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儿童文学书,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它是20世纪全球50本最佳童书之一,全球累计销量高达1500多万册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蟋蟀,它无意中钻进了来旅游的人们的食品袋,一边吃一边被他们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卖杂志的玛利欧给它取名叫“柴斯特”,养在了报摊。它又结交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不过“塔克”和“亨利”竟然是对朋友。玛利欧的母亲非常不喜欢这只小蟋蟀,把它当作“替罪羊”,什么事都嫁祸给它。不过,有时候有些祸还真是“柴斯特”惹的。后来“柴斯特”无意中唱的歌打动了玛利欧的母亲,她每天就叫“柴斯特”不停地唱,于是“柴斯特”便失去了自一由,最后“柴斯特”还是忍不住了,回了老家——康涅狄格州。
其实,这里面隔着一个老大的问题,它便是——自一由。自一由、快乐和荣誉可以组成一个汉堡包,快乐与荣誉是汉堡包上下两层薄薄的面包片儿,中间则是一块美味的牛肉。“柴斯特”的嘴太小,只能咬一层,所以它要仔细思考,它主要想咬的是什么。是啊,荣誉虽然是件好事儿,但是很多时候,还是会让“柴斯特”感到疲惫。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每次十几首歌,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我想,如果换作我,我一定要请“亨利”帮我打开笼子,努力窜上火车,回到家乡,过自己自一由自在的生活。
在它过去的家乡,在草地上,只要太一陽一照着舒服,它都会放怀鸣唱,它不喜欢在黑咕隆咚的地铁站里给别人卖艺。其实我觉得自一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是完全不一样的。有时,在家做作业也是同样的道理呢!就算研究出一题数学难题,我很高兴,也很快乐,但是如果这道题是受着约束,被迫思考出来的,我再怎么高兴,也都不是发自内心的。
今年夏天,我登上了五岳之一——华山,在山顶上嘶心裂肺地吼了一嗓子:“我是男子汉!”那才是发自内心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