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铁头
也许是一九九八年,我读香村小学,课间时候喜欢蹲在围墙下的陰影里,用手中的木棍儿在地上抠字,或者弹珠子,讲秘密流传的鬼事。天被烧得软塌塌,四边角垂下来。炉盖都烧成灰了,花坛里于是喷一出火光。鸡冠花是煤块,还有串红花也是。夜晚还早着呢,一操一场上的树也渐渐烧焦,散发出滑石粉一般苍白发一痒的味道。时间可以证明,那些腐烂着的无关紧要。至于恐惧,或者尊敬,是长大以后的事。
他喊我,小孩儿。于是我顺着声音的方向低头望去,但隔着一面红色的围墙,什么也看不见。我把头使劲儿往两条腿的中间低,低到脚踝,透过半月形的排水洞,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人在咧着嘴巴冲我笑。
我问他干嘛。
他说想求我一件事。
我几乎是倒悬着头与他说话,见他趴在墙外的地上,脸是斜的。这个人我从没见过,问他是什么事。他艰难地咧着嘴,把手伸过来,手指间夹一着一张两元的钞票,说,你帮我买两根麻花吧。
我说好,就接过他手中的钱,同时注意到他的手指头黑得像炭棍儿一样。吸一吸鼻子,又嗅见一股腐烂的臭味儿。炎热的盛夏,这味道倒也并不陌生,那些死猫死鸡从上游冲到下游的河滩,躺在白色的刺人眼球的鹅一卵一石上,散发的正是这种味道。
我捏着钱向学校里的小卖部走,想他的手指怎么那么黑。跑回来后再把脸低下去,把手中的面包一皮递向他说,麻花卖光了,给你买了两个面包一皮行吗?
他说好,接过面包一皮,又说谢谢我的话。
我说不用谢,见他把面包一皮夹在一条胳膊的胳肢窝里,用另一条胳膊像划船那样在地上蹭,一划,一划,沿着庄稼地爬远了。我明白他是一个残疾人,他的手指头已经腐烂了,还有脚趾头和大一腿,那些变黑的地方都烂了,散发着很臭的味道。像死猫死狗蜷缩在白骨般的鹅一卵一石河滩上,散发着下坠的气味。
那个人爬得很灵活,地面上是结实的土和沙,他爬时的声音像秋风扫落叶,是一咝,一咝,一咝,慢慢地听不见了。他爬走后,我的同学小黑跑过来指我的鼻子,气冲冲地问我是谁让我给那人买东西的。我不理解他的话,说他是残疾人,为什么不能帮他买东西。小黑说对,对,那你就给他买吧。他说这话时脖子是一歪一歪的,很鄙夷地望着我,那两根脖筋像两根正分裂着一块肉的筷子。
放学后,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站在外祖母家院门口的旧碾盘上。那是一个已经好些年不再使用的椭圆形石头,扁扁的,曾经它碾碎过一些东西,像一枚象棋子,现在成了一个棋盘。我看见外祖母正穿着那双补了又补的旧靴子,右手夹一着一根香烟,左手拎着一条黑色的胶皮水管正在给她的菜地浇水。
我又一次看见那个爬行的人,他正沿着马路向我们这边慢慢爬来,却停在我脚边,让我看他已经脏得模糊不清的脸。让我看他的头发,落满灰土的头发里长出草叶来,像个河流上漂满木屑的漩涡里一个爬满霉菌的瘪皮球。让我看他的裤子,已经磨烂的裤子上暴露出他的半个屁一股。
这会儿夕陽掀起一片金黄,他把下巴扬起来,翘着前半个身一体,努力地盯着外祖母看,嘴里说,婶儿,你给我点儿酒吧。
外祖母放下水管向屋子里走,过了一会儿,她拎着一个啤酒瓶子走出来。她把瓶子递给那个人,说老太太喝的酒不好,是小店里打来的散白酒。
他接过酒瓶子,感激地向外祖母道谢,恭恭敬敬,说我外祖母是好人。说着说着就骂起人来,骂的是洪宾,他说他是个畜生。他骂得很气,说了不少脏话,然后一手掐着酒瓶子,一手在地上蹭,变成了一条船,一划,一划,爬远了。
他是一个中年男人,或许更年轻,三十来岁也说不准。他的目光很飘忽,像有眼疾。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每日露着半个屁一股在地上爬,从香村东街爬到香村西街。你一恍惚就觉得他是个什么动物,可那脏兮兮的一一团一 黑色爬到哪里说出口的都不是兽言鸟语,而是人的喜怒哀乐。他有时骂声不绝,有时又很自嘲地拿自己的丑陋说笑。那段时间,你总能见到他,在陽光下,在马路上,像个大蜥蜴般爬着,看得我浑身不舒服。
我问外祖母那个爬来爬去的人是谁。
外祖母说他叫洪大,是洪宾的大儿子。这时我想到了小黑,小黑的爸爸是洪宾的二儿子。至于洪大,我在帮他买面包一皮前根本就没有见过他。
外祖母拎着水管子的手晃来晃去,她吸着烟对我说,洪大在外地生活,很多年前就离开了这里,他的一性一格像洪宾,洪宾的脾气很坏,他的脾气也很坏,当年他跟洪宾闹得很厉害,断绝了父子关系,独自一人离家出走了。
我说那他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了,怎么连路都不能走了。
外祖母说的却是,他的腿里都生蛆了……
有一天,我沿着马路跟在洪大的后面走,想看看他到底住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每天都会经过外祖母家的门口。洪大向西爬,我回想那时的太陽已被花眼的老婆子用剪刀给剪去一截,像一只口袋被扒手割漏了。人们走在回家做饭的路上,步子很慢,却走得很快。彩色的风景被从巨大的墙壁上揭下来,一层又一层,变成黑白,灰的,一片虚无。
金色的液体从被割破的裤兜里洒落下来,雨似的打在洪大的身一体上,使他像鱼缸里游着的一条金鱼。
我看见洪大爬出香村,在马路上没有汽车的时候,横穿马路,向路南的一片草地里爬。那是一片低洼的草地,但没人会把它开垦出来种豆子,因为这里每年都要烧上几场火,为死者送行,烧掉纸人纸马。附近有一个破败的小庙,是香村的西小庙。我从小觉得这个小庙就是去陰曹地府的入口,不然人们不会在这里给死者焚烧牛马,焚烧车子,花圈,房子,金库,银库。
我看他爬进西小庙,跟过去,站在没有门的门口,看见他正靠在墙角里歪着脑袋看我,他问我来这里干什么。我说了什么已经想不起来,或者我什么都没说,更或者我根本没敢出现在门口。但我知道他会把酒瓶子里的白酒往腿上倒,往那烂出锅灰的地方倒。他想杀菌,消毒,淹死蛆虫。像油倒在灼一热又潮一湿的锅里,会滋啦啦响吗?他一定会疼得拉长了下巴,五官换了位置,歪在稻草里一抽一搐起来。
有些场景并非我亲眼所见,不过正如我说,一九九八年以前的任何事,都无关紧要。因为我还没有学懂什么是真正的恐惧。
回家后我去问家里人。
他们说洪大是在外面成了家的人,有妻子,也有女儿。冬天时候,他骑自行车去朋友家喝酒,回来时已经是午夜时分。那天虽然没有下雪,可比下雪的天气更要恶毒。老话总说,雪一不冷,雪二冷,是说下雪的时候不冷,可第二天那雪会拼命吸热使空气变得很锋利。地上到处都是积雪,看见的地方白茫茫,看不见的地方黑黢黢。
而洪大喝醉了。
他独自骑着车子在小路上晃悠。大概是从一个小地方到另一个小地方,中间的路是在荒郊野外。小地方晚间车少,尤其过了午夜,地上的雪都被白天的车和脚给踩结实了,硬一邦一邦的,像铺着几层玻璃,可比玻璃还要滑上几倍。他摔倒了,摔到了路旁的雪沟里。他在后半夜的雪地里睡着了,就这样,他的身一体被彻底冻坏了,所幸命是没有丢掉。不过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幸运,恐怕没有人会说是,哪怕那捡回一条烂命的当事人洪大。
他成了瘫子,身一体被尖嘴的巨蚁蚕食,撕心裂肺,日夜哭号。他的妻子带着女儿走了,丢下他不管。他孤零零地瘫在异乡,从百里之外的地方往老家爬,毕竟他的根在那里,那里有他的兄弟姐妹和父老乡亲。
与其想象他是被朋友用一辆货车拉回来的,倒不如想象他是一路爬啊爬地爬回来的。我想象他餐风沐雨,想象他伸手乞食,想象他心灵的磨难和凄凉。历尽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屈辱,他爬回到美丽的香村,找到他已经断绝了父子关系的父亲,和本打算老死不相往来的兄弟。
可洪宾不搭理他。
他的兄弟们也都达成一致不去管他。
所以洪大才要骂他,骂他们。会有类似如此这般的表达,虎毒尚且不食子,亲生的父亲见儿子这副模样,竟然还不能前嫌尽释。还有他的亲弟弟们,对他反而比一般人更加态度恶劣,他们这是什么了?人能冷酷到这种地步,还算是人吗?他是想不明白的,所以他只有骂。
我是被妈妈用她那辆上班骑的自行车驮到外祖母家的。童年时的天空总是特别晴朗,我坐在门口的石碾盘上,听那些大人说话。那些很老的往事都是镶着金边的相框,是开满鲜花的梯子,尽管实际上,它们年轻时候很可能只是一块丑陋的树皮,一条贫瘠的土埂。
东边走过来一群人,等他们走近了方才瞧清楚。人群的最前面走着洪宾,后面跟着他的几个儿子和几个孙子。一些瞧热闹的人走在队伍的大后面,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当时我注意到队伍里竟然走着傻子大武。
那消息灵通的人停下脚来说故事,说洪宾嫌他大儿子丢他的脸,毕竟事实上他是他的亲爹,可自己的儿子每天却像个动物似的在大街上爬来爬去,给他这个做父亲的脸上抹黑,而且他更恨他,恨他在外面到处说自己的坏话,到处骂自己,做父亲的听到儿子到处用脏话骂他,让这本就好面子的父亲怎么受得了。
所以,洪宾要把洪大抓回家,囚禁起来。
所以他拿出一点儿好处,找来了傻子大武。
大武的肩膀上扛着一个麻袋,他身一体魁梧,在马路边健步如飞地走着。那麻袋里装着瘦小的洪大,不知他本就那么瘦小,还是缺水的命运把他枯萎成这副模样。他的身一体在麻袋里蠕一动,让人觉得那麻袋里装的其实是一条狗,或者一头小猪崽。
我随着他们,与几个小孩子挤进洪宾家的院子,钻进人的缝隙,向里面张望。洪大被关了起来,蜷缩在一个大鸡笼子里。他的脸压着三角格子的笼壁向外看人,他的黑手指头抠在笼子的网格里,像鸡爪子一样紧紧地勾着铁条,他的脸上已经连泥带血模糊一一团一 。
洪大在笼子里声嘶力竭地喊,他让洪宾放他出来,他说洪宾要杀死他了。他骂他,骂到嗓子发不出声,骂到趴在笼子里嘿嘿地哭。
后来,洪宾把我们轰了出去。
再后来我便忘了这件事了。
我现在能回忆起当时的生活,像半锹碎煤块被送进洋炉,火焰在激烈地跳着。我们生活在炉膛之中,我们这样年纪的孩子,每天都像火焰一样跳着,像野草一样疯长着。每长高一毫米,能看见的风景就多出几十几百几千平方米。路上的风景越来越多,一抽一象的朦胧的金光闪烁的变成冷静如灰般的工笔画,需要我们记住的越来越多,可能记清的越来越少。
当天冷到人们的口中呼出白雾,我方才想起这个曾经在香村里每天爬来爬去的人。我问那些消息灵通的同学是否知道洪大的去向,听见他们说,他已经死了,在一天早上死在了鸡笼子里,他被埋掉了,是傻子大武埋的。
再热的夏天也会变凉,密度再大的煤也要烧成灰。秋天一到,天气便一天寒过一天。我总去想象洪大的一尸一体被拖出鸡笼子时的情形,他被傻子大武塞一进麻袋,在一个清晨,或者黄昏,村外的荒地上吹着凉飕飕的风,洪大被扛到那里。
我试着去看见,庄稼收割了,草木枯萎,放牛的黄二站得很远,影子是一飘一飘的,像是一个鬼魅。小学生颠着书包一皮走在上学的小路上,吹一声口哨。大武往洪大的土堆上多添一锹土,多踩一脚,土地更结实了。
穷乡僻壤,除非你把他杀了,他把你杀了,要不谁会在乎一个家人没有报案的死人,在乎一个蒸发了也不会被人留意的人。
到少年时,我穿着崭新的运动鞋,像对岸的白鹭一样轻轻地走在河滩上,依然会目睹腐烂的死狗,这时我会想起一个曾经爬来爬去的人。于是,我往地上丢一块小石子,算是对一个真实的生命表达一点儿起码的尊敬吧。
我想,我们那颗敬畏生命的心,总该是从恐惧的土壤里开花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