,下摆宽大,裙裾曳地。裙子在颈项处开成一个羞答答的V字领,衣袖长至肘部。她戴着一条钻石项链,钻石嵌在银吊坠上。她手上攥着一副黑色长手套和一把黑色的鸵鸟羽毛扇。看到她这副情形,你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一位可敬的、北方乡下某个富足的厂主的寡妇。

“你的脖子长得真美,简。”托尔太太说,脸上带着和气的微笑。

比起她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她的脖子确实年轻得叫人吃惊。它很光滑,没有皱纹,肤质白皙。接着,我又注意到,她的头颅安在肩膀上的位置,显得颇为妥帖合宜。

“玛丽昂有没有把我的新闻告诉你?”她一边说,一边转过脸朝向我,脸上带着她特有的着实迷人的微笑,就好像我们早就是老朋友了。

“我得祝贺你啊。”我说。

“等你看到我那个小伙子以后再祝贺吧。”

“我觉得,听你说你那‘小伙子’的口气,也太甜蜜了吧。”托尔太太笑起来。

透过福勒太太那副怪模怪样的眼镜,她的眼睛确凿无疑地闪闪发亮。

“可别以为会是个老态龙钟的人哦。你不会希望我嫁给一个一只脚已经踏进坟墓的年老体衰的绅士吧?”

她就给了我们这么一条警告。事实上,已经没有时间再讨论了,因为管家猛地推开门,用响亮的嗓门宣告:

“吉尔伯特·内皮尔先生到。”

进来一位年轻人,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小礼服。他身材纤瘦,个头不高,一头金发带点自来卷,脸刮得很清爽,一双蓝眼睛。他并不算特别英俊,但长着一张亲切的、讨人喜欢的面孔。没准十年以后他会形容憔悴、面色枯黄;但现在,趁着年华正好,他显得清新可人、风华正茂。因为,毫无疑问,他最多只有二十四岁。我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是简·福勒的未婚夫的儿子(可我并不知道他是个鳏夫啊),跑来通报他父亲突发中风,没法来吃晚饭了。但他的目光突然落在福勒太太身上,脸上倏然露出喜色,张开双臂向她走去。福勒太太也向他张开双臂,双唇泛起一抹端庄的微笑,转过身向着她嫂嫂。

“玛丽昂,这就是我的小伙子。”她说。

他伸出双手。

“我希望你能喜欢我,托尔太太,”他说,“简告诉我,你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戚。”

托尔太太的那张脸看起来真是精彩绝伦。那会儿,我满怀敬佩地目睹了良好的教养和社交习惯是如何与女人的天然本能勇敢搏斗的。因为,她的脸上掠过一时间来不及掩饰的情绪,先是惊讶,再是沮丧,随即飞逝而去,脸上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热烈欢迎的面目。但她显然说不出话来。如果吉尔伯特觉得有那么点尴尬,那也顺理成章,而我在拼命不让自己笑出来,所以也想不出说什么好。只有福勒太太异常镇静。

“我知道你会喜欢他的,玛丽昂。没人比他更喜欢品尝美食啦。”她转过身对那小伙子说,“玛丽昂的晚餐远近闻名。”

“我知道。”他笑道。

托尔太太飞快地回了几句,然后我们一起下楼。在那顿饭里上演的精妙喜剧,我可不会轻易忘怀。托尔太太吃不准这一对到底是不是在跟她搞恶作剧,也不敢肯定简是不是故意隐瞒未婚夫的年纪,就为了要她出丑。可是,后来简再没拿这事开玩笑,而她也使不了什么坏。托尔太太又吃惊,又恼火,又满腹狐疑。不过她到底恢复了自制力;无论如何,她也不会忘记自己是个无懈可击的女主人,让晚宴进展顺利是她的本分。她说起话来轻快活泼;但我怀疑,吉尔伯特·内皮尔有没有发现,她转过头来看他的时候,那张友善的面具底下,罩着多么严酷、多么刻毒的目光。她在打量他。她在试图挖出藏在他灵魂里的秘密。我看得出她怒火中烧,因为在她敷的那层胭脂底下,她的脸颊正闪着愤怒的红光。

“你气色真好,玛丽昂。”简一边说,一边透过她的大圆眼镜和蔼地注视她。

“我妆化得潦草。我敢说我的胭脂搽得太多啦。”

“哦,那是胭脂吗?我还以为是天然的呢。要不我也不会提的。”她朝吉尔伯特羞涩地微笑,“你知道,我和玛丽昂当年是一起上学的。现在看我们这副情形,你绝对想不到这一点吧。不过,当然啦,我一向都过着很安静的日子。”

我不知道她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简直难以置信,她说得那么言简意赅;可是,不知怎么的,这些话激怒了托尔太太,气得她连自己的面子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嫣然一笑。

“我们谁也别想回到五十岁啦,简。”她说。

如果她说这话是为了让寡妇难受,那她可扑了个空。

“吉尔伯特说,为了他,我不准承认自己超过四十九岁。”她温柔地答道。

托尔太太的手微微发抖,可她总算想到怎么回嘴了。

“你们的年纪,当然有点差距啰。”

“差二十七岁,”简说,“你觉得差得太多了?吉尔伯特说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得多。我跟你说过的,我可不会乐意嫁给一个一只脚踩进坟墓的男人。”

我实在忍不住笑出来,吉尔伯特也笑了。他的笑容坦白率性,有点孩子气。看起来简不管说什么都能把他逗乐。可是托尔太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害怕如果不让她松一口气,她会一时忘记自己是个要在这个圈里周旋的女人。我尽其所能,施以援手。

“我猜你正忙着置办嫁妆吧。”我说。

“不是。我想去利物浦,找第一次出嫁时请的那位裁缝。但吉尔伯特不让我去。他主意可大呢,当然啦,他品位不凡。”

她含着爱意融融的微笑看看他,刻意摆出一副端庄娴静的样子,就好像她是个十七岁少女似的。

托尔太太妆面底下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我们要到意大利去度蜜月。吉尔伯特从来都没机会进修文艺复兴的建筑,而对于一位建筑师而言,亲眼看一看实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半路上我们会在巴黎停一停,在那里采办服装。”

“你打算去很久吗?”

“吉尔伯特已经跟他的事务所安排好了六个月的假期。对他可够优待的,不是吗?你瞧,在此之前,他还从来没有请过两周以上的假呢。”

“为什么没有呢?”托尔太太问,她的口气正在无可救药地变得越来越冷。

“他从来都负担不起啊,可怜的宝贝。”

“噢!”托尔太太说,音量升到惊叹的级别。

咖啡煮好了,两位女士上楼。我和吉尔伯特开始用那种有一搭没一搭的方式,那种两个彼此无话可说的男人之间通常会采取的口吻,聊起天来。但是,两分钟以后,管家给我递来一张条子。条子来自托尔太太,是这么写的:

快上楼来,然后尽快离开。把他也带走。我非得把这事跟简谈开了,才能觉得舒服点。

我毫不费力地撒了个谎。

“托尔太太头痛,想上床睡觉了。我想,如果你不介意,那我们最好还是走吧。”

“当然。”他回答。

我们上楼,五分钟以后就到了大门口。我叫了辆出租车,并且提出让小伙子搭一程。

“不用,多谢,”他答道,“我走到街角,跳上一辆巴士就可以了。”

托尔太太一听到大门在我们身后关上的声音,就跳起来吵架了。

“你疯了吗,简?”她嚷道。

“我相信,比起大多数不常住疯人院的人来,我不见得更疯狂。”简温和地回答。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嫁给这个小伙子吗?”托尔太太用那种令人生畏的彬彬有礼的腔调问道。

“部分原因是,他不接受否定回答。他向我求了五次婚。我肯定已经懒得拒绝他了。”

“那你觉得他为什么那么想跟你结婚?”

“我能逗他开心。”

托尔太太发出一声愤怒的惊叹。

“他是个不要脸的流氓。我差点当着他的面告诉他。”

“那样你就错啦,而且那样做很不礼貌。”

“他一个子儿都没有,而你有的是钱。你不能糊涂到这种地步吧,连他娶你是为了钱都看不出来。”

简镇静如常。她只是淡定自若地看着她嫂子大发雷霆。

“我觉得他不是那种人,你知道,”她答道,“我觉得他很喜欢我。”

“你是个老太婆啦,简。”

“我跟你一样大,玛丽昂。”她笑道。

“我可从来没放任自流过。以我这年纪衡量,我显得很年轻了。没人会以为我超过四十岁。可即便是我,也从来没梦想过嫁给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小伙子。”

“二十七岁。”简更正。

“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你能让自己相信,一个小伙子有可能喜欢一个老得足够当他妈的女人?”

“我在乡下住了好多年。我敢说有好多关于人类天性的事儿,我还闻所未闻。他们跟我说,有个叫弗洛伊德的男人,一个奥地利人,我相信……”

可是托尔太太连一点礼貌都不讲了,生生打断了她的话。

“别发痴啦,简。这太丢人了。这真不像话。我一向以为你是个理智的女人。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你有可能爱上一个小男孩。”

“可我没爱上他啊。这个我跟他说了。我当然很喜欢他,否则也不会想到嫁给他。我想,只有跟他说清楚我对他到底是怎样的感情,才是公平的。”

托尔太太喘着粗气。血直冲她脑门,她呼吸困难。她手里没扇子,但她抓起一张晚报,冲着自己一个劲地扇风。

“既然你没爱上他,那你为什么还想嫁给他?”

“我已经守寡很久啦,一直都过着安安静静的日子。我想换换花样。”

“你要结婚就结婚好了,可你为什么不嫁个跟你年纪相当的人呢?”

“没有哪个跟我年纪相当的人向我求过五次婚啊。实际上,根本没有哪个跟我年纪相当的人向我求过婚。”

简一边回答一边咯咯直笑。这么一来,托尔太太的怒火就攀上了最后一座高峰。

“别笑,简。我受不了。我想你心里不会觉得这样做是对的。真可怕。”

所有这些让她不胜负荷,她顿时泪如雨下。她知道,在自己这个年纪,哭一场可是要命的事,她的眼睛会一连肿上二十四小时,这下可有的她好看了。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她还是哭了。简始终镇定自若。她一边透过大眼镜注视玛丽昂,一边若有所思地把手搁在大腿上,在黑色丝绸礼服裙上摩挲。

“你会过得非常非常难受的。”托尔太太一边抽抽搭搭,一边小心翼翼地抹着眼泪,生怕让黑色睫毛膏晕开。

“我可不这么想,你知道,”简用她那种平静而温和的口吻回答,仿佛每个字眼背后都藏着微笑,“我们里里外外都商量过了。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我想我会让吉尔伯特过得既快乐又舒心。还从来没有人能好好照料他呢。我们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结婚的。而且我们决定,但凡有谁想要自由了,另一方就不能挡他的道。”

此时,托尔太太已经完全缓过神来,能说出一句刻薄话了。

“他说动你给他多少钱安置他?”

“我想每年给他一千镑,可他不听。我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他很恼火。他说他赚的钱足够他自己用了。”

“他比我想象的更狡猾。”托尔太太语带尖酸。

简稍停片刻,用善意然而坚定的眼神看着她嫂子。

“你瞧,我亲爱的,我跟你的情形不一样,”她说,“你还从来没有当过那么久的寡妇,是吗?”

托尔太太看看她。她的脸略略泛红。她甚至觉得有点不舒服。可是,毫无疑问,简那么单纯的人,是不会含沙射影的。托尔太太不失端庄地打起精神来。

“我实在是心烦意乱,真得上床睡觉了。”她说,“我们到明天上午再接着谈吧。”

“恐怕不太方便,亲爱的。我和吉尔伯特明天就去领证。”

托尔太太举起双手做了个沮丧的手势,可她已经无话可说。

结婚手续在登记处办理。我和托尔太太是见证人。吉尔伯特一身挺括的蓝色正装,看上去真是年轻得离谱,而且他显然很紧张。对于任何男人而言,这一刻都很难熬。不过,简始终气定神闲,教人钦敬。她简直就像个摩登女郎,因为屡“嫁”不鲜而习惯成自然。唯有她面颊上的一抹绯红表明,在她镇定的面目底下,还按捺着一点点兴奋。对于任何女人而言,这一刻都惊心动魄。她穿着一身宽宽大大的银灰色天鹅绒礼服裙,我能认出剪裁出自那个替她做了那么多年礼服的利物浦裁缝之手(这裁缝显然是个品行完美的寡妇);可她为了迁就这个场合的浅薄无聊,戴上了一顶硕大的、插着蓝色鸵鸟毛的阔边女帽。跟她那副金边眼镜配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古怪。登记仪式一结束,登记员(我想,他多少被这一对的年龄差距给吓着了)就跟她握了握手,柔声说出他那些严格按照官方套路表达的祝福;于是新郎面颊泛红,吻了她。托尔太太一副听天由命却又心绪不宁的样子,也亲了亲她;接着,新娘又满怀期待地看看我。显然,我应该也亲亲她才对。我亲了。我承认,当我们走出登记处时,当我们经过那些势利地等着参观这对新婚夫妇的人流时,我有点害羞,直到钻进托尔太太的汽车才松了一口气。我们开车前往维多利亚车站,因为这对快乐的人儿要赶两点钟的火车去巴黎,而且简坚持婚礼喜宴一定要摆在车站餐厅里。她说,如果不能及时赶到月台上,她就会紧张,向来如此。至于托尔太太,纯粹是出于强烈的家庭责任感才肯出席的,对于喜宴的顺利进行也帮不上什么忙;她什么也吃不下(这点我也没法怪她,因为菜确实不好吃,而且,不知怎么的,我不喜欢在午餐上喝香槟),说话时声调紧张兮兮。不过,简浏览菜单的时候一丝不苟。

“我一向认为,旅行出发前得饱餐一顿。”她说。

我们送他们上路,然后我开车送托尔太太回家。

“你看会撑多久?”她说,“六个月?”

“让我们期望最好的结局吧。”我笑道。

“别犯傻了。不可能有‘最好’的。你不觉得他之所以娶她,只是为了钱吗?肯定不会长久的。我只希望她用不着承受那些她注定要遭的罪。”

我笑了。这些仁慈的话语用那种口气说出来,不免让我对托尔太太的用意略感怀疑。

“好吧,但凡它撑不下去,你就可以这样慰问啦:‘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说。

“我向你保证,我永远都不会这么说。”

“那你就可以祝贺自己很有克制力,居然没说‘我早就跟你说过’,并且享受这种满足感。”

“她又老又邋遢又迟钝。”

“你真的觉得她迟钝吗?”我说,“她的话是不多,可但凡她说了什么,就总能说到点子上。”

“我这辈子还没听到她开过一个玩笑呢。”

等吉尔伯特和简度完蜜月回来,我已经又去了远东,这一回在那里待了将近两年。托尔太太写信不在行,虽然我间或给她寄过明信片,却得不到她一丁点消息。不过,等我回到伦敦,只过了一个礼拜就碰上了她;当时我在外面吃饭,发现她就坐在邻桌。那是场大型派对,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塞进烤馅饼里的那二十四只乌鸫[4],而且我多少有点迟到,一陷进人堆里就晕了,都没法集中精神注意那里都有谁。可是,我们一坐下,刚开始打量长桌周围,我就发现有好些宾客的照片上过画报,因而为人熟知。我们的女主人热爱那些被严格界定为“名流”的人,于是这成了一场星光灿烂的聚会。我和托尔太太先是沿着两个人几年未见、今朝重逢时的惯常套路寒暄了几句,然后我问起简。

“她很好。”托尔太太干巴巴地说。

“这场婚姻走势如何?”

托尔太太顿了顿,从面前的一碟盐渍杏仁里拿起一颗。

“看起来很成功。”

“那么你错了?”

“我说过它撑不下去,现在我还是说它撑不下去。这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嘛。”

“她过得开心吗?”

“他们都过得很开心。”

“我猜你不大见到他们。”

“先前我常常能见到他们。可是现在……”托尔太太微微撅起嘴,“简越来越有气派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笑道。

“我想我该告诉你,她今晚就在这里。”

“这里?”

我吓了一跳。我又把桌子周围打量了一番。我们的女主人是个令人愉快、善于款待的女人,可我无法想象她会在这样的晚宴上邀请一个无名建筑师的又老又邋遢的老婆。托尔太太看出我的困惑,也精明得足以看穿我在想什么。她勉强笑了笑。

“往女主人的左边看。”

我看了。说也奇怪,那一刻,当我被领进拥挤的客厅时,坐在那边的那个女人就凭着出挑的容貌让我眼前一亮。我觉得我在她眼里察觉到一星半点认识我的意思,可是,在我看来,我以前根本就没见过她。她并不是个年轻女子,因为头发呈铁灰色;头发剪得很短,绷紧的发卷厚厚地铺在她轮廓优美的头颅上。她并未刻意装嫩,因为她在聚会上之所以引人注目,恰恰是因为一不抹唇膏,二不涂胭脂,三不打粉底。她的脸并不见得有多漂亮,面色泛红,饱经风霜,但因为不施粉黛、自然天成,所以看上去赏心悦目。与之形成奇特对比的是她肩膀的白皙。这副肩膀实在是很漂亮。即便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肩膀,也会深感自豪。不过,她的礼服可真是超凡脱俗。礼服黄、黑两色,领口开得很低,下摆裁得很短,这样的款式在当时很时髦;这身衣服的效果,几乎和化装舞会上的礼服差不多,却又与她如此相得益彰,尽管它穿在别人身上会惨不忍睹,但一配上她,就洋溢着一股浑然天成、简洁率真的气息。奇特而不作状,夸张而非炫耀,为了使这幅画面臻于完美,她戴上了一块用宽宽的黑带子系住的单片眼镜。

“你不是要告诉我,那就是你的小姑子吧。”我倒抽一口凉气。

“那就是简·内皮尔。”托尔太太冷冰冰地说。

恰好在此时,她开口说话了。东道主朝她的方向转过身,致以满怀期待的微笑。坐在她左首的一个头发一半秃一半白、面相既敏锐又聪慧的男人,身子热切地往前倾,而坐在对面的那对夫妻也不再跟别人搭话,竖起耳朵认真听。她话音刚落,他们就突然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猛地大声笑起来。桌子另一头,有个男人在跟托尔太太讲话——我认出那是一位著名政治家。

“你小姑子又讲了个笑话,托尔太太。”他说。

托尔太太报以微笑。

“她真是无价之宝,不是吗?”

“让我喝一大口香槟酒,然后,看在老天分上,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我说。

好吧,关于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下就是我听到的说法。蜜月伊始,吉尔伯特就带着简在巴黎四处拜访女装裁缝,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挑了几件“长袍”,他也没提出异议;可他也说服她穿上了一两件他自己设计的“礼服”。看起来他对这种活儿有点慧根。他还雇了个法国女仆。这样的事情简以前可从来没经历过。缝缝补补的事情她亲力亲为,需要“梳妆打扮”的时候她习惯按铃喊女仆过来。吉尔伯特设计的礼服与她以前穿过的款式迥然相异;不过他很谨慎,并没搞得太离谱;既然这样能讨他欢心,她就说服自己——虽然不无疑虑——尽量多穿他设计的,少穿自己挑的。要跟这些衣服搭配,她以前常穿的那些层层叠叠的衬裙当然就没法上身了,这些玩意——虽说她有过那么一段煎熬——终究让她给扔了。

“你说怪不怪,”托尔太太说,听起来似乎是在嗤之以鼻,“除了薄薄的真丝紧身衣,她什么都不穿。依我看,以她这把年纪居然没死在感冒上,也真是个奇迹。”

吉尔伯特和法国女仆教她怎么穿衣打扮,而且,说来意外,她居然学得很快。法国女仆对夫人的胳膊和肩膀赞不绝口。如果这么漂亮的东西都不露出来,那可真是条丑闻。

“再等一阵,阿方西娜,”吉尔伯特说,“接下来我替夫人设计的一大批衣服,就要让她充分表现。”

那副眼镜当然很可怕。不管是谁,戴上金边眼镜都好看不到哪里去。吉尔伯特试了试一副玳瑁边的。他摇摇头。

“若是戴在一个女孩子脸上倒是恰如其分,”他说,“你年纪太大了,不适合戴眼镜,简。”突然,他的灵感来了。“没错,我有办法了。你得戴单片眼镜。”

“哦,吉尔伯特,我不能。”

她看着他,他那股子兴奋劲——艺术家的兴奋,逗得她笑起来。他对她真好,她也想尽其所能让他高兴。

“我试试。”她说。

他们去一家眼镜店,先挑到合适的尺寸,看她得意洋洋地将一只单片眼镜搁在眼睛上,吉尔伯特拍起手来。此时此地,当着惊呆的店员,他在她的双颊上亲了亲。

“你看上去真美。”他大声说。

于是他们直奔意大利,花去了几个月的快乐时光,研习文艺复兴及巴洛克时期的建筑。简非但渐渐习惯了这番“改头换面”,而且发觉自己还挺中意的。起初,当她走进一家饭店的餐厅、人们都转身盯着她看时,她还有点害羞——以前可没人会对她抬一下眼皮,可是现在,她发觉这种轰动效应也并不讨厌。女士们都围到她身边,问她这身衣服是哪里来的。

“你喜欢吗?”她故作端庄地问道,“是我丈夫替我设计的。”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照着这样子也做一件。”

毫无疑问,简确实过了多年安安静静的日子,但她绝对没有丧失她正常的性别本能。她胸有成竹。

“很抱歉,不过我的丈夫很特别,他可不愿意听说有谁要把我的礼服照抄过去。他想让我独一无二。”

她还以为人们听她这么说会笑,可他们没笑;他们只是这样回答:

“哦,我当然能理解。你确实独一无二。”

可她发现他们用脑子记下了她的款式,不知怎么的,这事让她心烦意乱。平生第一次,她没有穿别人都在穿的衣服,她暗自寻思,不明白别人为什么都想学着她的样子穿衣服。

“吉尔伯特,”她说,以她平素的口气衡量,这一句显得颇为急切,“下一回你替我设计礼服,我希望你能设计一点别人没法照抄的东西。”

“唯一的办法就是设计只有你才能穿的东西。”

“这个你做不到吗?”

“能做到,只要你能为了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剪掉你的头发。”

我想这是简第一次犹豫不决。她的头发又长又厚,从少女时代起她就为此深感自豪;挥刀剪发可是个很激烈的举动。那真是让她破釜沉舟了。对她而言,让她如此为难的并不是第一步,而是最后一步;可她还是接受了(“我知道玛丽昂会觉得我纯粹是个傻瓜,而且我再也不能回到利物浦啦。”她说),当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经过巴黎时,吉尔伯特把她领到了(她直犯恶心,心跳得那么快)全世界最好的发型师身边。当她走出店门时,一头干净利落的灰色鬈发显得既活泼,又时髦,放肆不羁。皮革马利翁完成了他的奇幻杰作:伽拉忒亚复生[5]。

“好吧,”我说,“可这不足以解释简今晚为什么会在这里,身边围着一群诸如公爵夫人、内阁大臣这样的人物;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她的一边坐着宴会主人,另一边坐着海军元帅。”

“简是个幽默大师,”托尔太太说,“你没发觉她一说话他们都笑起来吗?”

毫无疑问,托尔太太如今满腹怨毒。

“当简写信告诉我他们蜜月结束要回家时,我想我得邀请他们一起来吃饭。我其实不太情愿,但我觉得我只能这么做。我知道这场派对是死路一条,我可不想为此赔上哪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而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让简以为我没有什么体面的朋友。你知道,我以前请来的人可从没超过八个,可是这一回,我想如果能请来十二个,事情会更顺利。在派对举行之前,我忙得没空见简一面。她让我们大家都等了一小会儿——这正是吉尔伯特的聪明之处——最后她款款登场。我大惊失色,你当时哪怕用一根羽毛都能把我放倒。她使得其他女人看起来又邋遢又土气。她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厌物。”

托尔太太喝了点香槟。

“我真希望能跟你描述清楚那件礼服是什么样子。要是穿在别人身上,肯定糟糕透顶;她穿起来就天衣无缝。还有单片眼镜!我都认识她三十五年了,还从来没看到她不戴双片眼镜呢。”

“可你知道她有副好身材吧。”

“我怎么会知道?除了你跟她初次相逢时她身上穿的那种衣服,我还从来没见她穿过别的。你那时就觉得她有一副好身材吗?她似乎对她自己创造的轰动效应浑然不觉,把这事看成理所当然。我想到这场晚宴,不由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单凭这身装扮,即便她反应有点儿迟钝,问题也不大了。她当时坐在桌子的另一头,我听到那边时时传来笑声。我挺高兴,心想,别人都玩得挺尽兴;可是,晚宴结束之后,至少有三个人来找我,告诉我我的小姑子是无价之宝,问我能不能允许她们邀请她,这可真让我吃惊。一时间我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双脚着地呢,还是在玩倒立。二十四小时之后,我们今晚的这位女主人就给我打来电话,说她听说我的小姑子在伦敦,听说她是无价之宝,问我能否邀请她共进午餐。这个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出错:过了一个月,人人都在谈论简。我今晚能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我已经跟女主人认识了二十年并且请她吃过一百顿饭,而是因为我是简的嫂子。”

可怜的托尔太太。这种处境很难堪,尽管眼看着她遭了报应、转胜为败,我忍不住发笑,但我觉得她还是值得同情的。

“人们向来都抵挡不住那些让他们欢笑的人。”我说,想安慰安慰她。

“她可从来都没让我笑过。”

我又听到桌子另一头传来一阵哄笑,我猜简又说了什么好笑的话。

“那么,你的意思是,只有你没发觉她是个很风趣的人啰?”

“难道你以前就觉得她是个幽默大师?”

“我得承认,以前没这么想。”

“她现在说的,和过去三十五年里说的话没什么两样。别人都笑,我就跟着笑,因为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大傻瓜,可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

“就像维多利亚女王。”[6]我说。

这是一句愚蠢的俏皮话,托尔太太厉声告诉我——她说得没错。我换了一种策略。

“吉尔伯特在这里吗?”我一边问,一边打量桌子周围。

“吉尔伯特也受到了邀请,因为她但凡出门就非得带着他不可,不过,今晚他去了建筑学会——反正不管叫什么玩意吧——办的晚宴。”

“我很想和她叙叙旧。”

“吃完饭去跟她谈谈吧。她会请你去她的‘礼拜二’。”

“她的礼拜二?”

“她每个礼拜二晚上都在家。在那里,所有你听说过的人物,你都能碰得上。那是全伦敦最好的派对。她只用了一年,就做到了我二十年都做不到的事。”

“可是你跟我说的这些真是不可思议。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托尔太太耸耸她那副虽然漂亮却显得肥胖的肩膀。

“如果你能告诉我,我会很高兴。”她答道。

晚饭后我试着往简坐的那张沙发跟前凑,可走到一半就挤不过去了,又过了一会儿,女主人向我走来,说:

“我得把你介绍给我这场派对上的明星。你认识简·内皮尔吗?她是无价之宝。她比你看过的喜剧有意思多了。”

我给带到沙发跟前。那个晚餐时一直坐在她身边的元帅仍然跟她在一起。他没有一点挪窝的意思,简跟我握了握手,把我介绍给他。

“你认识雷金纳德·弗洛比歇爵士吗?”

我们开始聊天。简和我以前认识的没什么两样,很简洁,很朴实,不造作,然而,毋庸置疑,她那光彩照人的形象替她的谈吐平添了某种特殊的味道。突然间,我发觉自己也笑得前仰后合。她刚才说的那句话,既通情达理又切中要害,但一点也谈不上机智诙谐,可她说话的口吻,她透过单片眼镜看我的温柔眼神,使得这些言辞具有无可抵挡的魅力。我觉得轻松愉快,优哉游哉。当我起身离开时,她对我说:

“如果礼拜二晚上你没有更好的安排,就来看看我们吧。吉尔伯特要是看到你,会多高兴啊。”

“等他在伦敦待满一个月,他就会知道不可能有更好的安排了。”元帅说。

于是,周二那天——不过时间挺晚,我去了简的家,我得承认,嘉宾阵容让我有点吃惊。作家与画家,政客与演员,贵妇与美女,弹眼落睛地济济一堂。托尔太太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一场盛大的派对;自从“斯塔福德宅邸”[7]出售之后,我还从来没在伦敦见过这样的盛况。场内并不提供什么特殊的娱乐表演。点心数量充裕,却也并不奢华。简似乎在用她那种安安静静的方式自得其乐;在我看来,她并未费尽气力讨客人们的欢心,可他们似乎都喜欢待在那里,于是这欢快、愉悦的派对直到凌晨两点才告终。此后,我常常看见她。我不但常去她的家,而且即便是赴外面的午宴和晚宴,也几乎次次都遇上她。我对幽默不在行,很想弄明白她的天赋异禀究竟在哪里。将她说的话重复一遍是不可能的,因为那种风趣的感觉就像某些酒一样,一挪地方就变味。她并没有制造警句的天分。她在对答时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珠玑妙语。她的评论里没有恶意,反驳别人时也不会暗里藏针。有些人认为智慧的精髓就是不合体统的惊人之语,而不是简明扼要;可她从来没说过一句会让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脸红的话。我觉得她的幽默属于无心插柳,我也相信它并没有经过刻意策划。它宛若一只蝴蝶在花间时而飞舞,时而停驻,全凭自己的兴致,既不耍心计,也非孜孜以求。它得仰仗着她说话的口气和她看人的眼神。诚然,吉尔伯特帮她打造的这身华丽而夸张的造型,在她的幽默中注入了微妙之处;但她的造型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要素而已。如今,毫无疑问,她本人就是时尚,她只要一张嘴,大家就会笑起来。他们再也不会大惊小怪,为什么吉尔伯特会娶一个比自己年长那么多的太太。他们发觉,对简这样的女人而言,年龄无关紧要。他们都觉得他实在是个撞上了大运的小伙子。元帅当着我的面引用了莎士比亚的话:“年龄不能使她衰老,习惯也不能陈腐了她的变化无穷的伎俩。”[8]她的成功让吉尔伯特很开心。随着我对他的了解日益加深,我越来越喜欢他了。显然,他既不是个流氓,也不是个吃软饭的。他非但为简深感自豪,而且确实对她忠心耿耿。他对她的善意真让人感动。他是一个心地无私、性情和蔼的人。

“呃,你觉得简现在怎么样?”有一回他对我说,话里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得意。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更了不起,”我说,“是她,还是你。”

“哦,我不值一提。”

“胡说。你不会以为我傻到看不出是你,只有你,才能让简变成现在这样吧。”

“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在肉眼看不真切的地方,看见了那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

“我能理解你看出她的容貌有变得光彩照人的潜力,可是,你究竟是怎么让她变成一个幽默大师的呢?”

“可我以前一向都认为她说的话能让人捧腹大笑啊。她一直都是个幽默大师。”

“以前就有这想法的人,可只有你一个。”

托尔太太——诚然是出于宽宏大量——承认她以前看错了吉尔伯特。她越来越喜欢他了。但是,尽管表面如此,她还是毫不动摇地认定这场婚姻不会持久。我只好嘲笑她了。

“为什么呀,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心心相印的一对呢。”我说。

“吉尔伯特已经二十七岁了。是该到了有个美女靠近的时候了。那天晚上在简家,你有没有注意雷金纳德爵士的那个漂亮的小侄女?我觉得简对他们两个人都很在意,我也有点疑心。”

“普天之下,我不相信简会怕哪个丫头跟她较量。”

“等着瞧吧。”托尔太太说。

“你说过它只能撑足六个月。”

“好吧,现在我估计能撑三年。”

但凡有人固执己见,出于人类天性,别人就会希望事实证明他错了。托尔太太就属于过分自信的那种人。可我却没有得到那份满足,因为她所一贯坚持的信念,她替那对不般配的夫妻预测的结局,终于还是确凿地发生了。然而,命运很少会按照我们希望的方式,把我们想要的东西给我们,尽管托尔太太可以讴歌自己判断得何等准确,可我想,到头来她还宁可自己看错了。因为事情发生的方式,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

某日,她给我一条十万火急的口讯,幸好我及时赶去见到了她。我刚给带进房间,托尔太太就从椅子上站起身朝我走来,步态如同一只悄悄靠近猎物的豹子一般敏捷。我发觉她很兴奋。

“简和吉尔伯特分手啦。”她说。

“不会吧?好吧,你终于还是说对了。”

托尔太太看看我,脸上的表情让我难以捉摸。

“可怜的简。”我咕哝了一句。

“可怜的简!”她跟着说了一遍,可是那声调里透出的嘲讽让我目瞪口呆。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先前,趁吉尔伯特还没到访,她跳起来打电话给我,叫我过来。他一进屋——脸色苍白,神情狂乱——她就看出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还没等他开口,她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玛丽昂,简离我而去了。”

她向他微笑,握住了他的手。

“我知道你想表现得像个绅士。如果别人认为是你离开她,那对她是很残忍的。”

“我跑来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同情我。”

“哦,我不怪你,吉尔伯特,”托尔太太说,态度很和蔼,“这事总要发生的。”

他叹了口气。

“我也这么想。我没法指望一直都能留住她。她太出色了,而我只是个彻头彻尾的凡夫俗子。”

托尔太太拍拍他的手。他真是干得很漂亮。

“那下一步会怎样?”

“嗯,她要跟我离婚。”

“简总是说,但凡你想娶个小姑娘,她是不会从中作梗的。”

“你不会认为,在当过简的丈夫以后,我还会乐意娶别人吧。”他回答。

托尔太太给搞糊涂了。

“毫无疑问,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离开简了。”

“我?这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

“那么她为什么要跟你离婚?”

“她打算,等离婚判决一生效,她就嫁给雷金纳德·弗洛比歇爵士。”

托尔太太不折不扣地尖叫起来。接着,她好一阵晕眩,只好去拿嗅盐。

“你替她做了那么多,她还是要这么干?”

“我没替她做什么呀。”

“你是说,她这样利用你,而你听之任之?”

“我们在结婚前就说好啦,不管谁想要自由,另一方都不能挡道的。”

“可是这样安排是为你考虑的。因为你要比她年轻二十七岁啊。”

“好吧,到头来这条对她很有用。”他苦涩地答道。

托尔太太又是忠告,又是争辩,又是说理;可吉尔伯特坚持认为,哪条规则对简都不适用,不管她想做什么,他都必须照办不误。他弄得托尔太太好不沮丧。她把这通对话一五一十地告诉我,这才觉得好受了许多。看到我跟她一样惊讶,她很高兴,至于我为什么没像她一样对简的所作所为深感愤慨,她则归咎于我身为男性,天生就可耻地缺乏道德观。正当她兀自沉浸在亢奋情绪中时,大门打开,管家领着——简本人进来。她一身黑白相间,无疑正适合她眼下多少有点暧昧的处境,可是,看到她穿着一条那么别致那么奇妙的裙子,再配上一顶如此亮眼的帽子,我着实倒抽了一口气。可她的温和淡定一如既往。她上前来亲了亲托尔太太,可是托尔太太却怀着冰冷的怒意缩了回去。

“吉尔伯特来过了。”她说。

“是,我知道,”简笑笑,“是我叫他来看看你的。我今晚要去巴黎了,我不在的时候,希望你对他格外好一点。我害怕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很孤单,如果我能指望你对他略加照应,就会觉得好受些。”

托尔太太拍拍巴掌。

“吉尔伯特刚才跟我说了一件我几乎无法相信的事。他告诉我,你要跟他离婚,然后嫁给雷金纳德·弗洛比歇。”

“你忘了吗,就在我嫁给吉尔伯特之前,你建议我嫁给与自己年纪相当的男人?元帅今年五十三岁。”

“可是,简,你样样都亏欠吉尔伯特呢,”托尔太太愤慨地说,“没有他你活不下去的。没有他替你设计服装,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哦,他答应继续替我设计服装呢。”简温和地回答。

“没有哪个女人会想要一个更好的丈夫了。他一直都那么善待你。”

“哦,我知道他很可爱。”

“你怎么能这么没心没肺?”

“可我一直都不爱吉尔伯特啊,”简说,“我一直跟他这么说。现在我开始觉得需要一个和我年纪相当的男人来跟我做伴了。我想,也许我嫁给吉尔伯特的时间已经够长了。跟年轻人没什么话好说。”她略停片刻,冲着我们绽开迷人的微笑。“我当然也不会对吉尔伯特弃之不顾啦。我已经跟雷金纳德都安排好了。元帅有个侄女跟他天生一对。等我们一结婚,就会邀请他们到马耳他来跟我们一起住——你知道,元帅要去地中海指挥部——如果他们堕入情网,我可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托尔太太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那你有没有跟元帅约定,如果你们想要自由,那么谁都不能挡了对方的道?

“这个我提过,”简镇定地答道,“可是元帅说,但凡是好东西,他一望便知,他不会乐意娶别人,而如果有谁想娶我——他的旗舰上有八门十二英寸口径的大炮,他会在近距离讨论这个问题。”她透过单片眼镜看了我们一眼,尽管我怕托尔太太会发火,还是忍不住笑起来。“我想元帅是个激情四溢的男人。”

托尔太太朝我气呼呼地皱皱眉头。

“我从来都不觉得你风趣,简,”她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说的话能让大伙儿发笑。”

“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风趣啊,玛丽昂,”简笑笑,露出亮闪闪、齐刷刷的牙齿,“我很高兴能赶在有太多人改变我们的主意之前,离开伦敦。”

“我希望你能把你那惊人成就的秘诀告诉我。”我说。

她转向我,那温和而朴实的眼神是我如此熟悉的。

“你知道,自从我嫁给吉尔伯特并在伦敦定居之后,我说的话就开始让大家发笑,对此,没有人比我自己更惊讶了。同样的话我说了三十年,以前怎么没人看出有什么可笑的。我想准是我的衣服或者我的短发或者我的单片眼镜起了作用。后来,我发觉那是因为我说的是真话。说真话是如此非同寻常,以至于人们反倒觉得幽默了。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发现这个秘诀的,一旦大家讲真话成了习惯,那当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风趣可言了。”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不觉得好笑呢?”托尔太太问道。

简犹豫了一会儿,似乎在认认真真地寻找一种合意的解释。

“也许当真相出现在你眼前时,你并不知道那就是真相,亲爱的玛丽昂。”她用她那种温文尔雅、富有教养的方式回答。

毫无疑问,她就此一锤定音。我觉得简一向就有一锤定音的本事。她确实是无价之宝。

【注释】

[1] 指嵌有亲人头发或照片的盒子,一般挂在项链上。

[2] 英国伦敦一家久负盛名的酒店,位于伦敦西区市中心,建于二十世纪初,到那里吃晚餐,是身份显赫、出手阔绰的象征。

[3] 伍斯特是一座英格兰中西部城市,该地区一家工厂自一七五一年起所生产的瓷器久负盛名。

[4]

此话出自英国十八世纪开始流传的一首家喻户晓的儿歌,读来朗朗上口,但内容诡异难懂,后人对其曾有过多种诠释,成为西方很著名的典故。这首儿歌的开头几句是:“唱一首六便士之歌,装满一袋黑麦,二十四只乌鸫,塞进同一只烤馅饼。馅饼一打开,鸟儿便齐声歌唱,这难道不是,献给国王的美味佳肴?”小说主人公在这里作此联想,可能是讽刺派对的场面混乱。

[5]

这是希腊神话中的典故:塞浦路斯王皮革马利翁善雕刻,热恋自己所雕的少女像伽拉忒亚,爱神阿佛洛狄特见其感情诚挚,遂赋予雕像生命,使二人结为夫妇。

[6] 维多利亚女王以不苟言笑著称,曾在某次看喜剧演出后毫不留情地说:“我们不觉得好笑。”(We are not amused)此事流传开以后,这句话就成了英语里非常著名的典故。

[7]

位于伦敦西区圣詹姆斯宫附近的一幢著名豪华宅邸,始建于一八二五年,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都以其买主斯塔福德侯爵二世的姓氏命名。文中提到的“出售”是指一九一二年,一位兰开斯特郡的肥皂商将这幢房子买下,并将其改名为“兰开斯特宅邸”,次年又将其赠与英政府,成为伦敦重要的历史遗迹和外交接待场所。

[8] 此话出自莎士比亚的《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第二幕第二场,此句引文出自朱生豪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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