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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32 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

作者/大鹏

我曾经出过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这事儿得从初一的寒假说起。

那一年,我的一个表叔考上了吉林农大。放寒假的时候,他拿回一把吉他,弹得算不上好,因为他也才学了不到半年,但是唬我足够了。我被这种乐器深深地吸引,心里想着,表叔唱这么烂用吉他伴奏出来都很好听,我也一定要学会弹。我说服我,用那年春节的压岁钱,总共八十块钱,让表叔在长春帮我买了一把吉他。

吉他邮寄回来的那一天,我兴奋极了。她就躺在我的床 上,包皮裹得很严实,我很有仪式感地一层一层脱掉她的外衣,终于见到了羞涩的、娇小的、梦寐以求的她,却不敢伸手去触碰。只是那样静静地看着,我就很激动了。我把她供了起来,因为我不会弹。

当时全集安市都找不到一个教吉他的老师,我又让表叔给我买了一套教材寄回来,自己学,弹的第一首歌是《同桌的你》,练了三个月。练 的过程枯燥极了,后来我知道许多想要弹吉他的人都是在最开始的时候放弃了,或者是被身边不堪噪音折磨的听众迫而放弃的。

我练琴的过程没有听众,因为有一天我爸突然就下岗了,家里在很偏僻的地方开了一个小饭馆,我爸和我一个是厨师一个是服务员。那个饭馆吃饭的地方只有十几平米,但是却叫“真不同大酒店”。我现在的幽默可能都遗传自我爸。

家里开了小饭馆之后,我放学回家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一直到我考上大学都是这样。我从最开始的害怕到习惯,到喜欢上孤单。最尴尬的是春节期间小饭馆放假的那几天,晚上难得一家三口凑到一起,竟然都不知道怎么 流,大人小孩都别扭。

就算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也要把自己“关”在厕所里练琴,因为厕所里有回音,琴声和歌声都更加好听。我经常会抱着吉他在马桶上坐好几个小时,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条件反射,如果不抱着吉他都拉不出来。

我练琴和上厕所都比较勤快,所以等表叔暑假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唬他了。表叔家有一台录音机,我们俩合作弹了一些歌曲,然后录下来反复欣赏。从录音机里听到自己的声音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自己真的当上了歌星一样。表叔给我们的组合起了一个名字,叫“农大兄弟”。我对“农大”两个字倒是没什么意见,可难道我们不是“叔侄”吗?

假期过后,表叔又去农大读书了。随着吉他技艺的飙升,我开始尝试自己写歌。第一首歌是在1995年秋天完成的,叫《秋忆》,歌词里面唱“秋叶落下大雁飞,人已散了梦已碎”,特别矫情。其实这歌跟爱情完全没关系,唱的是我对“农大兄弟”这个组合的思念。我倒也不是想我表叔,主要是想他们家的那台录音机。

我最有名的那首歌,《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是在1997年秋天写的,也和爱情没有关系。那时候我因为打篮球脚踝骨折,所有同学都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班级里,就哼出了这个旋律。当时写歌对我而言是很简单的,上大学之前我就已经写了一百多首歌,每一首都有整理好的简谱,按照年份保存。上了大学以后,忙着谈恋爱,就再也写不出苦大仇深的歌了。

初中时的某一天,我上课写歌词被老师发现了。她不仅没收了歌词,还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出来,这个要求真的很过分。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终于有了一个机会,让其他同学知道我在写什么,让他们崇拜我。

可是他们并没有崇拜我,他们听到我的歌词哈哈大笑。老师批评我说:“你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东西?你整天写这些以后能有什么用?”时隔多年,事实证明老师是正确的,我写了那么多歌确实没什么用,最后是通过主持和演戏才被大家认识的。

其实我并不介意大家笑我,因为歌词念出来本来就很奇怪,需要唱出来他们才知道我的厉害。可是,我要怎么唱出来才能被大家知道呢?我想起了表叔家的录音机。

又一次的假期,表叔从农大回来,我攒够了自己写的十几首歌,去他家录音——确切地说,是去他家的厕所录音。我在厕所里待了一个下午,将我表叔憋坏了,终于录好了一盘全部是我自己弹唱的磁带,后来又翻录了好几盘,还想送给表叔一盘。

表叔拒绝了我,他坚决不要,他说:“兄弟,哥知道你只录了这几盘,很珍贵,还是把它们留给最需要的人吧。”我说:“好的,叔。”但其实心里特别难过,他不要我的磁带比同学们嘲笑我的歌词还打击我。

那时候校门口有很多摆摊儿的,有一个卖磁带的摊儿生意特别火,磁带五块钱一盘,流行歌曲相声小品应有尽有。卖磁带的摊主有一台小录音机,音量总是开得很大,吸引同学们过去。有一天我等了好久才等到旁边没有人,就过去和摊主讲,我这里有一位冉冉升起的歌坛新星,也就是我的首张专辑,问他可不可以帮我代卖,我们五五分成。摊主很愉快地答应了我,然后问我有几盘,卖多少钱。我说暂时有三盘,卖两块,如果卖得好我们可以翻录。

摊主是一个好人,没有立刻和我翻脸,但是他果断拒绝了我希望他用那台小录音机在摊位前放我的歌这个要求。那一年我上初三,专辑起名叫《标准恋情》,来自我写的一首歌。磁带封面也是自己设计的,到打印社打印出来包皮装好,很致。

很多天过去了,摆在地摊小角落的《标准恋情》一盘都没有卖出去,摊主叫我拿回去,因为他还得摆别的磁带。我只好留着自己听。他们都不识货,明明就很好听啊!

这就是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的故事,那是我的首张专辑,距离现在快二十年了,我一直都还没有录第二张。当歌手是我的梦想,以后应该也会满足下自己,但是现在没有那么着急。因为我慢慢知道,有梦想不代表有能力,如果误解这一点,就会很痛苦。

就好像我看到很多选秀节目中,一些选手明明唱得很一般,依然高呼“我不会放弃我的音乐梦想”,我不觉得这是感人的。其实他们不知道,与其在错误的路上一直向前,还不如停下来,哪怕不走都是进步。

本文选自大鹏新书《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即将上市

大鹏,主持人、演员、导演。代表作:《吊丝男士》。微博ID:@大鹏董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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