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天涯知识库 · 短篇科幻小说精选
目录
位置: > 外国文学 > 短篇科幻小说精选 >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作者:保罗·科尔贺

译者:周慧玲

(本书又名:《练金术士》)

第一章

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

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

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

他起身,拿起曲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惯了它们的作息。

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

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以免被骗。

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

“我有羊要卖。”男孩告诉商人。

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

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的眼睛。

“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

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

“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

“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

“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

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他付了羊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的流牧羊人一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

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升到地平线时,气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

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

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

“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

“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

“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

“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

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

“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

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

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

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

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

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下;也许已有其他牧羊人抢先一步追求她了,说不定还是位拥有更多羊只的牧羊人,但他不愿去设想这种可能

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他想道,再次注视太的位置,并加快脚程。他忽然想起,台里发有一个老女人会解梦。

老女人引着男孩进入屋后侧的一间房里;房内摆着桌子、两张椅子,以及耶稣圣心像,隔着一片彩色珠帘可以看见她的起居室。老女人坐着,并叫男孩也坐下。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安静地祷告。

老女人祷告的样子很像吉普赛人。男孩在路上曾遇见过吉普赛人;他们也旅行,只是不带羊群罢了。听说吉普赛人靠着欺骗维生,又有人说吉普赛人专和魔鬼打道、并拐骗小孩到他们的帐篷里做隶。年幼时的他怕死了吉普赛人,如今当这个吉普赛女人握住他手的时候,那份恐惧感又回来了。

可是她墙上挂着耶稣圣心像,男孩想着,一面极力稳住心头,不让手颤抖,他可不想让那个吉普赛女人看出他的恐惧。他暗自默诵了一遍天父经。

“真有趣,”那女人说,她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男孩的手,说完后陷入长长的沉默。

男孩紧张起来,手开始颤抖,那女人也感觉到了。男孩迅速开手。

“我不是来让你看手相的。”他说,开始后悔自己来这里。他考虑一下,是不是干脆给她钱快快身比较好,对于这个占据他太多心思的梦境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了。

“你来是希望我能帮你解梦,”那女人说,“梦是上帝的语言。当他用我们的语言说话时,我能够解释,可是当他用心的语言对你说话时,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不过,我还是可以给你建议,并收取润金。”

另一个骗人的把戏,男孩想,但他还是决定试试看。牧羊人总不放过任何与狼、干旱搏斗的机会,这样的生活才会更刺激。

“我作了两次相同的梦,”他说,“梦见我和我的羊群来到一个草原上,一个小孩出现和我的羊群们玩耍。我一向不喜欢别人这样做,因为羊儿怕生,不过小孩子好像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和动物玩而不惊吓到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动物能分辨人类的年龄。”

“多说一点你的梦。”女人说:“我必须回去煮东西,而显然你并没有太多钱,我不能给你太多时间。”

“那个小孩继续和我的羊群戏耍了好一阵子,”男孩有点沮丧地继续说,“突然,那个小孩拉着我的双手,带我去到金字塔那里。”

他停顿了一会,看看那女人知不知道金字塔在哪里。不过她没说什么。

“然后,在金字塔那里……”他慢慢说那三个字,好让那个女人能够听明白,“那个小孩对我说:‘如果你能来这里,就会发现宝藏。’正当他要指出宝藏的位置时,我却醒了过来。两次梦都是这样。”

女人沉默许多,然后又握起他的手仔细研究。

“我现在先不收你任何费用,”她说,“不过,如果你发现了那宝藏,我要十分之一。”

男孩松口气大笑——这样他就不必为了一个藏宝梦而损失他微薄的财产。“好吧,为我解梦。”他说。

“首先你要发誓,将来你所得宝藏的十分之一归我,以报答我对你说的话。”

牧羊人发誓他一定会这样做。老妇人要他对着耶稣圣心像再发誓一遍。

然后她说:“按照世俗的说法,这是一个梦,我能够解释它,可是这个梦非常难解。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必须分给我一部分宝藏。我的解释是:你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我从没听过这些金字塔,但是,如果确实有个小孩带你去看了这些金字塔,它们一定真的存在。在那里你将会发现宝藏,成为富翁。”

男孩很惊讶,接着一阵气闷。这种话谁不会说嘛!不过他接着又记起来,他并不需要付钱给老妇人。

“我不是费时间来听你说这些的。”他说。

“我说了,你的梦比较难解。最寻常的事物往往最不平常,只有智者才能洞悉。因为我不是智者,所以我还学了其他的技艺,例如看手相。”

“好吧,那我怎么去到埃及呢?”

“我只负责解梦。我可不知道怎么实现梦境。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必须依赖我女儿照料三餐。”

“如果我不去埃及呢?”

“那我就拿不到我的酬劳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

然后妇人叫男孩离开,说她已经费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了。

男孩不免觉得很失望;他决定再也不相信梦了。他想起来还有一大堆事该做呢;去市场吃点东西、换一本比较厚的书。做完这些事以后他在广场的一张板凳上坐下来,试饮新买的酒。这天天气很热,而酒让人神振奋。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门一位朋友的牛舍里。他在这城里认识不少朋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的情形一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

他决定等太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的女儿见面了。

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的书。第一页描述一场葬礼,书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一天他写一本书,一定每次只介绍一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

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的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的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

“那些人在做什么?”老人指指广场上的一群人。

“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

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的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难的事。他已经想像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的眼神,听他解释羊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了,在解释剃羊技术的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的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的,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的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的,因为她不识字。

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一口男孩的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了。

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么书。男孩真想用粗鲁的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一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的父亲一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一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么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了。

“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的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

男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的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快去换另一本书。

“这本书了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的书一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来作结尾。”

“什么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在全然的惊讶下,男孩脱口问。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我就不会这样。”男孩说,“别人希望我当一个神父,我却决定做个牧羊人。”

“那好多了!”老人说,“因为你真的很喜欢旅行。”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男孩忖道。在这同时,老人翻阅著书页,似乎无意把书还给他。男孩注意到老人的衣服很奇怪,有点像阿拉伯人。在这一带地方来说,穿着阿拉伯服装的人并不稀奇。非洲距离台里发很近,只要乘船渡过窄窄的海峡,几个小时就到了非洲。这座城里常可以看见阿拉伯人,或者正在做买卖、或者正在进行一天数次奇怪礼拜。“你打哪儿来的?”男孩问。

“从好几个地方来的。”

“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

“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

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

“还不就是那样。”

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

“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

“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大笑。“我是撒冷之王。”

人类就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

“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

“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

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

“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

“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

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

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

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

“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

“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

“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

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

“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

“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

“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

“因为我想要旅行。”

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

“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

“他曾经想过,”老人说,“不过,面包师傅的地位比牧羊人要来得高。面包师傅有自己的房屋,而牧羊人却只能睡在野外。每个父母都比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嫁给面包师傅,而不是牧羊人。”

男孩感觉心咚地跳了一下,想起商人的女儿。在她镇上也一定有个面包师傅。

老人继续说道:“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重要。”

老人再度翻著书页,并似乎打算要从翻到的那一页读起。过了好半晌后,男孩突然问老人,“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想要完成自己的天命,也因为你正好处在一个想要放弃它的时刻。”

“而你总是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吗?”

“不一定是像这种方式,但我总是会出现,也许是以这种面貌,也许是另一种。有时我甚至是以解答或者灵感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另外一些重要时刻,我则扮演着促使事情更顺利进行得触媒。我还做过许多其他的事,不过多半热门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我做的。”

老人提起在一个星期前,他以一块石头的形貌出现在一个矿工眼前。那矿工放弃一切,就只为了挖掘翡翠。他已经在一条河里挖了五年,检视了成千块矿石,只为了能挖掘出一块翡翠。他几乎要放弃了——而其实他只要再挖掘一块矿石,仅仅再一块就好了,他就会发现他所要找的翡翠。因为那矿工放弃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他的天命,所以老人就决定要促成他的愿望。他把自己变成一块石头,滚到矿工脚边。积压了五年的怒气和摧折感,使得矿工抓起石头往旁边掷去。在用力过猛之下,石头竟击落了另一块矿石。矿石裂开,露出有始以来最美丽的翡翠。

“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老人说,语气中带着某种尖刻。“也许这也正是人们会那么快放弃它的缘故。很遗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男孩想起老人曾提到宝藏的事。

“宝藏要靠流水的力量冲刷才能露出来,但也正是同一个力量把宝藏埋在底下。”老人说,“如果你想要找到你的宝藏,就必须给我十分之一的羊。”

“如果我付给你宝藏的十分之一呢?”老人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你一开始就去承诺你根本还未拥有的东西,你就会失去勇往直前的欲望。”

男孩告诉老人,他已经答应要把宝藏的十分之一付给那位解梦的吉普赛女人。

“吉普赛人很擅长这个。”老人叹口气,“不过这样也好,你就会学会了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光之武士试图要告诉人们的。”

老人把书递还给男孩。

“明天这个时间,你把牲畜中的十分之一给我,然后我会教你怎么去找你的宝藏。午安!”

老人消失在广场的某个角落。

第二章

男孩又开始读他的书,却不再能专心了。他又紧张又沮丧,因为他知道老人说的是对的。于是他走去面包店买了一条土司,同时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那个面包师傅关于老人提到他的事。

有时事情还是顺其自然好了,他忖道,并决定还是不说为妙。如果他说了,面包师傅可能就要花上三天时间去思考是否要放弃这一切——这一切他已经越来越惯的生活。男孩不愿造成面包师傅的困惑。所以他开始在这个城市中四处晃荡,并发现有一间小房子的窗口正在贩售前往非洲的船票。他知道金字塔就在非洲。

“需要什么吗?”窗口后的男人问。“等明天再说吧!”男孩说着走开。只要卖掉一头羊,他就有钱到海峡的另一岸。这念头吓住了他。

“又是一个作白日梦的,”售票员看着男孩走开,对他的助手说,“他根本没钱旅行。”

当他站在票窗口前,男孩想起他的羊群,决定应该回去做个牧羊人。这两年内他已经学会了做个牧羊人该具备的种种技巧:他会剃羊、会照顾怀孕的母羊,也有能力保护羊群不受野狼侵害。他知道安达鲁西亚上所有的肥美草地,也明白每一头羊的合理售价。

他决定尽可能绕最远的路回去朋友的牛舍。当他经过城堡的时候,临时起意,沿着石造斜坡爬上城墙的最顶端。从城墙的顶端,他可以眺见非洲。曾有人告诉他,摩尔人就是从那儿来的,然后侵占了整个西班牙。

从他所站的地方,他几乎能鸟瞰整个城市,包括他和老人谈话的那个广场。

诅咒那一刻让我遇见了他,男孩想。他本来只是进城来找个人帮他解梦而已,可是那个吉普赛女人和老人却不管他是个牧羊人。他们都不明白,牧羊人就该跟他的牲畜在一起。他了解每一头羊的每一件事:哪一头羊跛脚、哪一头羊两个月以后要生小羊,还有哪一头羊最懒惰。他懂得怎么帮它们剃、怎么宰杀它们。万一他决定离开它们,这些羊铁定会完蛋。

起风了。他知道这种风,当地人称它黎凡特风,因为当年摩尔人就是乘着这种风,从地中海东岸的黎凡特来的。

黎凡特风越吹越强。我正在这里,在我的羊群和我的宝藏之间,男孩想道。他必须在他已经惯的东西和他想要拥有的东西之间作抉择。还有那个商人女儿。不过,她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她并不依赖他过活,也许她根本不记得他了。他很确定,对她来说他出现的那天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两样。对她来说,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而日子之所以会相同,是因为人们不能珍惜每天发生的事。

我离开了我父母,我母亲,还有我的城镇。他们逐渐惯了没有我,我也惯了没有他们。总有一天我的羊儿们也会惯没有我在身边,男孩想。

从他此刻坐着的地方,可以观察着广场。人们川流不息进出面包店。一对年轻的情侣正坐在他和老人曾坐过的板凳上接吻着。

“那个面包师傅……”他对自己说,却没再想下去。

黎凡特风持续增强中,他可以感觉风正拍打着他的脸。这风曾带来了摩尔人,也吹来了沙漠和罩着面纱的女人的味道。风中混合著汗水和男人的梦想,那些男人曾经离开家园,迎向未知、黄金、冒险——还有金字塔。

男孩嫉妒起这风的自由自在,同时看见了自己也可以拥有相同的自由无羁。没有什么可以阻绊他,除了他自己。羊群、商人女儿、安达鲁西亚的草原,都不过是他迈向命运终点的一步罢了!

隔天中午,男孩和老人碰面。他给老人六头羊。

“我很惊讶,”男孩说,“我的朋友竟然立刻就买下其他的羊。他说他一直梦想要当个牧羊人,那实在是个好兆头。”

“事情总是如此,”老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当你第一次玩牌,总是会嬴。新手的好运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希望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让你先尝点甜头。”

老人开始检验羊群,发现了那只跛脚的羊。男孩解释说,不必太在意它的跛腿,因为它是羊群中最聪明的一只,而且它生产最多的羊

“宝藏在哪里?”他问。

“在埃及,靠近金字塔的地方。”男孩呆住了。那个吉普赛女人也说过同样的事,却未向他收费。

“你必须遵从预兆,才能发现宝藏。神已经为每个人铺好了路,你只需要去解读他留给你的预兆。”

在男孩能回答之前,一只蝴蝶出现,拍翅飞进男孩和老人之间。男孩想起有一次他祖母说的,蝴蝶是好个兆头,就像蟋蟀、就像蜥蜴,和四瓣醡酱草。

“没错,”老人说,好似他可以读出男孩心里的想法,“就像你祖母教你的,这些都是好兆头。”

老人解开斗篷,男孩被眼前所见的东西吓了一跳。老人在斗篷下穿一件用厚金片做成的盔甲,上面缀满各种珍贵的宝石。男孩回想起前一天看见的强烈光芒。

他果然是个国王!他一定是用伪装来避开盗贼。

“这两个给你。”老人说,从盔甲上取下原先缀在盔甲中央的一颗白色石头,和一颗黑色石头。“它们叫做乌陵和土明。黑色石头表示‘是’,而白色石头表示‘否’。当你不会解读预兆时,它们会帮助你。记住,只问关键的问题。”

“但你还是尽可能自己想办法作决定。宝藏就在金字塔;这点你早就知道了,不过我还是德收下六头羊作为代价,因为是我帮助你下定决心的。”

男孩把石头放进袋子里。从此刻起,他要自己作决定。

“不要忘了,你所遇见的所有事物都只为了一件事,再也没别的。也别忘记解读预兆。最重要的,不要忘了遵循你的天命直到最后。在我离开前,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商店老板教他的儿子到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那儿,去学幸福的秘密。少年于是穿越沙漠,跋涉了四十天,终于来到一座盖在山顶上的美丽城堡。那是智者住的地方。

他本以为会遇见一位摆脱尘俗的智者,结果他一踏入城堡大厅,却看见了闹哄哄的聚会,商人来来去去,人们挤在各个角落里聊天,一个小型的乐正在演奏着抒情音乐,还有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道美味佳肴。而智者正在跟每个人谈话,少年只好等候了两个小时,直到终于轮到他和智者说话。

智者专心听少年解释他来这里的原因,却说他没时间立刻解释幸福的秘密。他建议少年到四处去逛逛,两个小时后再回来。

‘同时我也要你做一件事,’智者递给少年一根汤匙,匙上滴了两滴油。‘当你在四处逛的时候,不要让油滴出来。’

男孩开始沿着城堡的楼梯爬上爬下,眼光却一刻未离开汤匙。两个小时后,他回到大厅,找到智者。

‘好啦,’智者问,‘你有没有看见挂在餐厅里的波斯壁毯?你有没有欣赏那个心设计的主花园?那可是花了十年才造好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图书馆里那张美丽的羊皮纸呀?’

男孩觉得十分尴尬,坦承他根本什么也没注意看。他只全神贯注不让油滴出来。

‘那就再回去欣赏这个城堡的美丽壮观吧!’智者说,‘你不应该相信一个人,如果你不了解他的房子。’

于是少年就放松心情,开始探索这个城堡。这一次,他仔细地欣赏了天花板、地板,和樯上的绘画,他看了花园,也瞭望了四周的山景、美丽的花朵,还有各个心挑选的艺术品。等再回到智者身边时,他仔细描述了他所见的一切。

‘可是那些油呢?’智者问。

少年低头看汤匙,发现汤匙里的油早就没了。

‘我只能提供你一个建议,’这个最有智慧的人说,‘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赏世界上所有的奇妙景观,但不要忘了汤匙里的油。’”

牧羊人没有说话。他了解老人告诉他的故事。一个牧羊人可以热旅行,但绝不能忘了他的羊群。

老人凝视男孩,举起双手,在男孩的肩上做了一些奇怪的手势。然后他带着羊儿离开。

在台里发的最高处,耸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那是摩尔人盖的。从城墙上可以眺望非洲。

就在那天下午,撒冷王麦基洗德来到城墙上,坐在那儿,任由黎凡特风吹拂着他的脸。羊群在附近不安地动着,它们还不惯新的主人,和这么多的改变。它们想要食物和水。

麦基洗德观看着一艘船启航离开港口。他不会再看见那个男孩了,就像他后来再也没见过亚伯拉罕,自从他向亚伯拉罕收了十分之一的费用以后。这是他的工作。

神是不该有欲望的,因为他们没有天命。然而,撒冷王却万分渴望那个男孩能够成功。

实在是太遗憾了,那男孩很快就会忘记我的名字了,他想道。我应该再念一遍给他听的。这样,当他提到我的时候,就会说我是撒冷王麦基洗德。

他望向天空,感觉些许羞赧地说,“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正如您所说的,我主。但是一个老国王有时还是需要以自己为荣。”

非洲是个奇怪的地方,男孩想。

他正坐在一间酒吧里,这间酒吧和男孩刚经过的丹吉尔狭长巷道里的其他酒吧,没什么两样。他的四周坐着一些男人,他们正传递着一根巨大的烟斗,轮流着。这几个小时来,他已经看见过这城里的男人们手挽着手走路、看见过蒙着面纱的女人,也看见了神职人员爬上高塔祈祷——而他四周的人全突然伏跪在地上,额头触地。

“异教徒的仪式。”他对自己说。当年在神学院就读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骑白马的画像。在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手上握着出鞘的宝剑,而他的脚边正匍匐着一群类似的人。男孩觉得既不舒服又孤立。这些异教徒看起来真像魔鬼。

除此之外,男孩突然想起一件糟糕透顶的事:因为太匆忙就上路了,所以他忘了一件事——只是一个细节,却会让他很久都找不到他的宝藏——他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只说阿拉伯文。

酒吧主人走过来,男孩就指指隔桌人正在喝的酒。结果那竟是一杯苦苦的茶。男孩比较喜欢酒。

不过他现在不需要在意这些。他全心想着他的宝藏,还有怎么去挖出宝藏。他的钱包里有一笔丰厚的钱财,那是他卖掉羊所得到的,而男孩知道,钱可以带来奇迹;有钱人绝不会孤单的。不需要很久时间,也许只要几天,他就可以到达金字塔了。那老人不会骗他的,不管怎么说,一个身穿着金盔甲的老人不需要为了六头羊来欺骗他。

那老人曾提到了迹象和预兆,而当男孩渡过海峡时,他也想到了预兆。老人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当男孩还在安达鲁西亚平原时,他也已经逐渐学会了从观察土地和天空来选择路径。他发现,如果某一种鸟出现就表示附近有蛇,而如果出现了某一种矮灌木丛,就表示这地区有水源。这是他的羊群教会他的。

如果神能够把羊带领得这么好,相信他应该也会同样来指引人,男孩想,这让他心里舒坦多了。茶喝起来也没那么苦了。

“你是谁?”他听见一个声音用西班牙语问他。男孩松了一口气。他才正想着预兆,就有人出现了。

“你怎么会说西班牙语?”他问。对方是一位穿着西方服饰的年轻人。那人看起来和男孩差不多年纪、身高也差不多。

“这里几乎每个人都会讲西班牙语,我们离西班牙不过两个小时船程。”

“坐下来,我想和你谈一笔生意。”男孩说,“帮我叫一杯酒,我讨厌这种茶。”

“这个国家不供应酒。”年轻人说,“此地的宗教禁止喝酒。”

然后男孩告诉这个年轻人,他想要去金字塔。他差一点就说出宝藏的事,但决定还是不要。如果他说了,也许这个阿拉伯人也会跟他索取部分宝藏,作为带领他去金字塔的酬劳。他想起老人说的,千万不要把自己尚未到手的财富作为酬庸。

“我希望你能带我去那里,如果你能。我会付你向导费用。”

“你知道怎么去吗?”新朋友问。

男孩发现酒吧老板站在他们附近,正专心听他们的谈话。酒吧老板的出现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不过,他刚找到一个向导,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你必须越过整个撒哈拉沙漠,”年轻人说,“想要越过沙漠,你得要有足够的钱才行。”

男孩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不过他信任老人说的,当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来帮你的忙。

男孩从袋子里取出钱来,拿给年轻人看。那个酒吧老板也凑上来看。两个人用阿拉伯语谈了几句,酒吧老板看起来很生气。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新朋友说,“他叫我们离开。”

男孩松了一口气。他站起来付钱,但那个酒吧老板抓住他,开始用一连串愤怒的语句对他说话。男孩觉得自己够强壮来反击,可是他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家。他的新朋友推开酒吧老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他想要你的钱。”他说,“丹吉尔跟非洲其他的地方不同,这里是个港口,而港口总是有小偷。”

男孩信任他的新朋友,他帮助他脱离了险境。男孩拿出钱来数了数。

“明天以前,我们就可以抵达金字塔了。”年轻人接过钱来说,“不过我必须去买两匹骆驼。”

他们一起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街道里摆着各种摊位,上面都有出售物品的符号。然后他们来到一个大广场的中央,那里正有个市集。成千上万人正大声论价,卖东西,买东西;蔬菜被摆在一些匕首当中叫卖、地毯被放在菸草边展示。不过男孩仍全神盯着他的新朋友看。毕竟年轻人拿走了他全部的钱。他曾想过叫年轻人把钱还他,又担心这么做会显得不够友善。他实在不太懂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

“我只要盯着他就好了,”他对自己说。他可比他的新朋友要来得强壮许多。

突然,在一混乱中,他看见了一把绝美的剑。剑鞘上镶着银饰,剑把是黑色的,缀满珍贵的宝石。男孩决定,等他从金字塔回答,他一定要回来买这把剑。

“你问一下摊子老板那把剑怎么卖?”他对他的新朋友说,然后他突然明了自己被放鸽子了——就在他转头看那把剑的时候。他的心扭拧,好似胸腔突然被压缩着。他不敢抬头去张望,因为他知道他将会发现什么。他继续盯着那把美丽的剑看了一两秒,直到集蓄了足够的勇气,才转过身去。

在他的四周仍是那个市集,人群来来去去,叫卖声此起彼落,还有奇怪食物的味道……他看见了一切,就是看不到他的新伙伴。

男孩极力说服自己,他的新朋友只是一时意外地和他分开了,他决定站在原地等他回来。就在他等候的时候,一位神职人员爬上附近的高塔,开始祈祷。市集里的每个人纷纷跪下,额头触地,跟着祷告。然后,就像一群勤勉的蚂蚁般,市集上的人卸下他们摊位,离开。

也开始落山了。男孩望着落日渐滑下它的轨道,直到它隐没入环境在广场四周的白色山峰。他想起这天早上当他看着太升起时,他还在另一个大陆上;那时他还是一个牧羊人,身边有着六十头羊,等着去跟一个女孩儿碰面。这天早上他对于即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很清楚,他踩在一块他很熟悉的草原上。可等到日落时,他却在一个不同的国家里,变成一个陌生国家的陌生人,他甚至不会说人家的语言。他不再是个牧羊人了,也没有半钱可以回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这一切都发生在日出和日落之间,男孩想。他觉得自怜而且悔恨,他的人生竟然起了这么迅速而剧烈的变化。

他有些羞愧地发现自己想哭。以前他甚至不曾在他自己的羊群面前哭,可是如今这个广场上空无别人,他又离家这么远。他哭了起来,为着上帝待他不公,为着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上帝在惩罚一个相信梦的人。

当我拥有我的羊时,我很快乐,我也让周遭的一切都很快乐。人们看见我来了,也很高兴,他想道。可是现在我却悲伤又孤独。我快要变得尖刻又猜疑,只因为有人背叛我。我也会嫉妒那些找到宝藏的人,只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而且我会越来越鄙视我自己,因为我太渺小了,不足以征服这个世界。

他打开袋子,看看自己还拥有什么:说不定还有一两片三明治碎屑,那是他在船上吃剩的。结果只发现了一本厚重的书、他的夹克,还有老人给他的两颗宝石。

他凝视着两颗宝石,心情陡然变得轻松不少。因为他用六只羊换来了这两颗珍贵的宝石,它们可是从一个黄金甲胄上拔下来的。他可以把这两颗宝石卖了,买一张回程的船票。不过这一回,我会变得比较聪明了,男孩心想,同时把两颗宝石从袋子里拿出来,改放到衣服的口袋里。这是一座港口城市,而我为一信任的朋友曾告诉我,港口城市总是充满了小偷。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个酒吧老板会那么升起。那个老板一直试图要告诉他,不要信任那个年轻人。“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只肯相信自己要相信的,不肯去看清事情究竟真正是怎么一回事。”

他用手指缓慢地抚过宝石,感受着石头表面和它们的度。它们是他的宝藏。仅仅是握着它们,就让他觉得好过一点了。它们让他想起了老人。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老人这样说过。

男孩试图想了解老人话中的真谛。此刻他正在一个空荡荡的市集上,身上没有半钱,也没有羊群需要他带领才能度过夜晚。然而,这两颗宝石却能证明,他确实曾经遇见过一位国王——那位国王完全了解男孩的过去。

“它们叫乌陵和土明,可以帮助你解读预兆。”男孩把宝石放回袋子里,决定来做个实验。老人曾说过,一定是要问非常明确的问题,而且在问之前,一定得知道他要问的是什么。所以,他就问,老人的祝福是否仍在?

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石头,那是“是”。

“我会找到我的宝藏吗?”他问。

他把手伸入袋子里,想抓出一颗石头,结果两颗宝石都从袋子的破洞滑出去,掉落地面。男孩从没注意到自己的袋子居然破了一个洞。他蹲下来,想捡起乌陵和土明,把它们放回袋子里。可是当他看见它们散落在地上,脑中响起了老人说过的另一句话。

“学着去辨识预兆,并遵从它们。”那位老王说。

一个预兆。男孩对自己微笑。他捡起两颗宝石,放回袋子里。他也不打算缝补袋子的破洞了——反正这两颗宝石随时可以掉出袋子外,只要它们想。他已经学会了有些事情不该问,同样地,他也不应该试图去摆脱自己的天命。“我发誓,我会自己作决定。”他对自己说。

不过,宝石告诉了他,老人仍与他同在,这让男孩觉得比较有信心。他再次环顾空旷的广场,这次觉得不像刚才那么绝望了。这不是个陌生地方,这是个新的地方。

毕竟,这就是他一向渴求的:去认识新的地方。就算他最终仍无法抵达金字塔,但总归还是比他认识的其他牧羊人旅行到最远的地方来了。噢,光是知道这两个具体只有两小时船程的城市差异这么大,就够他们惊讶的了!即使他此刻所在的新世界是如此空旷,但他已见识过这广场曾经有过的生气勃勃,而且他绝对不会忘记那景象的。

他想起那把剑。这念头让他有点痛苦,不过他真的从未见过像那样的一把剑。默想着这些,让他忽地明白了,他正处在一个抉择点上——或许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偷的受害者,或者把自己视为一位探险家,正探寻着他的宝藏。

“我是个探险家,我正要去找寻我的宝藏。”

他被人摇醒。他在广场上睡着了,而此刻广场上的一切将复苏。

他环顾四周,寻找着他的羊群,然后忽地明白,他正身在一个新的世界。不过他已不再悲伤,反而觉得很高兴。他不再需要为他的羊群去寻找食物和水源,他只要寻找自己的宝藏就好了。他的口袋里没有半文钱,可是他有信念。昨晚他已经决定了,他将要像他曾读过的那些伟大的探险家一般。

他缓步地走过市集。商人们正在架设帐篷,男孩帮助其中一个糖果小贩架起他的摊位。这个糖果摊贩的脸上泛着笑容:他很开心,因为明白自己的生命在做什么,而且正准备好要开始新一天的工作。糖果小贩的笑容让男孩想起老人——他遇见的那位神秘的老王。“这位糖果小贩并不是因为将来可以去旅行,或者可以娶一位商店老板的女儿,才来卖糖果的,他做这个是因为他喜欢卖糖果。”男孩心想。他明白他能够像那个老人一样了——感觉得出来一个人究竟是向着或背离他的天命。只要注视他们就行了。这并不难,只是我从未这么做过,他想。

待摊位就绪,那位糖果小贩把当天做的第一份甜点送给男孩。男孩向他道谢,然后吃了甜食,继续上路。当男孩走开几步路后,突然回想起,刚刚两人在架设摊位时,一个说着阿拉伯语,而另一位则说着西班牙语。

他们彼此都完全了解对方的意思。

这宇宙间必然存在着一种语言,不需要依赖任何字句,男孩想。我早就从和羊群相处的经验上发现了这件事,原来人和人之间也可以如此。

他学会了一点点新的事,虽然有一部分他早已体验过了,但他却是第一次认知到这些。之前他从未认知这些,因为他尚未准备好。如今他已然明白:如果我能够了解那种不依靠任何字眼的语言,那么我就能了解这个世界。

他决定要放松心情并且优闲地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唯有如此,他才能解读预兆。他知道这需要一点耐心,不过,牧羊人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一旦他看清楚了这点,他发现即使自己身在陌生的土地上,还是能运用他从羊群那里学来的智慧。

“万物都为一。”那个老人曾经这样说。

这天清晨,水晶商人醒来,心中浮起一贯的渴望。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三十年:有一间位于斜坡路顶的小商店,很少客人经过这儿。如今再去改变什么都太迟了,他唯一会做的事,就是买进和卖出水晶玻璃用品。曾有一段时间,他的水晶店很出名,阿拉伯商人、法国和英国来的地理学家、永远衣冠楚楚的德国士兵,他们都会来他的店里。那时候,卖水晶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他也曾幻想着,有一天他将会变得很有钱,而且等他年老时仍然美女随侍。

但,随着时光逝去,丹吉尔改变了。邻近的修达发展得比丹吉尔迅速,丹吉尔的商业就没落下来。邻居都迁走了,山坡上只剩下一两间小商铺。不再有人辛苦地爬上山坡,只为了狂几家小商店。

可是这个水晶商人别无选择啊!他已经耗尽了三十年时光在买卖水晶,现在要去做别的事,对他来说都太玩了。

他花了整个早上观察这条罕有人来往的街道。他这么做已有数年了,完全知道什么时刻会有什么人经过门前。可就在午餐时间前,有个男孩停在他的商店门前。那男孩穿着普通,不过,水晶店老板明的眼睛早就看穿了这个男孩没有钱买水晶的。毫无由来地,水晶店老板决定延后一点再去吃午餐,先等这个男孩走开。

门上挂着的招牌说明了这家商店的人能说好几种语言。男孩看见商店柜台后有一个男人。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擦拭这个橱窗后的水晶物品。”男孩对那个男人说,“它们现在这种样子,一点都吸不起别人的购买欲。”

那个男人盯着他,没半点儿回应。

“代价就是你提供我吃的。”

那男人还是不吭声,而男孩察觉到他面临抉择。在他的袋子里,有一件夹克——沙漠里他是不需要穿夹克的。他拿出夹克,开始擦拭那些水晶玻璃品。在半小时内,他已经擦完了橱窗内所有的玻璃,而在他擦的这一时间里,有两个客人上门,买走了一些水晶。

当他擦拭完毕,他要求那个男人给他一点吃的。

“我们一起出去吃午餐吧!”那个水晶店老板说。

他在门上挂一个告示牌,然后带着男孩去附近一家小咖啡厅。当它们在那家咖啡厅里唯一一张桌子边坐定时,水晶商人笑了起来。

“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擦那些水晶的,可兰经里要求我必须喂饱饥饿的人。”

“哦,那么你为什么让我继续做呢?”男孩问。

“因为那些水晶脏了,而你我都需要把脑海中不好的想法去除掉。”

他们吃饱后,水晶商人对男孩说,“我希望你到我的店里来工作。当你工作的时候,有两个客人上门,这是个好预兆。”

大家都在说预兆,牧羊人心想。可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他们在说的究竟是什么。就像我这么多年来都不明白,我一直在用着一种无言的语言,对我的羊儿说话。

“你愿不愿意为我工作?”商人问。

“我可以帮你做到今天结束。”男孩回答,“我可以一直工作到半夜,甚至直到天亮,把店里所有的水晶都擦拭干净。我要你付给我工资,好让我明天可以上路去金字塔。”

商店老板大笑,“即使你一整年都帮我擦遍店里全部的水晶玻璃……甚至你每卖出一件水晶玻璃,我就让你成,你也还是需要借钱才能去得了金字塔。这儿离金字塔可有好几千公里远!”

瞬间,一阵深沉的静默笼罩住周围的一切,整个城市像是沉睡了过去。市集上未曾传来任何声音,没有摊贩叫价的声音,没有人爬上高塔去祈祷。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探险,没有了老国王,没有了天命,没有了宝藏,也没有了金字塔。好像整个世界瞬间沉默下来,因为男孩的灵魂已经寂然。他坐着,脑中一片空白地瞪着咖啡厅的门,真希望自己已突死去,而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也在那一刻永远结束。

商人困惑地望着男孩。今天早上他在男孩身上看见的快乐,此刻突然消失了。“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让你能够回到你的国家,年轻人。”水晶商人说。

男孩没说什么。他站起来,整理衣服,拿起他的袋子。

“我替你工作。”他说。

过了长长的沉默后,他加了一句,“我需要钱,好买些羊。”

第三章

男孩为水晶商人工作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就明白,这并不是那种会让他快乐的工作。水晶商人成天待在柜台后面喃喃叨念,提醒男孩要小心拿着那些水晶、不要打破了任何一件物品。

不过他还是继续做这工作,因为水晶商人对他很好,虽然水晶商人实在太发牢了。而且每当他卖出一件货品,水晶商人也果真给他相当优厚的成,如今他已经存了不少钱在身边。有天早上他算了算,如果他每天继续这样工作,差不多一年以后他就可以买一些羊了。

“我想作一些放水晶的展示架,”男孩对商人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商店外面摆放货品,吸引那些路过斜坡下的人。”

“我从没这样做过,”商人回答,“这么一来,大家路过的时候就会撞到它,水晶就会被撞碎了。”

“噢,以前我赶着羊经过草原的时候,如果遇见蛇,有些羊就会死,可是对羊和牧羊人来说,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商人转过身去招呼一个要买三件水晶玻璃的客人。他这家店的生意比以前要好得多……日子好像回到了从前当这条街还是丹吉尔的主要观光点时。

“生意确实比以前要好,”当客人走了以后,他对男孩说,“我现在做得比以前好,你也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为什么还去要求更多呢?”

“因为我们得去回应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预兆。”男孩不假思索地说,说完之后很后悔,因为商人并未遇见那位国王。

“这叫做心想事成,新手的好运道,因为生命要你去完成你的天命。”那老人曾经这样说。

不过商人明白男孩的意思。男孩出现在这家店就是个吉兆,而且随着时间过去,大把大把钱流进收银机之后,商人从未后悔他雇用了这男孩。他付给男孩的钱比男孩嬴得的要来得多,因为一开始商人并没有想到生意会那么好,所以就提供了一个很高的成比例。他想男孩很快就要回去牧羊。

“你为什么想要去金字塔?”商人问,想把画题转离展示架的事。

“因为我听过它们。”男孩回答,并未提到他作的梦,宝藏的事如今变成一个纯然伤痛的回忆,他避免去回想到它。

“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会越过沙漠只为了要去看金字塔。”商人说,“它们只不过是一堆石头罢了,你也可以在你家后院盖一座。”

“你从未梦想过旅行。”男孩转身去招呼一位刚走进店里的顾客。

两天后,商人主动对男孩提起了展示架的事。

“我不是很喜欢改变,”他说,“你和我跟海珊那个有钱商人不同。他即使进错了货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我们就必须付出代价了。”

说得再正确不过了,男孩悲伤地想。

“你为什么觉得要添一个展示架?”

“我希望能快一点回去牧羊。当手气顺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把握好运道,所以就要多加把劲。有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或者,新手的好运道。”

商人沉默了好一会。然后他说,“先知赐给我们可兰经,并告诉我们一生中要完成五功。第一功,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功,是信仰唯一真神;其次是要每天祷告五次;还有在赖买丹月要持戒;以及救济穷苦。”

他闭嘴。当他提到先知的时候,眼里充满泪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虽然没什么耐,但他还是一心一意希望自己的生命能符合伊斯兰教的教法。

“还有第五功呢?”

“两天前你说我这一生从未梦想过旅行,”商人回答,“对每个伊斯兰教徒来说,第五功是去朝圣,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到圣城麦加去朝圣一次。

麦加远比金字塔要来得更远,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望,就是集资开这家商店,盼望有一天我就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我开始赚钱,可是我却无法放手让别人代管这家店;水晶是很致易碎的东西。同时呢,我看见朝圣的人们来来去去经过我的店。其中也有富裕的朝圣者,他们跟着旅行堆,有仆人服侍,还有骆驼代步,可是大多数我看见完成朝圣的人都比我穷困得多。

那些人都很高兴地完成了朝圣。他们把朝圣的信物放置在他们家门上。其中有一位修鞋匠,一生就靠修鞋维生,他说他花了几乎一年时间行过沙漠,可是这并不是最苦的,当他走过丹吉尔的大街小巷去买皮革的时候,他觉得更疲累。”“呃,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去麦加呢?”男孩问。

“因为我是靠着想去麦加的念头活下来的。是这个念头支持我能够面对一成不变的每一天、面对放在架子上的这些沉默水晶、日复一日地在那间可怕的咖啡厅里吃午餐和晚餐。我很害怕一旦我完成了梦想,我将不再有活下去的理由。

你梦想着你的羊群和金字塔,但你和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只想作着去麦加的梦。我梦想过不止一千遍了:当我穿越沙漠,抵达克尔白,我将会绕行克尔白七圈,直到我能够去触摸圣石。我早已经幻想过了那些站在我身边的人,在我前头的人们,我们将会谈什么,甚至我们会一起祈祷。但是我害怕我将会失望,所以我宁可去梦想它。”

那天,商人允许男孩去作展示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完成梦想的。

两个月过了,那个展示架为水晶店带来众多顾客。男孩估计,他只要再工作六个月,就可以回到西班牙,买六十头羊,甚至再多六十头。一年不到,他的羊群就加倍了,而且现在他已经能够和阿拉伯人做生意,因为他现在能够说他们的语言了。自从在市集广场的那天早上之后,他不曾再使用过乌陵和土明,因为如今金字塔对他而言已如同梦那般遥远了,正如麦加之于水晶商人。话说回来,男孩现在很喜欢这个工作,他不断地期待着衣锦荣归台里发的那一天。

“你必须永远清楚你要什么,”那个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而且正全力朝向这个目标。也许他的宝藏就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土地,遇见一个骗子,然后不花一文钱就把他的羊群扩增两倍。

他很以自己为荣。他已经学会了许多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水晶生意,不须依靠言语的语言……还有预兆。有一天下午,他看见一个人来到山顶,抱怨说他费力爬上山顶,结果竟然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地方可以坐下来喝杯饮料。对于辨认预兆已经越来越娴熟的男孩,立刻去建议商人。

“我们何不兼卖茶给那些爬山的人。”

“这附近已经有够多卖饮料的店了。”商人说。

“可是我们可以把茶倒进水晶杯出售。人们一定会觉得喝起来更有气氛,也愿意把水晶杯买回去。听说美是对人类的最大诱惑。”

商人没有答腔,不过那天下午,就在他做完祷告、关上店门后,他邀请男孩一起坐,共他的水烟筒,那是阿拉伯人的奇怪烟筒。

“你在寻找什么?”老商人问。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希望买回我的羊群,所以必须赚钱。”

商人在水烟筒里放进些许新的煤块,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我拥有这家店已经三十年了。我能分辨好的水晶和劣质水晶,以及关于水晶的种种学问。我了解它的各角度切面,以及它如何折射展现光华。如果我们开始用水晶来盛放饮料,那么这间商店将会扩大营业。到那时,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了。”

“那不好吗?”

“我早已经惯了旧的样子。在你来以前,我总是想着自己一直在原地费时间,而我的朋友们却不断前进,不管他们最终是破产或者更好。那让我非常沮丧。可是现在我却觉得保持现状并不一定不好。这间商店的规模大小正是我希望它能够有的样子。我不希望作任何改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改变。我只惯原有的样子。”

男孩不知道该说什么。商人继续说道:“你实在是我的福星,今天我才明白许多我从前不了解的:如果忽略了福气,福气就会变成诅咒。我并不想从生活里多得什么,可是你正迫使我去看见我以前未知的财富和地平线。如今我已经看见了它们,这才知道自己的可能是多么宽广,我将会觉得比你来这儿以前还要糟,因为我知道了自己可以完成更多的事,然而我却不想去完成。”

幸好,我没去告诉台里发那个面包师傅什么,男孩对自己说。

他们坐着一起着水烟筒,直到落日开始滑下天际。他们用阿拉伯语聊天,男孩很骄傲自己能够这么做。曾经有一度,他以为他的羊群能教他关于世界上一切该知道的事。不过它们不曾教他说阿拉伯语。

也许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事都是我的羊儿无法教我的,他凝视着眼前的老商人,一面默想。他和羊群们一起做的事,无非就是寻找食物和水。也许那并不是它们教我的,而是我从它们那儿学来的。

“Maktub。”商人最终说。

“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生为阿拉伯人的才会懂的,”他回答,“很类似你们说的‘注定’。”

然后,当它们清除水烟筒里的煤卉时,他告诉男孩可以开始用水晶杯来卖茶。有时候,是无法让河水逆流的。

一群人爬着山,当他们爬上山顶的时候,觉得疲倦。但等他们看见山顶上有一间水晶饰品店供应清凉薄荷茶时,便纷纷进店里去享用以美丽水晶杯盛着的冰凉饮料。

“我太太就没想过要这么做,”有一个男人说,他还买了许多水晶杯——当天晚上他将宴请一些客人,而他的客人一定会对这些美丽的水晶器皿赞不绝口。另一个人议论说,用水晶杯来喝茶就觉得那茶格外可口,因为水晶比较能保持茶的香气。第三个人则说,在东方用水晶杯喝茶是一项传统,因为水晶具有神奇的魔力。

没多久,消息传开,更多的人爬上这座山顶,来参观这间水晶商店。这家店虽然是老行业,却有着新手法。其他水晶商店也开始仿效,用水晶杯来供应茶,可是他们都不是位在山顶上,生意没那么好。

最后,老商人不得不再雇用两个伙计。他开始引进大量的茶,还有大量的水晶器皿,而他的商店则拥进无数追求新风尚的男女。

就这样,几个月流逝。

男孩在天亮前醒过来。自从他踏上非洲这块土地,已经过了十一个月又九天了。

他穿上白麻布的非洲服装,这件衣服是为了今天特地买的。他戴上头巾,并用一根骆驼皮环固定住。穿好新买的凉鞋,他安静地步下楼梯。整座城市仍在沉睡中。他自己做了份三明治,并啜饮了用水晶杯盛着的热茶,然后去坐在充满光的门前,着水烟筒。

他沉默地着水烟筒,什么也不想,只是听着风声,风中带来了沙漠的气味。当他完后,他拿起一个袋子,并坐在那儿半晌,凝视着他取出来的东西。

那是一大把钱,够他买一百二十头羊,一张回程船票,还有一张可以进口非洲物品到他国家的许可证。

他耐心地等着商人醒来,并打开店门。然后两人一起外出喝茶。

“我今天离开。”男孩说,“我已经有足够的钱买羊了,而你也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

老人没说话。

“你会祝福我吗?”男孩问。“你曾经帮助了我。”

但是老人依然不语地继续倒茶。然后他面向男孩。

“我为你感到骄傲,”他说,“你替我的商店带来了新气象。可是你清楚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明知道你是不会去买那些羊的。”

“你怎么知道?”男孩大吃一惊地问。

“Maktub。”老水晶商人说。

然后他祝福男孩。

男孩回到房间打包行李。总共三包。临走的时候,他瞥见了墙角那个旧的牧羊袋子。它被扎成一束,已经被他冷落了好久一段时间。他出袋子里面的夹克,正考虑着也许该把这个袋子送人,忽然从袋子里跌出两颗宝石。乌陵和土明。

这让他想起那位老王,而让他惊讶的是,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想起他了。将近有一年的时光,他只顾着拚命工作,攒足够的钱,好让他能够风光地回到西班牙。

“绝对不要放弃梦想。”那个老王曾经这么说,“遵循着预兆走。”

男孩捡起乌陵和土明,并再一次莫名地感觉到,那个老王就在他身边。他已经辛苦地工作了一整年,如今预兆告诉他,该走了。

我将回去做我以前做的事,男孩想。即使那些羊不能教我说阿拉伯语。

可是那些羊曾经教他一些更重要的事:这世界上有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语言,在过去他曾多次运用这种语言,来改变水晶商店的一些事。这种语言诉说着热忱;诉说着和目标能够成就许多事;它同时也是你在追寻你所深信并渴望之事的其中一部分。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他觉得,正如他能征服这个城市,他可以征服其他任何城市。“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个老王这么说。

可是那个老王不曾说他会被骗钱,也不曾提到沙漠的无边无际,或者,有些人虽然明白自己的梦想,却从不期望去实现它。那个老王也不曾教他,金字塔原来只是一堆石头罢了,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盖一座金字塔。他也忘了提,如果你有够多的钱,可以买比从前更多的羊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去买下来。

男孩拿起袋子,把它跟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他走下阶梯,看见商人正在招呼一对异国夫妻,同时还有两位客人正手持水晶杯,边喝茶边浏览着店里的物品。这比平常这个时候更热闹。从他站的位置,他第一次发现,老水晶商人的头发和那个老王的竟然很相似。他回忆起那个糖果小贩脸上的笑容——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时——那个笑容也好似那个老王的笑容。

好像他就在这里,并留下一些印记,男孩想着。这些人从来没遇见过那个老王,然而,他也说了,他总是出现来帮助那些想完成天命的人。

他没跟水晶商人道别,就离开了。他不想在有第三者的时候哭出来。他会想念这个地方,以及所学会的一些好事。他对自己更有信心,并且觉得似乎可以征服世界。

“不过我将回到老地方,去照顾羊。”他坚定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他不再对自己的决定觉得快乐。他已经努力工作了一整年来完成一项梦想,可是,随着分分秒秒过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梦想不再那么重要了。也许是因为这不是他真正的梦想。

谁知道……也许像水晶商人那样比较好:从不去麦加,却一直活在想要完成梦想的生活中,他想道,再度企图说服自己。但是当他手中握住乌陵和土明时,它们却传递给他老王的力量和信念。很巧合地,或者该说这是一个预兆,他竟然来到了他第一天进去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不在那里,而酒吧老板端给他一杯茶。

我永远都可回去当做牧羊人的,男孩想。我懂得照顾羊群,也还没忘记该怎么做。可是我也许不再有机会去埃及的金字塔了。那个老王穿着一件黄金盔胄,而且他知道我的过去。他是一位国王,而且是一位有智慧的国王。

安达鲁西亚山脉离这儿只不过两小时远而已,可是在他和金字塔之间却阻隔着一整个沙漠。然而他想到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看待目前的情况:这也代表他离他的宝藏更接近了两个小时……尽管这两个小时事实上花了他整整一年才走过。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回去牧羊,他想。我了解羊,它们不会带给我麻烦,甚至还可以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并不知道沙漠是否会成为我的朋友,而我却必须在沙漠中寻找我的宝藏。如果我没找到它,我总是可以回家。我终于有了够多的钱,也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呢?

他突然感到快乐无比。他永远都可以回去做个牧羊人,也总是可以回去水晶店工作。也许这个世界上还藏着其他的宝藏,不过他有一个梦,还遇见过一个国王,那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当他离开酒吧时,脑中不停地计画着。他还记得水晶商人的一位供货商提过,他是跟着商队运送水晶,穿越沙漠的。男孩手握着乌陵和土明,因为这两颗宝石,他再度踏上寻宝的路。

“当有人想完成他的天命时,我总会在附近。”那位老王曾经这么对他说。就去供货商那里打听看看金字塔是否真的那么远,这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那个英国人坐在一间混浊着动物气味、饲料和灰尘气味的建筑物里,这间房子既是仓库也被用作牲畜圈寮。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来到这种地方,那个英国人坐在一张板凳上想着,边翻看这一本化学笔记。我在大学待了十年,竟然是为了来这种地方。

不过他还是得来,因为他相信预兆。他倾其一生和研究,就为了要挖掘出宇宙至真的语言。一开始他去研读世界语,后来是世界宗教,如今是练金术。他能够说世界语,也通晓各种主要宗教,可是他尚未成为一个练金术士。他已经解开了一些主要的疑问,可是他的研究把他带到从未想过的境界。他曾试图和一位练金术士建立关系,却徒劳无功,那些练金术士都是怪人,他们只关注自己,从不肯帮助他。谁知道呢?说不定他们根本没办法解开“哲人石”的秘密,所以当然不肯告诉他真相了!

他已经几乎散尽父亲留给他的财产,却仍找不到“哲人石”。他也耗费了庞大的时间,在世界上所有大图书馆,读遍所有最重要和最珍藏的练金术典籍。在其中一本书上他读到,曾有一位阿拉伯的练金术士去了欧洲。听说当时他已经超过两百岁了。而他发现了“哲人石”和“长生露”。英国人对这一故事印象极为深刻,可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想过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直到他一位朋友从阿拉伯沙漠考古回来,告诉他曾遇见了一位具有不可思议神力的阿拉伯人。

“他住在费奥姆绿洲,”他朋友说,“听说他已经两百多岁了,而且能把任何物质变成黄金。”

英国人惊喜加,他立刻辞去所有的工作和合约,带着最重要的一些书,然后就来到这里了——一间又脏又臭的仓库。仓库外头,一队商队正准备开拔,穿越撒哈拉沙漠,其中一站将会经过费奥姆绿洲。我现在就要去找那个该死的练金术士了,英国人想。这个想法,让英国人觉得周围的动物腥味变得比较能忍受了。有一位年轻的阿拉伯人走进来,放下他的行李,并对英国人打了招呼。

“你要去哪里?”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

“我要去沙漠里。”英国人回答,转头继续看书。他现在不想和别人谈。此刻更重要的是复这些年来所学的,因为那个练金术士必然会测验他够不够格。

年轻的阿拉伯人拿出一本书开始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文书。很好,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预说的比阿拉伯语好,如果这个年轻阿拉伯人也要去费奥姆,那么他路上没事做的时候就有说话的伴了。

“真奇怪,”男孩说,他再度读著书开头的丧礼那一段,“这本书我读了两年,却一直看不完开头的这几页。”即使不再有一位老王来打断,这次他油犹然无法专注。

他还是不确定自己的决定对不对,不过他知道了一件事:做完决定只不过是事情的开头而已。当一个人作了决定,就像跳进一股强劲的水流中,水流将会带他到做决定的最初也梦想不到的地方去。

当我先前决定要来找宝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跑去水晶商店工作,他想。加入这个商队虽然是我的决定,可是商队会带我去哪里,仍是个未知。附近有个英国人正在看书。他看起来不太友善,而且当男孩走进来的时候,好像正在生气。他们本来可以做朋友的,可是英国人闭嘴不肯再谈了。

男孩阖上书。他不想做像那个英国人一样的事,于是他拿出乌陵和土明把玩着。

那个英国人惊叫道:“乌陵和土明!”

男孩立刻把宝石放回袋子里。

“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也不值多少钱。”英国人回答。“它们只不过是水晶矿石做的,而这个地球上有几千种水晶矿石。不过内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陵和土明,只是我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也产乌陵和土明。”

“这是一位国王送给我的礼物。”男孩说。

陌生人没回答,他从自己的袋子里也取出两个石头,和男孩的宝石相同的石头。

“你是说一位国王吗?”他问。

“我想你一定不相信,堂堂一位国王竟会和我这样的人谈。我只不过是个牧羊人而已。”他说,不想再谈下去了。

“我没这个意思。当全世界的人都怀疑的时候,正是牧羊人首先认出国王来,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国王会和牧羊人说话。”

他怕男孩不明了他的意思,所以继续说,“这是圣经里说的。也是这本书教我关于乌陵和土明的事。它们也是上帝唯一认可的占卜之物。神父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一个黄金胸牌里。”

男孩突然觉得好高兴他来到这间仓库。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说,半是自言自语着。“谁告诉你预兆的事。”这一刻男孩的兴趣来了。

“生命里的每件事都是预兆。”英国人说,阖上他正读着的书。“有一种天地万物共通的预言,如今已被人们遗忘了。我想寻找出这种语言,所以才会到这里。我必须要找一个懂得这种语言的人,那是一位练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仓库主人打断。

“你们两个很幸运,”那个胖胖的阿拉伯人说,“今天正好有一对骆驼商队要去费奥姆。”

“可是我要去埃及。”男孩说。“费奥姆就在埃及。”阿拉伯人说,“你这个阿拉伯人怎么当的?”

“这是一个好预兆,”等阿拉伯人出去了以后,英国人说,“如果可以,我将来一定要写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是关于幸运和巧合,而且还要配上这几个字的宇宙共通语言。”

他告诉男孩,有乌陵和土明在手,他们的相遇绝非巧合。他又问男孩,是否也来找练金术士。

“我是来找宝藏的。”说完,男孩立刻觉得很后悔。不过那个英国人好像觉得这一点也不稀奇。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英国人说。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男孩说,同一时候,仓库老板叫他们出去。

“我是领队。”一个黑眼珠、蓄着须的男人说。“我掌握着这个商队每个人的生死大权。沙漠是个反覆无常的女人,有时她真会把人风。”

在他面前聚集着差不多两百人,以及四百头牲畜——骆驼、马和鸡。人群里有妇女、小孩,也有一些腰带上配剑,肩上扛着来福槍的男人。英国人随身带着好几箱书。人群很吵杂,领队不得不再而三重复他说的话,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每个人有他各自信仰的神,不过我唯一信仰的真神是阿拉。以他的名,我发誓,我将会竭尽所能,再次成功地带领大家横越沙漠。同样地,我也要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你们信仰的神发誓,这一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发现,观察商队或听风吹的声音都比看书有趣多了。当他更了解他的骆驼,并和它建立起感情时,他就把书丢开了。虽然他下意识知道,每一回他打开书都能学到一些重要的事,不过他终究决定那是个无关紧要的负担。

他和骑在他旁边的一位骆驼夫变成朋友。夜晚时分,当他们围着营火时,男孩告诉那位骆驼夫他在当牧羊人时遇见的奇事。

在他们的聊天中,那位骆驼夫告诉男孩他的故事。

“我曾住在埃尔开伦附近,”他说,“我拥有果园、孩子,和妻子,生活本来应该会像这样一直持续到我老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就全家一起去麦加朝圣,我终于完成生命里最后一功。我可以快乐地死去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地震,尼罗河冲破河堤。我本以为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绝不会轮到我。我的左邻右舍都担心他们的橄榄树会被洪水淹没,我的妻子害怕我们会失去孩子,我则想着,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毁了。

土地荒瘠了,我必须找另一种谋生的方法。所以我就来当骆驼夫。然而这一切的灾难让我更加明白阿拉的箴言:人们不需要恐惧未知,但看你有无能力去追求自己的需要与渴望。

我们总是害怕失去,不管是我们的生命、财富,或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当我们明了我们的一生和人类历史都是同一只手注写时,恐惧就会消失。”

有时,他们的商队会和其他商队相遇。奇妙的是,彼此总是拥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仿佛一切万物真是被同一只手注写下来似的。当他们围坐在营火边时,骆驼夫们会换暴风的讯息,并说起沙漠的种种故事。

偶尔,蒙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会出现,他们是贝都因族人,负责守望着商队行走的路线。他们会告诉商队这附近是不是有小偷或者抢盗部落。他们穿着黑袍,只露出眼睛,总是来无声去无息。有一天晚上,一位骆驼夫来到男孩和英国人坐着的营火边,对他们说,“听说发生了部族战争。”

三人都沉默下来。尽管没人说什么,男孩察觉空气中流荡着恐惧。再一次,他体会到无声的语言……宇宙共通的语言。

英国人问他们是否有危险。

“一旦你步入沙漠就不可能回头了,”那位骆驼夫说,“而一旦你无法回头,你必须只去心如何前进最好。其余的就给阿拉,包括危险。”

他用一个神秘的字总结,“Maktub。”

“你应该多花点时间注意商队,”等那个骆驼夫走开,男孩对英国人说,“我们这一路上绕了好多弯,可是我们总是朝同一个终点走。”

“而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解世界。”英国人回答,“就这一点来说,书就跟商队一样。”

这一大群人和动物开始加快脚程。以往白日的时光里,大家就一向很安静,如今连在夜晚时刻也变得沉默了——本来大家已逐渐惯围着营火聊天的。接著有一天,领队绝对不再燃起营火了,这样才不会招惹别人的注意。

旅客也开始帮忙整顿牲畜,让它们在夜里围成一圈,而人们就睡在圈子内,彼此挤靠着取暖抵御夜间的寒冷。领队还加派武装的守卫在外围守夜。

有一天晚上那个英国人睡不着觉,就叫醒男孩,两人一起沿着营队外围的沙丘散步。那天是满月,男孩告诉英国人他的故事。

英国人对于男孩改进水晶生意的部分特别有兴趣。

“那就是格物的道理。”他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神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史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又说,不仅人类拥有这种天赋,凡是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心,不管是矿物、蔬菜,或是动物——甚至一个简单的念头也有。

“地球上的万事万物一直在变迁改变,因为地球是活的……地球也有心。我们都是这个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极少察觉这个心正为我们而作用着。可是我相信,当你在那家水晶商店工作时,你也许已经发现了,即使是那些水晶玻璃也一起帮助你成功。”

男孩凝望着月色和浸着银白月光的沙地,思索英国人说的话。“我一直观察着商队在沙漠中行进,”他说,“我发现商队和沙漠说着共同的语言,这是商队之所以能够通过沙漠的理由。沙漠检视着商队的每一个步伐,看它是不是按照时间来,如果它是,那么我们就能够抵达绿洲。”

“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是依靠个人的勇气加入这个商队,却不了解这个语言,那么这趟旅程将会大不相同了。”

他们一起站在那儿看着月光。

“预兆真是神奇,”男孩说,“我观察到领队们怎么解读沙漠的征象,以及整个商队之心如何和沙漠之心谈。”

英国人说,“我想我得多花点时间观察商队。”

“而我得花点时间读你的书。”男孩说。

第四章

这些书真奇怪。它们提到了水银、盐、龙和国王,这些他没一样看得懂。

不过这些书里似乎反覆陈述了一个观念: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只为彰显一件事而已。

在其中一本练金术书里,他发现整本书最重要的内容,只占短短几行字,而那几行字还是从一块翡翠矿石的表面抄录下来的。

“那就是‘翡翠之碑’。”英国人说,他很自傲他能教男孩一些事。

“喔,那么我们要这么多书干嘛?”男孩问。

“所以我们才能理解这几行字啊!”英国人回答,不过显然他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

男孩最感兴趣的是其中一本描述几位著名练金术士的书。这些练金术士穷尽一生都在它们的练金室里提炼金属;他们深信,如果持续烧练一块金属,金属将会把自己的各种属升华,最后只留下天地之心。这个天地之心将帮助他们了解天地之间任何事物,因为它就是宇宙万物共同的语言。练金术士们把最后提炼出来的东西叫做“元”——这是一种半液体半固体的物质。

“你不能只靠着观察人和预兆来了解这种语言吗?”男孩问。

“你真把所有的事情都单纯化。”英国人恼怒地回答,“练金术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每一个步骤都必须遵守导师指示的过程来进行。”

男孩接着明白“元”的液体部分就是“长生露”,它可以治百病,也能让练金术士维持长生不老;而固体的部分就是“哲人石”。

“哲人石很难得到,”英国人说,“练金术士们花了多年时间在他们的练金室里,观察烧练金属的火焰。由于他们投注在炉火旁的时间这么长,到最后他们就渐渐脱离世俗了。他们发现,净化金属到最后也净化了自己。”

男孩想到了那个水晶商人。商人曾经说过男孩把那些水晶擦拭干净是一件好事,藉此他可以把自己从负面的想法中释放出来。男孩越来越相信,练金术其实可以从每天的生活中学得来。

哲人石还有一项神奇的质。”英国人说,“只要小一片石屑,就可以把一大块金属提炼成黄金。”

听了这个,男孩对于练金术更感兴趣了。他想,只要些耐他就能把所有的东西变成黄金。他研读着许多成功练金术士的故事:包括艾尔维斯、埃利亚,富尔坎耐利,以及格贝尔等。他们的故事都十分神奇:他们每一个人最后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他们旅行、与智者谈、在怀疑的群众面前展示了奇迹,而且他们都拥有哲人石和长生露。但是当男孩接着想知道如何完成“元”时,却开始感到茫然不解。书上只有图示、密码式的说明,和晦涩含糊的文字。

“他们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有一天晚上他问英国人。他注意到英国人很焦躁,并且一直想把他的书拿回去。拿回去。

“所以那些应该了解书内容的人才能了解。”他说,“你想想看,如果每一个人都跑过来,想把锡变成黄金,那会是什么情况?黄金就不再有价值了。只有那些坚持到底,而且愿意深入钻研的人,才能完成元。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来到这个沙漠里。我要寻找一位真正的练金术士,请他帮助我破解这些密码。”

“这些书是什么时候写的?”男孩问。

“好几百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印刷术,”男孩争论著,“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了解什么是练金术,所以他们干嘛用这些奇怪的文字,配上这么多插图?”

那个英国人并未直接回答他。他说,过去这几天来,他费心去观看商队如何行进,可是他并没有学到什么新的事。他唯一注意到的是,大家越来越常提到战争。

然后有一天,男孩把书还给英国人。“你有没有学到什么?”英国人问,渴望知道任何一件事。他需要有个人和他聊聊天,以免老是想起战争可能会发生。

“我学到了,这个世界有个心,任何人只要了解这个心,也就能通晓万物的语言。我学到了,曾有许多练金术士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而且终于发现了天地之心、哲人石,以及长生露。不过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这些事情其实都很简单,简单到可以写在一块翡翠石板的表面。”

英国人很失望。这么多年来的研究、那些神奇的符号、奇怪的文字,还有实验室里的器材……好像没有一样引起男孩的注意。他的心大概太朴质了,没办法了解这些,英国人想。

他拿回他的书,把它们装回袋子里。

“回去观察商队吧!”他对男孩说,“我也同样没从那里学会什么!”

男孩回去凝视着无言的沙漠,和被兽蹄溅起的沙土。“每一个人都有他学的方法,”他对自己说,“他的方式和我的就不一样,我的也和他的不同。可是我们都在追寻我们的天命,因此我尊敬他。”

商队开始日夜赶路。蒙面的贝都因人越来越常出现,而那个骆驼夫——他如今已经变成男孩的好友了——他对男孩解释说,有两个部落开始打起来,因此这个商队需要一点运气,才能抵达绿洲。

动物们都累了,人们的谈也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沉默。沉寂变成夜晚里最糟糕的部分,而每当有骆驼嘶鸣——曾经这只不过是骆驼的嘶鸣——而如今,大家听到那叫声却感到十分恐惧,因为这声嘶鸣说不定是某种突袭的警讯。然而那个骆驼夫似乎并不太在意这场战争。

“我现在正活着,”有一晚他对男孩说,那时既没有月光也没有营火,他们正在一起吃着一串椰枣时,“

当我吃东西的时候,我只想着吃,如果我正在行进,我也只专注地前进。如果我必须打仗,那么哪一天死,对我都一样。

因为我并不需要依靠我的过去活财富而活着。我只关心现在。如果你能活在当下这一刻,你就会活得很快乐。你就能够看清沙漠里永远有生命,天上永远有星星,而那些部落之所以会战争只不过因为那就是生命当中的一部分。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一个盛大的庆典,因为生命就在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当下。”

两天后的晚上,当他准备躺下来睡觉时,男孩目光搜寻着他们每晚依循的星星。他想道,地平线好像比以往来得低,因为他几乎可以看星星星就挂在沙漠里。

“那是绿洲。”那个骆驼夫说。

“喔,那么我们怎么不现在就去那里呢?”男孩问。

“因为我们必须睡觉了。”

当太东升时,男孩醒了过来。那儿,在他的面前,就在昨晚看见小星星的那里,有一排无止境的枣椰树,横过整个沙漠。

“我们到了!”英国人说,他也一向早起。

但男孩沉默语言。他正自在的享受沙漠的沉静,并且满足于欣赏那些树。他还要走一大段路才能到达金字塔,而今天早上将会变成一个回忆而已。不过,就在当下的这一刻里——骆驼夫说过的飨宴——他想要活在这个当下,正如他活在他的过去,活在他的未来的梦想之中。虽然枣椰树的景致将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变成纯然的回忆,可是就在此刻,它意味着凉、水,以及战火中的庇护所。昨天那些骆驼的嘶鸣声意味着危险,如今一排枣椰树却欢唱着奇迹。

这世界说着很多语言,男孩想。

时光飞快经过,那些商队也是,那个练金术士心想,他望着数百个人抵达这个绿洲。人们对着那些新来的人喊叫,沙尘扬起遮蔽了沙漠里的太,绿洲里的孩童们则因为人潮来临而兴奋地动着。练金术士看着这个部落的长老向前欢迎商队的领队,并和他谈了好长一阵子。

不过对练金术士来说,这些都不甚重要。他早就看够人潮来来去去。他曾看过国王和乞丐走过沙漠。风时常改变沙丘,可是那还是同样的沙,他从小就看到现在。他一直很喜欢那些旅客在看见绿色枣椰树的快乐,就在他们看了两星期的黄沙和蓝天之后。也许上帝就是因为这样才创造出沙漠的,好让他们懂得欣赏枣椰树,他想道。

他决定把注意力放在比较实际的事情上。他知道,他必须教这个商队当中某个人一些密义。他还不知道是哪一个人,不过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他老练的眼睛一定会认出来的。他希望这个人的能力跟他之前的学生一样好。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事必须用嘴巴用言语说出来,他想着,密义一旦用言语说出来,就失真了;神的密义本来就能轻易地传达给他所创造出来的所有生物。

对这件事他只能解释说:由于密义是从纯净的生活当中创造出来的,而这种纯净的生活是无法用图片或文字来捕捉的,所以密义只好用这种方式来传达。因为人们太着迷于图片和文字,最后就忘了宇宙的语言。

男孩真不敢相信眼前看见的一切:这个绿洲并不仅仅是一处泉水围绕着几株棕榈树而已——正如他曾在一本地理书里看见的样子——事实上,这个绿洲比西班牙的许多乡镇都要来得更大。在这绿洲里,有着三百处泉水、五万棵枣椰树,还有数不清的彩色帐篷驻扎其间。

“哲理看起来好像《一千零一夜》,”英国人说,他迫不及待想找到那个练金术士。

许多当地的孩童围绕着他们,好奇地盯着这些刚来的人和牲畜。男人们也跑过来问他们,有没有遇到战争;而女人们则拿着商人带来的布料、宝石互相比较着。沉静的沙漠如今变成遥远的梦,商队里的人也开始滔绝地说着、笑着、叫喊着,宛如他们已经走出一个灵的世界,再一次来到人的世界。他们既放松又高兴。

真奇怪,当他们在沙漠时,还一直保持警戒。不过那位骆驼夫也曾对男孩解释过,绿洲始终都被当作中立的区域,这大概是因为绿洲里多半住着妇女和小孩。尽管沙漠中到处有许多绿洲,可是男人要打仗一定到沙漠里去,让绿洲维持成避风港。

商队的领队好不容易才把商队里全部人集合起来。他对大家说,商队将要在哲理停留一段时间,直到部落战争结束以后才继续上路。因此,商队的人必须和绿洲里的人一起住,而绿洲的人也会尽全力接待商队的人。然后他要求商队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的护卫,都把随身携带的武器给这个绿洲的部落长老们。

“这是战时候的规矩,”领队对大家解释说,“绿洲不可以庇护军或军队。”

出乎男孩的意料之外,那个英国人也从他的袋子里拿出一把手槍,给收集武器的人。

“你怎么会有一把手槍。”

“它让我能够信任人。”英国人说。

男孩想起了他的宝藏。当他越将近完成梦想的时刻,事情好像变得越困难了。似乎那位老国王说的“新手的好运道”越来越不管用了。在追求梦想的其间,他好像一直在被考验是否有持续下去的勇气。所以他既不能迟疑,也不能失去耐心。如果他冲得太快,就看不见神留在这一路上的征象和预兆了。

上帝把它们放置在我的道路上。他很惊讶自己会这么想。直到前一刻,他都还认为预兆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就像吃或睡,或者就像寻找所或找工作。他从未想过预兆是上帝的语言,用来指示他该做什么。

“不可以不耐烦,”他对自己重复着,“这就像骆驼夫说的:‘该吃的时候就吃。该前进的时候就前进。’”

第一天晚上,每个人都疲累得呼呼大睡,包括英国人在内。男孩被分配到一个离他朋友相当远的帐篷,这个帐篷里另外还睡了五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他们都来自沙漠地区,一直起哄着要他说那些大城市的故事。

男孩就告诉他们他在牧羊时发生的故事。隔天早上,当他正要说起水晶店的体验时,英国人走进了帐篷。

“我找了你一整个早上。”他把男孩叫出帐篷外,说,“我要你帮我找出那位练金术士住在哪里。”刚开始,他们试着自己找;他们猜想一位练金术士应该会跟绿洲其他居民过着不一样的生活,而且他的帐篷里应该有一座始终在燃烧的炉子,于是他们就根据这个特征,到绿洲各个角落去寻找。可是这个绿洲实在比他们想像的还大,哲理有着上千座帐篷呢!“我们已经费了一整天了!”英国人说,他和男孩正坐在一座泉水附近。

“也许我们最好问人。”男孩建议。

英国人犹豫不决,因为他不想告诉别人他来这个绿洲的理由。不过他最后还是同意了。由于男孩的阿拉伯语说的比较好,就由他上前去问一位正好来到那泉水边汲水的女人。

那个女人说,她从来没听过有这样的人,并且紧张地跑开。不过就在她跑开前,她建议男孩最好不要和穿

黑衣服的女人说话,因为她们是已婚女人,男孩必须遵守传统。

英国人很失望,他的旅程看起来一无所获。男孩也很难过,毕竟他的朋友是在追寻着自己的天命啊!当一个人全心追求天命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他完成——这是那个老国王说的,绝不可能错误。

“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练金术士这个名称,”男孩说,“说不定这里的人也是。”

英国人的眼睛亮了起来,“没错!也许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我们去找那个帮人治病的人。”

又有好几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来到这个泉水边汲水,不过男孩并未上前问话,虽然英国人一直在催促他。然后一个男人经过。

“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谁会帮人治病?”男孩问。

“阿拉为我们治疗所有的疾病。”男人说,显然他被这两个陌生人吓坏了,“你在找的人是巫医。”他诵念几段可兰经上的经文,匆匆走开。

又是一位男人出现了。这次这个人年纪比较老,身上还扛着水桶。男孩再度上前问他。

“你找这种人做什么?”那个阿拉伯人问。

“因为我这位朋友已经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旅行各地,只为了要找到他。”男孩说。

“如果这个绿洲里住着这样一个人,他一定是个法力高强的人,”老人想了片刻后说,“即使那些部落长老们,也不是说要见他就能见到的。你们还是在这里待到战争结束以后,然后跟着商队赶快离开吧!不要试图涉入绿洲的生活。”老人说完就离开了。不过英国人却欣喜若狂,他们找对地方了!

最后有一个年轻女人走过来,她穿的不是黑衣服。她的肩上扛着一个水瓶,头上套着头纱,不过脸并未用布纱罩住。男孩走上前去,想要问她关于练金术士事情。

一瞬间,时间好似静止了下来,而天地之心却仿佛正在他的心头汹涌翻搅。当他望入她的黑眼珠里,当他看见她的唇边似笑又止,他明白了整个宇宙之语中最重要的部分——世界上每个人的心都能了解的语言——那就是。那是比人类的存在更古老,比沙漠更悠远的东西。正是它的力量让两对眼波会,让两人在这个泉水边相逢。她微笑了,无疑的那个是预兆——显然她正等待着他的到临,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这是最纯净的宇宙之语。不需要任何解释,正如整个宇宙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就能航行至时间的终点。男孩全心感觉到他正处在与生命中唯一的女人邂逅的当下。尽管不曾换任何言语,他知道她也有同样的感觉。在这世界他没有比这更确定的事了。他的父母和祖父母曾经告诉过他,必须要等到恋并且真正了解另一个人以后,才去结婚、固定下来。不过,有这种感觉的人也许并不了解宇宙之语。因为,当你了解这一语言,你很容易就明白世界上有人正在等待着你,不论在沙漠之中,或者在大城市里。而当这两个互相等待的人,当他们的眼波会,他们的过去和未来就变得不再重要。唯有那一瞬间,还有那不可思议的肯定,让人清晰明白,太光底下的任何事物都早已被一只手所注写了。正是这只手唤,正是这只手为每个人创造了灵魂的另一半。没有这样的,一个人的梦想变得毫无意义。

Maktub,男孩想。

英国人摇撼着男孩,“快啊,快问她。”

男孩走近女孩身边,当她微笑时,他也笑着。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法谛玛。”女孩说,她的目光避开。

“我的国家也有一些女人叫这个名字。”

“这是先知女儿的名字,”法谛玛说,“侵略者把这个名字带到世界各地。”

这位美丽的女孩正提到侵略时,脸上充满骄傲。

英国人戳戳他,男孩就问她是不是知道有个会治病的人。

“就是那位知道世界上所有秘密的人,”她说,“他会跟沙漠的谈。”

灵就是善和恶的神灵。女孩指指男方,说那就是那个奇人居住的地方。然后她就打满水离开了。

英国人后来也离开去找练金术士了。男孩在泉水边坐了好长一段时间,想起在台里发的某一天,黎凡特风也曾带来女孩的香味。他突然明了了,甚至在尚未知道她的存在之前,他就上她了。他知道,他对她的将让他有能力找到世界上每一处宝藏。

隔天早上,男孩又去到那处泉水边,希望能再度遇见女孩,却惊讶地看见英国人在那里,眺望着沙漠。

“我等了整个下午和晚上,”他说,“直到天际第一颗星升起时他才出现。我告诉他我正在找什么,而

他问我是否曾将锡炼成金。我告诉他,我来到这里就是想学会这个。他告诉我必须试着这么去做。他仅仅对我说:‘去做’。”

男孩没说什么。这位可怜的英国人费尽这么千辛万苦,竟然只换得练金术士叫他去做他早已做了无数次的事。

“那么就去做吧!”他对英国人说。

“我正打算这么做。我想现在就开始。”

当英国人离开以后,法谛玛来了,并在她的水瓶里装满水。

“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我想娶你,我你。”

女孩的水瓶掉落,水泼倒出来。

“我会每天来这里等你。我横越了整个沙漠是为了到金字塔附近寻找我的宝藏,本来我觉得这场战争是个灾祸,如今我却认为它是件好事,因为它让我遇见了你。”

“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女孩说。

男孩看着四周的枣椰树,他提醒自己曾经是个牧羊人,所以他还是可以再做个牧羊人。法谛玛比他的宝藏重要得多。

“部族的人一直在找寻宝藏。”女孩说,好似她已经看穿他心里的想法。“而部落的女人总是为她们的男人觉得骄傲。”

她再度汲满水离去。

男孩每天都会到泉水边和法谛玛相会。他告诉她,他在做牧羊人时的生活,他如何遇见那个国王,还有在水晶商店时的一切。他们逐渐变成朋友,而对男孩来说,除了和法谛玛相处的十五分钟外,每天的生活都漫长得似乎不会休止。当他在这个绿洲生活了约一个月以后,商队领队集合全部员开会。

“我们不确定这场战争什么时候会结束,所以我们的形成无法继续下去。”他说,“这场战争也许会持续很久时间,说不定是几年,那两边势均力敌,而且都不肯放弃战争。这不是一场善和恶的战争,这是一场势力争夺的战争。当这种战争爆发时,总是会比其他类型的战争耗时更久。因为阿拉伯同时站在两边。”

大家回到住的地方,而男孩那天下午走去和法谛玛碰面。他告诉她那天早上的会议。

“我们相遇后的那天,”法谛玛说,“你告诉我说你我。之后你教我关于宇宙语言的事,还有天地之心。所以我已经变成你的一部分。”

男孩听着她说话的声音,并想道,她的声音比风吹枣椰树的声音更美。

“我在这个绿洲等你已经等了很久的时间。我已经忘了我的过去,我一向遵循的传统,还有其他种种沙漠男人期望女人做的事。自从童年起,我就盼望沙漠能带给我一项神奇的礼物。如今我已经收到了我的礼物,那就是你。”

男孩想握住她的手,可是法谛玛的手握着她的水罐。

“你告诉了我关于你的梦,关于那位老国王,以及你的宝藏。你还告诉了我预兆。所以现在我不怕任何事,因为正是这个预兆把你带给我的。我已经变成你的一部分,你称之为天命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你继续朝向你的目标。如果你必须等到战争结束再启程,那么就等;但如果你可以在那之前就出发,那就继续去追寻你的梦。风会改变沙丘,可是沙漠永远都不会变的,就像我俩的。”

“Maktub,”她说,“如果我真的是你的一部分,你总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那天男孩离开她之后十分忧伤。他想起他认得的那些已婚牧羊人,他们总是很难说服他们的妻子让他们出远门去。,让他们只好停留在所的人身边。第二天碰面时,他告诉法谛玛这件事。

“沙漠把我们的男人带离开我们,他们也不一定能回来,”她说,“我们都明白,而且也早就惯了。不能回来的人变成云的一部分,变成藏匿在峡谷的动物的一部分,变成水,从地底涌出来。他们变成万物的一部分……。他们变成了天地之心。

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我也以此为荣。我希望我的男人四处漂荡,自由如吹着沙丘的风。而如果有一天我必须,我也会很高兴他变成沙漠中的云和动物和水的一部分。”

男孩去探视英国人。他想对他说法谛玛的事。可是他却惊讶地看见英国人在他的帐篷外面盖了一座熔炉。那是一座奇怪的熔炉,炉顶有一块透明片,四周用柴加热燃烧。当英国人抬头看向沙漠时,他的眼神比从前在看书时明亮。

“这是第一阶段,”他说,“我必须要把硫磺分解。为了成功地做到这件事,我不能害怕失败。以前我就是让我的恐惧阻碍了去追求元。如今我已经开始去做十年前就该做的事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至少我没等上二十年。”

他继续加热,男孩在那儿待到沙漠在夕下逐渐变成粉红色。他有一种冲动想到沙漠去,去看看它的沉默里是否蕴藏了他在追寻的答案。

他四处晃着,但视线一直没离开枣椰树。他倾听着风声,感觉脚下踩着的石头。偶尔他会捡到一两个贝壳,这让他了解,这片沙漠曾经有一度是海洋。他坐在一块石头上,让自己被地平线催眠。他试着去分辨是本能或是拥有,却做不到。不过,法谛玛是属于沙漠的女人,因此,如果有什么能帮助他了解法谛玛的,那一定是沙漠了。

当他坐在那儿沉思,突然感觉到上头有一阵颤动。抬头看,是一对老鹰高高地飞在天空。他望着老鹰随风飘飞,虽然它们的飞行路径看起来好像毫无规则,但男孩却有些特别的感觉,只是他一时还抓不到那是什么意思罢了。也许这些沙漠的鸟儿能够教他一种不占有的的意义。

他觉得有些困倦。他很想保持清醒,却就是昏昏欲睡。“我正在了解宇宙之语,整个天地万物都是有意义的……甚至是那对老鹰的飞翔。”他对自己说。整个人沉浸在恋的喜悦当中。当你陷入恋中,对万物的感受也会变得更加敏锐了,他想。

突然,一只老鹰急猛地冲下天空,似乎正在攻击着什么。前一刻他还正看着老鹰下冲,接着他眼前跳出一幕景象:一个士兵,正握着剑,冲入绿洲。影像随即迅速消失,但是他已经深受震撼了。他会听人说过海市蜃楼,也曾亲眼看过一些。海市蜃楼是人们在强烈的渴望下,将沙漠的沙幻化成了实物。

可是他当然不会去幻想一个士兵侵入绿洲。

他试着忘记这个景象,回到刚才的冥思。他努力把注意力专注在粉红色的光影和石头上,可是,在他心里却有个东西不让他这么做。

“永远要去面对预兆。”那位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回想起幻觉中的影像,继而了解到,这是即将发生的景象。

他站起来,走回枣椰树的方向。他再次知觉到周遭一切景物正在告诉他:沙漠很安全,可是绿洲陷入险境了。

那位骆驼夫坐在一棵棕榈树下,欣赏着日落。他看见男孩从沙丘的另一边走回来。

“军队要来了,”男孩说,“我看见了幻象。”

“沙漠会让人的心里充满了幻象。”骆驼夫回答。

可是男孩告诉他关于老鹰的事。他才刚看着它们飞行,接着却接收到宇宙之语的讯息。

那个骆驼夫理解男孩在说什么。他明白地球表面上发生的任何事,都可以揭露出天地万物的来龙去脉。我们可以翻开书本的任何一页,或者看任何人的手;我们可以翻过一张牌,或者观察老鹰的飞行……不管观察什么,我们都可以将自己的经验和当下看见的联结在一起。事实上,并不是所观察到的那些事物本身能泄露什么,而是当人在观察身边一切时,本来就有能力洞悉天地之心。

沙漠中很多人都有洞悉天地之心的能力,因为他们是用一种自在的态度过日子。有人称他们预言家、先知,妇女老人怕他们,部落战士也不敢去找他们商谈。设想,如果大家事先知道了自己会死在战场上,还有谁愿意上战场呢?大家宁可尝试战争的滋味,宁可在不知道结果如何时去冲锋陷阵;未来早就被阿拉一手注写好了,而不管他写的是什么,一定都是为了人类好;部落战士都只活在当下这一刻,因为当下就已经有够多意外的了,而且他们必须时时刻刻注意许多事;像是敌人的剑会从哪一个方向刺过来?他的马在哪里?下一招必须出什么才能存活下来?骆驼夫自己并不是一个战士,所以他会去问先知意见。有一些先知所说的常常是正确的,而另外一些却错了。曾经有一次,他所认识最老的预言家(也是最被敬畏的那位)问他,他为什么对于未来这么好奇?

“呃……这样我才好做事。”他回答。“而且我才能纠正那些我不想发生的事。”

“但这么一来,他们就不会是你的未来了。”那预言家说。

“好吧,那也许我应该只要去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好预做准备。”

“如果是一件好事,那么它就会是个愉悦的惊奇,不是吗?”预言家说,“而如果是个灾祸,事先知道不就让你提早受苦了吗?”

“我希望能知道未来是因为我毕竟是个人,”骆驼夫对预言家说,“而人总是活在对未来的展望里。”

那位先知特别擅长于用树枝占卜;他会把树枝掷在地上,看它们掉落的样子来诠释未来。但是那一天,他并未用树枝帮骆驼夫占卜,他用一块布把树枝捆起,放回他的袋子里。

“我是靠命卜维生的,”他说,“我很会观察树枝所显示出来的事,而且我知道怎么靠它来洞悉命定的一切。因之我能够解读出过去、发觉出早已被遗忘的事,也能明了当下显示出来的预兆。

当人们来问我的时候,我并不是去解读出未来,而是用猜的。未来是属于神的,只有他才能揭露未来,而且通常是在某种特别的情境下才能揭露。而我也要靠什么去猜测未来?就靠着现在看见的预兆。所以,未来的秘密就是现在。如果你专注于现在,就必定能改善现在。而如果你能改善现在,未来一定会更好。忘记未来吧,只要依照神的教诲去过每一天,要相信神会眷顾他的子民。每一天,都有着它自己的永恒。”

骆驼夫问,在什么情况下神会让人看见他的未来。

“只有当人自己去揭露它时。神极少如此做,而当他这么做时,往往是因为一个理由:它注定要被改变。”

如今神对这个男孩揭露了未来的一部分,骆驼夫心想,为什么他会选择男孩来扮演他的代言者呢?

“去跟长老们说这件事,”骆驼夫,“告诉他们敌军要来了。”

“他们会嘲笑我。”

“他们是沙漠的人,而沙漠的人很惯面对预兆。”

“喔,那么也许他们早就知道了。”

“他们现在还不会知道。他们相信如果他们必须知道某一件事,阿拉一定会透过某个人来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以前发生过很多次,只不过这次那个人是你。”男孩想起法谛玛,他决定要去跟长老说这件事。

男孩走近绿洲中央一座巨大的白色帐篷,对帐篷前的警卫说:

“我想见部落长老。我带来了沙漠的预兆。”

警卫没说什么,就走进帐篷里,在里面待了好一会。当他出来时,旁边跟着一位穿着白金两色衣服的年轻阿拉伯人。男孩告诉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他看见了什么,然后那个阿拉伯人叫他在外头等一下,就回去帐篷里。

夜幕落下,一大群武士和商人进进出出帐篷内。随后绿洲各处的帐篷灯熄灭,一盏接着一盏,而绿洲也逐渐经静寂下来,如同沙漠一般。唯独大帐篷的灯仍然通明。在这一大段时间里,男孩一直想着法谛玛,他仍然无法理解最后一次碰面她说的话。

在经过了数个小时的等待,警卫出来传唤男孩进入帐篷内。男孩被帐篷里面的景观吓了一大跳。他从没想到在一个沙漠里竟然会有这样一座帐篷。地面上铺盖着他所踩过的最美丽地毯;帐篷顶悬挂着饰金的灯,每一盏都点着蜡烛;那些部落长老围成半圆形,端坐在帐篷深处丝质绣花椅垫里。仆役们端着金盘子来来去去,盘子上盛着香料和茶。还有些仆役们专门忙着添加水烟筒里的炭灰。整座帐篷内充斥着烟与香气。

帐篷内有八位长老,不过男孩立刻就能判断出哪一位最重要:就是穿着白金两色衣服、坐在半圆中央的那位阿拉伯人。在他身边正是男孩稍早谈的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

“谁是那个来说预兆的陌生人?”一位长老问,他的眼睛直盯着男孩。

“我就是。”男孩回答。然后他又述说了一遍他所看见的景象。“为什么沙漠会对一位陌生人揭露出这

样的预兆?它明明知道我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代了。”另外一位长老说。

“因为我的眼睛还未惯沙漠。”男孩说,“我可以看出那些眼睛于沙漠景象的人所未看见之事。”

而且因为我知道天地之心,他默想着。

“绿洲是中立地带。没有人会来攻击绿洲。”第三个长老说。

“我只能告诉你我看见了什么,如果你不相信我,那就别去管它。”

那些长老开始讨论起来,他们用一种阿拉伯方言谈,那是男孩听不懂的腔调,不过当他打算离去时,警卫叫他等一下。男孩警戒起来,预兆告诉他事情不对劲了,他真后悔告诉了骆驼夫关于他看见的景象。

忽然,中间那位长老微微笑着,这让男孩觉得好过一些。这位长老并未加入讨论,事实上,他还未对这件事发表意见。不过男孩已经可以从熟悉的宇宙之语中感觉出,一股平和的电波贯穿帐篷内。现在他的直觉告诉他来对了。

讨论结束,其他所有的长老都安静下来倾听老人说的话。然后老人转过头来对男孩说话,这一次他的表情冷酷而淡漠。

“两千年以前,在一个遥远地方,有一个人因为相信梦中启示,就被丢进一座地牢里,并且被卖身为隶,”老人用着男孩能够听懂的腔调对他说,“我们的商人买下这个人,把他带到埃及去。我们都知道任何相信梦中启示的人,也必须能够正确地解梦。”

老人继续说,“当法老梦见七只肥壮的母牛和七只瘦弱的母牛时,我说的这个人帮法老解梦并拯救埃及免于饥荒(注9)。这个人名叫约瑟,他就跟你一样,也是一个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说不定也跟你同样年纪。”

他停顿了一下,而他的眼光仍然不怎么友善。

“我们仍然举行传统。传统在那时拯救埃及免于饥荒,变成最富裕的民族。传统也教导人们如何才能横越沙漠,以及小孩如何结婚。传统说绿洲是一处中立的地区,因为打仗的双方都有自己的绿洲,因此彼此都不可以去侵犯。”没有人插嘴,老人继续说道:

“不过传统也告诉我们必须相信沙漠给予的讯息。我们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是沙漠教我们的。”

老人打了手势,所有人都站起来。会议结束了。水烟筒熄灭,警卫也留神站立着。男孩正准备离开,老人却再度说:

“明天我们会打破绿洲里不许武装的约定。一整天我们都会留神戒备敌人是否来临。当日落以后,所有人必须再把武器还给我。每杀十个敌军,你就可以得到一块金子。

可是,军队武装一定是要为了战争,因为武装行动就跟沙漠一样难以控制,如果这次他们没派上用场,那么下一次就很难叫他们动员起来。如果明天日落以前都没有人上战场,那么至少就会有一个人把槍剑对着你。”

当男孩离开时,整座绿洲仅存满月的月光照耀着。那里离他住的帐篷仅只二十分钟路程,他慢慢走回去。

他被刚发生的事情震慑住了。他已经成功地触及了天地之心,然而他却可能必须用生命作为代价。这真是个恐怖的赌注,话说回来,他也曾经下过一个风险很高的赌注,那就是当他把全部羊卖掉来追寻他的天命时。另外,骆驼夫也说过,明天死并不会比死在其他任何一天更糟。每一天都会有人活着,活着离开这个世间,每件事都是Maktub。

他安静地走着,并不觉得后悔。如果他明天会死,那也是因为神不愿意改变未来。至少在他死前,他已经横越过一个州大陆,曾经在一间水晶商店工作,也了解了沙漠的沉默,还有法谛玛的眼睛。自从很久以前离开家乡后,他已经充实地度过度过了每一天。即使明天就死去,他也已经见识过比其他牧羊人更多的事情了,他为自己觉得骄傲。

突然他听见一声雷鸣,同时他被一阵强风吹倒在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整个地区被旋进风沙中,连月亮也看不见了。一匹巨大得不可思议的白马奔驰来到他的面前,接着发出一声惊骇的嘶鸣。

待尘沙稍稍落定后,男孩被他看见的景物吓得发抖。一个全身穿着黑袍的人跨骑在白马上,他的左肩上并栖息着一只老鹰。他头上包裹着阿拉伯式头巾,脸上罩着大手帕,只露出眼睛。他以来自沙漠的使者姿态出现,但是他的样子比起一个纯粹的沙漠使者显得更有力量。

陌生骑士从马鞍旁的刀鞘里拔出一把十分巨大的弯刀,刀锋映着月光,熠熠生辉。

“是谁这么大胆,敢去解读老鹰飞翔的意义?”他问,声音大得似乎能够让费奥姆的五万株枣椰树发出回声。

“就是我,”男孩说,这人让他联想起骑在白马上、把异教徒踩在脚底下的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就跟马他摩洛斯一模一样,只不过对他而言,男孩才是个异教徒。“就是我,”男孩重复一次,他底下头,准备接受圆刀一砍,“因为我能够了解天地之心,许多人的生命得以拯救。”

圆刀并未砍下,相反地,陌生骑士把刀一点一点地降下直到刀锋抵住男孩的额头。刀锋刺出了一滴血。

骑士一动也不动,男孩也是。男孩甚至没想到要逃走。在他的心中,产生了一股奇怪的愉悦:他既将因为追求天命以及法谛玛而死。预兆究竟还是正确的。就在此时,他和他的敌人面对面,但死亡丝毫无须恐惧,而天地之心正在等着他,他也即将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到了明天,他和敌人也会变成天地之心的一部分。陌生人继续握住刀抵着男孩的额头,“你为什么会解读到老鹰的飞翔?”

“我只读到了那些老鹰想告诉我的。它们想要拯救这个绿洲,到了明天,你们全部的人都会死,这个绿洲的人远比你们的人要多。”

圆刀仍抵在原处。“你是谁胆敢来改变阿拉的旨意。”

“阿拉创造了军队,也创造出老鹰。阿拉教导我鸟的语言,每一件事都被注写在一只手上。”男孩说,他想起了骆驼夫告诉过他的话。

陌生骑士把刀从男孩的额前收回,男孩立刻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不能逃走。

“你要小心你的预言,”那个陌生骑士说,“当一件事情已经被注写下来之后,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但我只是看见了一队士兵,”男孩说,“并没有看见战争的结果。”

陌生骑士好像满意了他这个答案,不过他还是把刀握在手上。“为什么一个陌生人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我是跟随我的天命而来的,你不一定会了解的。”

陌生人把刀放回刀鞘里,男孩终于放心了。

“我必须要测试你的勇气,”那个陌生人说,“勇气是了解宇宙之语最基本的特质。”

男孩很吃惊,这人正在讲极少数人了解的事。

“你不可以骄傲自满,尽管你已经走到了这里,”他继续说,“你必须这片沙漠,但不要完全信任它,因为沙漠会考验所有的人,它考验着你的每一步,并且把那些分心的人毁掉。”

当他说着话时,男孩想起了那位老王。

“如果那些战争真的来了,而到了明天下午你的头还在,就来找我。”陌生人说。

那只曾挥舞着圆刀威胁他的手,如今已然握着一条鞭子。马再度立着后腿,扬起一尘沙。

当那骑士骑远时,男孩大叫,“你住在哪里?”

握着鞭子的手指向男方。

男孩遇见了练金术士。

第五章

隔天早上,两千个武装战士散开躲在费奥姆外的棕榈树下。在太快升到顶空以前,五百个战士出现在地平在线。他们从北方骑马直奔绿洲,样子看起来好像在做一项和平的行军,可是他们的袍子底下却藏着武器。当他们到达费奥姆绿洲中央的白色大帐篷前时,他们便出了弯刀和手槍,结果他们冲进了一座空的帐篷。

绿洲的人从沙漠外反包围住这些骑兵,并且在一个半小时之间,杀死全部的骑兵。所有的小孩全被藏到绿洲外的一座树林里,因此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妇女们则全躲在自己的帐篷内,为她们的丈夫祈祷,自然,她们也没看见什么。如果不是那些躺在地面上的体,这一天完全就像绿洲里平常的日子一样。

唯一被生擒的敌军,是他们的指挥官。那些下午,他被抓到长老们前面,长老审问他,为什么竟敢破坏传统。那位指挥官说,因为好几天来的战争,他们的人已经又饿又渴,而且疲累不堪,所以他们纔决定来占据这处绿洲,以便休息后再回到战场上。

部落长老说,他为这些战士们觉得难过,可是传统无比神圣,不容任何人破坏,所以他判处这个指挥官不荣誉的死刑。他不是死在一颗子弹活着刀下,而是被吊死在一株枣椰树下,任由沙漠的风将他的体风干。

部落长老传唤男孩,赠给他五十块金子。他又复述一遍约瑟在埃及的故事,并聘请男孩担任这个绿洲的参事。

日落时分,天际第一颗星星升起,男孩走向沙漠的男方。最后他看见了一座帐篷。许多阿拉伯人经过,告诉男孩这里住着一位妖魔。不过男孩还是在帐篷前面坐下,等待着。

当月亮爬上天顶时,练金术士终于骑马出现了。他的肩膀上扛着两只死掉的老鹰。

“我来了。”男孩说。

“你不应该来这里的,”练金术士说,“活着是你的天命带你到这里来?”

“由于部落的战争让我没办法继续横越沙漠,所以我就来到了这里。”

练金术士跨下马,用手势比着叫男孩随他进入帐篷。这座帐篷就跟绿洲其它多数的帐篷差不多。男孩环顾四周,找寻着炉子和其它练金术士会用到的设备,却找不到半样。帐篷里只有一排书,一套煮饭的小炉子,和一张编饰着神秘图案的地毯。

“坐下,我们可以喝点东西、吃老鹰肉。”练金术士说。

男孩怀疑这两只就是昨天他看见的那两只老鹰,不过他没说什么。练金术士点燃炉火,没多久一阵香味充满整座帐篷。这味道比起水烟筒的味道好多了。

“你为什么要见我?”男孩问。

“风告诉我你会来,而且你需要帮助。”

“风说的不是我。那是另外一位外国人,那个英国人。他纔是那个在找你的人。”

“他得先做其它的事,不过他已经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他已经开始去了解沙漠了。”

“那我呢?”

“当一个人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他完成梦想。”练金术士说,覆诵着那位老王的话。男孩懂了,另外一个人出现来帮助他通向他的天命。

“所以你将会来教导我?”

“不,你早就知道了所有你该知道的事。我只不过是来指点你该往哪个方向去找你的宝藏。”

“可是此刻沙漠正在战争。”男孩说。

“我知道沙漠里发生的事。”

“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宝藏。我有一只骆驼,有从水晶商店里赚来的钱,现在还有五十块金子。在我的国家里,我已经是个富翁了。”

“可是这些没有一样是从金字塔来的。”练金术士说。

“我还有法谛玛,她比任何一样东西都要珍贵。”

两人沉默下来。练金术士打开一个瓶子,在男孩的杯子里倒了些红色的液体。那是男孩喝过最美味的饮料。

“这里不是禁止喝酒吗?”男孩问。

“魔鬼不是喝进人们嘴巴里的东西,”练金术士说,“而是从人们嘴巴里说出来的东西。”

这个练金术士还真是会吓人,不过男孩边喝着酒,心情也放松不少。吃完饭以后,他们一起坐在帐篷外头,月光十分明亮,星光相对显得黯淡了。

“再喝点,享受一下。”练金术士说,他注意到男孩比较快乐一些了。“今晚好好休息,好像是个士兵,正在准备下一场战斗。记住,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就藏在哪里。你必须去找到宝藏,那么你这一路上学会的事情纔有意义。明天就去卖掉你的骆驼,买一匹马。骆驼是不能信任的家伙。它们可以一直走,走了好几千步都好像不会累似的,可是突然间它们就垮下来,死了。而马每过一段路就会累,所以你永远知道该要求它们走多远,也会知道什么时候它们会死。”

隔天晚上,男孩牵着一匹马,出现在练金术士的帐篷前。练金术士也准备好了,他骑上自己的坐骑,把猎鹰放在左肩上。他对男孩说,“你告诉我,在沙漠的哪里可以找得到生物。只有那些能刊出生物迹象的人,纔有能力发现宝藏。”

他们出发骑到沙漠里,月光照耀着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发现沙漠中的生物。男孩想,我对沙漠还不是那么了解。

他很想这么对练金术士说,不过他很怕这个人。他们骑到了男孩发现那两只老鹰的岩石地带,如今天空里只有风正吹拂着一片沉默。

“我不知道怎样能够在沙漠里找到生物,”男孩说,“我知道沙漠里有生物,可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到它们。”

“生物永远都吸引着生物,”练金术士说。

男孩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放松掉他的马身上的缰绳,马就向前飞奔越过岩石与沙地。练金术士策马跟着,一直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他们不再看见棕榈树——只有头顶上的巨大月亮,正洒下银白色的光芒,笼罩着沙地。突然,男孩胯下的马毫无理由地慢下来。

“这里有生物。”男孩对练金术士说,“我不知道沙漠的语言,可是我的马懂得生物的语言。”

他们跃下马,练金术士没说半句话。他们在岩石间缓慢地前进,仔细搜寻。练金术士忽然停下脚步,弯腰探向地面。在岩石当中有一个洞,练金术士伸手探洞里,接着他整只手和肩膀都没入洞里。有个东西在里面动着,而哪个练金术士的眼睛——男孩只能看见他的眼睛——因为用力而瞇起。他的手显然正在和洞里的东西搏斗。男孩被他接下来的动作吓了一大跳,练金术士出手,跳起来。在他的手上正抓着一条蛇的尾巴。

男孩也跳起来,只不过是跳离开练金术士。那条蛇正激烈地搏斗着,它发出的嘶嘶声,粉碎了沙漠的寂静。那是一条响尾蛇,它的毒牙可以在片刻间咬死人。

“注意它的毒牙!”男孩说,可是练金术士之前纔把手伸进洞里,想必早就被咬了。即使真是这样,练金术士的表情也依然一片平静。“那位练金术士已经两百多岁了。”英国人曾这么告诉他。所以他一定知道怎么对付沙漠里的毒蛇。

男孩注视他的同伴回到马身边,拿出一把弯刀。他用刀刃在沙地上画了一个圈,然后把蛇摆进圈子里。那条蛇立刻松弛下来。

“别担心,”练金术士说,“它不会脱离开这个圈子的。你在沙漠中发现生物了,这就是我所要的预兆。”

“为什么这个这么重要?”

“因为金字塔的四周都是沙漠。”

男孩不想听到金字塔。他的心很沉重,并且自前一晚起就非常忧郁。继续追寻他的宝藏,这意味着他必须放弃法谛玛。

“我会带你越过沙漠。”练金术士说。

“我想留在这个绿洲。”男孩回答。“我已经找到了法谛玛,而且就我现在所关心的,她比任何宝藏都有价值。”

“法谛玛是一个沙漠的女人,”练金术士说,“她知道男人必须出去,以便能回来。而且她已经有了属于她的宝藏:那就是你。如今她希望你能够去找到你一直在追寻的东西。”

“好吧,如果我决定留下来又会怎么样?”

“我告诉你会怎么样。你会是绿洲里的参事,你有钱买够多的羊和骆驼,你会和法谛玛结婚,第一年你们两人将会很快乐。你会学着去沙漠,你会对五万株棕榈树中的每一株都很熟悉,你会看着它们成长,如同世界一直在变迁一般。你会越来越了解预兆,因为沙漠是最好的老师。

到了第二年,你会偶尔想起你的宝藏,预兆会不断地对你说,而你也试着忽略它们。你会运用你的知识造福这个绿洲和绿洲的居民,部落的长老也会感激你所做的。而你的骆驼也会为你带来财富和权利。

到了第三年,预兆会继续对你诉说着你的宝藏和你的天命,你会在绿洲四处晃荡,夜复一夜,而法谛玛将会不快乐,因为她会觉得是她绊住了你的追寻。但是你她,而她也会回报你的。你会想起来,她并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一个沙漠女人知道她必须等待她的男人。所以你不会去责怪她。可是很多时候当你走在沙地上的时候,想着也许你那时候应该离开……也许你应该更信任你对法谛玛的。因为,真正阻碍你、让你留在绿洲的,是你的恐惧,你害怕一旦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到那时候,预兆会告诉你,你的宝藏已经被永远埋起来了。

然后,在第四年里,预兆有时会背弃你,因为你已经停止去倾听了。部落长老们将会注意到这一点,而你就会被辞退参事的职位。不过,那时候你仍然是一位有钱人,有很多牲口,还有很多事业。在你剩余的岁月里,你都会知道你没有去追寻你的天命,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你必须知道,并不会阻碍一个人去追寻他的天命,如果他放弃追寻,那是因为它不是真……不是诉说着宇宙之语的那种。”

练金术士抹掉沙地上的圈子,那条蛇迅速地蠕动消失在一片岩石中。男孩想起那个一直想去麦加的水晶商人,还有那个一直在寻找练金术士的英国人。他想着那位信赖沙漠的女人,而眼前的这片沙漠也将他带到挚的女人身边。

他们骑上马朝向绿洲,这一次轮到男孩骑在练金术士后面。风吹来了绿洲的声音,男孩试图想去听法谛玛的声音。

但那一晚,当他注视圈子里的响尾蛇时,身边那位左肩站着猎鹰的奇怪骑士却告诉他,和宝藏,沙漠的女人和他的天命。

“我会跟你走。”男孩说,一说完,立即觉得内心平静下来。

“明天早上天亮前,我们就出发。”这是练金术士唯一的回应。

男孩整夜没睡。在天亮之前,他把同帐篷的其中一个男孩摇醒,问他法谛玛住在哪里。他们一起去她住的帐篷,男孩以足够买一只羊的金子酬谢他的朋友。然后他叫他的朋友进去法谛玛睡觉的帐篷,叫醒她,告诉她男孩正在外面等。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照他的意思去做,于是又得到足够买另外一匹羊的金子。

“现在让我们单独相处。”男孩对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就回去他自己的帐篷睡觉,他为自己能够帮助绿洲的参事觉得骄傲,而且也因为得到不少金子觉得很快乐,这些金子可以让他买一些羊了。

法谛玛出现在帐篷的门口。两个人漫步走在棕榈树间。男孩知道这是违反传统的行为,不过他现在已顾不了这许多。

“我现在就要走了。”他说,“而我要你知道,我会回来,我你因为……”

“不必说什么,”法谛玛打断他,“被就是因为被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可是男孩仍然继续说,“我作了一个梦,而后我遇见了一位国王。我曾经卖过水晶,然后横越沙漠。又因为部落发动战争,所以我纔会去泉水边,寻找练金术士。所以,我你,因为整个宇宙都一起帮助我找到你。”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这是他们第一次触摸对方。

“我会回来。”男孩说。

“在这之前,我会一直渴望地注视着沙漠。”法谛玛说,“从今以后,我将怀抱希望地凝望着沙漠。从前我父母也曾离开过,可是他回到我母亲的身边,而且在那之后,不管去多远,他最后总是会回来的。”

他们没再说别的,只是沿着棕榈树漫步,最后男孩送她回到她的帐篷前。

“我会回来的,就像你的父亲回到你母亲身边一样。”他说。

他看见法谛玛的眼中充满着泪水。

“你哭了?”

“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她说,掉转开脸,“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人。”

法谛玛转身进去她的帐篷里,而当天亮以后,她像平日一般做着礼拜,可是对她来说,一切都不一样了。男孩已经不在绿洲了,这个绿洲对她的意义,已经和昨天不一样了。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处有着五万株棕榈树和三百个泉水的地方,不再是那个长长旅程休息站的地方。从男孩离开的那一刻起,对她而言,绿洲已经变成一处空洞的地方了。

从那一刻起,沙漠对她更为重要,她将会每天望着它,想象着男孩正遵循着哪一颗星的方向前进,去找寻他的宝藏。她将会在风中献上她的吻,希望这风将会吹拂着男孩的脸颊,告诉男孩她仍活得好好的。希望风儿将会告诉男孩,她正在等他,等一位勇敢去追寻宝藏的男人。从那一天起,沙漠对她的意义将只有一个:希望他会回来。

“不要去想着遗留在你背后的一切。”当他们上马要骑越过沙漠时,练金术士对男孩说,“一切都已经被注写在天地之心里了,而且它将会永远在那里。”

“人们总是比较梦想回家,胜过于离开家。”男孩说,他已经再度惯沙漠的静寂。

“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最根本重要的东西,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费掉的,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就像彗星一样,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它就不会存在了。”

他正在谈论着练金术,不过男孩知道他是在比喻法谛玛。

可是男孩实在很难不去想留在他背后的一切。单调而似乎永无止境的沙漠促使他梦想着。他仿佛看见了那些棕榈树、那些泉水,还有他所着的女人的脸。他可以看见英国人正在练金,还有那个骆驼夫,他曾经教导了男孩不少事,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也许练金术士从来不曾恋过吧,男孩心想。

练金术士骑在男孩前头,猎鹰正站在他的左肩上。那只猎鹰熟知沙漠的语言,每一次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它都会飞离开,自己去捕猎。第一次它抓回来一只兔子,第二天则是两只鸟。

晚上他们就铺开寝具睡觉,并且注意不让营火泄光。沙漠的夜晚十分寒冷,而且随着月形的渐缺,夜色也越来越黯淡。他们继续行进了一个星期,期间很少谈,只在必要时纔出声警戒彼此避开部落战争。战争仍然继续着,偶尔,风中也会传来甜甜的血腥味,战斗就在附近,而风就像是预兆的语言,总是能指出男孩眼睛观察不到的事。

“你已经快到达旅程的终点了,”练金术士说,“我要恭喜你能来追寻你的天命。”

“可是这一路上你什么也没告诉我。”男孩说,“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一些你知道的事呢。前不久,我和一个身带练金书籍的人一起旅行过沙漠,可是我却无法从那些书里学到什么。”

“只有一个方式可以学会练金术,”练金术士说,“就是通过行动。所有你需要知道的事,你都已经从旅程当中学会了。你只需再多学一件事。”

男孩想知道那是什么,可是练金术士却转头望着地平线,搜寻着猎鹰的踪影。

“为什么他们叫你练金术士?”

“因为我就是练金术士。”

“其它的练金术士也想炼出金子来,在什么情况下他们会失败?”

“当他们只想着要提炼出金子来的时候,”他的同伴回答,“当他们只想着追求他们天命所带来的宝藏,而不是想去完成天命时。”

“到底我还需要再学会什么?”男孩问。

可是炼金术士却再度望着地平线。最后猎鹰终于带回来他们的食物。他们在地上挖了个洞,生起火来,这样可以避免火光被看见。

“我是一个炼金术士,只是很单纯的因为我就是个炼金术士。”当他们在准备晚餐的时候,炼金术士说,

“我是从我祖父那儿学会炼金术的,而他又是从他的父亲那里学会的,以此类推,追溯至世界创造的最初。在那个时候,元可以被很单纯地记住在翡翠石板上,可是渐渐的,人们不再接受简单的东西,转而开始血书、诠释,并且做哲学研究。他们也开始觉得自己的方法比别人的要好。但是,翡翠石板至今仍然存在。”

“翡翠石板上到底写了些什么?”男孩很想知道。

炼金术士在沙地上画了起来,他只花了五分钟就画完了。当他在绘画时,男孩想起了那位老王,还有他们相遇时的那个广场。感觉上那件事是发生在许多年以前的。

“这就是写在翡翠石板上的东西。”炼金术士画完了以后说。

男孩努力解读着沙地上画着的东西。

“这是个密码,”男孩说,有一点失望,“看起来很像我在英国人书上看到的。”

“不,”炼金术士说,“它就像那两只老鹰的飞翔,不能只用思考去理解。翡翠石板就是通往天地之心的快捷方式。”

“智者明了这个自然世界不过是个幻象,不过是天堂的一个模拟罢了。这个世界的存在不过是要向人们保证,极乐世界真的存在。神创造出这个世界,并透过可以视觉的万物,让人们能够理解他的启示和真妙的智慧。这就是我所说的必须通过行动来学会。”

“我必须了解这个翡翠石板吗?”男孩问。

“也许,如果你是在练金房里的话,现在正是最佳时刻去学了解翡翠石板的最好方法。可是你现在人在沙漠里,所以就把自己融入沙漠中吧,沙漠会教你了解世界,事实上,地球表面的所有事物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你甚至不必去了解沙漠。你只需要去凝视一颗沙子,就能够从中看见整个不可思议的世界。”

“我怎么做纔能够把自己融入沙漠中?”

“倾听你的心。它了解所有的事,因为它源自天地之心,而且它总有一天将会回归天地之心。”

他们继续在沙漠里沉默走了两天。炼金术士的行动变得更加谨慎,因为他们已经来到了部落战争打得最激烈的地区。当他们行进时,男孩试着去倾听他的心。

那并不容易做到。初期,他的心总是试图要告诉他它的故事,可是后来又说那些故事不是真的。接着有一段时间,他的心一直在告诉他它有多悲伤,然后在夕时分它又突然变得时分激动,男孩不得不隐藏起他的泪水。当它诉说着宝藏的时候,他的心跳得飞快;可是当男孩凝望着沙漠地平线的时候,他的心又变得弛缓下来。不过,他的心从不曾静止,即使当男孩和炼金术士都陷入沉默的时候。

“为什么我们必须倾听我们的心?”那一天当他们正在扎营的时候,男孩问。

“因为,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在那里。”

“可是我的心好乱,”男孩说,“它有它自己的梦想,它也很情绪化,尤其当它想到某个沙漠女人时,就会变得非常激动。”

“嗯,很好,你的心是活生生的。继续去听它在告诉你什么。”

在往后的三天里,这两位旅客经过许多武装的部落战士,而从地平在线还可以看到其它更多的战士。男孩的心开始对他诉说着恐惧。它告诉他许多曾在天地之心那里听来的故事,说很多人都去追寻宝藏,最后却没有成功。有时候它会告诉男孩不要再去找宝藏了,最后却没有成功。有时候它会告诉男孩不要再去找宝藏了,警告男孩说也许他会死在沙漠里,这些念头吓住了男孩。还有些时刻,它会告诉男孩它很满足,它已经找到了和财富。

“我的心真是不可靠,”当他们停下来让马休息时,男孩告诉炼金术士,“它告诉我不要再继续走下去了。”

“这是可以想见的,”炼金术士回答说,“事实上它很害怕在追求梦想的时候,你也许会失去所有你已经赢得的东西。”

“那我为什么还要去听我的心在说什么?”

“因为你永远都无法教它安静下来,即使你假装没听见它在说什么,它还是会存在于你的灵魂当中,不断地诉说你对生活和世界的看法。”

“你的意思是说,就算它再不可靠,我还是都得听它在说什么?”

“不可靠是由于你的措手不及。若你够了解你的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只要你了解它的梦想和希望,就会知道该怎么处理它们。你绝不可能逃离开自己的心,所以你最好还是听听它在说什么,这样你就不必害怕会遭遇措手不及的状况。”

当他们再度上路以后,男孩继续倾听着心的话语。他开始了解它的懦弱和狡猾,并且接受它就是这样。他不再害怕,也忘记了他需要回去绿洲,因为有一天下午,心告诉他,它很快乐。“即使我有时会抱怨,”心对他说,“那也是因为我就是某个人的心嘛,而人的心就是这样。人总是害怕去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完成。因此作为人类的心的我们,只要一想到要去一个永远离开的人,或者一想到那些不再美好的时刻,更或者是那些本来应该找到却永远被埋在沙地的宝藏,我们就会觉得害怕。因为只要一发生这些情况,我们就会深深受创。”

“我的心很害怕它会受伤。”男孩对炼金术士说,那是在某个晚上,当他们两人坐在沙地里,遥望着无月的天空时。

“告诉你的心,害怕比起伤害本身更糟。而且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追寻过程中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和神与永恒的邂逅。”

“追寻过程中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和神与永恒的邂逅。”男孩对他的心说。“当我真心在追寻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着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就还只是个牧羊人而已。”

他的心因之安静了一整个下午。那天晚上,男孩睡得很沈,而当他醒过来时,他的心开始对他说起从天地之心那儿来的讯息。它说所有心中有神的人都很快乐。快乐可以仅仅来自一颗沙漠的小沙子,就像炼金术士说的。因为一粒沙便是创造的契机,而整个宇宙花了几千万年纔创造出它。“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心对他说,“作为人心的我们,很少会去说这些宝藏,因为现在的人很少想要去寻找他们的宝藏。我们只会对孩子们说,然后我们就让生活自己去过,顺着它自己的方向,走向它自己的命运。可是很不幸地,只有极少数的人会按照该走的路——快乐而且通向天命的路去走。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条路充满危险,因为他们这么认为,所以世界果真就变得充满危险了。

所以,作为心的我们,就越来越轻声细语了。我们还是不断地说,可是我们却开始希望自己的声音不会被人们听见:我们并不希望人类因为不听从心而痛苦。”

“为什么人们的心不再继续鼓励人们去追求梦想呢?”男孩问炼金术士。

“因为那会让心受更多的苦,而心不喜欢受苦。”

从那时起,男孩开始了解了他的心。他请求他的心千万不要不对他说话。他请求它在他偏离梦想的时候,一定要劝告他、要发出警告。男孩发誓,每一次当他听见警告的时候,一定会留意它给的讯息。

那天晚上,男孩把这一切全告诉炼金术士。炼金术士知道男孩的心已经回归天地之心了。

“所以现在我该做什么?”男孩问。

“继续往金字塔的方向前进。”炼金术士说,“并且继续注意预兆。你的心仍然可以告诉你,你的宝藏在哪里。”

“这是不是我还需要学会的那一件事?”

“不是,”炼金术士回答,“你还需要学会的是:在我们实现我们的梦以前,天地之心会不断考验你这一路上学会的事。它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它很邪恶,而是因为这一来我们纔能熟练已经学会的事,这是为我们实现梦想做准备。通常这个阶段也是人们最容易放弃的时刻。这个阶段,套用沙漠人常说的一句话,

“一个人往往渴死在棕榈树已经出现在地平在线时。”

每一次的追寻在一开始都会有好运道。而最后能成功微笑的人,一定是通过了最严厉的考验。”

男孩想起家乡的一句老谚语。那是说,最深最暗的黑夜总是黎明来临的前一刻。

隔天,第一次的危险预兆出现了。三位配戴武器的部族战士追过来,问男孩和炼金术士在这里做什么。

“我正和我的猎鹰在狩猎。”炼金术士回答。

“我们要搜查看看你们是不是带有武器。”其中一个战士说。

炼金术士慢慢地跨下马,男孩也跟着这么做。

“你为什么携带这么多钱?”那个战士搜查了男孩的袋子后就盘问他。

“因为我需要有钱纔能去金字塔。”男孩回答。

战士接着搜查炼金术士,发现他的身上有一小块水芯片,上面附着一滴液体,还有一颗黄色的玻璃蛋,大小约比鸡蛋稍稍大一些。

“这又是什么?”

“这是哲人石和长寿露。也就是炼金术士的元。任何人只要吞下了长生露就可以永远健康,而那块石头的一小片就可以把任何金属都转化为黄金。”

那些阿拉伯人大声嘲笑着炼金术士,而炼金术士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觉得他的回答很有趣,然后就让男孩和炼金术士带着他们全部的东西离开。

“你疯了吗?”当他们走远一些以后,男孩就问炼金术士,“你为什么这么做?”

“为了教你生活中一项简单的道理。”炼金术士回答说,“当你身上带着珍贵的财产时,如果你试着要告诉别人这件事,往往别人都不会相信你。”

他们继续越过沙漠。随着每一天过去,男孩的心越来越沉默。它不再想要了解事情的过去或未来;它只想冥思着沙漠,和男孩一起啜饮着天地之心所给予的。现在男孩和他的心已然成为好朋友,彼此不再背弃对方了。

当他的心对他说话时,只会激励他、给予他力量,因为在沙漠中的沈静日子多多少少会令人厌倦。心告诉男孩他最强的特质在于:他有勇气放弃他的羊群来实现他的天命,还有他在水晶商店工作时的热诚。

心还告诉男孩一些他从来没注意到的事:它告诉男孩他曾经多么接近危险却不曾意识到。心告诉他,有一次男孩从他父亲那里偷拿了一把来复槍,心觉得太危险了,男孩说不定会伤害到自己,于是就偷偷把来复槍藏起来。心还告诉男孩,有一天,他突然生病倒在田野上呕吐,然后他就昏睡了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那时候,有两个小偷正埋伏在前不远的地方,正打算等男孩经过时要杀了他,好抢走男孩的羊。可是男孩一直没出现,他们就猜想男孩大概临时改道,于是只得放弃走了。

“人的心是不是都会帮助他?”男孩问炼金术士。

“多半是只有那些想完成梦想的人的心纔会这么做。不过心也确实会帮助小孩、醉汉和老人。”

“这是不是意味着说我永远都不会发生危险?”

“这意味着心会尽力去做它所能做的。”炼金术士说。

有一天下午,他们经过一个部族扎营的地方。营地四周歇息着许多身穿美丽白色长跑的阿拉伯人,他们个个都武装戒备着。那些人正着水烟筒,轮流说着战场上的故事。没人注意到这两个旅行者。

“好像没什么危险。”男孩说,他们正通过营区。

炼金术士似乎非常生气地说,“信任你的心,可是别忘了你正在沙漠里。当有人正在打仗时,天地之心就会听见从战场上传来的尖喊。没有人躲得过太下发生的种种后果。”

万物都为一,男孩心想。然后,就像沙漠有意向他展示炼金术士说的没错,两个骑兵从他们背后冲上来。

“停止前进!”其中一个骑兵说,“你们正来到部落战争的地域。”

“我并没有打算走太远,”炼金术士回答,直视着骑兵的眼睛。他们沉默了好一会,然后答应男孩和炼金术士可以再继续前进。

男孩神迷地观察刚刚的眼波会。

“你刚纔用眼睛控制了那两位战士的心智。”他说。

“你的眼睛可以表现出心灵的力量。”炼金术士回答。

那倒是真的,男孩想。他注意到了,在营队前面的那一群武装族人当中,有一个人一直在密切注意跟他们说话的那两个战士,虽然隔得太远了,看不清楚那人的脸孔,但是男孩却可以很肯定他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们。

当他们终于越过一整座高山的山脊后,炼金术士说,现在他们距离金字塔只有两天的路程。

“这是不是表示我们就快要分手了?”男孩说,“如果是,那么是否可以教我炼金术?”

“你早就会炼金术了。那就是一种洞悉天地之心的方法,透过它你去发现为你准备好的宝藏。”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怎么将锡转变成金的方法。”

“炼金术士沉默着,如同沙漠一般。他一直到他们停下来吃饭的时候,纔回答他。

“宇宙万物都是可以提炼的,”他说,“但是对于智者而言,金子是最可以被提炼的金属。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传统总是对的。人类从来不曾了解过智者真正的意思,于是,金子没被当作提炼的象征,反而变成人类冲突的根本。”

“万物说的语言很多,”男孩说,“对我来说,骆驼的嘶鸣曾经只是单纯的嘶鸣而已,然后它变成危险的象征,最后它又变回嘶鸣。”

他停顿下来,也许这一切炼金术士早就知道了。

“我认得一些真正的炼金术士,”炼金术士说,“他们把自己关在炼金房里,极尽可能地提炼金子。他们也发现了哲人石,因为他们知道,当你提炼一样洞悉的时候,它周围的每样洞悉,也会跟着被升华出来。

另外一些人则是恰巧拥有哲人石。他们老早就拥有这项礼物了,他们的心灵也比多数人都要来得更能接受这样的事。但是他们不算,这种人很少见。

还有其它多数人,他们感兴趣的只是金子,他们从来没发现它的真谛,他们也不希望知道锡啊、铜铁都有它们的天命必须完成。可是任何人只要是阻碍了别人或其它事物的天命,也就无法发现自己的天命。”

炼金术士的话,在沙漠中回响着,好像一句诅咒。他倾过身来,捡起沙地上一枚贝壳。

“沙漠曾经是海。”他说。

“我注意到了。”男孩回答。

炼金术士要男孩把贝壳放在他的耳际边。男孩在年幼时候也曾经这么做过无数遍,而且也从贝壳里听过海的声音。

“海就活在这个贝壳里,这是贝壳的天命。贝壳会不断地重复着海的声音,直到有一天,沙漠又被大海所覆盖为止。”

它们跃上马,向着埃及金字塔的方向骑去。

日落的时候,男孩的心忽然响起一声警告。他们正来到四周都是沙丘的地方,男孩抬头望向炼金术士,想看看他有没有感觉什么。可是炼金术士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五分钟以后,男孩看见两个骑兵正在前头不远的地方等着他们。在男孩能够对炼金术士说什么以前,骑兵从两个变成十个,然后变成一百个。现在骑兵已经布满沙丘的四周。

这些部族战士穿着蓝色衣服,头巾上还套着黑色的环。他们的脸孔用蓝色布巾盖住,只露出眼睛。

即使相当远的距离外,仍能看见他们的眼睛传递着心灵的力量。此刻他们的眼睛正诉说着:死亡。

第六章

男孩和炼金术士两人被抓到附近的一座军营去。一个士兵推挤着男孩和炼金术士进入一座军帐内。帐篷内该部落的首领正和他的幕僚举行会议。

“有细。”其中一个人说。

“我们只是旅人而已。”炼金术士回答。

“三天前我们看见你们在敌军的军营里,而且还跟他们的战士说话。”

“我只是在沙漠四处走动,观看星象而已。”炼金术士说,“我对于其它军队的军情或是部族的行动都一无所知。我只是很单纯地带一位朋友越过沙漠而已。”

“你的朋友是谁?”首领问。

“一位炼金术士,”炼金术士说,“他了解自然的力量。他可以展现他不寻常的力量给你们看。”

男孩安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充满了恐惧。

“这个外国人在这里做什么?”另外一个人问。

“他带了钱要献给你们部族。”炼金术士抢在男孩之前回答,他并且抓起男孩的布袋,把里面的金币递给那位首领。

那个阿拉伯人接过金币,什么话也没说。这些钱够他们买不少武器了。

“什么是炼金术士?”最后首领问。

“就是了解自然和世界的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运用风力把这座军营摧毁掉。”

那些阿拉伯人大笑。他们很熟悉战争带来的破坏,深知风绝对不可能带给他们什么样的灾害。不过,听了这些话,他们的心仍然加速了一点点。他们都是属于沙漠的人,对于巫师的力量深怀恐惧。

“我想要看他施展法力。”首领说。

“他需要三天时间。”炼金术士回答,“他需要三天时间,来把自己变成风,纔能施展法力。如果他做不到,我们就把自己卑微的命献给你,以荣耀你们的部族。”

“你不够资格把早已经属于我的东西献给我。”那个首领怒声说,不过他答应给这两个旅人三天时间。

男孩被吓得浑身发抖,炼金术士就带着他离开帐篷。

“不要让他们看见你的害怕,”炼金术士说,“他们是一群争强斗狠的人,他们会鄙视懦夫。”

可是男孩甚至说不出话来。他一直到他们走过军营中间以后,纔有力量说话。这些战士根本不需要囚禁他们,因为他们的马已经被没收了。所以,世界再一次展示它的各种语言:前一刻沙漠中还是无止境的、自由的,如今它却变成了无法逃离的墙。

“你把我所有的钱都拿给他们!”男孩说,“那是我这一辈子辛辛苦苦纔攒下来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被他们杀了,你的钱又有什么用处?”炼金术士回答,“你的钱为我们争取了三天时间。你可要知道,钱并不总是能够拯救人的命。”

可是男孩现在太恐惧了,根本听不下任何有智慧的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纔能把自己变成风。他根本就不是炼金术士啊!

炼金术士跟其中一位士兵讨来一杯茶,他将一些茶水泼在男孩的手腕上。一阵松懈的情绪袭过男孩的身体。男孩还听见炼金术士喃喃念着什么,不过他一句也听不懂。

“不要输给你的恐惧,”炼金术士说,此刻他的声音带着奇异的柔和,“如果你输了,你就无法跟你的心说话。”

“可是我一点也不知道怎样纔能把自己变成风。”

“一个人如果已经完成了他的天命,他就会知道所有他该知道的事。只有一件事可以阻碍梦想成真,那就是害怕失败。”

“我不害怕失败。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变成风。”

“喔,那么你就必须学会,因为你的生命完全要依赖你是不是能够成功。”

“如果我做不到呢?”

“如果你在完成天命的过程中死掉,至少胜过成千上万的人。他们甚至连自己的天命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你不必担心,”炼金术士继续说,“通常死亡的迫会激起人们的潜能。”

第一天过去了。附近有一场激烈的战斗,许多战士受伤被抬回军营来。死亡战士的位置就被其它战士取代,而生活仍继续下去。死亡是不会改变什么的,男孩心想。

“你可以晚一点再死。”一位士兵对着死去同伴的体说,“你可以等到和平宣布了以后再死,可是五伦如何,你都会死。”

那天晚上,男孩去找炼金术士,炼金术士刚刚去沙漠放猎他的猎鹰回来。

“我一点都不知道怎么做纔能把自己变成风。”男孩重申。

“记住我告诉你的话:整个世界都不过是看得见的神迹。而一个炼金术士所要做的事,就是把神灵的境界和物质的层面结合。”

“你刚刚去做什么?”

“喂我的猎鹰。”

“如果我不能把自己变成风,我们都会死,”男孩说,“而你竟然还去喂你的猎鹰。”

“只有你会死,”炼金术士说,“我早就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变成风了。”

第一天,男孩爬上军营附近的一座山顶上。那些士兵任凭他去;他们都已经听说这位巫师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变成风,所以他们根本不敢靠近他。话说回来,即使他逃走,也没办法徒步穿越沙漠。

第二天的整个下午男孩一直凝视着沙漠,听他的心对他说话。男孩知道,心已经感受到他的恐惧。

他们两个都诉说着同一个语言。

第三天,首领和他的将领聚会,并且把炼金术士找来说,“让我们去看那个男孩怎么把自己的身体变成风。”

“我们这就去吧!”炼金术士回答。

男孩带他们到他前一天去过的山顶,叫他们全部坐下。

“这将会花不少时间。”男孩说。

“我们不急,”首领回答,“我们是沙漠的人。”

男孩望着地平线,那儿有着群山迭峦,有着沙丘、岩石,以及植物……这些植物坚持生长在似乎不可能存活下来的环境里。此外,还有他已经游历了数个月的沙漠,尽管他仅只知道沙漠的一校小部分而已。在这沙漠里,他认识了一位英国人、商队、部落战争,还有一处拥有五万株棕榈树的三百个泉水的绿洲。

“今天你来这里做什么?”沙漠问他,“你昨天不是在这里盯着我看了好久?”

“在你的某个地方里,有一位我深的人,”男孩说,“所以,当我从你的沙地上望去的时候,我也正凝视着她。我想要回到她的身边,而我需要你帮助我变成风。”

是什么?”沙漠问。

就是猎鹰飞过你的沙地上,因为对它来说,你就是绿洲,是它永远可以捕回猎物的地方。它熟知你的每一块岩石、每一处沙丘,还有每一座山峰,而你总是慷慨地对待它。”

“那只猎鹰的嘴啄着我身体的一小部分,”沙漠说,“这许多年来,我很照顾那些被猎取的小生物。我总是用我身上的一点点水来喂食它们,然后我会告诉猎鹰它们在哪里。而有一天,当那些小生物在我身上繁衍时,那猎鹰就会从天空俯冲下来,带走了我所哺育出来的。”

“但那也正是你最初创造它们的原因,”男孩回答,“是为了喂养那猎鹰。而猎鹰则喂养了人,而人丰富了你的沙,然后沙地上又将会有那些小生物继续繁衍下去。这就是世界运行的方式。”

“所以这就是吗?”

“是的,这就是。因为让小生物变成猎鹰,猎鹰变成人,而人又变成沙漠,这就是锡之所以能变成金子,而金子又会变成地球的缘故。”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沙漠说。

“可是,你至少可以了解,在你身体的某一个地方有个女人正在等我。这就是为什么我必须把自己变成风。”

沙漠沉默了好一会时间没答腔。

然后沙漠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我的沙,这些沙可以帮助风吹。不过,如果只靠我一个的力量,是没办法做什么的。你必须去恳求风的帮忙。”

一阵微风开始吹起。那些部族战士从远远的地方看着男孩,他们正用男孩听不动的话窃窃私语。

炼金术士微笑着。

风靠近男孩,吹拂着他的脸。它已经听见了男孩和沙漠的对话,因为风能够知道所有的事。风吹遍世界的每个角落,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帮助我吧,”男孩对风说,“有一天你曾带来了我挚的人的话语。”

“是谁教你说沙漠和风的语言?”

“我的心,”男孩回答。

那风有许多名字,在世界的这个角落,它被叫做热风,因为它带着热蒸气从海洋吹向东边的土地;而从男孩来的那片遥远的土地上,大家管它叫做黎凡特,因为大家相信它带来了沙漠的沙,以及摩尔人战争的嘶吼。或许在男孩的羊群生长的草原后方,人们又会认为风是从安达鲁西亚草原来的。不过事实上,风从未有一处起点,它也从未去任何一个终点,这就是它之所以比沙漠强的缘故。人们或许有一天就能够在沙漠里种植树木,甚至可以畜养羊,可是没有人能够约束风。

“你不可能变成风的,”风说,“我们两个完全不同。”

“这不是真的,”男孩说,“在我的旅程上我学会了炼金术士的秘密。在我的体内也有风,有沙漠、海洋、星星,还有宇宙万物。我们都是由同一只手所创造出来的,我们拥有共同的心灵。我希望像你一样,能够自由地接触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越过海洋、吹起遮盖着我的宝藏的沙,并带来我所的女人的声音。”

“那一天我听见了你和炼金术士说的话,”风说,“他说万物都有自己的天命。可是不管怎么说,人类是不可能变成风的。”

“只要教我在短时间变成风就可以了,”男孩说,“所以你和我就可以一起谈谈人类和风的无限潜能。”

风被勾起了好奇心,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它很想和人说说这种事,可是它也不知道怎么将人变成风。尽管它知道的事情已经不少了:它可以创造出沙漠,可以把船翻沈,可以吹倒整座森林,也可以带着音乐或奇怪的噪音流窜过城市的每个角落;它觉得它是无限的,可是如今这个男孩却说还有一件事是它风不曾做过的。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男孩说,知道风已经快要答应他的请求了。“当你被的时候,你就可以创造出任何事物。当你被着的时候,你一点也不需要刻意去了解外面发生的事,因为所发生的任何事都在你的心灵之内,而人甚至可以把自己变成风。当然了,这要有风的帮忙。”

这风是个骄傲的家伙,所以它对男孩说的事情心动了。它开始用力吹着,扬起一大片风沙。但是到了最后,它终究还是得承认,它虽然能够跑遍全世界,却还是没有能力把一个人变成风。它也不懂什么是

“当我在世界各地旅行的时候,我常听起人们说到,也常看到人们向往地望着天空,”风说着,它很忿怒必须承认自己的极限,“也许你应该去请教天空怎么纔能变成风。”

“喔,那么帮助我去请教天空吧!”男孩说,“请在这个地方吹起强烈的暴风沙,强得能遮住太,好让我能够仰望天空而不至于被太的光芒刺瞎。”

于是风就用力吹,吹得整个天空充满沙子,太也变成了一个金色的圆盘。

而在军营中,四周一片飞沙走石,根本不可能看见任何东西。这是沙漠中人很熟悉的一种风,他们管它叫做西蛮风,它比起海上的暴风威力更大。军营中的马嘶叫着,而士兵们的槍则盖满了沙土。

而在山上的那些将领中,有一个人忍不住对首领说,“也许我们最好不要再继续下去了。”

他们几乎看不见那个男孩了。他们的脸上盖着蓝色的布巾,而眼睛则充满了恐惧。

“让我们停止了吧!”另外一位将领也建议。

“我想要看见阿拉的伟大,”首领敬畏地说,“我想要见识一个人怎么把自己变成风。”

不过他的脑中已经暗暗记下这两个将领的名字,他决定等风一停,他就要撤换这两个人的将领职位,因为一个真正的沙漠勇士是不会恐惧的。

“风告诉我你懂得什么是。”男孩对太说,“你应该也知道天地之心吧,因为它就是由而生的。”

“从我所在的位置,”太回答说,“我可以看见天地之心。它能够和我的心灵沟通,而我们一起让植物生长,让羊儿找到庇荫的地方。从我所在的位置——我离地球可远了——我知道怎么去。我知道如果我靠近地球一点,即使只是那么一丁点儿,地球上的万物都会死掉。所以我们就彼此相望,我们需要对方。我给地球生命和暖,而它给我生命的意义。”

“所以你明白什么是,”男孩说。

“我也了解什么是天地之心,因为长久以来,在通往无尽宇宙的旅程上,我们一直在谈,它告诉我它最大的问题是:直到现在,仍然只有矿物和植物直到“万物为一”。铁并不需要变成铜,铜也不需要变成金子,因为每种物质的形成,都有它独一无二的功能,如果注写这一切的手在造物的第五天就停止了,那么万物将会变成一首和谐的响曲。”

继续说,“但是它却在第六天继续它的工作。”

“你真是大智慧呀,因为你是从一个距离外去观察万物,”男孩说,“可是你不了解是什么。如果没有第六天,就不会有人类存在,铜将永远只是铜,锡也仅仅只是锡。没错,万物都有它的天命,可是有一天天命都会被实现。所以万物都必须将自己改造得更好,以便去接受另一个天命,直到有一天,天地之心变成了唯一的存在。”

思索着男孩的话,并决定照耀得更加明亮。而风,喜悦地听着这段对话,于是也更加用力地吹着,免得男孩被太的光芒射伤了。

“这就是为什么炼金术士必须存在,”男孩说,“所以每一个人都能够去追寻他自己的宝藏,发现它,然后愿意变得比自己从前的生命更好。锡将会扮演它的角色,直到这世界不再需要锡为止,然后锡就会变成金子。

这就是炼金术士在做的事。他们把这一切示现给我们看,让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努力变得更好,围绕着我们的每样事物也会变得更好。”“为什么?你为什么说我不懂得?”太问男孩。

“因为并不是静止如同沙漠,也不是呼啸如风。从一个遥远的距离外去观察万物,就像你所做的,也不能叫做是改变和改善天地之心的力量。当我第一次接触到天地之心,我以为它是完美的。可是后来,我发现它就跟其它生物一样,有它自己的情绪和冲突。是我们在滋养着天地之心,而我们所存活的这个天地究竟会变得比较好或比较差,就端看我们是变得更好或者更差。在这里扮演关键角色的,就是的力量。当我们心中有时,我们就会努力去使自己更好。”

“所以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太问。“我要你帮助我,将我变成风。”男孩回答。

“大自然都知道我是最有智慧的,”太回答,“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人变成风。”

“那么,我应该去问谁呢?”

思索了一会。风则密切地注意听着他们的对话,同时好想跑到全世界去宣布,太的智慧也是有局限的,它没有办法胜过这个能够说宇宙共通语言的男孩。

“去找注写这一切的手吧!”太说。

风高兴得尖叫,并且更加使劲用力吹着。军营如今已经被吹离开它的营地了,系着牲口的绳索也被吹断了,所有的马匹都自由地逃开。而在山顶上的人则互相拥抱着,以免被风吹跑。

男孩转向注写一切的手。当他这么做时,他发现整个宇宙静止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什么话也不说。

一股之潮从他的心中冲涌而出,他开始祈祷。这是他从未曾说过的祷告,因为这是无声的祷告,也没有提出任何请求。他的祷告并不是感谢他的羊能够找到新的牧草,也不是要求能卖出更多的水晶,更不是祈求他所遇见的那个女人能继续等待他。在沉默中,男孩了解到沙漠、风,以及太,也都希望能明白手写下的征象,以便能追循着这些方向,进而能了解写在那一块翡翠石板上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他看见预兆散播在地球各处以及天空中,但它们的外表并不明显,也没有什么相关的理由。他可以看见,沙漠、风、太以及人,都不知道自己被创造的理由,但是那只手在创造每一样东西时,自有其理由。只有那只手可以制造奇迹,可以将海转变成沙漠……或者将人转变成风。因为只有那只手明白,那是一项强大的设计,纔能够将整个宇宙纳成一个点,而在那一点上,六天的创造纔能升华成为一个元

男孩接触到天地之心,发现那就是神主心。他也看见了神之心就是他自己的心灵。而他,虽然只是个男孩,也能够展示神迹。

那天西蛮风以它从未有过的方式吹袭着沙漠。在那以后的好几世代里,阿拉伯地区仍传诵着一个男孩将自己变成风的传奇故事。男孩用那场风来和沙漠里最有权力的部落首领抗衡,而那场风差一点就摧毁那位首领的军营。

当西蛮风终于歇息的时候,每个人都转头看向男孩刚纔站的位置,可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他正站在军营遥远的另一端,旁边站着一个满身覆盖着沙石的卫兵。

那些人被他展现的奇迹吓坏了。但仍有两个人的脸上露出微笑;其中一个是炼金术士,他笑是因为他的徒弟已经完美地出师了;而另外一个是部族首领,他笑则是

因为男孩诠释了神的荣光。

隔天,军队首领欢送男孩和炼金术士,并且派一队护卫陪他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

他们骑了一整天。在将近黄昏的时候,他们来到一间科普特修道院。炼金术士下马,并叫那群护卫回到军营去。

“从这以后,你必须一个人上路了。”炼金术士说,“你现在距离金字塔只有三小时的路程。”

“谢谢你,”男孩说,“你教了我宇宙之语。”

“我只是引导你去看到你本来就知道的事情而已。”

炼金术士敲敲修道院的大门。一位穿着黑袍的僧侣来应门。他们用科普特语谈了好一阵子,然后炼金术士让男孩进入修道院门内。

“我请求他借我使用一会儿他们的厨房。”炼金术士微笑着。

他们走到修道院后面的厨房。那个僧侣拿给炼金术士一些锡,炼金术士点燃炉火,把锡放在一只平底铁锅里。当锡逐渐溶化成液状后,炼金术士拿出他的袋子,取出那颗奇怪的黄蛋。他从黄蛋的表面刮下一小薄片,用蜡封起来,放进铁锅里,和溶化的锡一起加热。

混合以后的东西变成红色,几乎就像是血的颜色。炼金术士把平底铁锅移离炉火上,放在一旁让它冷却。在等它冷却时,炼金术士对那个僧侣聊起了部族战争。

“我想战争还会再持续很长的时间。”

僧侣很激动,商队已经在吉萨停留很久了,等着战争结束。

“不过上帝的旨意必须贯彻。”那僧侣说。

“确实。”炼金术士回答。

等锅子冷却以后,僧侣和男孩探头看着铁锅,呆住了。原来的锡凝固成锅子的形状,不过它不再是锡,而是黄金。

“有一天我是不是也得学会这么做?”男孩问。

“这是我的天命,不是你的。”炼金术士回答,“我只是要表现给你看,让你知道这件事可能做到的。”

他们走回修道院门口。在那里,炼金术士把金盘分成四块。

“这一块是你的,”他把其中一块给修道院的那个僧侣,“因为你能慷慨厚待异教徒。”

“可是这个报酬已经超过我的慷慨了。”僧侣回答。

“千万不要再这么说,因为生命正在听着,而下一次就会给你少一点。”

炼金术士转向男孩,“这是给你的,补偿你给那个军队首领的。”

男孩正想说那远比他失去的多,不过他最后仍沉默地接过来,因为他刚听见炼金术士对僧侣说的话。

“这一块是要给我的。”炼金术士拿了其中一块,“因为我必须回去沙漠里,而那里正在打仗。”

他拿起第四块,给僧侣。

“这是留给男孩的,如果他将来需要的话。”

“可是我正要去找我的宝藏,”男孩说,“而我现在离我的宝藏已经很近了。”

“我很确信你一定会找到你的宝藏的。”

“那么为什么还要给这个?”

“因为你已经两度失去了你的财产,第一次是小偷,第二次是给那个首领。我是个老而迷信的阿拉伯人,而我相信我们的谚语。有一个谚语说,“事情若发生了一次,那他不会再发生第二次,但如果事情发生了两次,那么它肯定会再发生第三次。””他们骑上马走了。

“我要告诉你一个关于“梦”的故事。”炼金术士说。

男孩策马骑近炼金术士一些。

“在古老的罗马时期,提比略大帝的时候,有一位善良的人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从军,并且被送到罗马帝国最偏远的地区去。另外一个儿子是个诗人,而且以擅长写美丽的诗篇而闻名全帝国。

有一天晚上,这位父亲梦见一位天使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他其中一位儿子所说的话,将会留芳千古,被后世好几代人传诵、学。这位父亲醒过来以后,欢喜得哭了,因为生命对待他实在太慷慨了,而且还把这件每个父亲都会引以为荣的事让他知道。

过没多久,这位父亲为了拯救一个差点被车轮轧死的小孩,而去世了。因为他这一生没犯什么过错,又做了许多好事,于是他就直接进去天堂。在天堂中,他遇见了当初梦见的那位天使。

“你一直都是个好人,”天使对他说,“你的一生充满,并且死得很有价值。所以我要应许你一个愿望。”

“生命对我已经很宽厚了,”这个人说,“当你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已经觉得毕生的努力都有了回馈,因为我儿子的诗篇将会被后世人传诵。我不想为自己祈求任何事,不过每一位父亲都会希望能骄傲地目睹,他所栽培教育出来的儿子声名远扬。我只希望能在遥远的未来,亲眼目睹我儿子写的文章。”

天使摸摸这个人的肩膀,于是他就和天使一起被传送到未来。他们来到一处广大的地方,被成千个人包围着,听见这些人正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说话。

这位父亲欢喜地哭了。

“我知道我儿子的诗永垂不朽了,”他泪眼婆娑地对天使说,“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些人正在读我儿子的哪一篇诗?”

天使靠近这个人,柔地引着他坐到附近的一张椅子上,天使也坐下。

“你的诗人儿子的作品在当时非常受罗马人欢迎,”天使说,“每一个人都很喜欢读他的诗,可是当提比略王朝结束以后,这些诗就被遗忘了。现在你正听到的文章,是你另外那个从军儿子所说的话。”那人十分惊讶地看着天使。

“你的儿子到远地去从军,后来成为一位百夫长。他很公正又很善良,有一次他的一个仆役生病,而且看来就要死了。你的儿子听说有一位犹太人会治病,于是就骑了几天几夜的路到处去寻找这位犹太人。在寻找的过程中,他知道这位犹太人就是神的儿子。他和其它被治愈的病人碰面,而这些人教导你儿子神之子所传的福音。于是他虽然是罗马的百夫长,却接受了他们的信仰。随后不久,他终于找到了这个人。”

“他告诉那个人,他的一位仆役已经病得非常严重了,而那位犹太人就准备跟他一起到他家去。可是你的儿子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人,当他望着那位犹太人的眼睛时,立刻知道在他眼前的,就是神的儿子。”

天使接着告诉这位父亲说,“你现在听到的,就是你儿子当时对这位犹太人说,而且被永远传诵下来的话:主啊,我实在不敢劳驾您到我的屋檐下,可是只要您的一句话,我的仆役就能得救。”

炼金术士说,“无论做什么,每一个人都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通常他本身并不自知。”

男孩笑了,他从来不曾想过一个牧羊人会对探索生命的问题产生什么重要

“再见。”炼金术士说。

“再见。”男孩说。

男孩在沙漠中独自骑行了数个小时。他很急切地倾听心对他说的话,因为,心将会告诉他,他的宝藏在哪里。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炼金术士曾经这么告诉他。

可是他的心却一直在跟他说着不相干的事。心很骄傲地对他说起一个牧羊人的故事,这个牧羊人放弃了他的羊群,去追寻他所梦见过两次的宝藏。心谈到了天命,谈到了许多人四处流,只为了寻找新大陆,或美丽的女人,他们的眼界超越了同时代的人。心还提到了旅程、发现、书和改变。

当男孩正要爬上另一座沙丘时,心对他低语:“要注意你流泪的地方,那就是我所在的地方,也证实你的宝藏所埋藏的地方。”

男孩慢慢地爬上沙丘,望见了一轮满月正缓缓东升,爬上布满星辰的夜空:距离他离开绿洲已经有一个月了,月光在沙丘上洒下一层光影,整个沙丘看起来宛如是一座银色的波海;这个景象让男孩想起了他在沙漠中看见一匹马的那个晚上,那晚他遇见了炼金术士。在那一夜的夜色里,月亮也如同现在一般投映在静寂的沙漠里、投映在一个男人追寻宝藏的旅程里。

当男孩终于爬上沙丘之顶时,他的心狂跳着。就在那里,神圣而尊贵的埃及金字塔耸立,沐浴在华丽而皎洁的月光下。

男孩跪下,哭泣了起来。他感谢上帝让他相信他的天命,并引导他去认识一位国王、一位商店老板、一位英国人,以及一位炼金术士。更重要的是,让他遇见了一位来自沙漠的女人,她告诉他,并不会让一个人远离他的天命。

如果他想,他现在就可以回去绿洲,回到法谛玛的身边,一生做一个单纯的牧羊人。就像那个炼金术士,尽管他了解宇宙之语,尽管他有能力将锡转变成黄金,但他仍然继续住在沙漠里。他并不需要对谁展现他的技术。男孩对自己说,在完成天命的这一路上,他已经学会了他所必须知道的事情,也经验了他曾梦想过的每一件事。

可是如今他就在这里,即将就要找到他的宝藏了,于是他提醒自己,未达终点都不算完成。男孩望望身边的沙地上,就在他泪水刚刚滴落的地方,有一只圣甲虫仓皇地爬过沙土。在沙漠这段时间里,他已经知道圣甲虫在埃及人心目中正是神的象征。

另一个预兆。男孩开始挖甲虫刚爬过的沙丘。他一面挖,一面想起了水晶商人曾说过的话: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后院盖一座金字塔。但男孩现在知道了,即使他花上一辈子时刻不停地堆石头,他也没办法盖出一座金字塔。

一整夜,男孩在选定的地方拚命挖掘,却未曾发现任何东西。他觉得自己快被金字塔建盖以来的这数百年时光给压垮了,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仍然拚命挖着,直到发觉他必须和风沙奋战;因为风不断把沙吹进他所挖的沙坑里。他的手受伤了,而且酸痛无力,可是他仍然听从心的指挥,继续在眼泪滴落的沙丘底下挖着。

正当他打算把挖到的石块移出坑洞外时,却听见了一阵脚步声。他抬头看见几个人影接近。那些人背对着月光,所以男孩看不清楚他们的眼睛和脸孔。

“你在这里做什么?”其中一个人影盘问他。

惊恐之余,男孩并没有回答他。他已经发现他的宝藏在哪里,如今却被即将发生的事情吓坏了。

“我们是部族战争的难民,我们需要钱。”另一个人影说,“你在藏什么?”

“我并不是在藏东西。”男孩回答。

可是其中一个人抓住他,把他拖出沙坑。另一个人开始搜查男孩的钱包,于是发现了炼金术士给男孩的金块。

“这里有金子。”那人说。

月光照在抓住男孩的阿拉伯人脸上,在那人的眼底,男孩看见了死亡。

“说不定他已经藏了更多的金子在这个坑里。”

他们名伶男孩继续挖,可是最后男孩并没有挖出什么。当日出以后,这些难民开始殴打男孩,打到他受伤流血,他的衣服也破了。他可以感觉到死亡的近。

“如果你死了,钱对你又有什么好处?钱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拯救人命的。”那个炼金术士曾经这么说。最后,男孩就对那个人尖叫着说,“我是在挖宝藏!”虽然他的嘴唇瘀青流血,他仍大叫着对那个揍他的人说,他曾经两次梦见埃及的金字塔附近藏有宝藏。

有一个很显然是那群人的老大,对另外一个人说,“放了他吧,他没有其它的东西了,说不定连这块金子也是偷来的。”

男孩倒在沙地上,几乎昏死过去。那群人的老大用力摇晃他说,“我们要走了。”

他们正打算离开时,那位老大忽然又走回来对男孩说,“你不会死的,你会活下去,而且你会学到一个教训,知道不该这么愚蠢到去相信梦里说的事。两年前,就在这里,我也重复做了同一个梦。我的梦告诉我说,我必须到西班牙的一座倒塌的教堂去,那里有一个牧羊人和他的羊在睡觉。在我的梦里,那座教堂里废弃的更衣室里长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梦告诉我,如果我挖开那株无花果的根,我将会发现埋藏在那里的宝藏,可是我纔不会愚蠢到横越整个沙漠,只为了一个重复做过的梦。”

然后这群人就消失了。

男孩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再一次望着金字塔。它们好像正在嘲笑他,而他也回了一个笑容。他的心爆发出一阵喜悦。

因为现在他已经知道他的宝藏在哪里了。

终场

夜幕低垂的时候,男孩走进那间小小的荒废教堂。那株无花果树仍然生长在那里,就在更衣室里,而星星也仍然从半毁的屋顶上眨巴着眼睛。他还记得上一次他和他的羊来到这里的情景……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除了那个梦以外。

如今他又来到这里,身边不再带着一群羊,只带了一把铁锹。

他坐在那儿凝望了一会儿天空,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瓶酒,啜饮了一些。他想起了有一天晚上他和炼金术士一起喝酒看星星,也想起了他旅行过的许多道路,以及上帝选择用这种奇怪方式来告诉他宝藏在哪里。如果他不曾相信那个重复做的梦,他就不会遇见那个吉普赛人、那个老国王、那个贼,或者……“噢,那可是一串长长的名单。可是道路就写在预兆里,所以我决不会走错路的。”他对自己说。

他睡醒了,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太已经高高升起。他开始从无花果树的底部挖起。

“你这个老巫怪!”男孩对着天空大叫,“你明明知道所有的事情,

你甚至还留了一块黄金在那间修道院里,好让我有钱回到这间教堂来。那个僧侣看见我一身狼狈的回去就大笑,你为什么不行行好,省得我这么费事?”

“哦不,”男孩听见风中有一个声音说:“如果我先告诉你,你就看不到金字塔了。你不觉得他们很漂亮吗?”

男孩微笑了。他继续挖,半个小时以后,他的圆锹碰到一样硬硬的东西,一个小时以后,他的面前摆着一箱西班牙金币、珍贵的宝石、一些纯金面具上镶嵌着红色和白色的羽,以及镶着宝石的石雕像。这些宝藏大概是某个人征服这个国家时得到的,结果那个征服者一直来不及拿走,又忘了告诉他的子孙这些宝藏的存在。

男孩从袋子里拿出乌陵和土明。这两颗宝石他只使用过一次,就是那个早上当他身在一个市集时。他的生命和道路早已经给了他足够的预兆,教他该往哪里去。

他把乌陵和土明摆进宝箱里,它们也是新宝藏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会让他想起那位老国王,他知道他们永远不会再相见了。

生命对于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男孩想道,这件事真是不虚。然后他记起来,他必须去一趟台里发,把十分之一的宝藏分给那个吉普赛女人,这是他的承诺。“吉普赛人真聪明,”他想,“也许这是由于他们行遍世界各地的缘故吧!”

风又吹起,这是黎凡特风,从非洲那一头吹过来的。此刻它带来的,不是沙漠的味道,也不是摩尔人入侵的威胁。它带来的是一阵他很熟悉的香味,以及轻轻触落的吻——这个吻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它慢慢的、慢慢的飘落,直到轻触着他的嘴唇。

男孩微笑着。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

“我来了,法谛玛。”他说。

推荐阅读

约翰克利斯朵夫> 偶像的黄昏> 大长今> 沉船> 窗边的小豆豆> 沉思录> 百年孤独> 爱的教育> 奥德赛> 阿甘正传>

阅读分类导航

唐诗四大文学名著宋词诸子百家史书古代医书蒙学易经书籍古代兵书古典侠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