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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12 一个人跑步第三年

作者/秋陽夏

1

那天早晨,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没办法,似乎懂事起就没有享受过那种如铅块一般暗沉沉的睡眠,总是被一点光或者一点响动弄醒,然后望着从窗帘后面透出来的微微亮光,不过几秒钟而已,就完全清醒了。简单洗漱后,挖了一口剩饭,喝了两口水,便换上衣服,穿上轻便的鞋,出门跑步。

早晨六点钟的马路,并没有什么人,上班的人还没有起床 ,车子也很少,一切都还笼罩在轻薄的雾气里,陽光努力从薄寥寥的空气中钻出来,一切都显得半新不旧却还算朝气蓬勃。我有点急迫地跑过两边还拉着铁闸门的小店,跑过才摆出来的两三家早点摊,一口气跑过那几个红绿灯,穿过几条还未拥挤的横马路,跑进学校的那扇大门,跑过歪着脑袋靠在凳子上的门卫,穿过短短的才种上新树的林荫道,跑进那片红彤彤的塑胶道。通常我戴着可以遮住半张脸的鸭舌帽,耳朵里塞着音乐,我尽可能低头快步跑,尽可能看着脚尖以及前方那一小块彩色的砖地,尽可能不急促地呼吸。在这一切漫长得要超过我快要容忍不住的那个边界时,脚掌终于接触到那一整块红色的软地,我立马就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这可真是欢愉啊!

那是个很平常的早晨,我一个人在场里跑了20圈,手腕上的计步器“滴”地轻响了一声,我轻轻地对自己说,“20,今天就到这里吧”。

缓慢收住脚步,开始略微夸张地往前迈大步拉伸后腿的肌肉,并轮流甩动手臂。在微微不自觉地笑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已经这样跑了这么久,一个人。

在各种材质的地面上,在任何觉得困顿、低落、难受或者愉快的时刻,身体的头一个反应竟然都是微微地热切地渴望着——“能跑一下就好了”。每次跑完,总觉得身体说不出的爽利与痛快,什么烦恼都可以暂时抛到脑后。这是我一个人跑步的第三年。

2

从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呢?说起来真是有点没头没脑。

工作之后的第三年,我调换了部门,从悠哉游哉的文化版面,换到了每天都要莫名冲杀的社会新闻部。对于一个在家连快递都接收不了,从来不会应答门铃也不会接陌生电话的我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挑战。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领导要把我这样一个整天坐在家里看书的人,安插去那么一个腥风血雨的地方,总之那年的一月份,我 完最后的读书版面,报社里就给我配备了专门的摄影,并且发给我一台24小时必须开机的热线电话,让我“跑新闻”了。

我接受新闻之后的第一个选题,是在火车站跟踪一个收破烂的小男孩,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在火车站跑来跑去靠给人拉行李度日,三块钱一次。这个小孩不求人,不要饭,倒是很有骨气。我做事总是带点一根筋的执拗劲儿,既然说了要跟这个选题,我就每天早晨起床 去火车站待着,到了晚上男孩睡下了才离开。我在火车站待了整整一个多月,大年三十的晚上也跟那个男孩儿一块吃饭,每天睡后醒来,脑子里满满当当都是别人的人生。因为常常要跑着去拉生意,我们两个有时候分工好一人跑一头,一个月之后,我跑步的本领见长,不再是学校里跑个八百米就想死的那种女生。我写了一篇很长的通讯,文章获得了市里的新闻奖,领导肯定了我的表现,他在全报社的大会上表扬我,同时肯定自己当时的明智举措是认清我的特质,让我去做新闻。这当然是他对我的莫大误读。在 掉稿子之后相对空闲的日子里,我无所事事,竟然莫名其妙地失眠起来。

关于失眠的辛酸史,即便另写很多篇文章也说不完。在某个我躺在床 上辗转反侧,意识清醒又混沌的早晨,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跑步吧。”

就是这么开始的。

只是新闻我并没有做很久,我又重新被调回文化部门,每周在报纸上写点读书荐书的小文章,但跑步这件事,却如同着了魔上了瘾,再也戒不掉了。

3

我喜的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畅销书。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他的书,他总是写一些一个人在都市里生活的场景,比如夕陽西下的时候,在厨房里做一片黄瓜三明治,冲咖啡,慢吞吞地收听广播,趴在厨房的桌子上阅读小说之类充满碎片化细节的生活。我开始跑步的时候,这本书刚好在大陆 出版,一时间许多人都在谈论这本书,很多人也都蜂拥而上说起自己喜欢跑步这件事。可是事实上,身边每天与我一起跑步的同行者却非常少,三年中陆续有一些人要求过加入一起跑步,但她们陆陆续续都不再跑了。而且跑步这件事,更像是孤独的运动,步伐和频率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节奏,很难像约吃饭一样凑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倒是这些年,在网络或者书籍上,常能够找到同行者,他们写的一些跟跑步有关的感悟,很多都是跑着跑着慢慢体会到的,有时候偶尔读到他们描述一些身体的反应,总有一种无法描述准确的亲切感,觉得素不相识的大家其实是一直在一起的。

村上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跑步者,他大约从写出第一部成熟的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就开始坚持跑步,参加过许多马拉松,甚至跑过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从清晨跑到傍晚,不停歇地连跑12个小时,写作和跑步是他生活中唯一没有中断的事。他的作息是每天4点起床 写作,到10点收工,去跑步或者游泳,下午翻译,然后跑步,喝一杯啤酒,晚上阅读,9点入睡。

不得不说,跑步者如同苦行僧一般的节制生活,吸引了最初开始跑步的我。跑步的初衷不过是希望自己的身体累一些,晚上睡得好一些;之后变成了向喜的作家学习 致敬的方式,我用每天跑满五公里的要求来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希望至少在跑步这一件事上向偶像看齐,期待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写出足够优秀的小说来。

开始跑步后,理解了很多他在小说中写过的生活的细节。比如跑步者总是吃简单的食物——炒饭或者面条,总之都是一个人的食物;跑完步喝到的那一杯啤酒,世上任何琼浆都无法比拟。

在度过最初的艰难的不适期之后,跑步这件事,很快变得非常纯粹。培养意志力和加强睡眠之类的动机完全不值一提,至于许多人跑步的初衷“要变得更瘦”对本来就很瘦的我来说,更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

动手臂,迈开步子,呼——吸——呼——吸,再多一圈,再跑一公里,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

4

体也有过很困顿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假如没睡好,第二天早晨就跑得有些不情不愿。木然躺着,瞪着天花板想,不然今天就休息一下好了。可是接下去的一整天,都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来,挨不住到了傍晚,穿上跑鞋去场上晃荡一下,才舒坦过来。

也有跑得很烦的时候。内心斗争了半天,去了场,只走了几圈就草草收场。

还有天气原因、身体原因,一旦长时间待在家里,再要迈开脚步去跑的那第一次,就格外艰难。

好几次出差的时候,把跑鞋、运动衣装在行李里,定好闹钟醒来,却各种犹豫,可能是空气灰蒙蒙的,可能觉得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跑步难免傻气,总之不跑步的理由各种各样。但跑步的原因,在越跑越久之后,只有一个——身体需要跑一会儿。

最开始跑步的时候,是一定要听音乐的。我找到一个专门的跑步网站,上面有一些跑友自己制作的电子音乐。那些曲子的节奏感都很强,而且有平缓区和激烈的鸡血区,在跑步的整个过程中适时地变换节奏来给跑步者加油。跑的时间长了,就觉得音乐有点吵,更多的时候是低头一圈圈跑,关注自己的呼吸和步伐,脑袋空白一片。

我只参加过一次正式的比赛,是上海的冬季马拉松赛。那是在我跑步一年之后,之前只在场上跑过一两次完整的十公里。挤在那么多人中间一起跑的经历,至今回想仍很珍贵。我当然跑得慢得要命,一同跑的几个日本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摆臂小幅规律,步子却很大,超过我时相当轻松,果然是有跑步习惯的民族。我最后用很慢很慢的速度几乎在后半程走着跑完了人生中第一个半程马拉松。

5

说起来,他是头一个鼓励我跑步的人。

我还没有毕业就认识了他,那时候我是一个相当不独立的小女孩,几天见不到就作天作地,多愁善感。我下决心开始跑步后,他很高兴,说跑步能培养一个人的独立品格,是很好的运动。他总是鼓励我去跑步,陪我去场,替我拿着厚重的外套,在我跑步的时候,一个人在边上慢慢地走路等我。等我跑完,两个人再慢慢走回去。我总要向他叽呱叽呱讲很多话,沉浸在刚刚跑完的兴奋的那个节奏里。天大概是很冷,嘴里呵出一 的白气,但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却有一种明媚的 暖的感觉。我常常想,这样喜跑步,坚持了这么久,大概是因为最开始的这份快乐吧。有一个人在场边等你,两个人手牵手慢悠悠地晃荡回家,有时候煤气灶上咕噜咕噜煮着排骨汤,回去后头碰头喝完,从脚尖到指尖都热乎的。

他后来被调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我搬去他住的房子,独自去我们以前常常散步的那块场跑步。没有人在一边加油,也没有人会站在起点注视着自己,我一个人空落落地跑了一整个夏天,插着耳机,在每次跑步的时候,想念远方那个人。跑步从那时候起,变得规律,帮助我度过最初困难的岁月,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后来请长假去他工作的城市住过一段时间。我们租的公寓间楼下,有一个新修的标准足球场,场在每天早晨6点到11点免费向公众开放,跑道中间的草坪是难得的真草,跑完步躺着拉筋时,能闻到清新的草香。每天早晨,我们一起起床 ,他去上班,我去跑步,跑上5~8公里,慢悠悠从拥挤的上班人群中逆行回家,去楼下的超市买一把蔬菜,下一碗面条呼噜噜吃下,洗完澡后,独自在房间看书,有时候能睡个午觉,等到傍晚他下班回来,我们一起出门吃饭,有时候一起游泳。洗完澡出来后我站在体育馆外面凉风 的平地上等他,头顶有飞艇一般的云朵掠过。

现在回想,那真是令人平静与怀念的日子。我一个人在场上风雨无阻地跑, 度是最舒服的15℃左右,穿一件宽松的长袖刚好,有时候下雨,就戴着棒球帽跑。因为是簇新的生活郊区,又是上班时间,场上通常没有人,只有穿大褂的保安,常常把手插在口袋里饶有兴致地看我跑步。只有一次,他犹豫了半天走上来与我讲话,“这样跑,不觉得无聊吗?”

我正在压腿,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有点不知怎么答复好。我总是一个人跑步,在经过起点的时候,大声得喊一下“第*圈”给自己加油。除此以外,有时候会想一些小说的构思,或者漫无目的不受自己控制地想一些琐碎的事。更多的时候,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是一圈又一圈机械又徒劳地跑着,因为跑得太久,连双腿的麻木与肌肉的酸痛都感觉不到,这样一想,的确是挺无聊的。但这又的确是会上瘾、有着切实妙处的事情,身体里分明有一种坚定的节奏,不受干扰地笃定地打着节拍,在每次迈开双腿的时候,就变得欢快起来,跑着跑着就会情不自禁弯起嘴角笑出来。

有一次他专门开车带我去郊区湖边的一个小区跑步。那个地方有一整片天然拦截出的水库,空气很清新,周围有一些新建的密度很低的高档楼盘,路是平整的柏油路,路边植被丰茂,荔枝满山遍野,还藏有大片的马场。我们先散步,之后我换上运动服,一个人沿着湖慢慢地跑,他在车里等我。那天的天气棒极了,太陽刚好快落下去,湖水银光闪闪,整片都在发亮。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慢慢地开着车子上来,“回家吗?”他说。“好呢!”我说。

6

我后来一个人在很多地方跑过步。

在冲绳的海边,有专门为跑者设计的塑胶跑道,选在能看见碧蓝色大海有绿荫遮蔽的山崖上,两边的风景美得令人振奋,让人不由自主想要一直跑下去。

法国有一个叫做Biarriz的小镇让人印象深刻。整座小城如同花园,家家户户种有绣球花,房子漆成耀眼的白色。住在那儿的一星期,我每天早晨沿着酒店门前那一条石子路一直跑到海边,穿过有回声的溶洞,跑过细窄的堤岸,在码头上坐着休息,看一人高的白色花拍过来,再卷着泡沫退回去。

韩国济州岛的跑道奢侈地绕岛一圈,凡是能看见海的地方,就有亮红色的标准两人道塑胶跑道,不管早晨还是傍晚,都有许多同行者一起跑,擦身而过。

我绕过北京的紫禁城跑。最核心的皇宫,红墙 围起的一整周,不折不扣跑下来,刚好是六公里。有一晚刚好是中秋夜,跑步时,巨大的月亮挂在护城河上方,岸堤杨柳依依,暖风拂面。而青石板路上的脚步声清脆有回响,那一刻觉得天地之间就只有我一个人。

许多大学的场都是很好的跑步地点。每一个出差过的城市,我都竭尽全力找一块安静的校园场跑。夕陽下在场上踢球的学生,让人跑着跑着就回到了青葱岁月,有一种还在校园里念书的错觉。这么多大学里,云南大学的校园最美,建在山坡上被民国建筑围拢的场,安静得能听到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浙 大学的之 校区,是历史最久远的校园,那一片红彤彤的场是要翻山越岭才能抵达的珍贵之地,校园外走几步就是宁静的九溪烟树景区,我从九溪烟树一口气跑到过龙井村,那些明的暗的绿颜色全部都收藏在细细流淌的清澈溪水里,肺部吸满负氧离子,早些年这条路上据说能撞见神秘的野猪。

我真的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可以独立生活的人。有时候跑着跑着就会想起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免不了自说自话地感慨,“这样总是一个人跑来跑去的,可真孤单啊!”可是这个世界上,谁又是不孤单的呢?

跑步让我随时随地可以听见自己内心的节奏,在马路上走路,在地铁等车,在陌生的城市,在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在阅读写作的时候,在任何时间,它都兀自在那儿咚咚跳动着,这节奏是如此坚定,不容忽略。

7

我跑过最长的距离是38公里。

那是我们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去大理住了一周散心。有一天早晨起来,云层很厚,有微风,挺凉爽的。睡了难得安稳的一觉,我换上速干衣,戴上头巾,一个人沿着刚刚修好的环海西路往僖州古城的方向跑。并没有什么人,也很少车。不同于大丽路的那条车来车往的主干道,这一条沿着洱海环湖新修的柏油马路,是专门给自行车好者和跑步者设计的。在风景那么美的大理,终于有了一条像国外发达地区一样令人满意的跑道。我在贴身的腰包皮里塞了一瓶水,用大约7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缓慢地跑。不枯燥,也不辛苦,只是机械地跑,后来连银光闪闪的洱海都不再吸引我,我像是跟自己赌气似的,一个劲看着脚尖跑,下决心一定要跑到僖州才能休息。

在跑了大约6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看见了僖州村口那棵繁茂的大榕树,白鸟“蓬”的一声从树端飞起,那一刻遮住了太陽。我在树下坐下来,坐在石头上,风吹拂过我,身上的汗一点点晾干。

回程的路上,我租了一辆摩托车,来时用脚辛苦跑过的路,轻而易举迅速在身后消退。在临近古城的那一家加油站,我让师傅停下来等我一会儿。

我走进加油站边上的便利店,要了一瓶大理啤酒,和一包皮花生米。

“你还骑得动吗?”他蒙着头巾大声地在前面回头冲我喊。

“不行了!”我弯着腰扶着车站在那儿。

“呵呵,你不行啊,要好好加强锻炼啊!”他掉了头骑到我身边。

我话也说不出来,直摆手。

“那休息!前面有个加油站,我们去吃点东西。”他从车上翻下来,腾出一只手扶住我的腰,推着我往前走。

大丽路上的卡车轰隆隆贴着我们飞驰而过,我们两人一头一脸都是灰。

这是我人生中见过最可的加油站,货柜齐整,物资丰富。他买了大理啤酒和一大包皮花生米。

“吃一点,恢复一下体力!只有最后三公里了!”他给我倒满一杯酒。

我喝了一大口,从心尖凉下来。

“不错啊!我们来回骑了快50公里呢!”他笑眯眯地说。

我不响,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下次,等下次环洱海的那条路修好了,就好多了。我们可以沿着洱海跑步,跑一会儿在路边喝点啤酒,走一走,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他说。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坐在那儿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

秋陽夏,@职烨,写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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