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可一爱一的小狗,它叫“乐乐”。
它有一身黄色的一毛一皮,好像穿着一件黄色的皮草大衣,摸起来滑滑的。它的身一体高大建筑,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士兵一样。乐乐有一对大大的耳朵,耷一拉在一个像倒着的三角形的脑袋的两侧,别看它的耳朵耷一拉在脑袋的两侧,但是它的耳朵很灵敏,别人说悄悄话它都听得到!乐乐的眼睛亮晶晶的,水汪汪的,像两颗园溜溜的黑宝石。它的鼻子黑乎乎的,像一个大纽扣。嘴巴大大的,还有嘴里红红的舌头和一排排锋利的牙齿。尾巴一毛一茸一茸的像鸡一毛一掸子一样。
它很调皮,有一回,乐乐趁我在睡觉的时候,把我的拖鞋藏了起来,等我起一床一要穿鞋子的时候,发现我的鞋子不见了。我东找找西找找还是没有找到,所以我就把家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乐乐的窝里找到了,原来它把我的鞋子当成了枕头,我批评了它一顿,它可伶兮兮的望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知道错了,请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只好饶了它。
这就是我家调皮的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