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女儿大了,想出嫁了】
仅仅大半年后,六指头便再次要与虎女金叶子分离了。这次与上次不同,上次是南糯镇莫爷手下的一伙兵丁强行将他和金叶子拆散,这次是金叶子自己想离家出走。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天黄昏,他从羚羊谷狩猎归来,途经滴水泉,饥饿疲乏,便在泉水旁坐了下来,将一头猎获的小羚羊开膛剖腹,烧起一堆篝火,烤野味吃。同往常一样,他吹了几声口哨,把在附近树林里游荡的金叶子召唤来,与他一起分享鲜美的羚羊肉。金叶子来到离他五六十步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鼻吻在地上做嗅闻状,身体滴溜溜在原地旋转。他喊了两声,它只是抬头瞧了他一眼,又埋头在地面上了。
他望过去,金叶子逗留的那个地方,是泉水边的一块湿地,既没有草,也没有树,不可能藏着什么东西。他扬起它最爱吃的一块羊肝叫它的名字,它却置若罔闻,仍在那儿磨蹭。这不像是发现了猎物,要是发现猎物,它会因紧张而虎尾高翘,眼角上吊,发出低吼。此时此刻它的表情透露出甜蜜与欣喜,虎尾舒展摇曳,眼睛眯笑眯笑,一会儿偏仄脑袋做研究状,一会儿伸出前爪做抚摸状,神情专注,好像发现了稀世珍宝一样。六指头从小把它养大,这两年多来朝夕相处,还从没见过它对什么东西如此感兴趣如此着迷过。
他好生奇怪,爬起来走过去一看,湿漉漉的泥地里,果真什么都没有,再仔细端详,哦,好像有一个浅浅的脚印。莫名其妙,一个脚印有什么好看的嘛!他拍拍它的肩胛,不意它离开,它干脆在那个脚印前蹲坐下来,好像这个脚印被施过什么魔法一样,把它的魂给勾去了。他又好奇地弯腰审视这个脚印,形如海棠,四只脚趾清晰可辨,脚掌凹进去,掌根有一小块六角形花边,这是典型的老虎蹄印!一阵恐怖从六指头心尖划过。这个老虎蹄印比金叶子的脚印略大一些,如果猜得不错的话,是一只雄虎留下的足迹。金叶子它……他简直不敢往下想,掬起几捧泉水,匆匆把篝火浇灭,采撷两张野芭蕉叶,将半生不熟的羚羊肉包起来塞进背囊,赶紧带着金叶子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以后的几天,他不再到羚羊谷去打猎,他宁肯绕一个大圈子,多走一大段冤枉路,到其他地方去碰运气;在追撵猎物时,假如猎物逃往羚羊谷方向,即使有把握再多追一段路就可将猎物捕获,他也放弃不追。他不想让金叶子再看见那个该死的雄虎蹄印,他希望金叶子能忘记那片名叫羚羊谷的山林。
然而,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他发现,那个雄虎蹄印,在金叶子的记忆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他是无法将其抹掉的。每当落日余晖洒满群山,金叶子就会跑到葫芦洞外的小山冈上,登高望远,眺望云遮雾罩的羚羊谷。
有一天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蜷缩在他床 铺后面的金叶子发出一声尖叫,腾跳起来,蹿向洞口。他以为是危险的野兽摸到葫芦洞来了呢,也一骨碌翻爬起来,抓起铜炮槍,奔到洞口。月朗风清,草丛里蟋蟀在“嚁嚁”鸣叫,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再看金叶子,脸上柔情似水,一只耳朵不断地跳动,表明它在凝神谛听着什么。六指头也侧耳细听,一会儿,羚羊谷方向传来一声虎啸,相隔太远,声音十分轻微,若有若无。金叶子如闻天籁之一声 ,昂首挺胸,朝着羚羊谷呼呼吹着气,很高兴的样子。
这一夜 ,六指头失眠了。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用不了多久,金叶子就会离开家,去寻找那只雄虎。对于金叶子来说,这是一种无法阻挡的诱一惑 。他不愿金叶子离开他,他要设法割断这种诱一惑 。他想,他可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背着金叶子,悄悄去到羚羊谷,躲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用一只小羚羊拴在树下做诱饵。等到第二天清晨,当那只雄虎觅食路经树下,捕杀小羚羊时,他瞄准雄虎的脑门开槍,然后挖一个深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雄虎埋葬掉。雄虎一死,那强烈的诱一惑 也就烟消云散不存在了,金叶子也就会继续留在他的身边了。
为了金叶子,他曾经夜闯沐霞岭消灭了恶雕,为了金叶子,他也可以潜入羚羊谷射杀雄虎。可他无法欺骗自己,消灭恶雕和射杀雄虎完全不是一回事。消灭恶雕,确实为了保护金叶子免受伤害,而假如他真的去射杀雄虎,其实是在剥夺金叶子的幸福啊!
金叶子已经两岁多了,按照虎的生活一习一 性,此时的幼虎,已进入成年阶段,要离开虎妈妈独自生活,闯荡山林,寻找配偶,生养后代。这是生命的自然发展,生活的正常轨道。六指头晓得,虎不像狗那样能终身与人相伴,女儿大了,终究是要离开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他若阻挡,他就是害了女儿。
唉,他叹了口长气,放弃了想要射杀雄虎的念头。
翌日晨,他外出狞猎,没走多远,金叶子就钻进一片山林不见了,他吹了好多声口哨,都没能把它召唤来。他猜想,它一定是到羚羊谷去找那只雄虎了。傍晚,金叶子还没回来。它可能不辞而别,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想,心里一阵伤感。到底是畜生,说走就走,连招呼也不打,真是白养它一场,白疼它一场。他懒得做饭,闷着头“吧嗒吧嗒”抽烟。天黑下来了,漆黑的葫芦洞里,只有烟头在忽明忽暗,闪动着暗红色的光。
突然,洞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金叶子叼着一只很大的猎物,吃力地钻进洞来。他一阵惊喜,立刻点燃火塘,火光照耀下,他看见,金叶子叼回来的是一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马鹿!它身上湿漉漉,沾着许多草屑泥浆,累坏了,将公鹿吐在他面前后,便趴倒在地,呼呼直喘粗气。
唔,他错怪它了,它没有不辞而别,它是跑到羊蹄甲草滩去捕捉马鹿了。让他纳闷的是,它曾在羊蹄甲草滩遭遇过那伙蛮不讲理的黑衣兵丁,被关进竹笼后抬到南糯镇受尽了折磨,虎的记忆力很强,理应吸取教训,不该再跑到羊蹄甲草滩去冒险的啊。
他割下一只鹿腿,送到金叶子面前。它辛劳了一天。肚子早就空了,理应狼吞虎咽吃个饱。可它只是伸出舌头舔舔鹿腿,没有啃咬,反而用嘴吻将那只鹿腿推还给他。
它是渴了,他想,要先饮水再进食,便用竹瓢从土罐里舀了半瓢清水给它。它也不喝,还把脸扭了过去。
他摸摸它的额头,还扳开它的嘴检查它的舌苔,一切正常,不像是生病的样子。要是生病,它也不可能从几十公里外的羊蹄甲草滩将这头一百多斤重的马鹿搬运回葫芦洞来的。它一定是累极了,就像人累极了一样,要喘喘气歇一阵才能吃得下东西。
他不再管它,收拾完那副珍贵的鹿茸后,从马鹿身上割了几片巴掌大的薄肉,抹了些盐巴辣椒,用香茅草裹扎好,在火塘上烧烤。金叶子回来了,他心情变好,肚子便开始“咕咕”叫,想吃东西了。橘红色的火苗一温一 柔地舔吻着肉片,水红色的肉片渐渐变得金黄,“吱吱”冒着油花,散发出一股异香,撩拨起他的食欲。他一口气吃了许多,肚子塞得鼓鼓的。可惜,金叶子只吃生肉,不吃熟食,无法与他同享这鲜美的烤肉。
这时,金叶子站立起来,表明它已缓过劲来。他又将那只鹿腿送到它面前,它用鼻子闻闻,伸出舌头来舔了舔鼻子,做了个吞咽的动作,但还是没撕咬那只鹿腿。
“怎么啦,金叶子,你怎么不吃呢?”他抚摸它的背,心里惴惴不安。
它从他身边走开去,来到洞底它天天躺卧的那个地方看了看,又到他睡的石床 前站了站,还来到它喝水的水罐,旁转了转。它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用鼻吻做嗅闻状,眼光迷惘,显得恋恋不舍的样子。最后,它回到他身边,神态有点忧郁,脖颈在他的腿上轻轻蹭动,嘴里“呜噜呜噜”发出一串奇怪的声音。
六指头的心一下收紧了,他突然意识到,金叶子是在跟他,也是在跟葫芦洞——它生活了两年多的家,进行告别仪式。他恍然大悟,它之所以要冒险到曾经受过惊吓的羊蹄甲草滩去捕捉公鹿,是知道他喜欢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鹿;它肚子空空却不吃鹿腿,是要向他表明它是完完全全为他猎取这头公鹿的;它用猎杀公鹿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告诉他它要走了。
他心里暖乎乎的。它没有不辞而别,没有一走了之,它懂感情,知好歹,不愧是他从小养大的女儿啊!他虽然舍不得它走,但心里得到了许多安慰。他仔细地替它清理掉身上的泥浆草屑,揩干脸颊上的水珠,捋顺它的体毛,好像在为出嫁的女儿乔装打扮。
“金叶子,你要走,我不能拦你的。”他搂着它的脖颈说,“别忘了我,经常来看看我。喔,要是你过得不顺心,你就回来,这儿永远是你的家。”
它不断舔吻着他右手的第六根指头。
他相信它听得懂他的话。虽然他是人,它是虎,但他觉得他和它彼此间的心是相通的,它除了不会说人话外,什么都懂。
洞口灌进了月光,金叶子从他的怀里抽身出来,面朝着他,一步步后退,退到洞口,一抡尾巴,倏地一个转身,蹿出洞去。他奔到洞口看时,它已消失在水银般的月光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