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欣喜若狂,这三年来我一直都在购买福利彩一票,渴望着能够中到500万的大奖,我经常在睡不着觉的时候畅想着中奖时的喜悦,我估计也不过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压抑着我的喜悦别从我的身一体里淌出来。我死死攥着手机,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再试验一次,我把目光向四周扫了一圈,相中了一个坐在靠后门那个座位上,盘着头的中年女人,在心里发出了询问,她又在想什么?
手机立刻响了。
我马上接起来,里面是个女人的声音,带有一点南方口音,像是在对着谁倾诉,“连着三天都说晚上加班,不会是编瞎话蒙我吧,要是今天晚上再这样,我得拿出几天时间盯着他了……他衣服上好像是有香水味儿,上回那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得把存折都藏好了,万一打离婚我就不给他。孩子得归他,这样再找起来也容易……老张应该不错……
我捂着嘴嘿嘿地乐了好一会儿,这时我看到车上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国际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在发表演讲,我突发奇想,不知道这手机对电视里的人有没有效果,于是我闭上眼默想着奥巴马的样子,令我惊喜的是,手机随即响了起来,我心满意足地听到了一个外国人在电话里对我说着英语,跟我看盗版美国电一影时听到的一样,只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没想到我在中国,却听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总统的心声,我挂了电话,愈发高兴了。
过了一会儿,我心里又痒痒起来,我看到车厢后面站着一个穿褐色皮夹克的高大汉子,他的一胡一须浓密,脚边放着个宝蓝色的旅行袋。我把念头移到他身上,饶有兴致地接起电话。
他的声音粗声粗气的,不过听起来有些狱疑。
”火车上不知道会不会查身份一证,我不能太紧张,越紧张越容易引起警察的注意……一尸一体塞一进厨房的柜子里,她家也不去什么人,估计一时半会发现不了……我还是去深圳吧,不行就往香港跑……还是去湖南,找老海先弄支槍,再干两票就洗手不干……血我都擦干净了吧,手套也戴了,地也拖了两遍,脚印……算了,一爱一咋咋地吧,横竖就是这码事……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机脱手掉到了地上,嘭的一声响,有几个人都掉过头看我,其中就有那个杀人犯,我浑身一哆嗦,就像被他端着一支手槍瞄准了。我赶紧回避了他的目光,甚至感觉自己的心思都已经被他垌悉,他马上就会走过来杀掉我似的,我的心怦怦地跳着。book.sbkk8.coM
我悄悄拨打了110,但是没有任何反应,手机仿佛坏了一样,我急得火烧火燎,这时公一交一车在一个站点停靠,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街边不远处停着辆警灯闪烁的110警车,我拼命挤下车,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站牌下,等公一交一车关上门刚一启动,我立刻朝警车跑过去,扒在车窗边语无伦次地告诉里面的三个警察,刚刚开走的公一交一车上,有有有,有一个杀人犯。
坐在驾驶座位上的警察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我心里说,看看看,想他一妈一什么呢。刚想到这里,电话铃声就响了,我狠狠地按掉,心说这时候我可没心情倾听警察对我的不信任。我一个劲地向他们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喊得连声调都变了,也许是我这份歇斯底里打动了他们,坐在后排的那个警察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警车发动起来,朝着公一交一车追过去,没用五分钟就横在了它前面,迫使它停了下来。
“那呢,就是他。”隔着车窗我把那个杀人犯悄悄指给了警察,然后我躲在警车里,看着三个警察从开启的中门鱼贯上了车,片刻之后,车厢里一阵大乱,就像是猫闯进了鸽子笼,连滚带爬地冲下了许多人,男人都是闷声往下跑,尖一叫着的大都是女人,就像是拉响了防空警报,我略带紧张地望着这一切,角度最好,位置最佳,座位也软和,就像在电一影院最VIP的包厢里看惊险电一影。
几分钟后,车厢里安静下来,随即响起了哗啦哗啦的掌声,接着我看到那个杀人犯双手背在身后,被押下车,三个警察的衣服都不太整齐,有一个警服的衣袖从肩胛处被撕一开一道口子,颧骨的位置还有一大块青肿,我也对着他们鼓起掌来,掌声献给英雄嘛。
半个小时后,我当街接受了市电视台的采访,正是本市新闻时间,我的形象头一次出现在现场直播的连线里,我实话实说,告诉全市人民我得到了一款神奇的手机,可以洞察他人的内心,我洋洋得意地对着记者的话筒说,别人心里想的什么,我全都知道。book.sbkk8.cOm
为了证明我没有夸大其词,我当场演示了一下,我把手机贴在耳边,对采访我的女记者说,你,你正在骂你们的台长是个王八蛋,因为你的情一人在金心宾馆开好了房间等你,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编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却不得不在这里加班。
女记者像被人一抽一了一巴掌,脖子明显朝后缩了一下,仰着脸错愕地看着我,而我则得意地回望着她。她满脸通红,手里的话筒微微颤一抖,嘴唇翕动着,可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巴,接着转向穿着军绿色马甲的摄像师,“至于你呢,你正在盘算着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过夜,并琢磨着怎么能把花掉的钱换个名目拿到你们单位报销。”
摄像师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了,额角也隆一起了蚯蚓似的青筋,他肩膀上的摄像机明显晃动起来。
我理都不理他,马上转向了站在摄像机后面,手里拿着稿子的编导,那是个三十多岁略有些秃顶的男人,他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看到我把脸转向了他,他的身一体猛地一震,仓皇后退了两步,竟然迅速挤进了街边围观的人群,消失不见了。
这令我有点泄气,我朝着人群走了两步,既然那个编导躲开了,我打算随机指出一个观众,但就在我的手指缓缓在空气中划动,准备挑选出某个人时,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就像是一阵狂风迎面吹向了他们,就像一只恐怖的怪兽扑向了他们,所有围观的人脸上都流露出恐惧的神情,齐刷刷地向后面退去,然后转过身轰地四散而去,街边上只剩下几只鞋了。
我疑惑地抓抓头,茫然地朝左右望望,发现刚才聚在我身边的那些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都跑得远远的了,躲在街角或远处的路灯杆后探头探脑地看我。
就是从那天起,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不受欢迎的人,所有人都认识我,但只要我一走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逃开,就像我是一条毒蛇,一条疯狗,或一只禽流感的鸡,也有少数人不跑的,他们挥舞着菜刀朝着我大骂:别用你的破手机查我,滚远点,滚远点,否则老子砍你丫啦。
值得庆幸的是,只有我的妻子没有离开我,始终小乌依人地陪在我身边,因为那天我一进家门她就跪在我面前,哭着承认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既然她这么坦白,我就宽容地原谅了她。
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没办法待下去了,我决定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临走前的那个傍晚,我走在苍茫的暮色里,顺手把那部手机丢进了街边的一个垃圾箱,打算将它连同它带给我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丢弃,可走出十几米远,我又改变了主意,返回去把它掏了出来。我决定还是把它彻底销毁,我想到这三十年来我也做过一些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儿,万一它落到哪个认识我的人手里,那可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