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东有个少女,美丽妖娆,家中只有老母。某人同意入赘。成婚那天,张灯结彩,高朋满座,客气洋洋。新郎周旋在酒席之间,为贺喜的人斟酒。忙得不亦乐乎。其实,新郎身在酒席,心在洞房。一阵作揖寒暄还礼后,新郎急急步入洞房,挑开红巾,与新娘对饮。亲友们划拳赌酒,乐得不可开一交一 。正在这时,洞房中传来一声怪叫。只见新郎披头散发,双手掩面,狂奔而出。客人旋即尾随追赶。前面遇到一条大河,新郎跳入水中,顿时被狂涛淹没。母女俩捶胸顿足,痛哭流涕,大骂客人:“你们见死不救,简直就是故意害他!只好找你们要人了!”即告到县衙,此案苦于无头无绪,死不见一尸一,查来查去,很久还不能决断。
新任知县廖公仔细研究案件后,忽然若有所悟:“新郎投河,新娘母女却诬告宾客见死不救,显然强词夺理。其实,让客人齐声证明新郎自一杀才是真正目的!”母女俩为啥这样做,这里边一定有文章。廖知县扮着算命先生,竖着“半仙”幡,念着“子丑寅卯”卦语,找到新娘家的邻居,探问新娘家有无反常形迹。
邻人说:“有个富豪与她家无亲无故,这些天忽然来往密切,令人怀疑。但成婚那天新郎发狂,众目所睹,怎么会有其他缘故呢?”
廖知县问:“当时新郎的面色怎样?”
邻人说:“他披头散发,双手掩面,看不清楚。”
廖知县听毕,心里有了眉目:恐怕奥妙就在这里。
廖知县派人到新娘家门口察看动静。不久,差役回来报告说,那富豪又到新娘家去了。知县马上换上官服,率兵搜查新娘家。母女俩惊慌不安。可搜了半天,没有结果,母女俩舒了口气。廖知县来到新娘房中,叫人把床 搬掉,用皂靴踩踩床 下的地板,顿觉异样,又叫人搬动地板,露出一个地道。差役从中提起吓成一一团一 的富豪。母女俩见机关败露,面如土色。旋即,又在院中的一堆新土下面挖起新郎的一尸一体。在事实面前,他们只得如实招供。
原来,新娘在成婚之前,就被富豪看中,得了大量钱财后,两人勾搭成奸。为了达到长远同一居 的目的,决定除掉新郎。他们蓄谋已久,在床 下挖了地道。新婚之夜,新娘假献媚情,把新郎灌醉酒,富豪从地道里钻出来把新郎掐死藏起来。那个投水的“新郎”,则是富豪收买的一个善于游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