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吮指之欢

吮指之欢

同事里有不少东北人,在他们眼里,单位附近最好的饭店就是羊坊店西路的大自然酒家。每次说起吃饭,哥儿几个都会发自内心地脱口而出:“大自盐,大自盐吧。”当然,这家佳木斯人开的东北菜馆,味道还真不错。首先原料很草根,锅包肉用的是东北土猪肉,外焦里嫩的香。油豆角也是只有东北才有的那种大宽扁豆,和五花肉一起烧,滑嫩入味。其次厨艺也很正宗,属于东北菜里比较精致的那个流派,比如酸菜白肉,肉入口即化,但外形保持得还挺周正,配上火候正合适、爽口脆生的酸菜,我一个人基本上能包圆一份。

我吃东西没忌口,也没有地域限制,所以在大自然还挺如鱼得水的。不过,在一道菜的食用方法上,还是和东北籍同事产生了分歧。需要交代的是,大自然属于那种有点儿“档次”的饭馆,环境装修得挺好,服务员个个细高挑,老热情了,菜单里更多的也都是“场面菜”。尽管我们贪图实惠,点的都是性价比合适的,诸如汆白肉、地三鲜、酱棒骨……但,问题就出在了酱棒骨上了。

大棒骨在东北太常见了,一根猪骨,连着些许筋头巴脑的肉,汤卤早把肉炖得稀烂……这东西在我手里,不到两分钟,就肉净髓光,一根骨头变得像拍X光照片一样清楚。当我把战利品摆放在一边,准备再对付一块血肠的时候,抬头却看见同事们刚刚开始投入战斗,而且表情都很矜持:先把一个塑料袋展开,把五根手指准确地安排进去,像外科大夫一样,用胶皮手套取过一只棒骨,放在盘子里,尾部朝上,然后再将一支五颜六色的吸管插进棒骨,含住吸管轻轻吮吸……那声音绝对不超过一格儿。哎呀妈,讲究!

尽管对这种“我的叔叔于勒”式的彬彬有礼心存敬仰,但生活经验告诉我,饮食上的这些繁文缛节绝对影响进食的快意。尤其对付大棒骨这样从形式到内容都如此剽悍的食物,使用绣花的手法拆解,无异于梁山好汉大快朵颐时用奶瓶喝酒。更关键的是,吃完了,摘掉聚乙烯的套套,两手清白,一点作案痕迹都没有,这个,多遗憾啊?

小时候吃螃蟹。一只螃蟹,吃,也就几分钟光景,但手上的味道,不管怎么清洗,都要过了好几天才能完全消失。当然这与从前蟹子很少养殖有关,但肯定也与“亲手吃”的方式密不可分。那真是一种难忘的记忆,一顿美餐居然可以反复温习,只要把食指靠近唇边,指尖纹路清晰的沟壑依然散发着淡淡的香味——鲜甜的蟹肉和流着油的蟹膏仿佛又能出现在眼前。这种体验自然是私密和秘不示人的,毕竟吃手指看上去还是有些不雅。直到看了一部日本电影,好像是《兆治酒馆》吧,记不清了,高仓健吃螃蟹,用手指在蟹壳内部仔细地抠吃几下,再用手指刮到嘴里,然后说:“吃螃蟹,一定要用手指,这样才香。”当时看得我味蕾全部立正,由衷地向这个糙汉致敬。

我们没有学会使用筷子刀叉的时候,先学会了用手指,婴儿都喜欢吸吮手指,因为有快感的存在。在进食的过程中,手以及触觉往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审美作用。所以有次见到一间饭店在上烤鸭的时候也附赠塑料手套时,我真的崩溃了。要知道,拈起春饼的刹那,实际包含了对春饼温度的感受和认知,而且包好鸭肉之后,手握着饼卷的触觉应该是温润的,稍稍用力,又可以感受到鸭肉的酥软……这一切,如果带套操作,都将损失殆尽。隔膜嘛,再超薄的,也是隔绝开了。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一个老段子,著名的库尔班大叔,面对前来介绍安全套使用方法的计生工作人员,一边摇头一边不屑:“哎,这个东西不好——戴着手套吃抓饭——不香。”

所谓赠人玫瑰酱菜,手留鱼香肉丝。手指在进食过程中的意义,是沈宏非他们美食界很少研究的一个课题。和所有的餐具相比,手指是最原生态的,既灵活方便,又低碳环保,而且,很多食物非这种原始操作不能尽兴,这道理和棒棒糖不能用筷子夹着吃一样。不必说成都夜市的鸭膀爪,也不必说内蒙牧区的手抓肉,有次在北部湾大啖炭烧生蚝,筷子、小勺最后都被抛之脑后,只剩下拇指食指的双打组合,剔出肥厚的蚝肉,温热地高高举起,然后手臂轻垂到嘴边,再由着食物自由落体进入口腔……这种吮指之欢,个人以为,是人和食物最亲密的赤裸相拥。

可能您会说我的饮食观太野蛮,就像我的那几位东北籍同事,刚刚优雅地摘下手套,他们旋即和我谈起个人卫生、餐桌礼仪以及人类进化等等主题。其中一位说,他们家里吃棒骨,也是能嘬出好几个声部的,但这是公共场合,还是要讲究一下吃相,这就像在家可以打赤膊,但出门总要找件衣服披上……面对着这些衣冠楚楚的讲究人,我不由地伸出了依然携带着肉香的一根手指,最中间那根。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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