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头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生活在大山里,原本老刘头也会像他的祖宗们那样,守着大山和自己家那一亩三分地老老实实的过上一辈子,可是最近这几年山里外出打工的小伙子越来越多,而且逢个过年过节的都会往家里邮一些新奇的玩意,羡慕人呐。老刘头看的是直心痒痒,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用土话来讲就是蔫淘儿,看着是挺老实的,其实背地里捅咕。所以,没多久他就丢下祖上留下来的土地与规矩带着几件衣服踏上了外出打工的旅程。
老刘头如今已经五十开外了,但是也许是大山里养人,身体还算是很健朗。可话又说回来,像什么施工队啊,搬运工啊之类的到底还是做不来的。可老刘头人缘还算不错的,到城市里东溜西逛的也不知怎么着就联系到了在这个城里打工的同村二溜子,要说这二溜子如今可不得了,他在城市里的一个博物馆当保安队长,那家伙头发油光锃亮,扎着个领带,大皮鞋当当的,弄个联络器成天在博物馆里面溜来溜去的,没事就会炫耀一下他新买的手机,人五人六的。不过人还算是好的,见到老刘头后这个热情劲啊,刘叔,刘叔的叫的直欢。听说老刘头要找工作,二话不说拍拍自己的胸脯:“包在我身上了。你侄子没啥大能耐,但是这点事情还是能办到的。”book.sbkk8.coM
所以没过多久,老刘头就穿上了博物馆保安的一身鲜亮的行头,这衣服一新,人立马也就精神了不少,往那人前一站谁也说不出个不好来。而二溜子也乐了:“我说刘叔你这是天生的当保安的料啊。”
而老刘头挺乐呵儿的,白天就拿个联络器四处在各个儿地晃,而晚上则拎着个聚光手电在博物馆里面溜达。
要说老刘头工作的这个博物馆,在附近的城市里还算是小有名气的,别的希奇玩意儿没有,就有一样――也就是所谓的镇馆之宝,那是一具尸体,有着七百多年历史的完整古尸,它的重要性之类的老刘头不懂,只是知道这东西非常值钱,虽然他也不明白一个尸体为什么会值钱。而老刘头见过那具尸体,在进馆的第一天,二溜子带他到处熟悉环境的时候还特意带他来看过,古尸躺在玻璃棺材里,长的是那叫一个难看啊!可是二溜子却挺骄傲的,指着那古尸说:“刘叔,就这玩意值老鼻子钱了。”而老刘头则摇摇脑袋,不明白这城里人的古怪想法,不过他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想跟这具古尸待在一起的,忒渗人了。如果是白天还好说,人来人往的而且又不是他的地儿,所以基本上不用来过,但是等到了晚上尤其是轮到他值班的时候,老刘头这心里就直犯嘀咕。拎着手电跟做贼似的在停放古尸的大殿里面溜过去,决计不会去多看那古尸一眼。为此他还特意去附近的关帝庙求了个护身符回来,整日里的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