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小动物,所以我要一妈一妈一去花鸟市场给我买了只小狗。
小狗可一爱一极了,全身的一毛一是咖啡色的,圆一滚滚的身一体走起路像个皮球在滚一动。两只三角形的耳朵向上竖一立着,好像在聆听着周围的动静。小狗的眼睛圆溜溜,好像两颗黑珍珠在转动。大大的鼻子湿润润的好像是被细雨淋湿过的黑葡萄。它的嘴巴尖尖的,可会叫唤了,见到陌生人就会“汪汪”的叫个不停,真是时刻也忘不了保护主人的职责呀!弯曲着的尾巴向上竖一起时就像雨伞的手把一样,刚劲而有力。四条匀称而不粗一壮的腿,真不敢相信能支撑起它那肥胖的身躯。因为我家的小狗十分喜欢奔跑,所以我就给它取名叫“奔奔”。
奔奔最一爱一吃骨头了。一次我想逗逗它,我看见厨房还有块排骨,就趁奔奔不注意,用一张报纸把排骨包了起来,藏在了一陽一台上。我想:这下奔奔可找不到了。等我中午放学回家跑到一陽一台上一看,“哇”奔奔的鼻子可真灵,居然找到了我藏的那跟骨头。
一天晚上,我带着奔奔出去散步,奔奔在街上奔跑着,一会就看不见它的身影了。我伤心的哭了起来。爸爸对我说:“咱们回家吧,可能奔奔自己会回家的”。我哭啼啼的回到了家,正当我伤心不已的时候,门被撞的“咚咚”的响,我无一精一打采的去打开门一看,就止住了我的“金豆豆”,原来小狗奔奔果真自己找到了家。
我一爱一我家的小狗,我更一爱一它的灵敏和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