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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5 阿富汗手抓饭与一夫多妻

作者/许崧

我换旅馆了,换去了一家叫穆斯塔法的客栈,便宜了五美元还有无线宽带。网络慢得让人想要一头磕死,但至少有网络了。

原来的那家旅店老板在街上遇到我发现我还没走(退房时候他以为我要离开喀布尔),克制着不满质问我为什么要搬走,听到我的回答以后表示也可以收我二十美元给我提供宽带,并且非常坚持地让我去试试他的网络。我倔不过他,答应下午过去。

等依约到了他的旅馆,我坐在老板的办公室里打开电脑试网络,努力了十分钟却无论如何都上不去。他坐在我对面,眼巴巴地看着我。最后我宣布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他很遗憾地摇摇头,对我说了句“你要是上午来就好了,上午宽带是好用的……”。不管怎样,这家伙倒是淳朴得可——凡是能忍不住就把心里话大声说出来的人,在我看来都淳朴得可

穆斯塔法旅馆挺好的,隔壁两个房间住的都是靠卖图片给新闻社为生的落魄摄影记者,每天窝在房间不出门,电视开得很大声。我和他们俩共用一个洗手间和浴室,过道里遇见了彼此点个头。

这家旅馆最好的地方是天台。从天台望出去,插进市区的一道道山岭几乎是平行的,像是一艘艘正冲出水面的潜水艇,难得地呈现出人造建筑才有的韵律。这本该是个美丽又特别的城市,现在却笼罩在一片尘埃和泥泞中。

我慢慢熟悉了喀布尔的地形,出门闲逛不再先手绘地图随身带着了。旅馆旁边有条名字古怪的马路叫“鸡街”,以前据说是卖鸡的,现在是城里最主要的游客区,店家卖的都是游客可能感兴趣的东西,比如地毯、珠宝或者古董什么的。鸡街很短,一百多米的样子,每次走过都冷冷清清的,大半的店铺从来没见开过门,街上的游客除了我一般没有旁人。只有一次,看到两个白人壮汉和一个包皮头巾戴墨镜的同样壮实的金发女子从某家店里出来,估计是驻阿美军。我这个不争气的游客没有消费力,怕勾起别人不恰当的期待,连橱窗都不敢走近去看一眼。

在一个非旅游城市里住下,经过最初的适应阶段,生活会变得相当简单。怎么舒服怎么来,也能自然形成一套生活规律。我恢复了在家的作息时间表,每天凌晨三四点睡觉,中午起床 后先去大巴扎吃午饭,下午东南西北任意找个方向散步,傍晚回到客栈附近吃晚饭。冬天的白昼短,在外逛四五个小时就到了天黑时分。后来在喀布尔的将近一个月时间里,我差不多天天如此,日复一日。

随机的路线,也会随机的遇到些什么。我对喀布尔的新鲜感正在慢慢消失,城市变得熟悉起来,不仅是地形线路,更主要的是感情上的。刚到的时候看到路边摆摊换钱的、替人代笔写信写公文的都觉得新鲜,现在可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喀布尔中午吃饭的选择比较多,可能是大家都在外面讨生活,需要就近解决午餐。我经常吃饭的地方有三处,两个地方相距很近,一处是几家路边摊,另一个是家专卖份饭的小餐馆。这两个地方都在离住处不远一个小公园的外围,走过去十分钟就够了。

路边摊卖的是薄面饼,里面裹上葱或者土豆,对半折起在平底锅上用油烤的,看着像个大饺子,很香,十阿福一只。这点全素的粮食要卖人民币一元二角,要在中国我肯定选肉包皮子。

我跟大家一样,走到摊位前抄起摆在面前的“大饺子”就咬,吃多少个自己数着。吃完大家用挂在一边的湿毛巾擦擦手,才从兜里掏出钱来付账。问题是你断然不可能用那条毛巾擦嘴,自己要是没带纸巾就只能带着张明显才享用过“大饺子”的油嘴到处走。

大饺子隔壁的摊位是卖米饭的,也是纯素,饭里混着腰豆、鹰嘴豆和葡萄一起煮的,淋了点酱汁。一份卖三十阿福,折合人民币三元六角。这个价比不错,能吃饱,对我来说口味清淡了些,最大的问题还是没有肉,试过两次就不去了。便宜不是我的最终追求,便宜又有大块肉才是。

出门在外找东西吃,如果观察得当,运气的因素可以忽略不计。天大地大第一原则,就是去找最受欢迎的食物。我从第二天起就知道在本地很多人喜欢吃一种叫“卡布里”的手抓饭。

原先那家旅馆的一楼是间餐厅,晚上总是冷冷清清的,人很少。我第一次去想问问看他们卖什么吃食,老板英语很够呛,倒是有个正在吃饭的客人能说不错的英语,热情向我推荐他面前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卡布里”。

“卡布里”的构成比较丰富,咋一看属于“烙饼卷着米饭吃”的奇特品种。“卡布里”是一份煮得油亮油亮的牛肉饭,再加上一碟鹰嘴豆肉丸汤和两只囊,蔬菜是生吃的,主要是卷心菜切丝配青辣椒。最好吃的部分当然是牛肉饭,饭粒中浸透了牛肉的滋味。囊和蔬菜是用来解油腻的,我拿鹰嘴豆肉丸汤来调味,也免得太干。从第一次吃到卡布里开始,我就不再为阿富汗的饮食问题担心了。

后来我知道了为什么晚上餐厅全都冷冷清清。原因很简单,因为大家都回家吃饭去了。我慢慢了解穆斯林生活方式的过程,也是渐渐理解他们的过程。在伊斯兰教社会里,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是不可分的,一个穆斯林在自己的家庭中、自己的社区环境中最是自在,他们若是离开了那样的土壤在一个陌生地方生活,再要保有传统生活就很不容易。

一个佛教徒可以生活在世界任何地方而不必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他吃素,可以照常吃素;如果他要初一十五拜佛,也可以在家供个佛龛上香。相比之下穆斯林则麻烦一些,难免受到干扰。比如说饮食,按照规定他们只能食用诵经宰杀的牲畜,仅此一点在非穆斯林地区就难以做到。然而在伊斯兰地区,遵循穆斯林律法的生活不仅顺理成章而且易如反掌,只要跟着大家一起做就好。这是生活在大社区中的特别之处——与其挑战规则,顺其自然让人活得更自在些。并且,在越是律法严格的地区,挑战律法的代价越大。例如阿富汗。

所谓的“顺从”,表现晚饭这件小事上,便是回家让四位太太伺候吃饭,要比带四位太太上街吃饭要容易得多。

我不少弟兄曾表达过对穆斯林世俗生活的羡慕,主要集中体现在对“四个老婆”的向往上。对于那种流着口水的梦呓,本人一律斥之为“幼稚”。要知道,全世界大部分已婚男子都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一夫一妻制是保护男人的,而不是相反。很简单,你认真想想看,带着四位太太一起吃顿晚饭再看场电影 ,就算你是富一代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你也该知道别说四位太太一起跟你抱怨是个什么场面,就算她们一起跟你发嗲你都受不了你信不信?但如果你想一个个带去吃饭看电影 ?——你是想把家里变成战场吗?你难道没看过《大红灯笼高高挂》?

以本人的经验,跟女相处的关键是,你仅仅尊重她们是不够的,你还应该打心底里害怕她们。你以为我言过其实了?那么你猜猜中纪委最称职的线人是谁?还有,你再猜猜看为什么那么多青年才俊都成为了“同志”了?你好好想想吧。

阿富汗的社会环境对女是严重不公平的,我认为起因在于那里的男人们都是明白人,知道她们的厉害,怕死了,所以 结了起来。塔利班政权把持国家时,全国女都不允许上学受教育,出门必须穿“布尔卡”——就是那种一身从头到脚、连眼睛都不能露出来要遮上一层蚊帐般网眼的衣服。现在的阿富汗还有不少人穿“布尔卡”,但明显不是强制要求,穿着比较正常只带头巾的女也有不少。

对于我这样的外人而言,最不可思议的是阿富汗对女的管制之严苛,哪怕是现在这样的后塔利班时代。首先,街上很少能看到女人,满街都是男人转来转去。据介绍说本地默认女子上街都要有男眷属陪伴,自己出来独行是万万不能的。正因为如此,一般餐厅根本就不为女准备座位,豪华一点的饭店则会特意隔出“家庭用餐区”,方便女眷入内脱掉面纱用餐。也有少数例外的,是西餐厅之类的地方,来者都是“新女”,戴的是头巾而非面纱的那些。

我都不敢想象塔利班时代这里会是什么样。越在喀布尔混的时间长,我就越佩服班卓。我出发前刚读过她写的《陌生的阿富汗》。总的来说,这不是一个适合背包皮客的国家,更别说人家还是一姑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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